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短篇小说集)-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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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些年来我没有回英国。我痛恨乘飞机,如果要再去,我情愿先到新加坡搭和谐号。如意喜欢和谐号。她做了好几只和谐号的模型,研究它与气流的关系。离开她以后,我只见到脂妖粉怪。我不快乐。再不快乐,我还是去了乡村俱乐部。珍妮小姐的交游广阔,请了一大堆抛头露脸的女人。
这堆女人,什么上电视的,演时装的,唱歌的,跳舞的,都有,都是一式的打扮,都是周游列国常闹事的,口气都奇大。我很自曾形秽。幸亏珍妮小姐把我招呼得很好。
她问:“你老是穿黑色西装,白色衬衫?”我答:“是的。”
“为什么?”她问。我发现了她女人的温柔,我觉得这是凯莎玲所没有的,凯莎玲像一只打了咸水粽子。跟凯莎玲这种女人出去一百次,她也不会注意到我穿黑穿白,她只要有人替她付茶帐。
我对珍妮说:“是的。我喜欢穿黑色。”
她问:“你喜欢黑色,还是喜欢穿黑色?”这话问得很有意思。
我说:“我只是穿的,我喜欢红色,那种浓稠,像血一般的红。目前女人指甲油那种红,很多人不欣赏,我认为很美。”
我跟她跳舞,她的舞跳得不太好,在夜里灯光下看来,她还过得去,毕竟是生过孩子的人了。那天晚上来了好几个年纪轻的女孩子,都是才十七八岁的,也没有什么青春,香港这地方虽然人杰地灵,就是出不了美女,女孩子都像话梅,没有水蜜桃子。
那天晚上出来,我一整套西装,不想那么早回家,开车子到舞厅去坐。看多了疯疯颠颠的干金小姐,到这种地方去享受一点安静也是好的。
大班拿来了名单,老规矩,我随手一点。
没多久来了一位小姐,穿着旗袍,瘦瘦弱弱,有几分风韵,叫伊凰,坐下来,拿起瓜子,并不放进嘴里,只在两只手指中磨,她照例问:“先生贵姓?”我说姓宋。她那件旗袍是好料子,淡灰色的绣花麻纱。她的脸仿佛是瓜子型的,棕色的眼影,棕色的唇膏,棕色的指甲,长长的假睫毛,有点电影中“卿本佳人”的味道。
上等舞厅是有点情调的,黯红色的光照得我很舒服,忽然松弛下来了,默默的坐着。男人逛舞厅有道理,唯有在这里没有昨天明天,只有这一刻。
“宋先生哪儿玩多?”她问我。我说:“多在舞厅走。”她笑,“我从来没见过宋先生。”我也笑。成熟点的女人说话都很有意思。
“宋先生不跳舞?”
我说:“我只是来坐的,你不嫌我,就陪我。”
她笑,“怎么敢嫌来先生?”
于是我们便对坐着。我真的舒服得几乎要叹气了。但是我没有要带她出去的意思。
哪里的女人,就该让她呆在哪儿。舞女在舞厅好。打字小姐在老板房里好,大学生在教授前好。不要移动她们,不要做上帝做的工作。
我付了小帐,付了台子钱,就走了。伊凰没有过台子,大概不算是红舞女,她也有她的故事,但是现在要说的也不是一个舞女的故事,现在还是说我选老婆的故事儿,可是麻烦得紧哪。
也有男人一定认为百步之内,必有芳草,娶了舞小姐,逼她们做芳草,叫她们做贤妻良母,不仅要贤,而且要比一般妇女更贤,这才显得出男人感化有功,这是干什么?我始终没搞明白过。
伊凰在我走的时候,说:“宋先生,再来啊。”她也是一个好看的女子,”我应该带她出去吃宵夜,到她家去消磨一段时间。但是我想到她所认识的云云众生,她对每个人都说“某先生,再来啊!”我对于名女入红女人,人所共知的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尤其是大腿屁股给人瞧惯的女人,这种女人也知道被瞧腻了,就找个男人,匆匆忙的结婚,专给这男人一个人看——但是别的男人又怎么想呢?别的男人会暗笑或是明笑——他老婆的屁股大腿咱们都比他先瞧过。我不能够这么做,我是一个凡人,我没那么伟大,我要娶,还是娶如意这样的女子,即使做错了什么,是一种选择的错,明智的错。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事。
回到了家,我洗一个澡,躺在床上看杂志。我比较喜欢看一些容易懂的小说,简单的,表面化的,没有含意的,特和喜欢看花好月圆性质的,因为我到今连女朋友也没有一个,更不用说是老婆了,故此心理变态,喜欢看一个男人娶七个老婆的故事。
看累了就睡觉。梦中还是见到如意。咱们在结了冰的湖之搓手呵白气,笑着走路。只差那么一点,真的才差那么一点点。我没有抓到她,差那么一点点。我心酸的想,那么一点点……
第二天妈妈跟我发话。妈妈:“家明,娶老婆的事儿,不必过份挑剔,一个男人,事业与家并重,成了家才可以有安定的心会发展事业。你成日价郁郁不欢,做娘的看在心中不舒服。你说怎么样?”
我:“……”
妈妈,“你就算外头有了人,只要你喜欢,我们也喜欢,说出来不妨。”
我:“……”
妈妈:“你该结婚了。”
我:“……”
妈妈:“女朋友不理想,你可以慢慢教她,如果她发型不对,服装不对,你也可以慢慢教她。”
我:“……”
我心里难过极了。谁说大丈夫何患无妻?大丈夫简直患妻急得要命。我真悲哀,我的老婆在何处?不知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才可以找到。为什么天下只有凯玲与珍妮这些女人晃来晃去?
只差那么一点点。如意。
妈妈:“家明,你想什么?家明,你说出来。”
我:“妈妈,我还是在选。妈妈,我不认命,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没有合我心意的人。”
妈妈:“家明,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像你这样,也就不能说了,少年得志。求偶方面,马虎一点也罢,否则,太满了也不好。”
我:“妈妈。你再让我找一年,妈妈,我答应你,明年今天,我要是再找不到她,你叫我娶谁就娶谁,我皱一皱眉头就不是好汉。”
妈妈:“你这话又不对了,谁还逼你成亲不成?你喜欢谁就是谁。我很懂年青人的想法。我不过是要你快乐。”
我:“妈妈,我这一辈子,要快乐是不能的了,做人但求平平安安,也就是了,恐怕也不容易,妈妈,你别替我担心。”
妈妈:“你说话口气像和尚似的,我焉得不伤心。”
我:“……”
叫妈妈这样子,我自觉非常的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要紧,死了还知道什么!四匹白马拉倒西敏寺去下葬,也还就是个死人。活着却不能乱来。
我想登一个征婚广告,或者是在《明报》头条上,社论的隔壁。
广告这样写:
宋家明。男。三十岁。身高五尺一寸,体重一百四十磅,五官堪称端正。毕业于剑桥大学工程系,廿五岁获得博士学位。无不良嗜好,营优差一份,月入数千,并无家累,愿征淑女,先友后婚。
我觉得很累,在某个星期六下午,我几乎一睡不起,爸爸也没叫我起吃午饭,我就睡到第二天,像吃过安眠药似的。
起身很是歉意,星期日陪父母说了一天的话。
星期一上班,女秘书跟我说:“周经理的约见的助手来了,但是他人却不在,我不知道怎么打发人家,那小姐脸色很不乐意。”
这一下子的确是无礼。中国人办事一向是这样,人事部没有组织,错误百出,于是我传了那位小姐进来。那位小姐姓林,叫林美丽。她进来了,一身白色,平跟鞋,脸上没有化妆,一双眼睛很美,年纪很轻,标准身裁,那套白西装把她衬得非常的“膘”,穿这样的衣赏来求职是太抢服了,但是我马上向她道歉,请她坐,她的脸色缓和下来,我喜欢有点脾气的女孩子,她看上去很聪明,很得体,很骄傲,很美丽。
她把她的学历、文凭呈上。我细细看了一遍,再看她一遍。我知道老周等着要一个这样的助手。我可以大胆替他作主,反正试用三个月,不会可以另外打算。我把老周那份合同交给她看。
她看合同的时候,我看她。
她很漂亮,大学刚刚出来,禁不住一点点的气,现在这些气来得快,也消得快。她的嘴角微微朝下,但是嘴唇很薄,皮肤是微棕色的,头发流在脑后,大热天她给我一种通体生凉的觉,她的手指纤长,戴着几只银戒指,指甲不算长,搽着银底米色指甲油,很整齐,没有剥落。
她读完了合同,抬起头来。
我微笑说:“林小姐是念管理科学的?”
她奇异的看我一眼,仿佛是说:文凭都在,难道还能假冒?
我问:”林小姐喜欢毕加索吗?”
她一怔,“是那个画家?”
我说是。
她说:“我不懂画。”
我忍耐着:“林小姐看电影吗?”
她很纳罕,然而维持着应有的礼貌,“有时候看。”
我问:“喜欢哪一类的片子?”
她说:“好看的便看。”
我问:“维期康帝喜欢吗?”
她:“啊。”
我问:“林小姐去过巴黎吗?”
她说:“去过。”
“去过哪里?”
“香谢丽舍。”
“手艺馆去过吗?”
“那是什么地方?”她的声音轻了下来。
我问:“你喝酒吗?”她点点头。
“喝白兰地加什么?”
“水。”
我长叹一声,请她签了合同,明日来上班。她很喜悦,但是对我那番问话莫名其妙高高兴兴的去了。
林美丽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是老周的人,让老周用就好。
刚才如果她答:“我承认毕加索,正如必须承米开兰基罗与达文西,是我喜欢莫地格里安尼与八大山人。”
如果她答:“我看维斯康带,也看里斯德,也看张彻。”
如果她答:“我懂一点古典音乐,但因为人人都懂一点,所以改听卜狄伦已久矣。”
如果她答:“巴黎的手艺馆不如小橘树馆。”
如果她答:“我不喝酒,但是喝白兰地怎么可以加水加冰,不如喝可口可乐。”
如果她那样答,如果她那样答,我就会再问:你跳芭蕾舞吗?你喜欢白色吗?你会讲法文吗?你看红楼梦吗?你看跳球赛吗?你拥哪一队?你喜欢下雨?落雪?太阳?一个人骑脚踏车,爱赚多钞票?有很多男朋友?当男人送你玫瑰花,你大笑,微笑?不笑?爱吃什么果?穿什么睡衣?吃哪种牌子巧克力?有否坐过和谐号飞机?戴不戴日本手表?爱家人吗?理想中是活到几岁?怕不怕孩子?信耶稣吗?有没有图章?图章是什么石?可会打毛线?做不做手工?会不会换裤子上的拉练?
如果她那么答……可是她没有那样答。
令人生气的是,她的外型那么好,我气了一个上午,把文件稀里花啦,碰碰蓬蓬的乱扔。
后来她来上班了。
全公司的男人都趋之若惊。她天天的午饭有人请客。老周虽然是个好丈夫,但是喜欢有个漂亮的助手。因此很得意,我常常想起这位林小姐喝拨兰地是要加水的,心中十分不快。
据说她十分称职努力,脾气急一点,但成绩斐然,大家都喜欢她。
她至少有一样好处——她穿衣服穿得好看,一个月的薪水可以买两三件衣服,再要添鞋子皮包就不能了。大概家中是有点来头的。
有一天她敲门到我的房间来。
那时候天气已经没那么热了,她一件蓝灰条子衬衫,白裙子,白底平跟鞋,她手中没有任何文件,她的脸微微修饰过,一种咖啡红的胭脂。
我请她坐。我笑说:“你倒是不穿高跟鞋,林小姐。”
“高跟鞋早不流行一年了。”她说。
我问:“就是因为不流行,才不穿的吗?”
我记得如意永远不穿高跟鞋,流行也好,不流行也好,反正她不穿,就不穿。
美丽笑,“宋先生最喜欢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自觉失态,说:“对不起。”
她犹豫了一刻,说:“宋先生,我进来公司快三个月了,大家都很满意我,是你负责招考我的,我觉得应该请你吃一顿饭。”
我扬起了眼睛。
她很有自信地看着我,她有很美丽的眼睛与脸型。
“你是凭自己能力考进来的。”我说:“何必请我吃饭?我请你好了。”我微笑。
她暗自松了一口气,“不不,宋先生,我请你,应该的,无所谓,谁请谁一样。”
我微笑。她比凯莎玲高贵大方,比珍妮年轻爽朗。又长得好看,也有工作能力。我们约了中午吃饭。反正整个写字间的人都约过她了,她反过来约我,真是给我面子,我不好拒绝。
吃饭的时候,她低声说:“喝拨兰地,要净喝,杯子提在手中,缓缓晃动,让手心的暖气蒸发香味,是不是?”
我倒是一呆,渐渐醒悟过来,心中非常的感动,忽然就想哭。我握住了她的手,就在那间餐厅里,我握住了她的手,真奇怪,我一向不喜欢手拉手这种动作,但是我说:“没关系,把可乐加在不知年的拨兰地里喝都可以,只要你喜欢,只是你喜欢。”
她垂下了眼睛,条子衬衫雪白的领子映在她的下巴边,她说:“据说你是很挑剔的,挑剔到……不喜欢手短的打字员。”
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