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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29-李敖: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桉-第14部分

小说: 29-李敖: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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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例子是:一九五0年的一月,台北发生陈素卿殉情事件。当时认为她〃守贞而殉情〃,太伟大了,人人都同情。台大校长兼山东好汉傅斯年,合同沈刚伯等、一行四人,联名写公开信给《中央日报》,认为应该捐钱把她葬起来,甚至葬到台大校园来。信里说陈素卿之死:

  同人相逢皆谈此事,不胜伤情,何感人之深也!

  有陈女士之死,则世间精灵若有不混者焉!

  陈女士则殉赤子之灵心耳!犹若有胜焉!

  可是后来听说陈素卿在死前有过性关系,于是傅斯年又大呼上当了!再也不提〃葬陈女士于山水清幽之所、尘嚣不染之间〃了!其实,依我李大炮看来,傅大炮们大可不必如此,他们做对了,并未上当。因为陈素卿的〃感人之深〃,绝不以是否〃处女〃为要件。一个人能力情死,不管有无必要,就〃伟大〃言之,已经够了。换句话说:〃处女〃而死,固然〃殉赤子之灵心〃,但是〃非处女〃而死,又何尝不是〃殉赤子之灵心〃?并且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可能还〃犹若有胜焉〃呢!傅大炮们之所以一念不开,大呼上当,毛病出在他们的知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只知道歌颂情死,却不知道情死之伟大与否根本与处女与否是两码事。结果他们自找烦恼被〃处女膜〃绊了一'跤!由此可见,他们当时的为德不卒,实在和中国传统中泛滥的处女癖有密切关系。

  就理论而言,处女是好的,可是不是处女也没有什么不好,这是不必大惊小怪的事。糟糕的是,中国传统中,总觉得处女比非处女(包括已婚妇人)好,我实在看不出这有什么理论根据。《不可录》中有一条小故事:

  〔明宣宗〕宣德中,曹文忠公鼐,以岁贡授学正,改泰和典史。因捕盗,获一女子驿亭。甚美。意欲就公。公奋然曰:〃处子可犯乎!〃取片纸,书〃曹鼐不可〃四字焚之。

  天明,召其母家领回。后大廷对策,忽飘一纸堕几前,有〃曹鼐不可〃四字,于是文思沛然,以状元及第。

  这个故事说明了处女的重要性和〃犯〃处女的严重性。哪怕是她送上门来,甘心情愿,也不行。所以可推知柳下惠〃坐怀不乱〃,大概不外有两个原因:一是他阳痿,二是他怕〃文思〃不〃沛然〃。

  处女既然如此重要,故泛滥出很多不近情理的贞节思想和事实:

  一、胡天游《女李三传》中记李三替父亲报仇,使仇人死在监狱里。可是仇人家里恨她,造她谣言,说她曾被人强奸。有一个公子,知道这是谣言,想娶她,她不肯。最后以〃名为人垢〃,乃自己把自己绞死了。这是〃泛处女主义〃的中毒。

  二、薛福成《庸盦笔记》里曾记:〃有一人便旋(小便)于路,偶为妇人所见,其人对之微笑,且以手自指其阳物,妇人归而自缢。〃按这个男人的行径,本是一种〃狠亵暴露〃(indecent exposure),这个女人以为这样是被羞辱,因而自杀,完全是中了〃泛处女主义〃的毒。

  三、王韬《凇滨琐语》里也记了一件事:一个女孩子,被一流氓强奸未遂,这流氓怀恨在心,在外乱说她曾跟别人私通。

  害得她的未婚夫都想〃索聘绝婚〃了。女孩子气得不得了,跟她妈说:〃此冤唯儿身后得白耳!〃于是剖腹自杀。这也是中了〃泛处女主义〃的毒。

  四、《旌表事实姓氏录》中载:〃张氏贞,丰里志远女。一日女独在家,邻有恶少,乘间欲调奸,女正色拒之,不去,〔女〕大声疾呼,邻里纷至,乃遁。〔女〕父归,呜官,官以奸未成,枷责放恶少归,驾言好成以诬女,女闻羞之,投缳死。〃这又是中了〃泛处女主义〃的毒。

  五、《神州女子新史》续续编中记爱国女学学生吴其德,跟上海公学的学生饶辅庭订了婚。后来人家说吴其德曾经跟人有性行为,饶辅庭开始多疑,吴其德就自杀了。饶这时才大后悔,乃舍身革命,做了黄花冈中的一位烈士。这同样是中了〃泛处女主义〃的毒。

  六、袁孟纯《书袁芝瑛事》(重庆《国民公报》国民文苑第四0二期)记袁芝漠〃年二十有几,丧母,犹未嫁也。父娶后母,年少于芝瑛,芝瑛事之失礼。一日,后母言其不贞,芝瑛面赪,口呐呐不能自辩。退而告其祖母曰:'儿无复以面目见人矣!'其夕遂自尽死。乌虖,芝瑛可谓知耻矣……一言之辱,以死白其志……芝瑛固知节之重于身也!乌虖烈矣!〃这更是大中特中了〃泛处女主义〃的流毒了!

  上面六个例子,无一不证明了〃泛处女主义〃已经在中国泛滥成什么样子,其不近情理的程度,甚至对非处女的已婚妇人,也完全波及。在己婚妇女中,有的为一言之〃辱〃而自杀(如秋胡妻);有的为被劝改嫁而割鼻子(如梁高行);有的割手指(如廖伯妻),有的朝脸上涂大便(如崔绘妻);有的为证明不怀二心而割耳朵(如刘长卿妻);有的被人偷看洗澡而上吊(如王凝妻);有的被人拉了一下手腕就大喊:〃吾腕为人所污矣!〃

  而把自己的手砍下来(如杨炯妻);有的耳闻别人说她闲话,她就割下一只耳朵来(如林国奎妻);有的在大水来时,为了不愿自己的手被救灾的人拉住,宁肯淹死(如王京娥)……这一切不近情理的〃节烈〃举动,哪一件不是受了观念的害、中了观念的毒?

  所以我说,这些统统都是〃泛处女主义〃的泛滥结果,这种〃主义〃的过度泛滥,自然就会把任何抽象的、实际的或偶然的无妄之灾,都当成了〃断臂自矢〃或〃痛不欲生〃的条件,都认定有伤她的尊严,都咬定那是〃羞〃、是〃辱〃、是〃耻〃、是〃无面见人〃,因而非诉诸激烈的行动就无以白其贞烈,这不是可怜复可叹吗?在〃泛处女主义〃的笼罩下,每个女人不但有肉体上的〃处女膜主义〃从一而终,并且还有精神上的〃处女膜主义〃

  不容侵犯,谁在侵犯她精神上的处女膜(不管她是否有过性关系),她都要哇的一声叫起来,然后生闷气、寻短见这真是高度的东方精神文明!

  既然是精神文明,那我倒要恭恭敬敬介绍一种真的西方精神文明,让我们看看什么是真的处女:

  在格林沃尔(Haroid Greenwail)和克瑞迟(Aron Krich的《娼妓与文学》(TheProstitute in Literature)里,曾选出库普林(Alexander Kuprin)的名著《亚玛》(Yama)来做专门的一章。我七年前读《亚玛》这部书,觉得其中最动人的一段是写妓女玛格达琳(Magdalene)的故事。

  玛格达琳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一天忽然跑到妓院来,想下海接客。老鸨要看她身材,她说脱就脱,毫无窘态。老鸨浑身细看了一阵,非常满意。她在妓院中,有学问,脾气好,爱排难解纷,又慷慨,所以人人喜欢她,人人在她那高贵而特殊的气质下,都会乖乖的。

  有一天,玛格达琳问另一个妓女黛玛拉:

  〃唉!黛玛拉,黛玛拉,我要是向你说我直到现在还是个处女,你一定不相信。〃

  黛玛拉当然不信,她忍不住笑起来了,她说:

  〃亏你说得出口!你在这窑子里一天接客六、七个,你呀,好一个处女!〃

  可是玛格达琳态度一本正经,她继续问黛玛拉说:

  〃……你假定你是个女孩,用你们姑娘们的称呼,是个'窃窕淑女'……又假定你被一个下流的暴徒强奸了。

  那么你是处女呢?还是不是处女?〃

  黛玛拉答道:

  〃你问的全是废话。当然不是处女。那时候,我已经不是'整个'的啦!〃

  可是玛格达琳即提出了惊人的见解:

  〃不过,若是在上帝面前或在一个好丈夫的面前,他知道、了解一切甚或在你自己面前你是创破不全的呢,还是清白的呢?〃

  〃这样当然是清白的。〃黛玛拉说。

  了是,玛格达琳的结论来了:

  〃我的情形正是这样的。〃

  这等'于说玛格达琳深信她在精神上仍是道道地地的处女,尽管她整天接客、整天性交!

  读者不要以为玛格达琳不过是小说中的人物。我个人的一个朋友就曾在台湾南部的一个军中乐园里,碰到过有着玛格达琳类似观念的小神女,她是客家人,那时候二十六岁。为了每月送五百块钱给她的未婚夫,特地跑来卖身。她不觉得这样会影响她的婚后幸福,她也不在乎别人骂她,你可说她〃廉耻道丧〃、说她〃气节荡然〃,说她什么都可以,她反正说她自己是处女!她和玛格达琳不同的是:她是为帮助未婚夫而下海;玛格达琳却是为献身革命事业而上床。

  以东方精神文明自豪的中国人:请看这是何等的精神文明!这种不考虑肉体条件,纯粹在精神上解脱开展的人生观,正是〃酒色财气不碍菩提路〃的精神文明,这种精神文明,比起被拉一下腕就要砍掉一只手的文明,更来得〃形而上〃。所以,套一句孔夫子的话,这才正是

  〃处女远乎哉!我欲处女,斯处女至矣!〃论〃处女膜整形〃的荒谬

  写到这里,我们已接触到核心的结论:

  一、女人被强奸也好、被调戏也罢、被流言所害也罢,都不必自杀或自毁;二、这不涉及羞辱的问题;三、于她的贞操,根本不发生丧失问题。

  既然这样,我们来重看〃处女膜整形〃的现象,就发现很可笑了:以〃处女膜整形〃为号召的密医们,他们妄想〃修补〃处女膜,使它〃童贞回复〃,目的在用一点表皮的连接手术,使被修补者能重新〃落红殷褥〃或〃流丹浃席〃,从而满足对方的〃处女癖〃,使对方在欢畅之后,浩然有〃守礼谨严之处子也〃之叹,诸君试想,这是多可笑的作伪举动!

  这种作伪,对中国的〃处女迷信家〃说来,常常是要上当的。因为在过去,科学技术的运用,还嘉惠不到处女膜,许多女人为了骗老公,只好偷偷把鱼缥中装了血,放在要害,在黑暗中老公色急求试,只顾销魂,当然不疑有〃他〃,于是在仓皇之间,稳稳的戴上了绿帽子。今天在台湾的花街柳巷中,还有数不尽的逐红老公,不惜以一两千元以上的破身钱,买一个女孩子的初夜权,其实他买到了什么?真正的处女的贞操是拿钱买不到的,他们买到的不是密医手术下的杰作,就已算是狗运当头了。

  以前我读六百多年前的一本老书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里面记柬埔寨的〃阵毯〃风俗,由僧道来把女孩子〃去其童身〃;现在我环顾六百多年后报纸上这些〃复其童身〃的各种广告,我真要惊讶这个世界无奇不有,更惊讶在现代化的中国,竟还有这种丑恶的现象!但是当我把这种丑恶现象的来龙去脉做一番探源的工作以后,我就不再惊讶。我只是在心头抑止不住一种叫喊,要我向这个社会呼吁:

  〃任何不幸的女人不必再悲叹她们的不幸。如果她不能逃脱丑恶的现实,那她至少也不必有玉玷花残的幽伤。须知同床可以异梦,恨海并不难填。在处女膜问题上,实在有发挥纯粹唯心思想和高度精神文明的必要。到那时候,王阳明先生如重新活过来,他不会再说'满街人都是圣人'了,他会改口说'满街人都是处女!'〃

  〔注一〕参看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十八《如梦令):〃一人娶妻无元,袁可潜赠之《如梦令》云:'今夜盛排筵宴,准拟寻芳一遍。春去已多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白绢就是用来沾〃元红〃

  的,没有〃元红〃,就要被词客嘲笑。

  〔注二〕参看《金史》卷八十二《萧仲恭传》。萧仲恭的儿子萧珙,是礼部侍郎,一女孩子名耶律弥勒,是萧珙的小姨子,金朝的海陵帝要把她纳为妃,〃使珙自汴取之,还过燕,是时仲恭为燕京留守,见弥勒身形不类处子,窃忧之曰:'上多猜疑,珙其祸及矣!'〃弥勒入宫,海陵帝一试,果然大发雷霆,半夜三更就把萧珙找来,大骂一顿,并且立刻撤职,最后还是把他杀了。

  〔注三〕方苞《高节妇传》里记高节妇十六岁开始守寡,守到了九十六岁,共守了七十九年、这恐怕是历史上最高纪录了,真可说是〃守寡大王〃。

  〔注四〕还有一种烈妇,根本不管儿女或公婆,自己先一死了之,戴名世《南山集》中的《李烈妇传》.记李烈妇丈夫死后,塾师劝她〃汝尚有舅姑,下有子女各一,其责皆在汝,奈何殉硁硁之节,而昧孝慈之义乎?〃

  可是她根本不听,还是自杀了。

  〔注五〕《旧约全书》申命记第二十二章中,有这样的文献:

  一、〃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节的凭据。'女子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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