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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枭-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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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你的,少贫嘴……说正事,先帮我看看这篇稿子,看看这样写行不行。”说着,红梅递过一叠有关方正的采访记录。

    对话内容如下:

    红梅:

    “方先生,近来诗坛流传着一种说法,很多权威人士都看好您的大作,称您是一匹矫捷奋迅的黑马,蹄声嗒嗒,必将震动整个诗坛……方先生,您能谈谈关于您,您的诗,以及您对当今年诗坛的一些看法吗?”

    方正:

    “让我怎么回答你呢?这可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事。这么跟你说吧,我觉得诗人既是时代的良心,同时亦是时代的先驱——诗人因为热爱人类,所以就有必要与人类的某些顽疾与劣根性做斗争。这就使他们在表面上好像有些脱离群众,这是必然的——诗人的超前意识注定了他们自身的孤独;同时也使他们比寻常百姓拥有了更多的痛苦与忧患意识。但同时他们也是清醒的。他们清醒的意识到心灵里的苦痛与煎熬,他们迫切的渴望用文字的形式宣泄所思所感。因此有时难免罗哩罗嗦,甚或言语粗狂,特别是当他们进入灵感状态时,更是如状疯魔,俯仰天地,睥眸众生,大有一种气吞万里山河如虎的英勇气势!这并不奇怪,因为真正的大诗人本身就是一个英雄;因为真正伟大的诗人绝不会只去表现个人的忧患意识……诗人要有一种博大胸怀,要以天下苍生为已任,要……”

    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说之后,方某人又拿艾略特的《荒原》、庞德的《地铁站口》、以及史蒂文森的《观赏乌鸫的十三种方式》等等所谓西方经典名作为自己装点了一番门面。言谈话语间,隐隐然还真似透着几分博学,几分才华横溢,古今无匹!于是我便有些吃惊,问红梅:“这都是方某人说的?”

    “怎么不是呢,我亲耳听来,又记录在案的呀!”

    “那怎么我读来这么别扭呢?就跟它妈名人名言录似的!”

    “人本来就是名人嘛!”

    “你这儿有方某人的大作没有,你以前读没读过他的东西?”

    “读过几首,但不太懂,只是觉得人太深刻了!”

    “是么,找来给我看看。”

    于是红梅便找出方某人的一首诗。

    题为:《终极》。

    抄录如下:

    《终极》

    ——世俗法则终止之处,即文学法则开始之时:引自JP。萨特

    让人类中每一个脆弱的灵魂

    思索其末日

    不能让任何一个人

    滥用其好运

    直到他完蛋

    找到一种人生哲学:

    sowhatmakeusdifferentfromthepigs?

    最后一句居然是英语。我不懂,问红梅那是什么意思?红梅歪着脑袋看了半天,才说:“大概是‘我们与一头蠢猪又有什么不同’吧?”

    “呵呵,好,真是太精彩了!”我乐得直拍大腿,连夸最后那一句好,既可以给方某人作注角,也可以使他因为最后那句惊世骇俗的名言留芳万世!我说:“有什么呀,他个姥姥的,除了最末那句英文可能出自方某人之手之外,前边的全是剽窃,绝对是剽窃!”

    “说什么呢,你不会是嫉妒人家吧?”

    “嫉妒他,嘿嘿,我有病啊我?不信你去图书馆查查。你就找古希腊悲剧,找一本叫做《俄底普斯王》的书。应该能找到的。因为前不久我在小白的书架上看到过那么一本书,随便翻了几页,恰好书页末尾就是这首诗——丫什么大诗人呀,纯脆是拿了外国人的东西来蒙事儿,装孙子谁不会,我若舍了这张脸不要,说不定早它妈诺贝尔了呢!”

    虽然这么说,但红梅还是不信,至少有些将信将疑。

    恰也就是这时,电话铃儿响了。是丁晴打来的,问我在不在这儿。红梅说,在,问有什么事。丁晴说没事,近来少见他,随便问问,不然这样吧,你和小威今儿中午来我家吃饭吧。

    去就去。白吃白喝的事儿干嘛不去?吃孙喝孙不谢孙……我和红梅略一商量,决定午饭改到丁晴家。

    ☆☆☆

    第四十三、四十四两章特没劲。一肚子火儿、一想那些装B的所谓文人我就犯恶心。他们有啥呀,说人话不干人事儿,吃人饭不屙人粪,满口的人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虚伪透顶的一帮孙子,我靠,居然有人还把他们称为文学大宗师!!!

    因为有他们,我这辈子再不敢自称作家。跟他们站一块儿,对我这个流氓来说简直是一种奇耻大辱。

    只好抬头挺胸称自己是个“臭写字儿的”了。

    准备到国家专利局申请个专利——把“臭写字儿的”几个字注册个商标。

    用法律的形式保护这几个字不受玷污。不知例位对此有何高见?
四十五 菜快上来吧
    四十五菜快上来吧

    丁晴容光焕发的接待了我们。

    还别说,这些日子被性一滋润,丁晴面上果然多了些愚蠢的幸福。看来还是有个男人整天日着点儿好啊!我有些替她惋惜,总之自从她跟方某人睡在一起之后,每次见她我都有点别扭。

    丁晴大概也能感觉出来,却装作不知,略示寒暄之后,便忙着沏茶倒水。方某人则递过了烟。我有些不情愿的接了,回身又丢到了垃圾篓里。心里话了,个王八货,还诗坛黑马、文坛领军人物呢,不就从人洋鬼子那儿趸了些空话、大话、屁话来蒙人么?操诗人要真都是你那样儿,李白、杜甫非改行不可……我有些愤愤不平,我这么大才学居然像条丧家之犬,方某人个B货百麻不是,居然是受人追捧的大诗人,操这是什么世道,真妈的乾坤颠倒黑白不分了!

    心里有气,就不乐意答理那厮。偏偏红梅却不长眼睛,竟随了丁晴去厨房打下手。把我一人抛在了客厅,只好硬着头皮听方某人扯他娘的淡。

    方某人还真能吹,三句话不到,就扯上了文学。丫说一个人光有才华还不够,还要有伯乐来赏识你、发现你;之后又说他认识的名人名家如何如何之多,有机会可以帮我介绍几个目前国内最牛B的主儿,接着又问我是那个流派的?

    我烦他。

    我痛恨一切只会吹牛B却拿不出真玩艺儿主。

    操他大爷了,不就是侃么,当老子不会啊?还问我是哪外流派的呢!好,告儿你——我一脸的认真,说自己先学的少林,后玩儿了太极,之后又去终南山跟一位行意高手苦练隔山打牛盖世神功。又后来艺成下山,准备行侠天下,仗义江湖,不想第一次出手,就被一个流氓一顿王八拳打个屁滚尿流,这才知道所谓名门正派的武学全是他妈花架子,于是当即扑嗵一声跪倒尘埃,改投流氓门下,并从流氓的马子,我那小师娘那儿学来了抓、咬、撕、剋、捋等全套绝活儿……我说我现在功夫已臻化境,拳无拳,意无意,无意之中有真意——就是达德洛夫转世,或者拳王泰森复出,我都不会将其放在眼里!

    一阵瞎掰立马打乱了方某人的思路。他问:“你真的练过武功?”

    “那还有假?正所谓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看方兄你也不是外人,不妨就跟你明说了吧。兄弟不但能写几笔烂字儿,而且自幼习武,系出名门。跟你说你也不大懂,正所谓隔行如隔山,你不是武林中人便很难弄懂江湖上的事儿……这么跟你说吧,现如今我的内功火候已至炉火纯青、登峰造极地步——知道吗,我现在若想菜谁,跟本不用拳脚刀枪,只需鼓一口先天罡气,喷出一口浓痰,就能把拳王泰森那大号有勇无谋的蠢夫叮一个跟头!”

    刚说到这里,红梅从厨房出来取一个果碟,听道了,于是打叉说:“方大哥,您别听他的,他这人就爱瞎说,一贯如此,信口开河。”

    “没关系,我早听‘丁丁’说了,说这位赵老兄是个歪才。”方某人一乐。

    真妈肉麻,丫竟当着我的面儿称丁晴为‘丁丁’,这不明摆着是跟我较劲么?但没办法,谁让人家现在已是法定的大王八了呢,再说我也不想跟他挣那顶绿帽子是不是?拉倒吧,我一乐:“嘿嘿,方兄,您别往心里去呵,我这人讲话一贯如此——人们说这叫急骤联想!”

    方某人也就打个哈哈,说急骤联想恰是艺术家不可或缺的一种素质。接着就由此引伸延展开来,喋喋不休又谈起他的所谓艺术……听得我头都大了,直泛恶心,心里不断的念叨——菜该上来了吧?菜快上来啊,哪怕先上碟臭豆腐堵住他那张B嘴也好啊!

    我是真有些听不下去了。我一向讨厌那种说人话不办人事的主儿。我想妈B的有那么多正经、那么大学问你到去干点正事儿呀,装他妈什么孙子,跟我卖你那两片B嘴有嘛用?正经事儿那都是干出来的,只有废话才是说出来的。没听说谁靠两片嘴皮子打下个江山,只知道侯宝林一段相声能把人逗得开心大笑……

    真没心情活化方某人的丑态,我当时只是盼着菜快上来。
四十六 要出彩了
    四十六要出彩了

    菜终于来了。不但有菜,而且红梅还拎上来一瓶衡水老白干儿。那可是我家乡的酒。启盖儿后扑鼻的清香,经喉入腹的温吞畅快,那种辣,那种香……我甚至来不及去问这酒是哪儿来的,也没等人坐齐,便毫不客气近乎贪婪的连饮了三杯!之后才想起方某人。问他要不要来两杯?方某人摆手,说是从不饮烈酒。我心里话了,不喝好,省得有人跟我抢!

    之后,丁晴从厨房内端出最后一盘菜,解了围裙落座。她对我的脾气略有了解,知道我比较讨厌那种高谈阔论式的扯淡,于是提议以吃为主——多吃少说,有利健康。

    我说:“对,国家大事我已经交由老江老李去办了。他们办事,咱们放心,咱几位今儿就饮着革命的小酒儿,好好乐乐!”

    “乐,怎么个乐法?不然来点雅的,咱们就以唐诗宋词来行个酒令如何?”方某人不甘寂寞,又要在人前耍风雅!但话未说完,就被丁晴打断了。丁晴问:“小威,你在白医生那儿住得惯吗?”

    “还行吧。那娘们儿性格虽有些内向,不大讨人喜欢,但却挺有学问。跟她在一起,学问长大了。”

    “是嘛?”丁晴给红梅盘里布菜,之后又问我:“那位白医对你还好吧,多大年纪,漂亮嘛?”

    “也就那样儿,普普通通一女人,除了比一般人多读了几本书之外,也没其它特别之处。”

    于是,就聊起了那位白医生……

    先时,方某人还做侧耳聆听状,其后忽然问了句:“哪位白医生?是不是××医院的,姓白,叫白素素,对吧?”

    “对啊,”我点头:“你也认识那娘们儿?”

    “何止认识,还是同学呢——你当真住在白素素家?”方某人用一种非常古怪的眼神儿打量我。

    “怎么,住她家不可以吗?”

    “不是不可以,我只是觉得有些难以至信。她那人很乖僻,孤芳自赏,很少与人交往……当然啦,她那种清高孤寂的外表也的确迷人,当年曾令不少男生为之心动,甚至还有人说她长得像极了台湾歌星潘美辰……但是也怪了,追她的男生虽多,却都被她拒绝了!于是时日一久,同学中就多了一种流言,说是白素素早已名花有主,跟一位老教授好上了!但我却不信,因为那位教授我认识,经常给我们讲课的,很胖很老的一个老先生,胖的几乎都没人模样了!而白素素当年却是我们学校公认的第一校花。以她的学识,她的气质,她的品味,又怎么可能爱上那么老的一位老先生呢?这多半是谣传,多半是因为某些男生追她不上,恶意造谣中伤……”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当时突感心灵一颤,追问了句:“你说的那位教授,是不是姓王?”

    “对,姓王,王XX,——怎么,王教授你也认识,那可是咱江城乃至国内数一数二的医学界权威,听说——”

    后面方某人又说了些什么我就听不清了。因为我的心头这时又浮现出那张血肉模糊的狰狞面孔——王院长,也就是王教授坠楼后的那张让人惊心动魄的面孔!于是便有些做呕,饭也吃不下了。

    但旁人却没觉察我的异样。

    闲聊仍在继续。只听红梅说道:“哦,方大哥,原来你是学医的呀,怎么后来改行了呢?”

    这一问,当即又引来方某人好一番长篇大论。无非也就是说他如何如何深受鲁迅先生的影响,觉得拯救整个民族的灵魂、比拯救几个垂危的病人更重要……方某人侃侃而谈,到后来不知不觉间便又转到康德、艾略特、帕斯、威廉。叶芝等等他那一帮胡种祖宗头上了!红梅一知半不解、聚精会神、侧耳聆听。我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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