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问心-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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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还要孝敬一个人,他最畏惧的大姐头——常若薇。“练什么拳,想打败我好当老大吗?”女寨主拳头—‘挥,盛气凌人的仰着鼻孔喷气。
他连忙畏缩的摇摇头。
“不……不是,是用来强身健体,爸爸说我身体太弱了。”
不管将米的成就如何,他已经先怕了她,以后要改也很难。
“好吧!允许你去练拳,你要给我变强一点哦!”这样她带出去才威风。
他一副得到太后施恩的小李子模样,喜出望外地猛点头。
“嗯!我会变强。”
“咱们去吃冰吧!今天爸爸有给我零用钱,我分你吃一半。”
她拿出一张皱皱的五元纸钞炫耀着。
对九岁的小孩而言,五元起码可以吃上十碗冰,身为不贪污警官的女儿,算是一笔大数目了。
“我……呃,不用了,我请你好了,你留下来买文具。”
现在他口袋里有、张百元大钞,怎么也不忍心看她花掉少少的五块钱。
“沈敬之,你瞧不起我是不是?”难得大方一次却遭拒,她自尊心受损的一瞪。
“不是啦!不是啦!”他赶紧摇手摆脑地解释着,“因为我爸爸说不能让喜欢的女生付钱,所以……所以……”他拗了个最整脚的借口。
“你喜欢我?”她表情古怪的看着他。
“是。”
他大声一应,不敢不喜欢她。
常若薇豪爽地往他瘦弱的背一拍。
“我让你请,我要加很多很多的红豆和牛奶哦广”好。“他傻乎乎的笑了。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很快地小男生和小女生长大了一点,进入青涩的少年时期,开始有了暗恋的心情。
那年两人十四岁,初二。
“沈敬之,你给我站住。”
已经长到一六五公分的大男生正急着去送便当,忽然两旁的木麻黄树后出现几个三年级学生拦下他,来势汹汹的不怀好意。
在经过七年的特殊训练洗礼下,犹带稚色的脸孔有抹超乎同龄男孩的谨慎和深沉,他小心的退了一步成防备姿态,不想与他们正面冲突。
篮球校队的学长他是认识,但是彼此并无交情,顶多在校内擦身而过,他是不允许随意和别人交谈的。
“你们有什么事,我很忙。”
要是迟到,有人就要遭殃了。
“你口气很狂呀!见到学长不用打招呼吗?”来人之一故意找碴。
“学长好。”
头一点,沈敬之打算绕道而行。
可是对方不饶过他,形成一个小圈圈将他围住。
“听说你拒绝校花的告白是不是?”告白?“谁是校花?”他根本不晓得校花是谁,他只认识一个常若薇。
“校花古月娥,我妹妹。”
还想装蒜。
“她不是给你一封情书。”
“你是说长得像青蛙的那个小矮人呀?”他有点印象了,那女孩个子小小的,戴着一副滑稽的眼镜。
“你说我妹妹像青蛙……”他眼睛长到哪去了。
沈敬之看看具有特殊功能的表,差点大叫的跳起来。
“我要赶着送便当给薇薇,你们不要挡路。”
“薇薇、薇薇,叫得多亲热呀!大眼辣妹常若薇是你一个人的吗?”非常嫉妒的篮球队队长很想用球K 他。
“真的要来不及了,她一饿可是会发脾气的。”
他警告着。
“我们就是不让怎样,你不可以独占她——个人。”
他们也喜欢常若薇。
他明白了,心里有些不高兴。
“薇薇不喜欢满脸痘子的男生。”
“你……”伸出手一指的男孩突然惨叫一声,手腕遭人折向后,痛得眼泪差点飙出来。
十分钟后——“你死到北极去买便当呀!看到我活得好好的你很不开心是吧?”
受到众人喜爱的常若薇没啥形象地蹲在地上大口吃饭。
沈敬之走到她对面行日式坐姿,挡住她裙下的春光外泄。
“我遇到一群野狗叫。”
“下次带根棍子去,给它们死。”
春天野狗多,放他一马。
“好。”
他一笑地打开自己的便当盒。
“瘦肉给我,你吃肥的才长得高。”
一七O 公分的常若薇还是一样的恶霸。
“你要不要吃香肠?”不该说是纵容,而是习惯,任由她自行挟走爱吃的菜,然后接受她嗤之以鼻的食物。
“会不会很肥?”她死也不吃肥肉。
“有一点。”
他用筷子戳去肥腻的部分,撕下瘦肉挟到她的便当里。
就这样,两人两小无猜地在大榕树下吃着香喷喷的便当,没人注意到在不远处的木麻黄树下几个哀哀叫的大男生,一副悔不当初挑错人干架的模样。
那一年,所有人都对沈敬之的好身手投以诧异的眼光,只有常若薇依然故我的吆喝他,还不知道他变得很厉害,像她崇拜的张无忌。
“沈敬之,你爸爸死了干嘛要移民,台湾没有医师了吗?”分离的时刻到了。
沈家父母在一场意外中遭逢劫难,父亲及幼妹当场身亡,母亲重伤下身瘫痪,目前还在昏迷中尚未清醒。
身高已拉长到一八O 公分的俊朗男孩一脸哀伤,他知道是自己的缘故才害得家人受牵连。
龙门,一个既神秘又充满无限权力的黑道组织,升上分堂堂主的他虽然只有十六岁,可是已有多次杰出的表现,难免积下了些恩怨。
他相信以薇薇的身手足以自保,但他还是不放心,不想她像家人一样的处于危险之中,所以他决定到美国,成为公主殿下的贴身侍从之一。
公主是现任门主的女儿,小他一岁,古灵精怪的整人手法令人防不胜防。
她是下一任门主,因此他的责任重大,疏忽不得。
为了薇薇的安全着想,离开她是万不得已,只是日后要再见的机会微乎其微,他不敢想像少了她的生活会怎样,因为他们一直都在一起。
十六年,扣掉牙牙学语的幼儿期,这些年来他们早已不分彼此地宛如连体婴,如今要分割的痛是难以形容,比亲眼目睹家人的遗体还要痛苦万分。
她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也是他记忆的全部,他想自己永远也无法忘怀她。
生命中第一次的纯纯爱恋,将来只怕找不到比她更让他重视的女孩了。“好嘛、好嘛!你要走就走,我一定会把你忘记,当作没你这个人。”装什么死样子,真难看。
明知她说的是气话,可心口仍像是扎了刺般难受。
“没关系,忘了我也好。”
只要她过得开心就好,他无所谓。
“少给我说五四三的鬼话,干嘛一副要哭不哭的丑脸,舍不得就不要去,又没有人拿枪逼你。”
他敢说没关系试试看。
“薇薇,我不在你身边要勤劳些,三餐记得吃,不要老找人打架……”蓦地,他眼睛睁得好大,像是被百万伏特的雷电击中般呆若木鸡。
“我警告你,沈敬之,我可以忘记你但你不可以忘记我,不然我会揍死你。”
她当真朝他小腹挥出一拳,全国女子组自由搏击冠军的重拳。
他根本是呆了,不知痛地抚抚唇。
“你……你吻我?”“怎么,你敢嫌弃我的初吻,是不是想去吻外国妞?”
她的表情活像抓奸的大老婆,仔细检查头发的长短。
“薇薇……”他觉得眼眶好热,不想与她分开。
“不许哭,我以后要当警察,你到了外国不准给我为非作歹,不然我一定去抓你归案。”
男孩子哭什么哭,没志气。
“我……”他想说龙门虽是黑社会大帮,但是绝不为非作歹,他们只惩戒坏人。
然而接下来,没想到说不准哭、一向给人凶巴巴形象的常若薇居然抱着他太哭特哭起来,拳头如泪水一样全往他身上问候。
坐在飞往纽约的班机上,身边是位出奇艳丽的少女,冷冰冰的感觉像他此刻的心情一片空洞,她叫朱心雀。
抚着胸前泪渍未干的湿意,他的心住进一位名叫常若薇的暴力女孩,伴着他度过日后无数血腥与黑暗的日子,不再容许其他人靠近。
他,沈敬之,未来的玄武堂堂主从此惧女成癖,有些自闭不爱与人来往,除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伙伴们。
年轻的岁月走人未知,离台湾越来越远、越来越远……“常若薇,你给我死得好看些,别丢我们警察的脸好不好。”
河东狮吼。
素有警界之花之称的女警张艳艳用公事夹一拍,惊醒了四周昏昏欲睡的苍蝇……呃,是同仁,口水一抹装作忙碌的接听电话。
不是他们怠忽职守,而是前几日扫黑组来调兵借将,埋伏了三日才抓到十大通缉要犯范金牛,因此大家才精神不济的稍微打个盹。
他们没有放假的权利,谁叫犯罪率节节升高,而犯罪年龄却逐年下降,那个自动请求“降级”的少年队队长放着轻松高薪的工作不做,非要来此凑热闹,让他们的“业务”无形中加重许多。
因为队长的表现能力太杰出,不时有重案组、缉毒组、扫黑组、特别行动组的头头来串门子,顺便把他们的队长借出去帮忙捧人。
平时少年队的事情已经够多了,自个队员都忙得焦头烂额,而她这个不修边幅的美丽队长,竟然还能忙里偷闲地抓他们出、公差,去帮别组的同事抓通缉犯。
唉!破案奖金是人家在领,他们顶多分点小红,喝杯凉茶就没了,怎能不哀怨的趴在桌上小憩一会,谁知等会又有谁会来借人头,他们真的快累垮了。
而这位把属下当超人用却不管他们死活的大姐可舒服了,悠闲地跷高脚,躺在旋转椅上呼呼大睡,完全听不进外界的咆哮……呃,要文雅点,是声音。
毕竟少年队的气质实在是到了人人摇头的地步,为了确保仅存的警界素养,两百分贝以内都不算噪音。
“常若薇,你死了是不是?若死了请应一声,我好替你收尸。”
该死,反射动作还真灵敏。
明明已记得保持距离,怎知睡到阎罗殿的粗暴女还踢得中她,还好几年的警察不是白当,要是被她踢中骨盆,这下子别想生个讨债鬼来玩。
“艳,保重呀!被牛踢到可会倒霉三年。”
她就是活生生的惨案。
不是外调就是要她扮鸡,不然用她美美的小短腿去追公车,害她三天两头的大伤小伤不断,实在是大才小用全警局最妖娆的美女。
“少说废话,有本事你来叫她。”
谁不晓得她超难唤醒,与死人无异。
“看我的。”
古月娥媚眼一抛地成立定姿态,忽地——“啊——抓贼呀!有人抢了我的皮包,夭寿哦!年纪轻轻不学好……”在全队队员的大笑中,如火车头一弹的身影拔腿就追,点三八手枪飞快上膛,一跑到门口才觉得不对劲,打着哈欠地走丁回来。
像头慵懒的睡狮仲伸懒腰,抢过属下泡好正欲人口的咖啡,不理会对方目瞪口呆空空如也的手心,抓抓三天没洗的头连打五个哈欠,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常大队长睡醒了,要不要我帮你买杯百香果冰砂?”恶!还有眼屎。
“好,麻烦你了,我还要一份鸡排。”
她倒是顺口地点起餐来。
“好你的大头鬼啦!你看看我是谁?”她居然把她当小妹使唤。
常若薇撑起一眼眼皮微眯。
“古月娥哦……”等等,古月娥?“你们扫黄组也要来借人呀!”一提起抓贼她就兴致勃勃,所有的精、气、神全活过来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