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九福晋 作者:唤灵星-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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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娘怎么能等着你阿玛不要咱们了呢?是咱们不想理你阿玛了,雅儿啊,你要记得,千万不能把心放在你未来的夫君身上,要最爱自己,知道吗?”
这次出走,乐瑶也是心里有数的,就算是各位爷都知道她离家出走了,可是却一点也不能抓着她的把柄,九福晋去枫园猫冬去了,这是一个万能的借口,她在清朝也算是呆了不少年数了,又怎么能犯这种常识性的错误,正好平哥儿和瞳熙还小,当初雅熙和顺哥儿小的时候,她也是带着他们在有温泉的庄子上过冬的。
不过以前她去庄子上住,会把府里安排的妥妥当当,有什么事都能各司其职,所以九阿哥府里一直都是风平浪静的,她只要一想到现在的府上群魔乱舞的就止不住的高兴,谁让九阿哥觉得她对他好是天经地义的呢?她是给九阿哥生了孩子,孝敬他的父母兄长,安抚他的庶子小妾,可是就是这样也不代表她有了必须跟他共度一生的想法啊。
“雅熙不明白,不过额娘放心,雅熙都急着了。”
雅熙还小,她并不明白额娘说的话的意思,可是这并不妨碍她看得出来额娘并没有很伤心,很委屈,即使额娘都收拾东西离家出走了,可是额娘甚至没有之前那朱氏进门的时候伤心呢,既然这样她就放下了心,额娘早就教过她了,现在就算是听不懂的,也要好好的记下来,以后都是对她有用处的,左右额娘不会害她就是了,这样想着,把担忧和疑惑去了几分,也跟顺哥儿一起趴在车窗旁边,她很少看见这么漂亮的落日呢。
看着两个孩子玩在了一起,乐瑶又细细的思量了一会儿这么做的后果,只是以她时灵时不灵的脑子,思量了半天也没得出什么有力的结论,也就扔到了脑后,眯着眼睛养起神来,这好几天了,她睡的差极了,要不是她的皮肤底子好,这一下子不知道要老几岁呢,伸手摸了摸脸上滑滑的皮肤,还好,还好。
乐瑶一直都是个极小资的女人,从不肯虐待自己,生气是惩罚自己的,所以她不生气,也从不绝食,从不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只做对自己好的事情,就是离家出走,也不曾亏待自己,衣食住行,从衣裳首饰,到锅碗瓢盆,整整十几辆车,现在就是九阿哥想出门,一辆马车府里也找不出来了,都让乐瑶拿来拉东西了,这次她可是打算长住了。
除了九阿哥刚回府就累的一头睡下了,他的兄弟姊妹们,甚至阿玛,额娘,皇玛嬷都知道他的福晋领着孩子离家出走了,哦,不对,是出京猫冬去了。
“这老九没做什么错事儿啊,再说了,这老九福晋不是一向最是温婉大方的吗?谁家不夭折个孩子,她愣是把府里的四个庶出的孩子养的白白胖胖的,老九接连纳小妾也从没多说一句,人人都说老九府里的小妾是最好做的,一人一个院子不说,吃的用的都是上好的,生了孩子也能自己带着,这会儿到底是为了什么啊?”
一向对自己的暗卫最为信任,对自己的推理能力最有信心的康熙大大,也不由的疑惑了起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啊,她这一下子走了,连招呼也没打一声,他要怎么应付皇额娘和宜妃的疑问啊,他总不能说他的暗卫也没弄明白吧,可是他也在糊涂着啊。
要说太后,她算是对乐瑶的评价比较公正,本来她是不喜欢董鄂这个姓氏的,当初先帝在的时候因为董鄂妃让她受尽了委屈,只是乐瑶娇俏,乐观,向来都是坚强的,拿着老九的庶子们很好,也从不阻止老九纳妾,这些方方面面看来乐瑶跟董鄂妃是完全不同的女子,对她又好,住在宫里的时候天天都来陪她,就是出宫建府了,也从来不忘了来看她,再说了,还能生儿子,第一胎就是儿子,紧接着又生了龙凤双胎,这样的女子,让她即使不是十分的喜欢,也挑不出一点儿的毛病,这是个完美的皇家媳妇。
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她心中完美的皇家媳妇,竟然离家出走了,带着那么多的东西,显而易见是短时间内不想回府了,这是为什么啊,这到底是为什么啊,难道老九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儿了?
这会儿太后娘娘迫切的盼望着康熙来,平时没事儿就来她的宁寿宫串门子,怎么这会儿子不来了呢。
“去看看皇帝在干什么,要是不忙的话,就让皇帝来哀家这儿说说话儿。”
听着梁九功一本正经的传着皇帝的话,说皇帝业务繁忙,不能过来探望,让她见谅云云,太后也是一阵的郁闷,赶着这会儿是真的忙得不行?平时一天总得来几趟的,今儿连晚上的请安都不能来了?
她可不知道,康熙这会儿子在乾清宫也是郁闷的不行,现在不光是太后找他了,还有宜妃呢,就是德妃,惠妃,之类的也来凑热闹,一趟趟的派人来请,这都是什么事儿啊,不就是老九福晋去庄子上猫冬去了吗,怎么还弄得跟离家出走似的。
宜妃现在一共老五和老九这么两个儿子,老五从小是在太后身边养大的,就是建府娶妻什么的都是太后操心的,自从她的胤禌在三十五年没了,她很大的精力都放在了胤禟身上,还别说乐瑶是她亲自挑选的,现在她们婆媳俩关系处的好,乐瑶肚子又争气,治家理财都是一把好手,只是这老九却不时的非要惹出点乱子来不行,这次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儿啊。
“娘娘,您不要着急,也许这九福晋真的是去庄子上猫冬去了,九福晋不是不喜欢京城里的冬天吗?去庄子上住着也不是第一次了啊。”
采蓝看着宜妃娘娘愁眉苦脸的,只好看口安慰,只是她也知道,这次可真的不是那么简单了的,九福晋向来孝顺,要是有点什么小事儿,都要进宫来跟娘娘说道说道,这次去枫园过冬这么大的事儿,提也没提的就直接去了,显然不太正常。
“乐瑶最是孝顺的,要是她真的本来就打算去庄子上过冬,不可能不跟本宫交代的,上次她来的时候,本宫就发现了,她有心事,整个人心不在焉的,可见是老九不知道做了什么事儿了。”
宜妃也知道采蓝是在安慰她,想让她往好的一面想,可是她知道乐瑶跟她最是亲近,要是真的打算去庄子上,乐瑶早就应该跟她开始商量了,甚至连一个小杯子应不应该带都要拿出来跟她说说,连住在庄子上打算怎么玩儿都要告诉她,这次这么突然的不告而别,显然是有什么事。
“小全子呢?不是让他去看看皇上忙不忙吗?要是不忙问皇上能不能来用晚膳。”
显然小全子也碰着了钉子了,这小全子的身份可是不够,不能像太后派出的人一样得到梁大总管的亲自接见,这小全子可是一趟一趟的都被无视了,最后还是梁大总管看在跟九福晋关系不错的份上,派了个小太监提点了他两句,要是想要问九福晋的事儿啊,没戏。
这下宜妃可是傻了眼,连皇上都不说,别是老九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了吧,难道,老九也跟毓庆宫里的那个一样开始对身边的人感兴趣了?可是那小福子长的五大三粗的,老九不是向来喜欢纤细的吗?
一时间宜妃娘娘和采蓝面面相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不管是谁,总得给个信儿吧,这不上不下的吊在这儿,不是一般的难受啊。
第二卷 第三十八章 天气可真好啊
只是这厢乐瑶却管不得京城里的人怎么想了,她想过过这没有压力的生活,现在的她有钱有车有房,还有两男两女四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干什么都有人伺候着,想到她在现代时过的宅女生活,可没这么享受,闲下来的乐瑶甚至都想要提笔开始写短篇的言情小说了。
乐瑶本来说就是个急性子,想起了有意思的事情就连坐在了马车里也挡不住她的热情,她可以开个言情小说书局呢,清朝的言情小说写的尺度很浅,她也是看过的,很好写,只要不涉及皇权,这点小钱还是很好挣的,她在现代的时候看了多少这种小书啊,想起上初中的时候天天偷偷摸摸的看的小说,不由的在脸上荡开了一个满是回忆的微笑,现在这些离她是多么遥远啊,这更坚定了她写这种言情小说的念头。
这个庄子本来就有点远,再说了她们又都是女眷,走的难免慢了些,等到了地方已经半夜了,她决定来枫园很突然,也没人往这儿送信儿,看着井然有序的忙碌的一群人,乐瑶很是欣慰,枫园里全是她的人,当初九阿哥把这个院子送给她,连着里面的人都送了,现在她算是住在了自己家里了,只是这样想着,就一阵的轻松。
“不要叫醒雅熙和顺哥儿,把孩子们先抱下去睡觉,东西明儿一早再收拾。”
平哥儿和瞳熙早在半路上就睡着了,雅熙和顺哥儿在快到了的时候也坚持不住了,只是睡的还不沉,迷迷糊糊的,乐瑶也不让人叫醒他们,只是先抱进屋子里睡觉,东西搬进来之后,打发丫鬟们也去睡了,现在都快半夜了,一行人都累得紧,乐瑶也没让烧热水,只拿了温水擦了擦身上,就匆匆的上床休息了。
一觉醒来,已经日山三竿,乐瑶使劲的伸展了伸展身体,心情极好。
“真是美好的一天啊,小彩,进来吧,我起了。”
这么好的天儿,这么好的兴致,当然乐瑶就想穿她最喜欢的衣服。
“小彤,找那件酒红色的旗袍,今儿就穿那件了,自从做好了还没机会穿呢。”
“是,主子。”
乐瑶的现在的身材十分好,前凸后翘的,而且十分白皙,像是上好的白玉,穿那件酒红色的旗袍非常漂亮,只是像这种‘伤风败俗’的衣服,乐瑶也只是在做好了的时候试了一次,再没有机会上身,她的奶嬷嬷孙氏手艺非常好,这种衣服都是她的奶嬷嬷一针一线做出来的,要不然她也没机会穿上这么漂亮的衣服。
“主子,是这件吧?”
她现在已经不像一开始那样,对主子的衣服大惊小怪了,主子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穿的衣服才真是千奇百怪的,有的甚至小的都不能叫衣服,一共抹布大小的布,主子也能穿在身上,而且,主子每次穿上这种衣服都漂亮的紧,一点也不比旗服差,而且还简单。
“恩,就是这件,小影,今儿只是把头发简单的挽起来就是了,用那一套黑珍珠的首饰,我自己上妆。”
小影的手很巧,三下两下就利落了给乐瑶梳了个堕马髻,堕马髻的梳法就是将发拢结,挽结成大椎,在椎中处结丝绳,状如马肚,堕于头侧,丝绳上挂了两颗浑圆的东珠,这种东西九阿哥的私库里多的是,乐瑶不忍心看它们在里面发霉,都拿出来制了各样的首饰,还记得当初的乐瑶已经极得九阿哥宠爱了,搜刮了他的私库也只是被念叨了两声。
乐瑶又亲自动手,给她自己划了一个妖冶妩媚的彩妆,圆圆的杏眼修饰的狭长魅惑,小巧的菱形粉唇描绘的娇艳欲滴,双颊上了橘色的胭脂,斜斜的扫向上鬓角,穿了近四寸的花盆底,要是能有高跟鞋乐瑶也是穿了,只是她太注意韬光养晦了,一直没去弄这些东西,其实西方也许早就有了高跟鞋,只是她太小心罢了。
上面的四个耳洞都是戴了黑珍珠的耳钉,最下面的两个戴了长长的直垂向肩膀的长耳坠儿,两颗大珍珠跟头上的一样大,都是上好的东珠。
脖子上戴的也是大小一样的珍珠串成的项链,清朝的贵妇们很少带着种短项链,不好配繁琐的衣裳,只是穿这种简单服帖的旗袍,就得是这种项链。
却只在左手上带了个白玉的镯子,乐瑶喜欢镯子,每天都换着花样的戴,只是就这么点小爱好,在清朝皇家女子中却成了节约的代表,乐瑶不止一次的想,肯定是因为满洲的老祖宗们穷怕了,每人手上戴着五六个镯子,经常是一个手三个,共六个。
乐瑶记得她第一次看见宜妃伸出的手,真是狠狠的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是宜妃的特殊爱好,还好一个给宜妃送镯子,她陪嫁的镯子差点送干净了,到后来才知道人家都这么戴,像乐瑶这样的,只在左手上戴一个镯子的,不是穷的,就是穷的。
“主子,真好看,奴婢从没看主子这么打扮过呢。”
听着四个丫鬟齐声的夸赞,乐瑶也不矫情,心情很好,送了她们一人一个金镯子,因为乐瑶手白皙,带着种金镯子很漂亮,又喜欢用这种金镯子打赏人,九阿哥可是给她打了好几匣子。
乐瑶很少把自己打扮的这样妩媚娇艳,她受现代化妆的影响,一般都是把自己往小了打扮,最喜欢把自己打扮成二八少女,这一次这样一穿,不单是把小丫头们看呆了,就是她自己也看呆了呢,这张脸,这个身子,看了几年了,还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