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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智慧的灯-第13部分

小说: 智慧的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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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中,便一手搭在桥旁的石栏上,怔怔地望着桥下的红莲。

    起了好几阵的风,吹得我的长发乱飞。黑云在天上狂奔,一时不注意,蓝天全给吞没了。接着一声雨雷,把立在桥上的我震了一大跳。水越跑回来,执起我的一只手就跑,我们一前一后,和前刻赶搭火车一样。

    我们跑上那座临江的小亭,喘不了几下气,又是一阵惊天动地的雷响,接着,漫天遍野的雨点洒下来了。我跟着打了一个喷嚏,身子在雾样的细雨中,雾里面放眼四望,只觉我们被困在玻璃线制成的笼子里。那千千万万透明的雨线,连接着天和地,水和天,江面冉冉地腾起一层浓白色,越腾越高,愈白愈浓,分不出哪儿是天,哪儿是水。闪电在天边像金蛇,这边一抖,那边一划,灵活美丽极了。没有多少时候,成寸的夹杂着黄泥沙的水,向小亭脚下流过来,像要把我们冲走了。圆拱形的石桥倒是洗了一回舒舒畅畅的澡,一团团新裁绿绒般的荷叶载浮载沉的,一朵朵饱蘸着丹朱的大笔般的莲苞,抖颤得着实可怜了。

    像以前如何猛烈和热闹的事都会有个终结,雷声渐远,雨点细了,刚才刻划着闪电的地方,这时露出一角蔚蓝色。我把身子在铺着报纸的亭中央石凳上挪一挪,捏着手帕揉鼻头。我的鼻子咽喉有过敏的毛病,最经不起温度骤减的,水越取出他的白手帕,把我敞开的领口竖起系起来。

    我歪着头问道:“刚才你生气了吗?”

    “没有。”他显得有些疲倦,好像刚才的雷雨,是由他导演出来的。

    “那你为什么跑开了?”

    他的浓睫毛向上一掀,深棕色的瞳子在淡蓝色当中,和雨后的蓝天一样的清新。我不待他开口说什么,连忙解释道:

    “水越,昨晚上我只是和眉贞一同看电影,然后两人在小店里吃碗面。”

    “我知道的。”

    “知道我说若不只是故意和你呕气?”

    “昨晚上我和若白在一起。”

    “真的?”

    “我坐王一川的车子到他家门口,他们下车,我又上车,直向若白的家去。”

    我简直要放声大笑了。

    “若不知道你和眉贞一道看电影去,说是眉贞告诉他的。”

    “还有呢?”我斜着眼睨他。

    “还有——如果你知道我昨晚为什么去找若白,你会笑我的!”

    “你想我会和他在一起,是不是?”

    他不答,起身走到凉亭的边沿,一手扶住那碗口来粗的柱子,留下石像般的背影对着我。

    这时雨全停了,蓝天越来越占优势,运块正在消散,太阳光时隐时现;但地上还是泥滑水动的,有“行不得也哥哥”的情况。

    他走回来,坐在我身边,执起我的一只手,按在胸口上,又把我的手背熨着面颊,柔软而炽热的唇印在我的手背上。

    我挣回手,问道:

    “你的舅舅回去了吗?”

    他点点头。

    “你的母亲几时来?”

    “不来了。”

    “为什么?”

    “舅舅来过了,她请他告诉我……”

    我等待他继续下去,但他又不说了。

    太阳光投射在脚底下,一股热气从地下升上来。和着水蒸气,和困在蒸笼里的感觉必定很相似。他的背向着我,半天半天的不懂不响。我不喜欢这般沉闷的空气,如果不为地上泥泞深,必定要放腿大跑,让他在后面赶。我不能糟蹋这双白皮鞋,我既然没有钱可以表现我的“不吝啬财物”的性格,至少得做到那下半句话:“不要糟蹋财物”。这双鞋子不但式样好看,而且很结实。我把鞋尖点着石板地,左右、左右、左右,笃笃、笃笃、笃笃……我在想:希望有钱用来“表演”好性格的,这“好性格”不是由“虚荣”装扮出来的吗?其实,不管眼前的景况怎么样,每日里可以让我们发扬好性格的机会多的很。如果说:“等我有了钱,”或是说,“等我有了力量,”也只是自私自利的人的声音啊!

    “停住了!停住这敲敲打打的声音!”水越忽然掩面大叫起来。

    我大吃一惊的停住脚,他的脸色苍白,额上全是汗珠。我以为他病了,但是并没有,只是被我制造的响声惊扰着罢了。我应该记得他怕连续而单调的声音,但我不了解为什么他会怕,便记不住提防自己。

    我抱歉地望了他一眼,解开脖颈上的手帕,想为他揩擦脸上的汗珠。手还不曾伸到,被他截住了,他的手冰冻一般的冷。

    “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双手,这手的主人翁,应该被安置在最美丽和最幸福的环境里。”他艰涩地说。

    “幸福的定义是什么,水越?”

    “我知道你有崇高的理想,但是,理想只不过是理想,现实却是最残酷不过的。”

    “我并不是和你讨论理想和现实。我是说,幸福的标准是因人而异的,比方说——”

    “比方说,”他抢着接下去说,“有的人爱金钱,有的人爱权势,有的人爱名誉,有的人爱山水,有的人爱清风。但世界上存在这许多人类不能不公认为不幸的事。人永远只是一个人,即使你能够忍耐一时,却不能忍耐一生;即使你以为自己能够克服,却是毫无办法克服的。”

    我不再说什么,来,走到凉亭的边沿。

    “你的祖母都好吗?”他问。

    “嗯,很好,昨晚问起你哩。”

    “真的吗?”

    “我们的多宝姊告诉了她,你们来了以后。”

    “你怎样说呢?”

    “我说:一个叫王一川,一个叫水越,叫水越的带着他的爱人陈元珍小姐。”

    “完了?”他笑着问。

    “完了,谢谢天,你笑了!”

    “当然,你说到我的爱人,当然要笑的。”

    我咬着下嘴唇看江水,一片白茫茫,无边无际。

    “你的父亲最近来了信吗?”

    “嗯。”

    “他和你母亲都好吗?”

    “好得很,很健康也很快乐。”

    “净华,我真羡慕你,你家里的人个个有伟大的灵魂。”

    “羡慕什么呢?灵魂一个值几元几角钱!”

    “这不像你父亲的女儿口里说出来的话。”

    “现实是最残酷不过的,不是吗?”

    “我的父亲生前是个最注重面子的人,但是……”

    “不要再说你的父亲了!”我大声说。

    “唉!今儿支配我们俩间的一颗星星,正走到‘别扭’的角落里。”

    “不是我的过错吧,是吗?”

    “当然,当然不是你的过错。”

    “别再说‘当然’了留着说给陈元珍听。”

    “那么便说张若白,他毕业后要再到罗马去,他希望你也能一道去,他的在音乐界有地位的父亲能为你们安排一切;他的小提琴,你的声乐。你难道愿意为一个半疯狂的人,牺牲了这么光明的前程吗?”

    “什么?什么?”我悲伤而又莫名其妙地在喉咙里低呼着。

    一霎时,眼前起了一层浓雾——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这两颗大泪珠滚了下来,我已经双脚没入泥泞里,不顾一切地向前狂奔着去。

    “净华,等着!等着!”我听到水越吃惊的喊声,但这喊声只使我增加脚下的力气。

    “净华,不要跑!等等我!”他在我后面追来了,但我比他领先了两三丈路。

    我搭上了一辆电车,车子发动时,他已奔至战头上。我望着他落下一大绺发来的苍白的脸孔,身子已经愈去愈远了。

    接下来两个星期,我们俩避不见面。

    我打听得水越那句使我伤心的话的来源,那得从张若白的身世说起:

    张若白的父亲自小没有父母,被一位意大利籍的传教士收留,罗马。好心的传教士死去时,他的男中音已经闻名国际。张若白的母亲是个华侨,也是小提琴家;他的小提琴,便是由她教导出来的。她生了三个儿子,张若白是老大。当他十六岁的时候,随他父亲的好友回国。

    张若白的父亲受过他人的恩惠,一心地希望能够帮助别人。张若白知道他愿意资助艺术方面的人材将来出国深造,首先想到本校的同学们。可能他和水越谈过,但他自己不曾对我吐露过半个字,难道水越就相信,我会因此对张若白另眼看待吗!

    看看又是个星期六,我上过第四节的课,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校园。一辆蒙着绿色厚布篷的学校专车正待启程,我伸手抓住车门的边沿,吃力地踏上那距离过高的脚踏板,从沙丁鱼样的男女同学身边向内挤,挤到车厢最后面。车子动了,我一手抱书,一手握住车后的横杠,脸孔朝后,任它带着朝相反的方向去。迎面吹来热烘烘的风,和着给车辆带起的尘沙,使我紧缩住的双眉更化不开。我索性合上眼,让一卷一卷的长发,随站立不稳的身子一同摇荡。

    售票的挨近我身旁,我身后伸出一只手,我听见那低沉而有魅力的声音说道:“两张。”

    我没有动弹,一颗心几乎跃出胸膛来。悄悄地眼角一瞥,可不是吗?那藏蓝色里透出白线来的长西裤啊!他靠着我那么近,这一下胸触着我的背,又一下胳膊擦过我的发。我嗅着他的健康而洁净的男性的气息,压不住心里的紧张,手里的横杠也将要捏碎了。

    “张站”过去,售票员喊一声:“凌净华小姐!”

    我的一定要下车的假惺惺姿态来不及开始表演,水越已经把不消停车的铃当拉了好几下。

    “OK,蜜斯凌!”售票员说。车内的同学们都笑了。

    校车一直驶,前冲后挫,左摆右扭,这十轮卡车改装成的家伙真够不老实。除去破喇叭,一路的发着混浊低沉的吼声,像只要受宰割的肥猪。这下一煞车,把我们的上身抛去一尺外。有素,利用这一着的“推动力”,连跳带跃的降落在马路上。

    身旁的绅士把我送入这一间富丽堂皇的西餐馆。我踏着滑不溜脚的地板,闻着馥馥芬芬的瓶花的气味,四周围的淡绿色窗帷沉沉地垂着,唱片声中,停在一个幽静的角落里。

    白衣使者送来冰水和菜单,我端起玻璃杯喝了一口,透过杯子的边缘放眼出去。他的脸色显得苍白,浓密的睫毛垂着,一本正经地看着菜单。侍者走去,他打开了一份报纸,使我有机会舒筋松骨,东瞧西望;一时觉得自己这般饥饿得紧哩!他放下报纸,奶黄色的浓汤来了,接着是大牛排。我心想我真不希罕他带我到这儿来花冤枉钱,一面拿起刀叉,咀嚼了好半天。我得说我不是一个肉食者,一年到头难得吃尽几磅肉,这也许和我的腰肢大小有直接的关系。我并不为着怕胖而不食兽肉,只是,我常常想:兽食人和人食兽,这其中的差别有几呢?这世界上注定“弱肉强食”的规律吗?我嘘了一口气,不自觉的一抬眼,接着他的目光。但……却毫不踌躇的立刻垂下眼皮看牛排,既然看牛排,刚才想到哪里了?对,想过小腰肢。那回我在路上走,听见有人说:“看这个女孩子的腰肢多细呀!”另外一个说:“我真想把它捏一捏,管保一捏就断的。”我回头朝他们看一眼,那两人面红耳赤的掉头去了。王眉贞说我命里遇着的都是好人,不然的话,不把我的眼色当是一种调情才有鬼哩!好,我相信自己命里遇着的都是好人,只有我谅解他们的即使是恶念的出发点,而对这些不妨忽视的过错,不予计较和夸张;就如水越所说,他们心中的一队向善的小兵,终有得胜的时候啊!但是,我真也有对自己不甚了解的地方,就拿对面这个人来说,为什么就一分一毫也不放过他呢?不要说我能宽恕他的过错,就是他没有什么过错,我也要无中生有的吹毛求疵。两星期前吵架分手后,我总不肯承认自己有什么不对,更不用说愿意向他求和竖白旗。对他的一天过了一天不来理我,也更是越想越有气。看看过了一个星期,我曾像“天方夜谭”中那个被封在魔瓶里沉在海底的魔鬼那样的发了誓:今后,水越再来,不但要给他一百二十个的不理,不理之外再加什么惩罚,我虽曾咬紧牙根想,不幸还不曾想得出。我不知道自己的誓言竟又是这般的不堪一击,我乖乖地让他拉了两下校车上的铃,如今,又毫无主意的切着这块一点儿也不听指挥的大牛排。

    对面的人喝着热咖啡,我推开未尽的苹果饼。唱机里播着《魂断蓝桥》的主题曲,记得那回我们一同看这电影,那男主角含泪独立桥头,水越的左手握疼了我的在我们胳膊掩蔽下的右手……咖啡的热气袅袅上升,我缺乏训练的拿起牛奶就加,一下子杯满了,又加进四块方糖,托碟也满了。然后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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