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情恨[梁凤仪]-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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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惶恐不安至极,神经被拉扯到一个不能再不舒缓挽救的地步,否则我一定会崩溃。
最低限度,在健如坚持要回广州去待产,以金信晖的“亲生骨肉”为威胁之际,我与下这封信,算是透了一口既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的污气。
我如果认为我的确在健如跟前应该辞穷羞愧的话,其实,我更没有资格乞求你的原谅。
然而.心如.请相信我,为了重新表示对你的坚贞与忠心耿耿,我付出过,我痛苦过。
只为我发现我只能爱你一人。
我没有这份胆识跑到你跟前去述说我这番心底话,只祈望有一日我需要你明白真相时,有人会为我传递讯息。
夜深了,这个周末就要送健如的车,她要回广州去。房内竟无信纸,随手拿了这叠洒金纸作笺。快过新年了,所以家里很多处都要重新糊上洒金纸,但望过年时,我可以回广州的家来,拥着你。
原谅我,深爱着你的信晖
我不能置信地把这叠酒金笺重读了三遍。
然后用颤巍巍的手,翻动着满是丈夫笔迹的日记。
其中一段,描述了他和方健如的对话:
健如像疯子似的,完全失去理智地冲上前,揪着我的衣襟说:
“金信晖,你答我,你答我,为什么始乱终弃,你并不爱方心如,否则你不会要我。”
叫我怎么回答?心绞痛得宁愿在下一分钟就速死。
健如还是不放过我,一直摇撼我,道:
“你答我,你给我说方心如不值得你爱。她平凡庸愚俗套,你不会爱她,你不会。”
我忍不住健如这般侮辱心如,我咆哮道:
“不,不管怎么样,我爱心如,我爱她,你听见了吗?我己答复了你,我爱她。”
健如连连后退,她双眼发出一片血红的色彩,嘴唇颤抖,然后,她重新冲上来,身子软弱地蹲下来,抱住了我的大腿,哭泣,不能遏止地哭泣:
“信晖,好,好,你爱心如,这我知道,可是你也爱我,是不是?
信晖,原本就是这样的,我答应,让我跟心如一辈子爱着你,请不要只爱心如一个。”
我气愤得挣脱开健如的纠缠,由着她伏在地上痛哭流涕,我选择远离……
我没有把日记再看下去。
没有这个必要了。
那是一页又一页交织着赤裸恋情的血泪史,不用阅毕,早已泪流满脸,肝肠寸断。
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解释了方健如恨我入骨的原因。
这么些年,只有她守着这个秘密,那种只有自己知道彻底失败,没有被爱的痛苦,把她折磨得再不如常人。
我在感动感激于金信晖的真情挚爱之余,全心全意地,毫无保留地原谅我的妹子。
我以手背拭泪,忽尔想起了要念金耀晖给我的信,慌忙打开来,信是这样写的:
心如:
我终于能理直气壮地叫喊你的名字,于心底,一遍又一遍。
请原谅我老早禁耐不住好奇,读了大哥写给你的信及他的日记。
秘密我早已知晓。
大哥其实写下字条,他请我在他有什么不测时,保存书记到我二十八岁,再凭我的智慧去为他做个明智的决定,是否应该把秘密告诉你。
心如,在过去这些年,我不知多少次打算把这些遗书遗物烧毁。我自私地想,如果你恨大哥的话,或者你就不会为他坚守忠贞下去,而总有一天选择我去代替。
这个奢望一直令我惭愧,也令我兴奋。
年前,我跟你道别到美国来,没想到那种分离的感觉难受得教我控制不了自己而流露心意。过后,我后悔了,不敢再执起笔来跟你通信,因为我害怕失败,害怕由你宣布我的期望与理想是幻梦一场。
直至在侯斯顿相见。
其实,相见不如不见。
如果我不是适巧在那个时期,发现身体不适,初部检查证明是肝癌,我不会有这么大的勇气,重新站在你跟前接受挑战。
多少次我告诉自己,如果生命有限,更要尽快寻找一个重要的答案,究竟心如会爱我吗?
这对我比能否活下去更重要。
活着苦恋,有何意义?
到侯斯顿去,是为了同事云妮的父亲是侯斯顿医务中心的癌症专家。我要让他做详细检查,定夺生存的希望究竟有多少。
在极度的患得患失之中见到了你,就忍不住要向你坦诚,更忍不住在最后的关头,寻求一个更重要、更有意义的真实答案。
我必须让你知道大哥并没有背叛你,他曾为了要做一个忠诚的丈夫,一个真心爱着你的男人,而付出过很多很多的挣扎与难堪,甚而有可能连他的生命也因此断送。
我自问良心,不能隐瞒你和大哥之间的一段纯情,否则总有一天真相大白时,目睹你的愧悔,会是我最不能忍受的痛苦。
于是我狠下心寻找答案。
记得吗?当你说出了答案时,我对你说:
“我知道你是真心的,因为你眼有泪光。”
心如,祝福你!
请相信要离开你,假装不需要你,对我来说,需要有很大的忍耐。
可是,我做到了,因为我爱你,跟大哥一样,真心地爱你,只有深爱一个人,才能有超乎常人的力量去做不愿意做的事。
对你的爱慕并不需要再详加解释了,只要你从广州那段相依为命的日子开始回顾细味,就不难体会到我的心路历程。我们都是彷惶孤苦路上的两个人,互相倚傍,彼此支持,一直把困苦日子熬过去。目睹你坚强的意志与惊人的魄力,我无法不敬重这么一个女人。感受到我能在你身边发挥保护安慰你的作用,更使我有无与伦比的英雄感。结集这些因素,还不爱上你的话,真是太荒谬了。
心如,对你,赤裸的情怀原来牵系三生。请你原谅,也请你相信。
我之所以最后决定返回香港,是因为云妮的父亲很难过地表示,我的肝癌已至末期。
既是生命有限,我要处理的事还很多。
于是我回香港来,办理自金旭晖手上取回金家产业之合法手续,为了免除他的疑虑,你对我的误解与气愤,恰好是理想的掩护手段与借口,我决意从中帮助你,维护你。
旭晖是个心术不正的人,他为了要独吞那些因好消息而高涨的价位,立心瞒骗小股东,甚而重金买通了你身边的李元珍。
伺机游说你出卖手上的股权,然后实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幸而,天佑吉人,没想到傅菁会提点了你。
我积累了几年的金融行业经验,在金旭晖刻意放货时,边卖边入,己然暗中吸纳了他一半以上的永隆股份,他还以为有我助阵,就会不失控股地位,显然他没有想过,真正的黄雀是我。
在我去世前,连我的一份产业在内,已为你收集了足以长期控制金家永隆的资产。
连健如的一份,都已纳入我手中。方健如的商业才具较你相去太远了,她对市道过分乐观,并不知道这个股市高潮早晚会过去的。过去时一定严重影响地产,她一旦买入麦当奴道的多幢物业,届时发展不成,还不了钱给我,她名下的金家产业就要物归原主了。
心如,我肯定牛市已和我的生命一样,接近尾声了。
当然,牛市过去若干时期之后总会再来,我却不会了。
你保重吧,请好好照顾自己。
我的遗产分给我的几个侄儿侄女。
至于金旭晖,他在商场上陷害的人不只你一个,如今被揭穿了阴谋而落网,谁都帮不了他了。
怕他平生的福气只凝聚在方惜如无条件地爱他的赤裸之心上。
心如,在侯斯顿临别时,你答应过我两件事,会实践吗?
请别来看望我,让你看到卧病的我,会是最令我不快的。
能目睹你安稳生活,事事成功,解了心中多年的千千之结,我总算可以无憾而终了。
容许我写上大哥曾写过给你的一句话。
原谅我,深爱你的耀晖
三姨奶奶陪着我吃了一堂斋饭,我才下山去。
已然日落,一片红霞染满了半个长空,美丽得令人痛恨黑夜的即将来临。
我终于实行了我对耀晖的承诺。
把他的遗体葬在侯斯顿我那十亩土地的金家庄园之上。
我也没有流泪,因为那一年那一月那一日他曾抚摸着我的脸说:
“你知不知道,我很早就发觉你笑起来特别好看,最怕你流眼泪,所以,不论有什么事发生,请别哭。”
我不会哭,事实上,世间最大的沉痛与悲哀并非是流泻一脸苦泪就能表达出来的。
人之相知,贵相知心。耀晖的心,我知之甚深,那才是对他至大的尊重与安慰。
我前半生的故事结束了。
在没有流泪的情况下落幕,借以使信晖与耀晖告慰。
金旭晖终于被判入狱两年。
我没有去探望过他,甚而这以后我都没有刻意跟他来往。
这并不代表我仍记恨。
事实上,自从七十年代初叶我借着股票翻了身,一直本着以香港为根据地的意念,怀抱着信晖给我的挚爱与耀晖予我的信心,还有唐襄年的友谊和辅助,我已稳步而成本城的巨富。
一切的顺境与金旭晖的潦倒是个强烈的对比,有什么比原谅他更使结局完美?
跟不是对手的人再论高下,是大大辜负兼侮辱了自己的江湖地位与智慧。
耀晖说得对,金旭晖一生不至于会一无所有,他将永远拥有方惜如对他的一份赤诚挚爱。
近这十多年,我也没有见过方惜如。只曾有一次,当我的座驾自麦当奴道那幢自建的顶级华厦驶出来时,我望见对面马路有一位很上了年纪的妇人,是相当面熟的,汽车在她身旁擦过,我再回望,是方惜如无疑。
她怎么会如此地显老?
我立即从倒后镜中看自己,还是丰容盛貌,富态雍容,看上去跟方惜如是差太远了。
期望她心境是开朗的,到底,她得偿夙愿,跟在金旭晖身边过她的下半世。
她的这个结局可能比方健如棒。
人的苦乐不可以表面论定。
我一直把方健如照顾得很好,她是绝对地衣食无忧。
自从七三年股市崩围,地产不振,她双手送回麦当奴道的几幢房子给我进行改建之后,我依然在新厦落成时把其中一个单位给她带着咏诗居住。
金咏诗所获得的教育与享受,跟她的三位异父异母兄姊完全没有两样。
我相信穷她的一生,也不可能知道这个秘密。
一场战争结束了,赢的一方未必需要歌舞升平,张扬战绩,那才是真正的和平。
为金信晖和我的那三个孩子积福,也应对健如和咏诗留有余地。
事实上,金咏诗是慧质天生,虽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但肯定的是她遗传了方健如的明丽豪迈,而没有她的疯狂。
在今日,金家四个孩子,最能帮助我发展业务的反而是勤奋而又有商业天分的金咏诗。
在很多件我特别给予她负责的商务职责上,她都表现得相当出色。我是由衷地赞美这个孩子,的确是可造之材。
有时我不禁想,这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会遗传了如此优异的质素。
咏诗的那双单眼皮令我经常敏感地注意那些有同类型眼睛的男士来,下意识地去探索这个我绝对有可能一辈子不会知晓的秘密。
无疑,我对咏诗是器重的,但,现实经验深刻我心,我已不可能不对任何人加以防范,绝对不会再犯年轻时的毛病。
大方慨慷要有个限度。万一方健如误以为今时今日她所得到的安稳是她应该得的,又无事兴波,怂恿女儿争夺金家的大权,掀起又一场家族风暴,那可不是我能容忍的。
但望方健如心里有数,发觉不是金信晖的亲生儿,依然以金家人的正式身分在家族事业内举足轻重,稍稍满足了她的遗憾,不再生事,平安过掉这一生就好。
别说这金咏诗到底是健如的女儿,就连曾出卖过我的李元珍,我都不动声色地继续让她留在身边办事。这其中是因为李元珍可以功过相抵,李元德又一直忠心耿耿,也得给他几分薄面。说到尽头一句话,李元珍应该心里有数,不是很多事情可以走过我的耳目,我的不追究是宽容而不是愚怯,她好自为之,戴罪立功就算了。
我的几个亲生儿呢,以咏琴给我的烦恼最多。名门千金可能有的问题,这家伙完全不缺,不论在工作表现与恋爱上都老是毛病丛生,弄得一塌糊涂,经常地害我生气。可是,翻心一想,什么也是命定的,女人如果命好,船到桥头自然直,要管也管不了。
咏书倒是个最得我心的孩子,她美丽聪明勇敢纯直。
可惜,她不喜欢从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