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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吾家流氓-第16部分

小说: 吾家流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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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也觉得需要思考,我觉得我脑子好像又怪怪的了。」她迷迷糊糊地说。

「会吗?别担心,明天睡醒就好了。」他将她的衣服扔下床,露出一个大野狼的得逞笑容。

「真的吗?」她漫不经心地问。

「真的,我保证。」他的吻袭上她光裸的身子,此时她的脑子真的陷入一片茫然中了。

傅梓耀忙着迷惑她,迷惑这个可爱的女人。最好迷得她一辈子都不要醒来,不要离开他的身边。

他已经放不开手了。

「全书完」

后记

我第一次骑马是在夏威夷的古兰妮牧场。那个牧场是拍摄「侏罗纪公园」的场景,到处可以看到熟悉的风景。

那边的马通通都经过训练,所以即使我自己骑一匹,也没有问题。因为马会跟着前一匹马的屁股走,整个队伍就是个绵延不绝的马队。

骑马逛牧场,非常惬意的参观方式,在马匹上待了快一个小时,让我觉得好玩得很。可惜我的马不赏脸,在抵达目的地,我尚未下马时,牠就给我就地撒尿,真是不雅。

过了好几年之后,我去到香格里拉,再度有了机会骑马。

那是藏族的小朋友,带着家里的马出来打工。我们一人上一匹马,小朋友会坐在你身后带着你骑,然后一边唱着藏族高亢悠扬的歌曲,也是很有意思。

那一回因为小朋友急着回来赚下一回,所以她带着我策马奔腾,简直让我过足了瘾。原来策马奔腾真的是这么舒畅的事情。马儿小碎步跑的时候很颠,其实颇不舒服,但是快跑的时候就很稳,很舒适,只需要跟着马儿的身体律动,就能享受那在风中飞翔的快感。

去年我去了新疆,在那拉提草原也骑了马。这次走的是山路,马根本没机会奔腾,所以那拉提的马立刻就被鸣沙山的骆驼比下去了。

骆驼是一种好玩的动物。我们骑着上鸣沙山的路上,常看到当地人牵着一队骆驼去上工,有的骑机车,有的骑脚踏车,然后就看到一队骆驼一起小碎步跑着,画面实在非常搞笑。

以上是刚巧写到学骑马的情节,无聊的作者拿出来回忆一下。

没有写稿的日子,我很喜欢看一些戏剧作品。看到有趣的,会分析一下人家作品为什么吸引人,为什么成功。前阵子我看了阿部宽主演的「不能结婚的男人」,台湾译作「熟男不结婚」,简直就被阿部宽的演技给绝倒。

我这人特别喜欢演怪角色的人,例如强尼戴普。还有阿部宽也是怪角色的爱好者,他演的「圈套」三部曲正是怪角色。这些角色都很有趣,很怪,充满乐趣。如果演活了,通常能为剧本增添无法想象的光采。

相反的,「不能结婚的男人」若失去了演技如此杰出的阿部宽,大概会失色不少。这部片子说出了很多熟男熟女无法结婚的原因跟现象,看得人又想笑又不断想点头说「对对对,我就是那样想的」。

其实我也很佩服此剧的编剧,用种种细节堆迭出一个如此细腻又有特色的角色。他诡异得让他身边的人常想海扁他,但善良的心又包裹在重重的掩饰之下,包裹在不善表达的外表之下。

非常有意思的一部作品,如果你还没看过,推荐给你喽!

而这个一交完稿脑袋就被掏空的作者,打算要来提早放年假去了。嘿嘿!在此先祝大家新年快乐,年假过得颓废得很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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