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短篇小说集)-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微笑,“真是,家明,你非要说些肉麻的话不可。”
我不响。
“十几岁的时候,可以大哭大叫,高声抗议,什么都是社会的错,二十多岁还可以无声流泪。现在咱们能干什么?有些什么事,只好换来覆去的想,想得通固然好.想不通只好在心里挖个坑,把它埋葬起来,还要拿铲子把拍过的地方拍拍平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才好。多少希望带来多少失望,失望的时候不可动声色,世界上同情心丰富的人并不多,获得个新希望也千万不要把高兴的样子露出来,免得招人嫉妒——这是最难的,快乐总希望有一个人来共享。但是我也习惯了,整年累月,一日又一日,我总是这副表情,我非常的疲倦。但是没有法子不过下去,我没有不快乐。只是有时候想想,王宝钏慎重寒赛十八年,真不知是怎回事。”她笑了。
“很简单,她有目的的,她要等薛平贵回来,那是她一生的事业。她正幸福的。”我说。
“你知道亚黛儿H的故事?我去查过了、她私奔去美国一共九年,真是,二十岁的女孩子,回家已是二十九岁了,别说神智不清,再清醒都老了,但是我相信她是快乐的,做人无论多么苦,只要有目标,就会快乐,目标没达到,也已经数十年过去了。”
“你可结婚。”。我看着她,“嫁给我。”
“你母亲会怎样说?”平平微笑。
“她今天才把她的钻戒给我,她说:‘求婚不要空手去。’”
平平说:“你的家庭太好了。”
“你太寂寞,平平,到我家来吧。”
“家明。你太使我为难.”她说。
我知道她一时不会答应,心里像是绞痛,又是害怕,她不要我,她心目中的男人不是我这样的,假如我一直不认识她,我的日子也只好是这样的过去,但是现在。。。。我呆呆的看着她。我们俩同时叹口气。
我低头说:“我肚子饿了,我没吃早餐。”
“在我们家吃点吧,我给你下一碗面。”
我说:“我想吃水果,我下楼去买。”
“现在还有什么水果?我们有橘子。”
“我去买梨子。”我说道:“十五分钟就回来。”
“你当心点。平平微笑,。“车子很乱。”
我心里厌烦的想,碰到车子,撞死吧,撞死算了。就像小孩子,你不给我糖,我哭!大人动不动可议动死念,这种念头一转,心里就舒服一点。我怎么能死?我父母这么爱我,我简直找不出半个理由。我在转角的小店站住,买了梨子、苹果,还有一些糕点。把钱付了走回去。
她一定要嫁给我。为什么好事一定要多磨?
到了平平那里,平平笑着来替我开门去,我捧着水果进门,看见N坐在那里吃面。
我气得呆了,我说:“这个老头又是哪里转出来的?”
平平笑说:“我妈妈给他吃了个面吃,他也没吃早餐。”
N抬起头来说:“家明,你好。”
“我不好,我昨天才见过你。”我说:“见得都烦了。”
N看我一眼说:“家明发起脾气来,永远像个女孩子。”
平平说:“他长得何尝不像个女孩子,即使是女人,他也还是个美女。”
平平坐在N的旁边。
我委曲地坐在她对面。几时老太太变得这么好心,肯做面给一个外国人吃?她从来没有做过面给我吃,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一种默契,一种阴谋,我非常不快乐。
我问N:“你怎么了?你看来喜气洋洋的。”
N说:“家明,你要恭喜我。”
我的心跳向十丈高,“恭喜你什么?”我的手用小刀削着梨子,眼睛已经发定了。梨子的汁水粘呼呼的,沾得一手都是,真没有意思。
N说:“我与平平订婚了。”
我跳起来,从脚底心一直凉向头顶,我站在那里,眼睛看牢了平平。
我的心像被铁锤子捶了一下,震得发麻,我呆呆的坐下来。
N温和的说:“家明,真是奇怪,我与平平竟这样的认识她说有人介绍她认识你的表兄,因此与你成为朋友,而我却是你的朋友,以致有今日这个订婚,如果我到香港,根本不来找你,我也就没这种机会了,两个人碰在一起,原来要经过这样的机缘巧合,家明,这是前生注定的,这是上帝的工作,我太高兴了。”
我的心一片空白,我说不出话来。
平平说:“可惜你是外国人,”她用手托着右边的腮,“中国女人嫁洋人,总有点穷徐潦倒的样子,反正是在自己人群臭名四播,混不下去,才下此策,怕我也正是这样”。
N说:“别乱讲”她温和的微笑。
平平扬起左手,她无名指上有只小小的钻戒。
我的心沉下去沉下去,像一颗石子沉到湖底,反而镇静下来,我把梨塞进嘴里咬一口,奇怪。梨子的感觉像铁皮一样。
我问:”他一问你,你就答应了?”
平平说:“不,我考虑了一个星期。”
“你没有跟我说。”我说。
“我……正在考虑。”
“你们暗中一直来住吗?”“我同N。
“她偶然来替我收拾收拾,讨论一些关于学校的事,我们开头时是普通朋友。是不是?”他亲昵地转过头,看住平平。
平平微笑,站起来到房间去。
N对我说:“我苦到四十二岁,不知是什么福气,什么运气,居然得到一个这么好的妻子,真是太意外了。”
我看着N,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子,强壮如一颗大树。如意说:“我需要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必须要像一棵大树。”千年不变的道理。妾如丝箩,愿托乔木。
“可是你们不同国籍……”
N不安的说:“所以说,吃亏在平平,她对于英国的一切真是热得不能再热,而我对于中国知道多少呢?我可以慢慢的学,家明你要帮我。”
平平走出来,手中带了两块小毛巾,给我擦手,给N抹嘴。
我同平平,“你选择了他?”
平平说:“是的家明,我希望你明白。”
“我明白。”我抹干净了手,“我要回家了,恭喜你们。”
平平说:“家明……”
我向大门走去,她追上来送我到门口,“家明……”
我转过头来,这时候我发觉天气已经凉了,风吹上来,那种感觉像当年我与如意上学的光景,九月中去注册,天气便已这样。
我很平静的说:“我是明白的,平平。”
平平说:“我们再联络。”她的睫毛一科动,眼泪淌了下来。
她是这么的标致,漆黑头发,像牙白皮肤。就是为了过去有男人今她失望,她不敢再冒险,她舍弃了我,去嫁给N,因为她相信N不会再有流动性,N像一棵大树。
我作一个深呼吸,微笑说。“天气真好!”
N走出来,手很自染的放在平平的腰上,关切的说:“家明,你这么快走了。”
他们外国人就是这样。搂搂抱抱,做得这么自然美观。
我走了。
回到家,我伏在床上,枕头又冷又硬。我尽量的睡。父母已经出去了,只剩我一个人,迟早要剩我一个人的,很久之后,一个老头子,独自躺在床上,沉思过去。我总是爱上同一型的女子。这种女子永远要寻找一棵大树。而我并不是树。平平对我来说,像英国深秋的太阳,在网球场上,打着球,太阳只露出来数分钟,正当抬头要看那金色光芒,它就消失了,这是我的生命,不雨长阴。至少我见过阳光。
我睡了很久很久,直到不能再睡了,我起床,穿上一套西装,离开家,不知到什么地方才好,最后我发觉我在一间舞厅的楼下。我曾经到过这里,我还记得一个名字。
我走上去,我坐下,夜还是温柔的。
谁写过这本书?夜未央。沙洛杨?费滋哲罗?我想是费滋哲罗,他一直写这种故事?伟大的费滋哲罗。读完博士再进修,读书再读书,,可是有什么用?我连心爱的女子也得不到。真是天晓得,书中自有如玉,真是天晚得。
大班问要什么小姐。我说:“伊凤。”
过了很久,一个女孩子来了,她十二分的年轻,十分的漂亮。她坐下来,微笑说:“伊风是我姊姊,她结婚了,我叫伊凰,是她妹妹。”
故事都是这样的,我会继续找,当我不能再有力气站立的时候,我会说:我得结婚了。
伊凰说:“今天由我请客。你一定是宋先生,姊姊说起过。你,她说你一直没找过她,她把电话地址都给过你.怎么你现在又来啦?”
她是这么年轻,一定只有十七八岁。
她说:“我们永远会碰见奇怪的客人。”她娇笑起来,一口好看的牙齿。
我坐了一会儿,给她五百块,要补她姊姊的婚礼,她客气而礼貌的收下,我就走了。
第二天上班,我脸色灰败的做着日日应做的工作,午间平平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吃饭,我答应下来,十年前别了如意,未曾再见过的,现在我不愿失去平平,不管N知道多少,他还是会爱护我的。
午餐的时候我翻着女秘书的电影画报。外头不知谁开了小无线电,一首歌悠扬的播出来:“不,我不能忘记悲伤,然而这就是一切的故事,在我的微笑中忧伤毕露,是的它毕露,——我不能活,如果生活是没有你……”然而谁是亚黛H呢?亚黛儿的故事,恐怕还是别有详情的。
我抬起头,一个女孩子坐在外面写字台前。她在听无线电。她有长而黑的头发,这么漂亮的头发。她是新来的?担任什么职位?我开了门。
她转过头来笑,一个明媚的微笑,她说:“我不喜欢人群,我情愿午饭吃一个面包,在办公室内清清静静的过,我痛恨人群。”
我微笑地点头,“是的,我也这么想。”我说道。
我会继续的找。呵如意,你知道吗?自别离之后,我还没有结婚。
(完)
***
【此文章由“文学视界”(http://。white…collar。)李毛驴扫描校对,如欲网上转载,请保留此行说明】
上一页返回
亦舒《伊人》
夜之女
有些人属于日间。
朝早闹钟一响,纷纷起,精神饱满地梳洗穿衣出门工作,为自己也为社会,贡献每日最好的时刻,晚上,他们回家休息,共聚天伦。
但是也有一群人,在别人熄灯睡觉的时侯,才开始活动,他们属于夜。
缪斯是夜之娇女。
自幼是这样。
一玩玩到半夜,早上起不来,用锅铲也铲不起她去上学,故此父母送她念下午班。
真妒忌。
我是那种甘于认命的人,不认也不行,家长古板,没有幽默感,送女儿去念修女学校全女班,早上七点正便要起身,迟了要挨打。
小学便吃苦,往往睡到半夜(那时缪斯大约还在玩),便自床上惊醒,大声问:“妈妈,妈妈,闹钟响了没有,我会不会迟到?”大人保证我还可以畅睡五小时,我才倒下床。
可是每次往往太过放心,错过了时间,匆匆忙忙,赶得哭出来,半夜恶性循环,又跳起来问,又睡过头。。。。。。受尽折磨,自幼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缪斯那边是个不同的故事。
小学毕业后,她继续念国际学校,连中文都放弃了,同学大部份是洋人,校规松懈,自由散漫,十点钟到课堂,不过旷一节课,不算什么,成日挂住搞派对,兜搭男同学,享受人生。
我呢,仍在尼姑学校被迫做高材生,味同嚼蜡,为着不使父母失望,硬生生扮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角色,多么吃力,我的童年与青少年时期,过得并不愉快,一年只有看三场电影的余暇。
当然,我是很久之后才认识缪斯的,不然更加痛不欲生,因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遥法外。
同年的她与我接收命运安排,长大了。
我们在加州的柏克莱相遇。
那是大学一年。
我照例痛不欲生的用功用功用功。
一个星期六下午,伏案写家书,有人咯咯咯敲我宿舍门。
我大声叫:“不,我没有茶,没有咖啡,没有牛奶,没有20元出借。”
房门被推开,一张笑脸伸进来,“嗨。”
哗,那精致五官,那把长达腰际的头发。
我叹口气,“咖啡在书桌上。”
“你是林志远是不是?”她咪咪笑。
“是。”
“你编派的电脑程序惊动了系主任是不是?”
“你要什么?”
“没什么,”她坐下来,“大家唐人,或许你可以帮我忙。”
我忍不住问:“头发要怎样才可以留得那么长?”
“哦,把做功课的时间拿三分一出来打理它。”
“真的?那么功课呢?”
“管他呢。”她眼睛勾人魂魄般眯一眯。
“我知道你是谁。”我也想起来,“你是缪斯,早有人告诉过我。”
她仍然笑,“我们两人都有名气,不容易呢,学校有万多名学生。”
我又问:“腰身怎么可以维持那么细?”
“把做功课的三分一时间用来运动。”
“真的?那么功课呢?”
她再次既嗲且腻的说:“管它呢。”
“你不是来念书的吗?”我大惊失色。
“我就是与你来商量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