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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枭-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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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死,会不会连同她的灵魂与活下去的希望一同带走呢——那女人,她,她也许会疯的吧?

    一阵寒意掠过心头,我忽然想到年迈双亲,想到晶晶,想到所有关心和喜爱着我的朋友……我想不下去了,我怕,我不由自主嘶哑了嗓子疯狂叫嚣:“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但那对夫妻却没有听到我的叫喊,甚至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他们浑然忘我,隔了铁栏紧紧贴向对方,给人的感觉似乎已不在是两个人,而是一条生命的两部份渴望重新融在一起!那种生离死别人场面不是语言能够形容的——不知不觉间,我呆了,愣了,似乎于一瞬间明白了生命与爱的真意,又似乎什么也没搞懂……

    后来警察来了,说是时间到了,让那女的快点走。于是不跪天不跪地不敬鬼神的我当时竟给那警察跪下了。我求警察行行好,让那对夫妻能在一块儿多呆几分钟。

    警察也是人,也是有感情的。

    警察摇摇头,喟然一声轻叹:

    “唉!”
二十九 人啊 人啊
    二十九人啊人啊

    进号子的第四天,丁晴来了。给我带来几封信。是父母和几个朋友寄来的。我跟他们留了丁晴家的地址。

    丁晴一见我就愣住了。

    “你,你怎么这样了?”她吃惊的望着我,目光里满是惊诧和怜悯。这让我有些受不了。我说你赶紧走吧,这儿可不是好人呆的地方。她却不动,问:“谁把你打成这个样子?”

    “打我,谁敢呀?是我自己身上痒,往墙上蹭的。得,你就别问了,我没事儿,真的没事儿,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我他妈怕过谁呀!”

    “你能,你英雄,”丁晴怪没好气儿的取出一面小镜子,从门缝里递进来:“那你就欣赏一下自己的光辉形象吧,你看你有多了不起呀!”

    “还用看,我自己啥样儿我还不清楚?”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接过了镜子。随即镜中出现一个面目狰狞的家伙——左眼肿得挤成一条缝儿,口唇开裂上翻,露出几颗歪牙,额上一道道青紫,下巴又肥又大,肿出一个青紫的双下巴,……我被镜中那家伙吓了一跳,手一哆嗦,镜子落到地上,碎了——“这谁呀?”我冲丁晴傻乐?

    “那是浑障王八蛋!”她答。

    “说的好。打是疼,骂是爱,看来你心里是有了我了。怎么着,不然出去之后咱俩就结婚?我还童男子呢,嫁给我,你不亏。”

    “行了,行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说笑!”

    “怕啥,反正我又没干坏事儿,反正早晚他们也得把我放了……”

    “就你,你说你没干坏事也得有人信呀!”

    “爱信不信呗,管那么多干啥?再说这里也不错,风吹不到,雨淋不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又有这么多儿子孝顺着,说心里话,我还真不乐意出去呢。”

    “那你就在这儿呆着吧,懒得理你,我走了。”

    “别呀,刚让你走你不走,这会儿我想说话了,咋你又要走呢?你这不是成心挠我痒痒嘛?”

    “去你大爷的,没功夫跟你闲磨牙,你说你算个什么人啊!”

    “你说呢?”

    “我看你跟本就不算个人!”

    “一百分,总算有人把我当神看了,死了也不屈了。”

    “你有完没完,能不能说点正经的?”

    “说管个屁用,我说我没干坏事,谁信啊!”

    “我信。我相信以你的为人,还不至于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来。再说你外表虽然大大咧咧,总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实际上你胆儿不大,你决对不敢去砸银行的!”

    “去你大爷的吧。你这是瞧不起我,砸银行怎么了?我就砸了,人也是我杀的,我顶天立地,敢做敢为,我啥事不敢干了?”

    “你浑蛋!都什么时候了你还逞强?”丁晴骂出脏话:“你简直就是头猪,你再他妈扯淡我可不管你了!”

    “谁他妈稀罕,滚。”我骂她。

    “什么东西,”她瞪眼:“承认自己胆儿小,不敢做坏事并不他妈丢人,懂吗?你英雄、你胆儿大不该表现在做坏事业上——你纯脆是个傻B,是个笨蛋,你他妈跟本就分清该在什么时候逞英豪……”

    我见丁晴气成那样儿,反倒乐了:“嘿嘿,我跟你逗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关心我。”

    “狗才关心你呢!”

    “咋了,咋了,你这是咋了,怎么几天不见,我那些粗话你都学到手了?”

    “滚一边去,有那耍贫嘴的劲儿你到去跟警察交待清楚啊!”

    “我才懒得理他们呢。”

    “当别人就爱理你么!”

    ……

    就这么连说带逗着,我大至上跟丁晴讲了一下我的事。告诉她一个雨夜,我曾去邮局给一个朋友寄过两张照片——就是报纸上登出的那两张。当时醉了,也记不清照片寄没寄出去……肯定是没有,不然那两张照片也就不会出现在打人现场了!打人的事并不算太大,再者说了,那多少也算是扶危济困除暴安良吧?问题是如何洗脱砸银行和入室抢劫轮奸幼女的罪行。

    还好,丁晴带来了那张报纸。照上面的日期一对,银行被抢那天我刚好去了青春弄潮编辑部,并碰上胡主编送丁晴下楼。随后,从编辑部出来,我去了一家旱冰场,并认识一女的,蒙丫一顿饭,还恶作剧给警察打了个110……

    至于入室抢劫那天,我则跟丁晴整夜在一起了——不但在一起,而且还整了些成年男女常做的俗乐儿……

    既弄清了这些,丁晴也就长出了口气。她说没事了,以后警察若问你,你就照直说。我在外边也帮你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帮你找到那天雨夜被你救过的女孩,以及那天在冰场里被你吭过的姑娘,你说你,唉,你究竟算个什么人啊!!!

    ……

    丁晴走没多久,来了几个警察,一辆警车,把和我同室的难友带走了。可能是移交检察机关或法院吧?法律上的事儿我还真不大清楚。总之那人临走时什么也没带,把一应用具全留给了我。他拉着我的手,他说:“兄弟,出去了可要好好活着,咱兄弟俩在一块儿呆这几天,也是一种缘分。我多半是死定了,没啥,都去他妈的吧,我看你这人还不赖,假如你当我是朋友,往后出去了,抽空帮我照顾一下我的老婆孩儿,我在九泉之下也谢谢你了……”

    话未说完,他已语不成声!我知道他并非怕死,而是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舍不得自己挚爱的亲人!我拍了拍他的肩:“大哥,你就放心去吧。无论别人怎么看,无论法院怎么判,我都敬你是条汉子。虽然那件事你做的过了点儿,但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撂我,肯定也会那么干——都去他妈的吧,活,咱就活他个顶天立地!死,咱就死他个昂首挺胸,大义凛然!!!怕啥,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还是响响当当一条好汉——是无缘,若有,来生就让咱哥儿俩从一个女人的肚子里掉出来——咱未来的妈若有出息,子宫就长大点儿,让咱们是一对双胞胎,到时候若再发生类似吃枪子的事,我替你去死……”

    他笑了。他紧紧的拥抱我:“兄弟,有你这句话就够了。但你给我记好了,往后可别再意气用事了——遇事要冷静,能忍则忍……”

    我连连点头,但却说不出话。是声音在咽喉处梗住了;眼泪,却在那一瞬间夺眶而出!倒不是与他有着多深的友情,而是因为我非常清楚,他这一去,对于他的家庭,他的爱人和子女,将是多大一种悲剧!”

    唉,人啊,人啊……
三十 别样滋味
    三十别样滋味

    那男人走后就再没回来。

    一连两天,没人理我。

    我被一种无边的孤独、颓废、和忧伤情绪完全笼罩住了,脑海里不断的想些貌似深刻其实却很无聊的问题。比如人为什么活着,生与死,爱与恨,短暂与永恒等等……

    想了很多,却没答案。这种屁事儿任谁也给不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我当然也是越想越心灰,甚至觉得还不如干脆拿根绳子勒死自己算了!

    正当我心情败坏到极点时,红梅来了。她怯怯地望着我。她问:“你会怪我嘛?”

    我摇了摇头。随后她剥了枚桔子,从门缝中递过来。我便张开嘴,连同她的手指一并咬住了!她痛得泪花儿在眼里直打转儿。“你恨我,”她说:“我知道你恨我——那天我应该站在你这一边的。”

    “我恨你干嘛,我谁也不恨,”我松开口。她的手指被咬出了血,于是我对着她的手指吹口凉气儿:“别哭呵,吹吹就不疼了——还疼嘛?”

    她摇摇头,笑笑。

    “对不起呵,我也是怕你把我忘了,才狠狠咬你一口,好让你永远记着。因为人不像其它动物,比方说狗,但凡你给狗一点的好儿,哪怕过了十年八年,它还会记着你,再见你时还不忘摇尾巴。但人不行啊,人是只记仇不记好儿的,比如上次我给你买了根冰棍儿,你吃罢眨眼也许就忘了,但我若狠狠咬你一口,说不定你就会记我一辈子——明白嘛,我要你永远记着我!”

    “你为什么要说这些?”她不解。

    “万一哪天我若突然不在了呢。我总不能白活一回吧,总希望能有人把我记下把我怀念吧?哪怕是想起我来恨得咬牙切齿呢,也总比被人忘了强吧?”说这些时,我不由自主想起晶晶;或者说,也正因为我心里使终有个她,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但红梅却错会了我的意思,大概以为我会被判死刑,忽然问:“你会死吗?”

    “会,当然会啦,”我故意吓她,用手一比:“枪子儿从这儿钻进去,掀开后脑勺,然后从眼睛里飞出来,红的是血,白的是脑浆子,能淌一脸!不信到时候你去看就知道了,人刚死那会儿,浑身肌肉先要抽搐一阵子,然后才抻直,慢慢变僵,眼睛呢,则是这样儿,对,就这样儿”——我把眼睛往上一翻!

    “你”——她吓呆了!

    我大笑:“呵呵,看把你吓的,我逗你玩儿呢!”

    “但我……”

    “好了,好了,屁事儿没有,我是谁呀,能那么轻易就死?再者说了,就冲你今天来看我,我也得好好活下去不是,真的,你能来我就很开心了,我……”

    我又开始了没完没了的瞎侃。我不能不说话。因为很多时候,只有在跟人说话时,我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至于说得什么,到不重要!

    只是红梅并没呆多久。号子里那种郁闷的气氛对她来说,也许是种无形的压力。

    很快,她就走了。

    而我,则因她的离去,再次陷入深深的无聊与空虚之中——“妈的,如果有个老婆,那该多好”——我忽然想结婚,忽然想把她留下来,跟她说:“妈的,不然你把眼睛一闭,嫁给我得了!”

    但她的足音却已渐渐去远。

    那是一种只有在号子里狭窄的走廊里才能听到的足音,渐行渐远,渐渐于耳畔消失……于是,心头便越发的空茫……

    忽然间想哭,但我却突然大笑!
三十一 小马 小马
    三十一小马小马

    想下周冲一下榜试试。所以近日内对后面章节做了一下调整。由此,便给老读者:北京冬老,大疯,满身花影,墨鸦,不幸的狼,抬头望天,等诸多最早看到这本书的朋友带来一些麻烦,特此致歉。

    ☆☆☆接上章正文

    号子里的岁月非常孤寂难熬。红梅走后,我开始展读丁晴前几天给我带来的那几封来信。已读了很多遍,信纸都快翻烂了!

    父亲的信很短,只说家里一切都好,让我别惦记着;还说出门在外让我礼貌待人,少招惹些是非;之后又说并不巴望我长多大出息,只盼我能平安,千万别吸毒别染艾滋病什么的……这样的信若在平时,我是连一遍也懒的看的。但这时,却觉得字里行间充满一种无私亲情,让我想家。

    哥们儿的信就更短,只一句话:“孙子赶紧蒙个妞儿回家过年啊,我们可人手一个B,就差你丫的了!”

    与那些哥们儿比,小马儿就好些。她的信比较长,也比较好看:

    “小威:

    我们有儿子了。大胖小子,八斤半。别误会,我们是指我和我先生!

    我是在三个月前生儿子的。歇了一个月,就又回学校教书了。先生不在家,儿子由他奶奶看着。我每天带着儿子的“干粮袋子,”奔波于学校与儿子之间,也就没时间给你写信……”

    小马的信总是那么轻松,幽默,富于情趣。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并不漂亮,但天生有一种性灵。我们彼此欣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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