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四卷 上-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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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完成了控制全国学校的工作。(见续逾鉴长编卷二四三熙宁六年三月“己
未,。。诏诸路学官”条)
再讲修撰经义问题。
由于统治阶级各阶层利害的不一致,在思想上出现了非常纷歧的现象。
王安石在作地方官的时候,就注意到这种现象。他写给王深甫和丁元珍的信
里,指出:
“古者一道德以同天下之俗,士之有为于世也,人无异论。今家异
道,人殊德,又以爱憎喜怒变事实而传之。”(文集卷七二答王深甫书
二)
“古者一道德以同俗,故士有揆古人之所为以自守,则人无异论。
今家异道,人殊德,士之欲自守者,又牵于末俗之势,不得事事如古,
则人之异论,可悉弭乎?”(文集卷七五与丁元珍书)
熙宁元年,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讲经筵,讲的是尚书,第二年,参知政事,
王雱嗣讲。后来,神宗要求安石写进所著文字。王安石的谢表说:
“臣闻百王之道虽殊,其要不过于稽古;六艺之文盖阙,所传犹足
以范民。唯其测之而弥深,故或习矣而不察。绍明精义,允属昌时。伏
惟皇帝陛下,。。欲推阐先王之大道,以新美天下之英才,宜得醇儒,
使陪休运。臣。。过叨睿奖,使阐缉旧闻。永惟少作可弃之浮碎,岂能
上副旁搜之至意?伏望皇帝陛下,矜其闻道之晚,假以历时之淹,使更
讨论,粗如成就,然后上尘于聪览,且复取决于圣裁。”(文集卷五六
诏进所著文字谢表)
谢表所指,即王安石少时训释六艺的文字。这是训释经义的动议。自从改革
学校制度和科举制度的斗争展开以后,经义的训释就显得更为迫切。熙宁五
年(公元一○七二年)正月,神宗正式提出,应该颁行新的经义。续通鉴长
编卷二二九,曾记其事:
“神宗谓安石:经术,今人人乖异,何以一道德?卿有所著,可以
颁行,令学者定于一。
安石曰:诗,已令陆佃、沈季长作。”
熙宁六年(公元一○七三年)三月,宋政府鉴于“举人对策,多欲朝廷早修
经义,使义理归一”。这样,就决定设局置官,训释诗、书、周官义。命王
安石提举经义局,吕惠卿兼修撰,王雱兼同修撰。(续通鉴长编卷二四三熙
宁六年三月庚戌条)
训释诗、书、周官义的工作积极进行,吕惠卿被任作提举详定修撰经义
所检讨。又规定国子监“直讲,月轮两员供本经口义二卷”。又从新进士中
选拔余史、朱服、邵刚、叶唐懿、葉杕、练亨甫等充国子监修撰经义所检讨。
这些措施,都在熙宁六年三月和四月里次第进行。(见续通鉴长编卷二四三,
三月庚午条,卷二四四,四月辛卯条,卷二四四,四月壬辰条)后来,又以
白衣徐禧、吴著、陶临等人为修撰经义所检讨。
熙宁七年(公元一○七四年)四月,王安石罢相,知江宁府,仍提举经
义局,王雱亦随至江宁,修撰经义。八年二月,王安石复相。六月,诗、书、
周礼义修成奏御。几天以后,以副本送国子监镂版颁行。王安石上所著诗、
书、周礼义序,诏付国子监,置之三经义之首。一个月之后,新修的三经义
就颁赐给宗室、太学及诸州府学了。(见续通鉴长编卷二六五,熙宁八年六
月丁未、戊申、甲寅诸条,及卷二六六,七月癸酉条)
诗、书、周官义的训释,安石尽了最大的努力。他说:
“奉扬成命,螡力困于负山;敷释微言,蠡智穷于测海。”(文集
卷五七辞左仆射表一)
“顾惟屈首受书,几至残生伤性。逮承圣问,乃知北海之难穷;比
释微言,更悟南箕之无实。”(同上辞左仆射表二)
所谓“敷释微言,蠡智穷于测海”,“比释微言,更悟南箕之无实”云云,
是指训释工作的艰巨和对工作的认真。罢相以后,经义有所未妥之处,仍积
极提出修改的意见,也还是说明他对工作的认真。
三经义的修成是一件大事,王安石在除左仆射谢表里充分说明了这一工
作的意义:
“窃以经术造士,实始盛王之时,伪说诬民,是为衰世之俗。盖上
无躬教立道之明辟,则下有私学乱治之奸氓。然孔氏以羁臣而兴未丧之
文,孟子以游士而承既没之圣,异端虽作,精义尚存。逮更煨烬之灾,
遂失源流之正,章句之文胜质,传注之博溺心。此淫辞詖行之所由昌,
而妙道至言之所为隐。笃生上主,纯佑下民。。。作于心而害事,放斥
几殚,通于道以治官,延登既众。尚惧胶庠之黎献,未昭典籍之群疑,
乃集师儒,具论科指。。。伏遇皇帝陛下以化民成俗为事,故急在诲人,
以尊德乐道为怀,故易于縻爵。。。”(文集卷五七)
这里,有王安石在主观上重视的三个问题值得注意:(一)经术造士,是盛
王之事。训释经义,教育士子,符合盛王的作法。衰世之俗,伪说诬民,私
学乱治,这正是孟子所谓“作于其心,害于其事”的时候。(二)孔子所传
经籍,经孟子所承袭,则盛王之精义犹存。但是秦始皇焚书以后,源流失正,
主要是章句传注的烦琐,陷溺人心,淹没了经义的本质。这样,就使妙道至
言,隐而不见,淫辞詖行,猖狂一世。(三)训释经籍,使义理明白,解除
对经学的曲解,昭晰经籍里的疑问,重要的意义,就在化民成俗,教育后代。
另一方面,则又有放淫辞,拒詖行的斗争意义。训释经义,主要在阐明义理,
反对章句传注的烦琐学风,这一点,实开宋儒义理之学的先河。
我们不是恭维王安石的经义复古,而是要说明这种经义的历史意义。
有汉代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谶纬神学式的经义,有魏晋为统治阶级服
务的玄学式的经义,有唐代在科举制度之下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正义式的经
义。到了宋代各阶级集团都在寻求一种适合于当时统治阶级的新经义,这就
是所谓“理学”。豪族地主阶级集团的道统心传式的理学和庶族地主阶级集
团的新义式的理学,在神宗朝展开了学术领域内的斗争,各按自己的阶级偏
见来制订所谓一于道德的义理之学,争取各自的正统,而反对别派的伪说。
上面所详述的王安石的新经义正是庶族地主和绝对皇权合作,以争取士
庶多数而打击豪族的理论准备。意识形态的斗争通过新政的斗争,折射出了
阶级对垒的形势。
第三节 新学基本著作和新学学派
王安石的新学,一般指的是诗、书、周礼义和字说。宋元学案,文公王
临川先生安石条说:
“初,先生提举修撰经义,训释诗、书、周官。既成,颁之学官,
天下号曰新义。晚岁为字说二十四卷,学者争传习之。且以经试于有司,
必宗其说;少异,辄不中程。”
把诗、书、周礼义和字说作为新学的基本著作,是从颁于学官来看的。王安
石本身对这四部书有特殊评价。而反对新学的人,对这四部书攻击得特别凶。
但是,王安石新学,决不能局限于这四部书,如老子注,如洪范传,所阐发
的世界观和政治学说的地方很关重要,也应列为新学的基本著作。其他,新
学著作还有不少,必须予以适当注意。
王安石对三经义和字说的评价,具见于他所撰的这些书的序文和他进这
些书的奏表里。
三经义的次序,是(一)诗义,(二)书义,(三)周礼义。但是从跟
新法的关系说,周礼义最重要。周礼义是新法的理论根据,由王安石亲自训
释。序文说:“士弊于俗学久矣,圣上闵焉,以经术造之,乃集儒臣,训释
厥旨,将播之学校。而臣某实董周官。”蔡修铁围山丛谈载秘府所藏周官义
手稿,字迹如“斜风细雨”,肯定是安石的手笔。
周礼义,二十二卷,全书凡十余万言。序文首先指出周官这部书的价值,
说道:
“惟道之在政事,其贵贱有位,其后先有序,其多寡有数,其迟数
有时。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
法,莫盛乎成周之时。其法可施于后世,其文有见于载籍,莫具乎周官
之书。盖其因习以祟之,庚续以终之,至于后世,无以复加。则岂特文
武周公之力哉。犹四时之运,阴阳积而成寒暑,非一日也。”(文集卷
八四)
这里,主要说明三点:(一)周官反映了周代的“政事”,是一部完备的典
制。(二)周官所载的政事,是“道”在政事上的反映。贵贱有位,后先有
序,多寡有数,迟数有时,就是“道之在政事”的反映。这里的道,是指客
观规律。因此,其文既有见于载籍,其法也可施行于后世。(三)周官不是
一二个人在短时期内写成的,有政治施为上的长期赓继和积累,如“阴阳积
而成寒暑”的自然发展,才最后形成。
这里,应该指出,除开其中复古的偏见,还包括了道在器中的进步思想。
周礼义序接着说明为什么要训释周官,凭什么训释周官。序文说:
“自周之衰,以至于今,历岁千数百矣,太平之遗迹,扫荡几尽。
学者所见,无复全经。于是时也,乃欲训而发之,臣诚不自揆,然知其
难也。以训而发之之为难,则又以知夫立政造事,追而复之之为难。然
窃观圣上致法就功,取成于心,训迪在位,有冯有翼,亹亹乎六乡六服
承德之世矣。以所观乎今,考所学乎古,所谓见而知之者,臣诚不自揆,
妄以为庶几焉。故遂冒昧自竭,而忘其材之弗及也。”
这里,说明两点:(一)周衰以后,千几百年以来,周官所反映的政事,所
谓“太平之遗迹”,已经“扫荡几尽”,连同周官本身也已不再是当时完整
的“全经”。(二)训释周官是难事,政事上追而复之,更是难事。但是,
新法是根据周官的,即所谓“致法就功,取成于心,训迪在位,有冯有翼,
亹亹乎六乡六服承德之世。”因此,从新法的推行情况来看,“以所观乎今,
考所学乎古”,则“见而知之”的,正好作为周官今日翻板的注脚。古之周
官,为今日新法所从出;今日新法,更足证古之周官的实际。这样,就大胆
地进行训释了。说明了这一关系,就揭露了王安石全部新法的根据。晁公武
郡斋读书志卷一上,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于周礼义也指出这一点,尽
管带着诬蔑的语气:
“介甫以其书理财居半,爱之。如行青苗之类皆稽焉。所以自释其
义者,盖以其所创新法尽傅著经义,务塞异议者之口。”(郡斋读书志)
“新法误国,于此可推其原矣。”(直斋书录解题)
周礼义,已佚。清人从永乐大典辑出佚文若干,分为十六卷,亡其地官
夏官两部分,钱仪吉补辑了一些。卷末附郑宗颜考工记注。
诗义,二十卷。诗义序说:此书由“王雱训其辞”,“臣某等训其义”,
“书成以赐太学,布之天下”,“又使臣某为之序”。训其义的“臣某等”,
指的疑为吕升卿等,论改诗义札子(文集卷四三)中说:“检讨吕升卿所解
诗义,依旧本颁行,”可证。但是这部书实则主要还是王安石王雱父子训释
的。论改诗义札子说明了这一情况:“臣子雱奉圣旨撰进经义,臣以当备圣
览,故一一经臣手,乃敢奏御。”后来,设官置局,有所改定,因为王安石
觉得“文辞义理,当与人共,故不敢专守己见为是。”但是改定颁行之后,
学者颇谓所改未安,王安石因此又把经局改定诸篇,提出与旧本不同处,请
神宗裁定。
诗义序说道:
“诗,上通乎道德,下止乎礼义。放其言之文,君子以兴焉。循其
道之序,圣人以成焉。然以孔子之门人,赐也商也,有得于一言,则孔
子悦而进之。盖其说之难明也如此。则自周衰以迄于今,泯泯纷纷,岂
不宜哉!”(文集卷八四)
这里,主要说明:(一)诗经在政治上的价值,是通道德,止礼义,君子以
兴,圣人以成。(二)诗经难训释,孔子的门人当时已只能间或“有得于一
言”,后代更加泯泯纷纷,不易董理清楚。
诗义序接着评述诗义本身的价值,道:
“臣等所闻,如爝火焉,岂足以庚日月之余光,姑承明制代匮而
已。。。盖将有来者焉,追琢其章,缵圣志而成之也。臣衰且老矣,尚
庶几及见之。”
这里,主要说明,诗义的训释还不够满意,可能有较满意的著作在不久的将
来出现。
王安石认为“诗、礼足以相解”。答吴孝宗书说:“乃如某之学,则诗、
礼足以相解,以其理同故也。”(文集卷七四)所谓“诗、礼足以相解”,
就是诗的理通于周官的理,周官的理通于诗的理,可以互为发明,互为解释。
这是王安石新学思想里的一个重要论点。
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