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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伊人(短篇小说集)-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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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很有趣的。我们一定去过上十次的巴黎,一有烦恼马上收拾东西去巴黎,那是解决烦恼的根本地。要不就回香港,某一年我回香港,她去了佛洛列达洲,她很懂得花钱。
看完了电影,没有人建议会喝咖啡。我自动提出要代送菲丽斯。美丽他们不反对,菲丽斯也无所谓。可是美丽他们两个人一走,我马上请菲丽斯去喝点东西,她答应。
我解释:“四个人太多了,不好讲话。”
“三个人已经太多了。”她笑,“我不是不知道,但是住在青年会,可闷得慌,天气又这么热。”
“府上是美国哪一州?”我问。
“我是纽约人。”她有点骄意。
“啊。”我说:“不错的地方。”
“你去过吧。”她问。
“不能再去过,只停了三天。”
“是游客。”
“你是美丽以前的男朋友?”她问。
“不是。”我说:“普通朋友,”我真是她的男朋友,她就没球么大方了。”
“她叫你什么?什么叫‘香瓜”?”菲丽斯问道。
我的脸忽然红了,不答,只是喝咖啡。过了很久,我跟菲利斯说:“我送你回去吧。”
我付了帐,诸位如果以为外国女人会得与男人造付帐的话,诸位一定是发了神经,不懂得市面也,目前全世界最阔的人是香港人,香港人中最阔的又是我这种没有家累的男人,所以连外国男人也知道行情,不会与我争的也。


我把菲丽斯送回青年会,我问:“可喜欢香港?”
“太美太富足,难以形容,一只手表才甘块美金;真不枉此行,不后悔节储了这些日子。”
“过了暑假,还是要回去的啊?”
她迟疑一下,坦白的说:“如果有人娶我,就不回去了。”
我笑一笑。天下老鸦一般的黑,我早说洋婆子更难缠。在英国也是,老实说,略略有点资格的,还不肯泡黄皮肤,三教九流的洋女一见面就把华人当瘟生,动不动要结婚跟了来东方,脱离他们那个不见天日的国度。


我当下客气的说:“从那里到这里,只怕你不习惯。”
“怎么不习惯?偏偏香港人居然还有崇洋的味道,男人来更好。”
她真厉害,我略觉不快,向她道别。娶外国女人?如果有机关枪架在我脖子上,我还真的娶了,但是不到那个紧急关头,却绝不加以考虑。我老觉得娶洋人或是嫁洋人都是下下策——谁会糟到那个地步,一不生麻疯,二不患梅毒,怎么会在本国找不到对象?随便一点也就是了。娶了外国人,那是一生完了……怕连红楼梦都没听过,那我多吃亏,我是会看莎士比亚的。美国女人更糟,怕连莎士比亚都不看的……


也许看海明威罢。
还是如意好。想起如意,便会睡不着觉。
有时候会这么寂寞……真的,除非找一个好的伴侣,天天把一切芝麻绿豆事告诉她,公司里发生了什么事,电影不好看,哪本书值得一读,什么都告诉她。要不就只好写稿,不骗你,你看报上那么多的专栏,那些人就天天告诉读者,他们几时上过厕所,几时又吃过饭,是些什么菜式,因为男朋友难找,所以报上写稿的女人越来越多,虽然读者相高远,但读者们是可爱的、温和的、懒洋洋的,不会为了三毫钱买一张报纸而痛骂某一个作者。他们是这样的容忍,在报上找着合适他们的稿子,真是一群美丽的好人。


我也爱看报纸。看到好的都记下来,又查看作者的名字,看到不好的顶多一笑置之。像一个游客,到了剑桥,便嫌那些校舍旧,其实不算旧了,牛津的更旧。我记得那时候到牛津开会,如意对我说:“那厕所前面石块地上居然有浅浅的两个脚印,想必是人人的脚都搁那儿,搁久了石头上起印子,真可怕。”是有点可怕,但是一间大学要这么可怕还不容易,可是那游客因为认得报馆老板的小姨的过房娘的阿婶的奶妈之故,拉扯上点关系,那游记也就登在报纸上,非常威风地,白纸黑字,咱们做读者的,看好还是不看好?看抑或不看,这倒是个问题。


如意是个可爱的女子,真的,她真是独一无二的,她脾气不好,但是她有强烈的幽默感,越是对陌生人,她越和蔼。
她是个特别出众的女子。我是真的爱她,一种老夫老妻式的感情。好像结婚已经八十多年,不再同床睡觉的那种感情。
我爱她。
此刻我如果见到她,我会说:“如意,我的生命闷得透顶,我忙着捉鸡,人们忙着捉我,所有的鸡是一样的,所有的人也一样,结果我便觉得闷,但假如你来驯服我,便好比太阳照在我生命中一样……”这是抄来的,这是狐狸对小王子说的话。不算数。然而好的情书都是抄的。


这本小王子是某个夏天,我和如意在巴黎和里路买的。
我们在旅行的时候什么都买,箱子像垃圾岗一般。有一只尚可多的瓷碟,就是这么被压碎了,六十多个法朗。
结果我到天亮才睡着觉。
不过上班还准时,头一个电话是那洋文人打来的,我拿起电话,“喂”的一声,那边要打宋家明,我觉得这女人的英文好难听,不知道哪一家学校学出来的,正在想,女人已经报上名来,说:“菲丽斯。”
我说:“啊,早。”心里想,乖乖不得了,找上门来了。
她说:“电话是美丽告诉起的,以前她也在你们那里上班,是不是?”
我说:“是。”
她说:“你今天晚上有空吗?”来了。
我说:“有。”
她说:“请你来一趟青年会好吗?我想开了录音机,听听你说中国方言。”
我说:“说得很坏,怕你印象不好。”心想:“来了。”
她说;“晚上八点好不好?”来了。
我说:“好。”她放下电话。
她来让她来好了,我去我就是个傻子。我不该答应地的。
怎么可上她家去呢。但是你知道,有时候人寂寞起来,没有办法。
我把车子开到青年会,她住很小的一间房间。天气热,我一下子就汗湿透了,为了礼貌,还不能当众抹汗,幸亏有一点风,从她房间小窗户看出去,倒真是万家灯火,尽在山下,景象万平。
“美丽的香港。”我说。
她笑了一笑。她看上去不坏。
“你吃饭没有?”我问她。
“没有,说吃了你也不会相信。”她嚼着口香糖.
我把衬衫袖子卷起来,看她弄录音带,又试着在麦克风里讲了几句,她把一段德国妇女吵架的录音放给我听,我说“像希特拉使号令。”她又放意大利语妇女吵架,我说:“像大型歌剧。”她说这一类的对白很有兴趣,一连播好几种,最后是广东话,两个女人互相在侮辱对方的母亲,我听得出了神。


我问:“那里录来的?”
她说:“就在楼下。”
我说:“很好听。”
她说:“听说你还会国语与上海话。”
我说:“这有什么稀奇,有人懂八、七八种。”
她问:“不尽然,美丽只会说广东话。”
我说。“你不能这么比,有些马来亚华侨连一种也不会,只好‘也罗,也罗’。”
菲丽斯大笑,“你学得真像,太像了,我的天。”
我松了松领带,看看她房间,忽然之间心中有点感触。
“这间房间像大学的宿舍。”我说。
“谁说不是?”她说。
我沉默一会儿。
“宋,我晓得你对我没多大的意思,”她忽然说:“但是帮我一个忙,我请你吃饭。”
我诧异,到底是美国人,有这样爽快,倒反而显得我有私心,我说:“没有意思?这是什么意思?”
她了解地微笑,不响。
我说:“我请你吃日本茶去,不骗你。”
“谢谢。”她不客气,“你知道我口袋里没钱,来,刚才那段话,请你以英文替我译出来,别怕难为情。”
我马上替她做好,如果她不怕难为情,我何必怕?只是这房间的温度高,我热得透不过气来,整个人都湿了,反而有种奇怪的痛快。手臂的皮肤贴在桌子上,每一次提高手,都像连皮剥下来似的。
她说:“我去弄咖啡。”
“不用。”我说:“给我一杯水,请。”
“你的英文……是那么准确,其实我应该学好英文。”
“你放心,我的国语比你的英文更差哩。”我说。
我把择好的纸张压在她的书下。
她说:“我看看。”
我说:“你要是相信我,回来再看,肚子饿了,现在先吃东西。”我站起来。
她说:“你常常穿白衬衫黑裤子吗?”
我点点头。母亲为此十分不愉快,但是我已经穿惯了。
她笑笑,跟我一起下楼,一路上她说:“美丽说你是很好的男人,但是对女人不大感兴趣,这话看来不像,可是你为什么不喜欢美丽?她那么漂亮,又是中国人,是否在等一个更好的?是为了什么?”
我没有回答她。车子里的冷气呼呼地喷出来,我不知道,在一个平治四五O可以摆满一条街的城市里,想这些没有用。我凉快起来,马上把车子开过隧道。菲丽斯美国音的英语有种刺耳,但具刺激性。
我们吃了一顿极好的日本菜,味道十分不错,她吃得很多,看起来有点野性的单纯。像菲丽斯,她所需要的不是一张文凭,而是一名如意即君。我喝着米酒,心里替她惋惜,我常常会在喝酒之后替女人设身处地想一想,在这一刻里,即使是母亲,也是合情合理的。


吃完饭我们在海边走路。她一直问:“那顿饭很贵,是不是?谢谢你。”她是一个有良心的女子,吃得苦,够镇静,也大方干脆,换句话说,不是没好处的。
(缺字)
她脸色一变,随即微笑,她点点头。
我送她到门口,走廊不似方才那么热。她低声的说:“你放心,我不会再打扰你。”
我弯弯腰,“再见。”
我离开青年会,回家第一件事便是淋浴:在这种天气没有冷气是睡不着的,有冷气也一样睡不着,到底好点,我怔怔的想,我真该结婚了,碰到什么人就是什么人,男人也有人老珠黄的一天,到那个时候才找老婆,感情不容易培养起来。


第二天,美利跟我说:“看不出你是个柳下惠。”
“我绝不是。”
“我知道,你除非其喜欢那女子,否则不动情。”
我说:“你错了,太喜欢那女子,十分紧张,也做不出这种事。”
“你这人……说来跟你出去这些日子,一点也不了解你。”
“我娶个丑八怪的时候,每个人都会了解。”
“我知道你一定要娶个美人。”美丽说。
我干笑,美丽把电话挂断了,那一日下班,天落着毛毛雨,我觉得出奇的寂寞。
我寂寞得有点儿麻木,非常处之泰然,没有那种惨痛的感觉,因此更增加了凄凉。不是没有地方可去,而是任何地方都没有我爱见的人,越是灯红酒绿,越是闷得说不出话来。
有时候傻傻的笑着,十二分的不相干,结果累得下巴也差不多可以掉下来。没有一个人的话可以相信,此刻我只想娶一个合情合理的妻子,我把心事单告诉她,她单把心事告诉我。
结婚是有点意思的,不然怎么连知文识字的红妓女也情愿从良,我重视婚姻……好比一个女人。
下班到了家,妈妈说:“有个洋人打电话给你。”
我吓一跳,以为是菲丽斯,刚在任美丽什么告诉她(此处有误),妈妈说下去:“是男人,我用我那八百多年不用的英文回答:我是他妈呀,你是哪一位?那个人说,他是你教授,旅馆的名字与他姓名都写在纸上,你看看。”


我放下一半的心,我并不认得洋人:公事上的洋人,都一只到公司去找人,我拿过纸条,可不真是以前的教授,是教物理的,他是一个不错的人,N先生,但怎么会手里遥遥来了香港?我看看电话,便打过去。


接电话的就是他,好像不是旅馆,我先报名,“我是宋家明,N先生,欢迎来香港。”
他哈哈的笑,“没想到吧?家明,我早说过,人生何处不相逢(原为“泥建”,不通,改),我们又见面了,我特地到校务处去找出你的电话地址,这(之)些年,你真是一封信也不来,好叫人失望。”
我听了他的声音,瞎七搭八地心头上先是一热,好像见到(创)了至亲友人,“N先生,吃过饭没有?出来喝一个啤酒。”
“好,我住在亲戚家,叫什么路?落阳路十号。”
我说:“我来接你,十五分钟。”
N说:“好,再见。”
我刚要出去,妈妈说:“你淋个浴吧,这么热的天气,当心(动)闷出病来。”于是我又洗了一次澡才换衣服,然后出门开车纷(?)落阳道,我迟到大概十分钟,N已经站在门口等我。我道歉(政),一边细细打量N,他一点也不见老,男人到四十岁就变了化石,再也看不出来,尤其是他这种男人,正牌男人四十


一枝花,有学问有人格。
他说:“家明,简直不认得你了,真的长大了。”
我说“做过几年工作,我老油条啦,没有用,N先生,你们可把咱们骗得好苦,在学校里只对着课本,世界上阴险的事儿一点也不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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