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男之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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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不试着去喜欢别人?”夏宇天的眼中含着疲惫的哀愁。
“我为什么要喜欢别人?我才懒得这么做。你到底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我明明就喜欢你了,你为什么要硬把我推给别人?”
“我不希望你后悔,也不要我再被抛弃……”
夏宇天眼中流露的痛苦令纪曜微怔。
“当你哪天不懒了,当你厌倦我时,你就会离开我……我不想这样……”
夏宇天垂下了头,纪曜看着他,皱起了眉。
“我也不想这样。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也不相信什么恶烂承诺,但是你现在不试试看的话,怎么知道以后会不会这样?你怎么可以叫我去喜欢别人?你为什么就不能试着喜欢我?”
喜欢小纪是很简单的。他一点气质也没有,缺乏爱心,不懂礼貌,懒得要死,好逸恶劳;整天恍惚,不听别人讲话,听了也装作没收到,收到了也不回应一下,回应了又马上忘记;悲伤别找他,难过别跟他讲,痛苦他说你活该,生气了他哈哈大笑;任性、固执、爱耍小鬼脾气……但这样的他,却极具吸引力。
抢他的电视、欺负他的小飞象、不爽就抄家伙砸他、不悦就给他怨毒的白眼。自从爸妈成为食人族的晚餐后,他家就好久没这么热闹了。他成为了他的一部分,不知不觉中,替代了失恋的忧伤,让他不再沉溺过去。
他只是不想承认自己似乎对小纪心动了,他还年轻,焦躁而且充满不安定性,不是他能掌控的灵魂。
“我不想令你爸妈伤心……”同性恋很难当的耶!
冷哼一声,纪曜撇嘴。
“你只要教我妈几招杀价绝招,包证她立刻对你感激流涕,把你放上神桌早晚三炷香,甚至把我贱卖给你。至于我爸,他就算不能接受,也不会反对阻止我的。”
给欧巴桑一点贿赂塞住她的脑神经,然后慢慢对她洗脑。她本来也就没什么主见,不用多久就会倒戈了。老爸从不给他拘束,只要别把欧巴桑气疯、活得充实愉快,就好了。
“难道你爸妈还在就不会伤心吗?”纪曜反问,瞄了下沙发旁边矮桌上的照片:九年前的夏家一家子。
没想到夏宇天也是撇撇嘴。
“我妈是人类学家,我爸是心理学家,有我这个活体实验他们连高兴都来不及了。反正是自家的,不用按照公式管道、随便摧残也没人管,让他们尽情研究个够。”
纪曜笑了,夏宇天也微微扯出了笑意,却仍无奈地启口:“但我还是不能……”
“没差。”纪曜不在乎现在。
“总有一天,”纪曜的澄澈黑眸认真地注视着夏宇天。“总有一天,你一定会将过去的不愉快统统忘记。那个时候,你的脑子里就会全部装满了我……一定……”
他的漆黑眸子仿佛望进了夏宇天心底,他知道夏宇天所害怕担忧的,也知道现在的自己还无力改变,可是他并不慌张,因为他早已确定了自己的心意。
他要继续在他家当大爷,享用着水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悠闲,不整理房子,不张罗三餐,薪水照拿来买机车,小飞象打定了不还给他。然后,在某一天懒洋洋的午后,夏宇天就会青天霹雳地心悸:没有漂亮到不行的帅哥纪曜在他身边,他就活不下去了。
于是,夏宇天就会把他端上神桌好好伺候了,对他百依百顺,言听计从;叫他走开不敢顶嘴,叫他过来不准说不;被他揍一拳要主动送上另一边脸颊,被他踹一脚要说您踹得是……哼哼,当国王的感觉真不错啊。
窃笑着,纪曜突地一愣。
咦?难道他的目的从一开始就只是要当没气质的蛮横国王吗?
马上地,纪曜将自己的行为正当化:谁叫他喜欢他?所以他就得这么做。
纪曜的思考总是很简单,他从来不让不合逻辑的小事困扰自己。
夏宇天淡淡地笑了。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耐心了?”
“这不是耐心,这是固执。”
他认真瞪着他,美丽的眸子更显璀璨。
“你看起来真的好好吃……”他了解樱樱的心情了,樱樱是想吃吃不到,他是想吃不能吃。想却不能的矛盾感在他心里冲撞,撞得他口水直流,却只能往肚子里吞,真是比苦水还难以下咽啊……
夏宇天的眼神微醺,领带松垮垮地挂在脖子上,衬衫领口随性地敞开,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他的刘海狂野地落在额头及脸颊上,鼻息间的酒味浓郁,散发出颓废的致命吸引。
纪曜应该要很讨厌他这身醉鬼打扮的,可是……
他微敌的唇吐息着酒精的味道,深邃的墨黑双眸渲染了香醇美酒,卷俏的长睫毛似慵懒的诱惑,诱惑着他不知不觉向他靠近,不知不觉忘记被吻的恐惧。难闻的酒味应该令他作呕,但却在此刻迷惑了他,让他只想亲自品尝一番。
缓缓地,向他的唇瓣探去,缓缓地,纪曜闭上了眼,只感觉得到呼吸声的静谧,与醉人的气氛一起温柔围绕着两人,却……
碰!突如的巨响扬起,真是超级杀风景。
纪曜倏地睁开眼,夏宇天被震得完全酒醒,两人都被吓得惊愕愣然,竟然有人趁主人在家的时候闯空门!
很有默契地一同转头看大门口,这一看,上千万细胞兄弟又被残忍地谋杀。
纪曜第一个反应:好丑。
夏宇天第一个反应:有鬼。
一张特大号的狰狞面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惊人速度朝两人袭来,当夏宇天意识到面具决定选择他当祭品的时候,特大面具已经整个扑上了他。
“阿宇——”
哇咧?面具会说话?!
冲力特大的面具将夏宇天扑倒在地,撞得他头昏脑胀时,却听到面具在叫他。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见鬼的!
“阿宇——我好想你——”
这次的叫声清晰无比,夏宇天毛骨悚然,一旁的纪曜,却在惊愕中看明白了事实。
那不是面具,而是一个女人,正确来说,是女人扛着面具,但是面具太大,所以遮住了她身体的三分之二,再加上猝不及防的惊慌,令他们漏看了面具下的两只脚。
面具从女人手中脱落,只见中年女人的脸上写满了兴奋开心。
“阿宇!妈妈好想你喔——”
这下,不只是纪曜傻愣,夏宇天更错愕莫名。
夏宇天的眼睛瞪得快要掉出来,发现这位趴在他身上的女人好像真的很面熟后,他更是说不出话来了。
“妈……妈?!”夏宇天扯嘴惊恐大叫:“妈,你没死?!”
“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嘛!”夏母像对宝贝儿子撒娇般地澄清。
吭?不用了啦!死都死了,不用变成冤魂回来探望他啦!
夏宇天还以为自己真的见鬼,然而眼角却瞥见门口另一位面善的先生。
“爸?!”
夏父露出和蔼的笑容。
“阿宇,好久不见。”
夏宇天看了看身上的女人,又看了看门口的男人,看了半天、比较了半天,觉得除了皱纹多了些、皮肤黑了些外,这两位不速之客的确长得很像矮桌上照片里跟他合照的人。
“怎么可能?!你们不是被食人族吃掉了吗?”
“不是跟你说过我们不是去找食人族吗?你怎么老爱说人家吃人啊?”夏母轻叱道。
“我们是去探访新几内亚原始丛林内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原始部落。”
“那不就是食人族?”
“那是以讹传讹的谣言,他们不吃人,虽然的确有吃人肉的部落存在,但那和大部分人心中的形象完全不一样,他们可是怀着感激的心态吃的。”夏母再一次解释九年前对夏宇天重复过好几百次的话。
此时,夏母终于发现还有另一个人在她家,她转头,然后惊艳不已。
“阿宇!你有儿子啦!”夏母如获至宝地爬上沙发,眼神发亮地盯着纪曜,此情此景就跟之前纪曜在菜市场被欧巴桑军团包围的险境如出一辙。
“拜托!你们才失踪九年,我哪来这么大的儿子啊?”夏宇天大叫。
“啊,对喔。”夏母这才从惊艳中回神,然后继续死盯着纪曜看。
“你叫什么名字啊?你的皮肤真好耶,好白好细喔。”夏母转头对夏宇天抱怨:“都叫你不要打什么篮球棒球,叫你好好保养皮肤你不听,反而成天日晒雨淋,枉费我给你生得这么好。”
夏宇天叫道:“白哪里好了?男人就是要黝黑才叫男人,才有男子气概。男人的皮肤再好也好不过女人,我是男人,当然不好,也不要好。”
他爱运动,练就一副好身材,这么力求上进应该要好好赞赏他一番才对。
纪曜一听,脸沉了下来。
:(
:(
:(,这家伙的意思是他不是男人喽?
讨打!
“我的皮肤就是比女人好,比女人白,你有意见吗?”纪曜怒瞪夏宇天。
“男人的皮肤本来就不该比女人好!”夏宇天反驳。
“我的皮肤就是比女人好,是你自己的太烂了。”
“烂才叫男人!我——”
一张覆上他俊脸的特大号狰狞面具堵住了夏宇天的嘴,夏母满面笑容地说:“别吵了,别吵了。来,这是我给你们的礼物。”
她从堆在客厅的众多纪念品中捡了一个同样庞大的面具给纪曜。
“这是你的。”
两人愕然地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面具,该怎么说呢,不收下又不好意思,问题是送给他他也真的不想要。
面具上了奇形怪状的鲜艳彩绘,看起来狰狞中带着滑稽,虽然万圣节可以用得到,但两人也不想用到,因为挺丢脸的。
“这是乌鲁格奇人,就是招待我们住下来的土人,丰年祭时用的面具,很有特色吧?”
尴尬地望着两手上托着的庞然大物,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招待你们?你们这几年都住在那里?”夏宇天问。
“对啊,他们很友善,很好客,帮助我们做了不少研究呢。”
“可是你们不是遇到大蟒蛇吗?”
“对啊!”夏母兴奋地从背包里掏出照片,给夏宇天和纪曜看。“你看,我们就是遇到它:Trubakazlii,意思是‘可爱的小东西’。”
夏宇天一看,简直快昏倒了。
“可爱的小东西!你说这一整排人抱的东西是可爱的小东西?!”照片里的人看起来非常不清楚,因为距离镜头太遥远,只见每个人的双手上都合力托着一条粗粗长长的东西,想必那就是可爱的小东西。而照片中的人,少说有二十、不,三十个人。
“对啊,因为村人捡到它的时候它才跟手掌一样长啊,后来养着养着,就变这么大了。”夏母笑道:“你看,这是它睡觉的时候,很可爱吧?嘴巴好像在笑呢。”
夏宇天瞪着照片。
“一点也不可爱。”他什么都看不出来,除了一坨乌漆抹黑的东西。
“不会啊,很可爱啊。”故意与夏宇天唱反调,纪曜凉凉地说。
夏宇天白纪曜一眼,他装作没看到。
然后,夏家夫妻俩开始诉说这九年来的遭遇。
“我们那次去新几内亚是以个人身份去观光,所以当地陪看到Trubakazlii时,立刻吓得逃跑,如果是跟整个研究团体一起的话,专家就会留下来研究那是什么蛇了。
“我们原本也想跑,但是那只蛇似乎对我们没什么兴趣,而且给我一种‘它与人类相处过’的感觉。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种感觉,大概是看多了土著豢养的怪东西吧,所以,我们就跟着那只蛇走了,然后,那只蛇便将我们带到了一支雨林深处的部落。
“那支部落几乎与外界没有过接触,时间还停留在石器时代,连国家地理频道的人都不知道喔,所以我们能找到他们是多么幸运啊,我们当然要留下来研究。而这一留,就是九年。”
到此,故事结束。
漫长的九年,就这么几句话想混过?夏宇天可不允许。
“那你们好歹也送个讯息出来吧?大家都以为你们被蛇吃了。”
“我们也想啊,但是我们跟着Trubakazlli就已经迷路了,族人也从来没有踏出丛林过。我们不想麻烦他们,所以就算了。”
夏宇天嘴角抽动。
“就算了……”
他们知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死守家园等他们回来?(其实是懒得搬家。)
虽然有保险理赔,但还是锱铢必较害怕宣布破产?(但后来也杀出兴趣,成为台湾首席杀价王。)
像个自闭症患者与植物促膝长谈?(不过却因此证明了与植物说话有助于植物生长的科学铁证,他家阳台的植物是整栋大厦最漂亮茂盛的。)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