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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我这样的男人不值得你爱-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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灸淹拿墼拢で榈男陨睿B珺痛苦而又甜蜜的十月怀胎,儿子的诞生,争吵,和解,标准的家庭生活!嘿,剧情不够曲折,再加点:误解,第三者插足,矛盾激发,悲伤,分手,悔悟,感动,真爱回归,白头偕老……尘世间该有的,我都演了。如果将这些写下来,绝不比哪部言情小说差!
想完,又是一节课下课。
最近有点失眠,老是睡不着。无聊,痛苦,该做些什么?对了,写小说!女主角老是一个人不好。换谁呢?文娟?她比较适合做情人。不过,像她这样女人拿来宠最好了,像小猫一样抱在怀里宠,呵呵,就她好了。于是,在梦中设定我为一个成功的男人,她则是娇媚的情人,躺在我怀里撒娇。其中种种姿势,样样精通,室内,户外,河边,草地,到处都留下了我们恩爱的痕迹。个中滋味,妙不可言。
从这以后,每当烦恼不安时便在梦中写这种情色小说以自娱。按现在的行话来说是意淫。不过那时还刚开始,也只是偶尔做做。
高三了,与珺珺也基本上是断绝关系了。我一直很奇怪,尽管在梦中,我可以胡乱的意淫,但每次面对她人时,我脑海里纯净得像白开水,丝毫没有龌龊的念头,面对其他女孩子则或多或少有点儿。难道是爱情在作怪吗?在真爱的人面前,是不允许有半点的杂念吗?我不明白。我不敢把自己比作圣人,但我一直未曾突破这个极限。
斯人已去,在无牵挂。只是恨如乌云,格外令我压抑。
闲暇时,趴在栏杆上寻找美女,偶尔觅到那几朵花的身影,便沉浸在那美好的快感中,这个时候,什么想法也没有,只是感谢上天赐予我的美的感受。看得多了,到后来,自认为世界无丑女,只要多一点微笑。再丑的女孩,真心的微笑也是很美的!
不过,若没有寻到所需的目标,而有那么几个有点突出的女孩。则着力欣赏那几个美的部位,比如大而亮的眼睛,性感的嘴唇,快挤爆的乳房,白嫩的手臂,修长的双腿,凡是美的部位,都不会放过。自然,这种注目礼是在对方不曾注意的情况下做的。若是看见我那种色狼的眼光,肯定会做噩梦的。
高三的学习最是压抑。
他们放松的法宝各种各样。我的法宝是意淫。曾经有医生说过:适当的意淫有助于健康。是嘛!正常的年轻人,自然有正常的需要,在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自然有正常的意淫。
我喜欢这个。
读累的时候,做一个春梦;题目算烦的时候,“写”一个精彩段落;想不出头绪的时候,意淫一番。
春雷阵阵,淫雨霏霏;红纱帐底卧鸳鸯,锦绣床前说恩情。前生潘安,再世貂禅;乐煞了八戒,羞煞了嫦娥。唇红齿白,全化作了万千恩爱;丰乳肥臀,尽换成了潺潺流水。玉女心经,敌他个三千子弟兵;定海神针,搅他个东海老龙宫。
三浅一深,我来你往;半收半缩,欲拒还迎。十八般兵器般般使尽,七十二样变化样样耍出。全力相拼,抵死相迎。休说迟迟未飞天,只因未到深情处。待到九天惊雷起,双双化作云霄蝶。
正所谓情到深处便成痴。
但我意淫再痴也痴不过一位老大哥。他伏在桌上睡了一觉后,胯下的牛仔裤都湿了一大圈。我再怎么强也只是梦中才有。可见我辈自有高人出,人外之人,山外之山,自当谨记在心。
校有名花,自当好好珍惜一番,每一部小说里都不曾亏了她们,梨花带水,雨后潮红,别样新装,醉人模样,自是爱煞了她们。然而现实生活中,我还是一副老实人模样,文雅秀丽,谦谦君子,自然不会痴欲成狂,而做伤人之举。我对待女孩子的原则是:要就不爱,爱就不伤。再加之我向来不会欺骗他人,所以至今还是个包装了的罐头。
然而,这样的意淫却更令我感到悲哀:我的心,谁能懂?我的情,谁能知?我的那一半,又在何方?
我只是一片无人知晓的水草而已,河畔的金柳等待的是别人。
第十三章 侵入心房
    尽管我能在这梦幻的空间里找到安慰,但是这终究是虚幻的,不现实的。你沉迷得越久,对现实就越感到恐惧,也就越想逃避现实,躲在那个虚幻的世界里不肯出来。
事实就是如此。
自从意淫成痴以后,我在学习或者生活中一遇到什么困难,便想躲进我的梦里。与现实接触得少了,与其他人交流得少了,我就越感到孤独,也就越想躲进那个虚幻的世界里。从此,形成了恶性循环,而无法自拔。
可以说,高三的一年中,我“写下”的小说不下于五十部。如果我肯用这些浪费的脑细胞去克服现实中的困难的话,我的人生就会改写。
我一直不肯面对现实,能逃避就逃避。
这是我小时侯就已开始养成的坏习惯,到高三时已经达到顶峰,如果不斩断的话,将来面对生活的话就会没有足够的勇气。但我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个,到读大学后就发现自己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什么都不懂,幼稚得可笑。
这件事带来的后果直接造成我现在最大的缺点和痛苦:不能坚持,经不起挫折,心理承受能力差。
尽管我曾经也认为这些事做的太多不够好,也曾悔恨过,可是我仍旧抵抗不了那种诱惑,就像吸毒成瘾的人一样,在痛苦中继续堕落。
所以,我恨自己。不相信自己,觉得自己不可能成功。
高三就这样度过,一边憧憬,一边逃避。
如果说这一年中有什么值得我欣慰的话,那就是:我爱上了雪。
不知从何时,雪就慢慢侵入我的心房,等我发觉时,她已经占据了所有的空间。
在认识雪之前我和她有几次印象深刻的见面。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她就是雪。
与她的第二次见面是在食堂,很有令我惊艳的感觉。
我去买菜的时候,碰到她刚买好回来。朝我走来。那一刻,我惊呆了。等到她与我擦身而过之后,我才醒过来。那一晚,很少写日记的我专门为她写了篇日记。内容是这样的:
x月x日       星期x                     天气:晴
我一直以为日子在发霉。
全是阴暗的,没一点阳光。
今天,上天却给我带来了光明,
他让天使降临了人间,
专门为我带来了阳光和温暖。
只是想不到,
天使竟然是,
上次在操场遇到的女强人。
她朝我走来了,
在今年今天的这一刻。
时间都停止住了,
剩下的只有她的身影和微笑。
带着满身的阳光,
朝我走来了。
眼睛是那么大,那么亮,
清澈盈动如西子湖,
流动着梦幻般的光彩,
纯真如赤子之心。
她会说话,朝我微笑。
其实,
我并不能准确描述她的双眼。
我想,
就算是整个世界的美,
都装在她的眼里都不过分。
然而,
她的眼睛如潮水,
把我给吞噬了。
整个儿吞掉了,
连渣滓都不吐点儿。
她是天使!对,是天使!
那鼻梁,那双唇,
难道不是天使才有的么?
都亮着光呐!
哦!绿毛衫!可爱的绿毛衫!
高高的胸部将它撑成两个绿色的富士山。
美,太美了!
不,是温暖!
像冬日里小屋里的火炉一样,
走近它,
所有的温暖便流注你的心房,
从四肢百骸到五脏六腑,
从头顶到脚底,
从肉体到灵魂,
一寸一寸的,
全部温暖个遍。
我的心很潮湿,
它哭了。
曾来没有这种温馨的感觉。
心底里所有阴暗冰冷的地方,
都被她的阳光驱除掉了。
望着她的胸部,
我想:
躺在那里一定很温暖,很舒服。
她就这样带着满天的温馨来到人间,
来为我驱赶黑暗。
虽然,
她只为我停留了一刻,
但,
这一刻,
便已足够。
我不知道,是不是从写这篇日记起,她就开始侵入我的心房,只知道,每次遇到她,一定会感到很温暖。
再一次遇到她的时候,是在楼下的过道口。
大大的眼睛朝我望过来,微笑着,带着关注的神情。那一刻,我的心,我的灵魂,似乎都被她洞察了一样,但我并没有感到不安。因为那是天使的眼睛,关怀着我,令我温暖。
虽然,她有时会出现在我的梦中,但并存在任何异想。
因为,她是天使,是我的女神,不敢对她有一丝一毫的亵渎。
我很想知道,她是谁,叫什么名字。
但我一直没有刻意去打听。
因为我知道,既然上天把她带到我的身边,就一定不会吝啬这些的,总有一天会让我知道她的名字的。
果然。
再次见面时,我就知道她是谁了。
就像以前每次碰面时,她都带给了我许多惊异。
她,就是雪。
那一次,我正在前面走着,后面有个女生喊着:“阿雪,等等我!”
我正诧异着:谁是雪?在哪啊?
前面有人转过身来,答道:“哎!”
是她,我的天使!她竟然就是雪!
我呆住了。
是缘分么?居然就这样认识了我很想认识的,而且是一直让我感到温暖的人。多少次见面,我们如同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不过,老天并没有让我忽视她。
这个时候,我很疑惑。
我很相信缘分,可能是言情小说看的太多了吧。我们两个人是不是有缘呢?不,不可能!我不会喜欢上她的。虽然她带给了我许多温暖,但并不是做恋人的最佳人选。她太强了!我要的并非这种类型,最多算是有缘无份的人。我努力排斥着接纳她的想法。
由于这种想法的存在,就算我已经知道她是谁了,我没有像以前一样与渴望认识的人结识。
我依旧在发霉的日子里过着,不过多了点光明。
又是一个周末到了。作为团支书的我得去交通讯稿了。
这个我倒是比较乐意去做。因为通讯稿是交到广播室去,而广播室是由秋香负责的。这样我就有机会接触她了。上天赐予我的机会,怎不珍惜呢?不过,我并不像那些蜂啊蝶啊一样刻意去攀谈,我只要看她几眼就已足够。每次交稿时就那么几句话:
“164班的。”
“多少篇?”
“8篇。”
交完后,就走。
回来时,在走廊碰到了雪。
她手里头拿着稿子,看样子也是来交稿的。这本来是团支书的工作,看样子她是来帮忙的,不然以前就会看到她了。
她穿着白衬衫,滚圆的胸部就像积了雪的富士山。
那天,我感觉她有点不一样。
见到我时,她居然昂首挺胸,眼睛注视着我,而且我觉得,她离我并非要那么近,两个人都快碰到了,可走廊有那么宽。
最令我胆战心惊的是:她那高耸的胸部离我的眼睛那么近,而且随着她的脚步上下轻微的晃动着,似在向我招手向我微笑。天!这简直就是致命的诱惑!那一刻,我的脸都诧异得变了形,我想她肯定是看到了。我的心脏都停止了跳动,我害怕了,害怕它从此一停不起了,就赶紧掉转头去,目视前方,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逃掉了。
说实话,我并非只挑她的胸部看,可那个地方实在太突出了,想让人不关注都不行,何况,我本来就这么色呢。
自这以后,她的身影就一直在我脑海里萦绕着。
超人的气质,多一分则冷,少一分则庸;
丰腴的身躯,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
滚圆的胸部,高一分则荡,底一分则平;
肉感的双唇,厚一分则硬,薄一分则垂;
明亮的双眼,亮一分则刺眼,暗一分则无神。
美是美,但她并不能完全吸引我。因为我觉得美的相貌还得加上美的品德那才是真正的美,这才是我心目中的人选。所以那几朵花儿并不是我心中的目标。
如果是早知道有今天这个结局的话,我宁可对她的了解停留在这个层次。可我的双眼并不随我的心走动。
食堂里,我们两个班的饭桌隔得比较近,因为164班后面就是165班。不过我很少注意。除了学习之外的事情我从不去打听。吃饭的时候也是只吃饭,吃完就走。那一天,我也是偶尔听几个同学在谈论才知道165班的饭桌就在我们旁边。既然如此,那么雪也应该就在附近。
我抬起头来寻找她的身影。果然,她就站在那个柱子旁边,刚打好饭,还没吃。我一边吃一边欣赏她吃饭的模样。只见她左手端着个长方形的塑料饭盒,右手正要拿起调羹吃时,发现手指上粘有饭粒。会怎么做呢?一般人都会将它给甩掉的,可她居然放到嘴里舔掉了!节俭!不一般的节俭!多好的品德啊!那一刻,我的心被击中了!我对珍惜粮食的人非常有好感。因为从小的时候起,我的爷爷和父亲他们经常将掉在桌上的饭粒捡起来吃掉并且告诉我要珍惜粮食。我是农家的孩子,从播种到收割的每一个环节我都参与的,明白这一粒饭是要多少滴汗水才能换回来。但是现在却有很多人不知道珍惜它。雪却能做到这一点,跟我爷爷一样难能可贵的品质,是值得我佩服的!
那一天,我知道,她已经基本符合我的条件了。但我当时并不认为她就能完全打动我的心。她那么的强的能力虽然不再想柏林墙一样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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