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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天涯艳情-第27部分

小说: 天涯艳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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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白天都是那么劳碌充实,每个夜晚都是这么疯狂无忌。“大白鲨”不愧是“大白鲨”,这么充沛旺盛的体能,不消耗迨尽还行!袁磊呢,更不用提,这个独行万里的浪子呀,是精力超神!每次淋漓尽致之后,袁磊都像一个英雄一样,“大”字型的躺在床上,让莎如娜伏在他怀里,拥着她酣然入梦;莎如娜呢,还真听话,别看她刚才还是超级女战神,现在比小绵羊还温顺!她像水泡一样伏在袁磊怀里,吹欠还没来得及打完就沉醉在甜蜜的梦乡……做爱是治疗失眠的灵丹妙药!梦中,似乎还期盼着欲仙欲死,疯狂无比的下一回。每次,二人都使出浑身解数,无所不用其极——奉献比索取完美!
肉越吃越馋,爱越做越粘,就在这种如胶似漆,烈火干柴的情形中,二人不知不觉得就爱上了对方。那位蓝衣仙子的倩影一点点离他远去,莎如娜的前夫在她脑海中逐渐变得模糊……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同莎如娜在一起,与和张妍在一起不一样。和张妍在一起,袁磊感到空虚迷惘,因为张妍也是一位“看破红尘”的虚无主义者。但莎如娜不一样,她虽然不像袁磊那样成天到晚想着理想,但她是位事业型女人。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做人。这么好的女人总是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袁磊和她在一起感觉精神有了些寄托,心灵有了些安慰。只是美中不足的是,莎如娜不是那位蓝衣仙子。如果她是那位蓝衣仙子,即使袁磊执著一生也没实现理想,那么劳其一生的袁磊也会死而无撼了,毕竟他拥有了美仑美奂的爱情。人生,哪儿能十全十美呢?但不能一样完美的事情也没有。得不到太阳也得不到月亮,袁磊将死不瞑目!
一想到这儿,袁磊的内心便有说不出的难受。人来到世上,不就为了这两样事情吗——太阳般的理想和月亮般的爱情。理想,他已经失去,难道爱情这方面他也心灰意冷?
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开莎如娜,去阿勒泰寻找那位蓝衣仙子。可是人海茫茫,能找到她吗?痴人说梦!然而不去找她,又如何甘心!袁磊的心情矛盾呀,如百爪搔心……
理想主义者毕竟是理想主义者,有一点儿不如愿的地方终将遭到他的反抗。平常人讲究看事物要多看事物的优点。理想主义者恰恰相反,他一眼就看到事物的缺点并对其耿耿于怀。他总是想方设法改变事实,如果真的改变不了就只有选择放弃——不完美是没有价值的。和莎如娜在一起,袁磊虽然感觉不错,但他认为这不是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爱情只能发生在他和那位蓝衣仙子身上。在袁磊心中,爱情不是商品,不能退而求其次。蜂蜜和牛奶有质的差别!
终于有一天,刚做完爱,袁磊说要离开。莎如娜目不交睫地盯了他半天,一语不发。后来竟背过身,嘤嘤地哭了起来。这样的女人居然会流泪?!袁磊大为震憾。他伸手帮莎如娜擦泪,被莎如娜一把打开。莎如娜擦拭着泪水,哽咽着问袁磊,“什么时候走?”
“明天早晨。”袁磊的声音平静不可改变。
莎如娜背对着袁磊默然流泪。袁磊想安慰她,可是怎么安慰呢?想当初离开张妍时,袁磊说还会回到她身边,现在想想那句话多么不切合实际。张妍说到时候你不知道躺在哪个女人怀里了,袁磊还着急。现在想想,张妍的话真对。离开了张妍人躺在了莎如娜怀里,离开莎如娜呢?……
第二天早晨袁磊默默地收拾东西,莎如娜默默地瞧着他。袁磊收拾好东西,往外走。莎如娜叫住他,给他一叠钞票,脉脉地说:“这里边有你的工钱,还有回来的路费……”
袁磊和她凝视了一会儿,轻轻地点点头,接过钞票,装在口袋里,往外走。莎如娜默默地下楼,把他送到门外,目送袁磊远行。袁磊走了好远好远,从立交桥上再回首,她一转身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别了!莎如娜——我生命中的完美情人。我要寻找真爱,寻找我的蓝衣仙子!这世界上,肉欲的欢乐是短暂的,唯有精神上的渴求,才能产生控制一个人一生的力量!理想主义者就是这样,即使希望再渺茫,他都要孜孜以求,永不放弃。
袁磊离开莎如娜,坐了一天一夜的公共汽车,来到北疆的阿勒泰市。阿勒泰地区位于新缰的最北部,是一个多民族的大熔炉。居住着汉族,回族、蒙族、哈萨克族,俄罗斯族……各民族团结友爱,互相通婚,时而可见英俊漂亮的混血儿。此外,这儿盛产黄金,中外驰名。
边疆的城市不同于沿海的城市,阿勒泰市没有威海市繁华,可是这儿民风淳朴。人们热情好客,少数民族更是豪爽大方。袁磊走街穿巷,向人们打听那位蓝衣仙子。可是,除了袁磊之外,谁能想象出她的真实容貌!袁磊找了几天,一无所惑!
本来嘛!这就是痴心妄想之事。连人家姓名都不知道,更不知道具体地址,只知道她在阿勒泰市,怎么找?挨家挨户擦户口去?就是你从人家门口过,人家在屋里坐着你也不晓得。唉!天底下只有袁磊这样的傻瓜,才会做这种异想天开之事。
在莎如娜身边时,袁磊情思难捺,每每想来这个城市找她,幻想着心诚则灵,铁树开花。可就怕万一找不到她,回去后莎如娜不再收留他,到时候鸡飞蛋打!但若因此就不去找她,岂不是太不甘心了吗?万一能找到她呢?与其身在曹营心在汉地倍受思念的煎熬,倒不如孤注一掷地寻找她罢了!于是,他来了,千辛万苦地寻找他心爱的蓝衣仙子来了。然而,结果呢,扁担没扎——两头打塌!
唉!多情反被无情恼,倒是无情胜有情!满腔的热情被冰冷的凉水从头浇到底,袁磊不由得痴痴呆呆,扪心自问:究竟要不要爱上一个人,这样做到底值得不值得?……
茫茫天地,无言无语。世间万物,无声无息。伤心处,只有袁磊一人。啊!不羁的浪子,孤傲的灵魂,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袁磊无精打采,目光呆滞,踉踉跄跄,像一个快要死的人。他走呀走呀,不知不觉,来到城郊的一条马路上,到了一个杂货铺里。说是杂货铺,因为里面有许多不同门类的工具:火炉风箱铁砧铁锤,是铁匠用的;锛锯斧刨,是木工用的;大铲瓦刀抹子线坠,是建筑工人离不开的工具……这些东西有新有旧,新的摆放得整整齐,像是卖的;旧的则乱七八糟地堆放着,像是自家用的。
铺子里面有三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两男一女,正嘻嘻哈哈,打情骂俏的玩扑克。女的翘着二郎腿舒舒服服地陷在沙发里,背对墙面朝门,一瞟眼瞧见了袁磊。袁磊也看清了她,不禁颇为惊奇,因为她看起来既像洋娃娃,又像汉人。显然,这是一个混血儿。混血儿是“优良杂交品种”,大都美丽迷人。只不过这一位,妆化得有点儿过头了。你看她,眉毛描得细细的,呈青褐色。嘴唇红得发亮。再加上那种由下而上,睥睨男人的眼神。结果,妖里邪气,反不如自然美。
唉!天下有几个女人化妆,不是适得其反,本末倒置!
坐在她左右两边的两位小伙子,一位光头,一位长毛。一位像铁罗汉,一位像疯道人。袁磊虽然只看见他们一人半边脸,但是觉得他们似曾相识。
袁磊正要向前。“汪汪汪!”从那少女腿边窜出一只“黑牛犊”来。只见它耳朵像蒲扇,头圆嘴也圆 ,四条腿长长的。这是哪个国家的狗?袁磊似乎在欧美影视片里见过。
袁磊本能地往后退,由于退得太急,再加上这几天没能好好休息,结果没退几步就摔个仰面朝天。一半身子在街上,一半身子留在杂货铺里。幸好那锰獒没有扑上来,却也围着他转。
“黑豹,回来!”那少女放下手中的扑克跑过来,蹲下身抚着那猛獒。“黑豹,别跟叔叔闹,看把叔叔吓的,脸都白了。”话没说完就咯咯咯咯地笑着,向袁磊抻出一只手——手上戴着三个金戒指!
什么?我是它叔叔!袁磊差点儿没气炸肺。正在这时,更邪乎的事的发生了,少女拍拍黑豹的头,“回去,回去,到爸爸那儿去!”
爸爸?!袁磊看着那一“僧”一“道”,心说:小妖女,看那两位男子汉怎么收拾你!
然后事情的结果令袁磊目瞪口呆。那一“僧”一“道”伸着手招乎黑豹,“过来,过来,听妈妈的话。”见黑豹不过去,便起身笑着向门口走来,轻描淡写地说,“我们这宝贝儿子从来不咬人,它只是同你闹着玩儿。来!认识认识,交个朋友!”
袁磊拉着那少女的手,已经站起身来。那少女拍拍袁磊身后的土,和袁磊帖得非常近。袁磊低着头,举着双臂,任她拍拍腋下。只见她不高不矮,不胖不瘦。
那一“僧”一“道”抱着臂膀倚在门框上笑咪咪地看着袁磊。袁磊便抬头看他们。谁知这一看非同小可,三人唰地眼睛瞪得大大的,脖子伸得长长的,身子绷得紧紧的,像是遇见了外星人!
“吴杰,韩冬?!”
“袁磊?!”
“‘小刀王’袁磊?!”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二人扑过来,袁磊扑过去,三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袁磊,你怎么突然出现在这儿?什么时候来的?就你一个人?……”二人一连串的问。
  “唉!小孩儿没娘——说来话长,我可是一言难尽!”袁磊抓着两人的臂膀,激动万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们。虽然我早就知道,家乡的许多人在阿尔泰山南麓一带打工……”
“嗨——!这儿咱们的人多着呢!你就是不遇到我们,也能遇到别的老乡,最后你还能通过他们的口,找到我们这儿!” 韩冬眯着细眼笑着说,六边形似的脸习惯性的微仰着。
“真的?” 
“这还用说嘛!不找我们你还能找谁呀!别忘了咱们可是光着屁股长大的,一直同学到高一!何况,你又是‘小刀王’……”吴杰笑眯眯地看着袁磊。圆脸黑黝黝的。
“‘小刀王’怎么了?”袁磊不解地问。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在这儿打铁很赚钱的,一个月怎么着也能挣个千儿八百,只要你不偷懒,技术精湛。你看,这些铁具,还有这些刀,都是我们哥俩儿打的。”吴杰拍拍韩冬的肩说。
“你们什么时候学会打刀了?”袁磊拿起一把看看,“打得不错。”
“你就别抬举我们了,再好也没有你‘小刀王’打得好!兄弟,从此以后咱们哥仨儿就要搬着梯子日骆驼——大干一场了!”
“是呀!”吴杰“动情”地说,“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了钱,就什么都拥有了。咱们开轿车,住洋房,上大酒店……”
“泡新疆‘洋妞’,娶一百个老婆!”韩冬得意洋洋地补充。
袁磊笑着捅了他们一人一拳,“怎么几年不见,你们一个个都变得和杨凯一样,一张口就是钱和女人。”
“你说‘百事通’呀!”吴杰笑眯眯地,“谁出门久了都会成‘百事通’的。远的不说,就拿我们哥俩儿来说吧,这几年什么活儿没干过?木工、瓦工、电焊工……什么钱挣得多干什么!什么钱赚得快干什么!”
“可不是嘛!男人出门口,吃喝抽嫖赌。袁磊,不瞒你说,这世界上别人会的,咱哥们儿会;别人不会的,咱哥们儿也会!”说着掏出香烟,抽三支往袁磊面前一送,“来!搞一支!”
“不!”袁磊双手谢绝。“我不抽烟。闻着烟味都难受。”
“看看看看,都什么时候了,还像上学时那样!一个男人不抽烟,还像个什么男人!以后怎么在社会上混!”韩冬递给吴杰一支烟,吴杰摆摆手,“不抽了!抽多了难受。”韩冬就一个人抽了起来。
“谁说不能混了!”袁磊不服气,“我不抽烟,但我喝酒。人生会一样就够了。何况,酒是我国的国粹,酒文化渊源流长。不像烟,是粕来品,一提起它我就想起鸦片战争。还有,你听过烟文化吗?”
韩冬眯着细眼笑了,“嗬——!你喝酒,好好好!今天晚上我看你到底能喝多少酒。走走走,到里屋去!今天晚上我们要好好地为兄弟接接风。”说完搂着袁磊的肩膀进屋。
“对!好好为兄弟接风,今晚我要好好露一手。”吴杰一挽袖子,也搂着袁磊的肩膀进屋。
袁磊正要迈步,突然觉得不对劲,便回头看去,只见那少女抱着臂膀斜着腰身,偏着小脸撇着小嘴,眼神不正不说,还抖着一条腿。一副玩世不恭,花花公主的样子。不禁一怔。
吴杰韩冬二人也一怔,但随即就笑了,“蒙妮莎,你怎么了?”
那叫蒙妮莎的少女无论脸盘和身材都不丑,颇具动人之处。可就是站没有站相,坐没有坐相,不是这儿歪就是那儿斜,不是这儿摇就是那儿抖,一副贱骨头!你看她,青褐色的睫毛像萋萋的草,草下面双眸洇洇,泛着红霞般的光;再看却云山雾罩,水气濛濛,似是桃花眼却又不像。说起话来更是妖声浪气,娇嗲地分不清南北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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