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中国思想通史 第四卷 上 >

第59部分

中国思想通史 第四卷 上-第59部分

小说: 中国思想通史 第四卷 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方面却也有着不同的看法。
(一)柳宗元的“元气”一元唯物主义
柳宗元的天说和天对都是在被谪以后所写的,在为批判韩愈而写的天说
中,多为概括的结论,关于如“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异者,世
谓之阴阳”,“功者自功,祸者自祸”等命题,并没有展开分析。他在天对
一文便比较全面地把他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反复表达出来。
天对是为答复屈原天问所提出的有关宇宙和历史的大问题而作的,仅从
题意来看,就可以知道柳宗元的理论是以探究自然哲学和历史学为己任的。
他说,“务先穷昔人书,有不可者而后革之。”(柳集卷三一与刘禹锡论周
易九六书)在宗教和科学相联系在一起的天问中,充满着古代哲人在大问题
方面的知识,其领域是非常之广阔的。要解答屈原所集中起来的古代人提出
的宇宙和历史的问题,那么,按照柳宗元的方法,首先便须穷究昔人的知识, 
然后再根据自己的认识,排除神话传说之“不可”(谬误)部分,而提出“革” 
命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因此,天对一文可以看作柳宗元唯物主义思想的代表
著作,但遗憾的是,历来把这篇哲学名著大都看成了一种游戏的或愤慨的笔
墨。
(1)关于宇宙生成的问题
柳宗元的世界观是自然混屯存在的唯物主义“元气”一元论,否定在“元
气”之上虚构一个东西,当做有意志的决定者;否定由人们设计出一个“极” 
物,当做最初的原因。他在天对开宗明义便揭示出了这一题旨: 
“对曰:本始之初,诞者传焉。鸿灵幽纷,曷可言焉?曶黑晰眇, 
往来屯屯;庞昧革化,惟元气存,而何为焉?!” 
按屈原天问开首所发的五个问题,都是有关理论根源的基本问题,大意
是问宇宙有没有一个“极”物?有没有造始者?最初的造始者是谁来传道的? 
一切变化从那里考究?怎样知道?谁在那里主宰造为呢?这些问题在古代有
不少的有神论和唯心主义的解答,屈原天问多对这些神话传说提出怀疑式的
追问。历来有关天问的注释家各有不同的态度,不少唯心主义者如朱熹等倾
向于神秘的理解,而唯物主义者则对宗教予以否定,如王船山在楚辞通释说: 
“发端问此,以见荒怪之事,无所征验,得失兴亡,要诸理而已。” 
柳宗元这里以直接了当的方式,对答了这些宇宙根本问题,同时揭出了
他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宇宙是一元混屯之气而成的,没有任何怪物在那里主
宰造为,而那种所谓本始的神秘的东西,原来是怪诞的迷信者所传道的,完
全不可信赖。这里“惟元气存”而否定有作者的自然哲学,比天说中的“元

气”范畴更丰富了。他在非国语上说,“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天地)间
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和这里所说的命题相同。他更说: 
“辟启以通,兹气之元。” 
这是对于天问“西北辟启,何气通焉?”而答复的,否定了神话传说西
北天门之谬说,把自然运行还元于自然元气之自为。因此,柳宗元在答复“圜
则九重,孰营度之?惟兹何功?孰初作之?”这样最初上帝造作九重圆天的
神话,简洁地说,浑沦自然没有谁来营造,也没有谁来最初创作,而是自己
运动着。“九”重不过是一个假定罢了(参看论九六书中的有关九数的易说), 
他说: 
“无营以成,沓(积)阳而‘九’;转荩肼伲梢脏骱拧Zつ
厘,无功无作!” 
在柳宗元看来,实际上所谓“九天”之说是莫须有的胡说,他在答复“九
天之际,安放安属?”时就这样说: 
“无青无黄,无赤无黑,无中无旁;乌际乎天则?”神话传说,女娲是
一个女神,人头蛇身,他一日变化七十次,是造作世界的人物。屈原问“女
娲有体,孰制匠之?”柳宗元答说,这种图腾式的动物名,完全是古人由于
迷信的幻想而造出的诡说: 
“娲躯虺号,占以类之;胡曰化七十,工获诡之?” 
柳宗元不但肯定浑沦自然的实体,而反对有神论说的宇宙有个造作者, 
例如“幽厉之云为上帝者,无所归怨之辞尔,不足喻乎道”(答刘禹锡天论
书),而且根据物质无限的时间形式和空间形式,反对唯心主义者所主张的
天地所赖以产生的任何“极”物,例如太极等等神秘观念,他在答复“斡维
焉系?天极焉加?”时,说: 
“乌徯(待)系维,乃麋身位?无极之极,漭瀰非垠(时间); 
或形(空间)之加,孰取大(太)焉?” 
这就进一步把一切安置在自然的物质形式之上的“太极”之类打落了。
(2)关于自然规律的问题
柳宗元吸取了当时自然科学的成就,在答天问中阐发了:自然合规律的
运动是实在的,而且这些规律是可以认识的,根本驳斥了一切有神论和唯心
主义的虚构。他在答复“阴阳三合,何本何化?”这一问题时,揭出了这样
一个宇宙运动的基本规律,那就是对立的阴阳二者的统一或同一,表面上是
合而为三,实陈上是一中有二,自然的运动(吁、吹),并不赖有一个本始
的东西来助成变化,而只是由于对立物的交错而发展的。这一天才的洞察, 
具有辩证法的朴素形态: 
“合焉者三,一以统同。吁炎吹冷,交错而功。” 
柳宗元的这一基本规律的特色,要比刘禹锡的基本规律“气雄相君,力
雄相长,天之能也”的自然生杀观点,更高明些。在答刘禹锡天论书中,柳
宗元便提出“要以乱为天理,理为人理耶?”以表示他在基本规律的观点上, 
和刘禹锡有枝节上的分歧。这里我们且把柳宗元在天对中的一些有关自然规
律的命题,列举主要的几条如下:

天 对: 天 问: 
“皇熙亹亹,胡栋胡宇?完(一作宏) 
离不属,焉恃夫八柱?” 
“‘八柱’何当?东南何亏?” 
“巧欺淫誑,幽阳以别;无隈无隅, 
曷懵厥列?” 
“隅隈多有,誰知其数?” 
“折篿剡筳,午施旁竖;鞠明究曛,自
取十二;非余之为,焉以告汝?” 
“天何所沓?十二焉分?” 
“规燬魄渊(指日月),大虚是属;棊
布万熒(指列星),咸是焉托。” 
“日月安属?列星安陈?” 
“当焉为明,不逮为晦;度引九穷, 
不可以里!” 
“自明及晦,所行几里?” 
“明焉非辟,晦焉非藏!” “何阖而晦?何开而明?” 
“孰旦孰幽,缪躔于经(度),蒼龙(宿
名)之寓,而廷彼角亢。” 
“角宿(东方星)未旦,曜灵安藏?” 
“幽阳潜爨,阴蒸而雨,■冯以兴; 
厥号爰所!” 
“■(雨师)号起雨,何以兴之?” 
“从民之宜,乃九于野;坟厥贡艺, 
而有上中下。” 
“地方九洲,何以坟(分)之?” 
“东西南北,其极无方,夫何鸿洞, 
而课棱脩长?” 
“东西南北,其修(长)孰多?” 
从上面列举的命题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柳宗元对于自然发展变化的规
律,从天文到地理,都依据了当时科学的知识,作了物质自己运动的解答, 
而同时也斥责了宗教的世界颠倒意识,并从世界可知性方面反复阐发着光辉
的唯物主义世界观。
因此,在天对中柳宗元坚决地反对命定论,例如: 
“天邈以蒙,人么(或作厶)以离;胡克合厥道,而诘彼尤违?” 
(解答天问:“天命反侧,何罚何佑?”) 
他更坚决地主张神灭,而反对灵魂不死说: 
“仙者幽幽,寿焉孰慕?短长不齐,咸各有止;胡纷华漫汗,而潜
谓不死?”(解答天问:“延年不死,寿何所止?”) 
在天对中他反复斥责那些神话无稽之说,例如传说康回(共工名)怒触
不周之山,折了天柱,因而大地西北高而东南倾。天问:“康回冯怒,地何
故以东南倾?”柳宗元对: 
“圜焘廓大,厥立不植。地之东南,亦已西北。彼回小子,胡颠陨
尔力,夫谁骇汝为此,而以慁(辱)天极!?” 
这和答对天问“八柱何当?东南何亏?”一样,柳宗元认为,广大宏复
的自然,根本不存在着什么八柱,用不着什么植立者。西北高而东南倾,是
自然“无功而作”的,那里还赖一个康回小子妄用气力,对自然规律加以神
秘的干涉! 
复次,柳宗元的自然哲学,也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他对于好多问题,不
是依据实验科学的结论,而是依据古代传说性的知识来解答的;更应指出的
是,当他无法对答时,便露出了偶然论的缺点。例如天问:“南北顺椭,其
衍几何?”柳宗元的答复是:“茫忽不准,孰衍孰穷”。天问:“惊女采薇,

鹿何祐?北至回水,萃(止)何喜?”柳宗元答复是:“萃回偶昌,鹿何祐
以女?”他更在。。说一文中,概括地答复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说:“子欲知
其(何)以乎?所谓偶然者信矣。”在这一点,他便不及刘禹锡的观点,而
和范缜相似了。
(二)刘禹锡的“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学说
前面说过:柳宗元的天说,从原则上对韩愈的有神论思想划清了是非界
限,刘禹锡以为天说对于天人之际的全面关系,尚有“未究”,续作天论(刘
集卷一二)三篇,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独创学说。
这个独创的学说,有其丰富的唯物主义内容,而其完整的体系是由以下
四个逻辑环节来构成的: 
在这个学说的第一个逻辑环节上,就是对于“古之言天”的学派,给以
分类,并从中表明自己的立场。如果摆脱文字形式,就思想内容来分析,刘
禹锡关于这个问题的主张,约如下表: 
刘禹锡对于历象的“天体三法”和邹子的“高远卓诡”之说,只说了一
句“吾非斯人之徒也”,便付诸存而不论,对于阴骘说与自然说两派,则进
行了分析。
这完全是应该的。因为天论是继天说而作的,其任务要进一步阐发柳宗
元的无神论思想,从唯物主义世界观高度,对于有神论思想展开批判。为此, 
刘禹锡首先对于阴骘说与自然说的涵义及其思想实质,作了客观的解释: 
“世之言天者,二道焉:拘于‘昭昭’者则曰:‘天与人实影响, 
祸必以罪降,福必以善徕,穷伌而呼必可闻,隐痛而祈必可答’。如有
物的然以宰者,故阴骘之学胜(世綵堂本作“腾”兹据崇兰馆本校改) 
焉。泥于‘冥冥’者则曰:‘天与人实相(世綵堂本作“剌”)异。霆
震于畜木,未尝在罪;春滋乎堇荼,未尝择善;跖、跷焉而遂,孔、颜
焉而厄’。是茫乎无有宰者,故自然之说胜焉。”(天论上)他指出了
阴骘说为有神论,而自然说虽为无神论,但还有缺点,随即提出了他自己“天
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唯物主义学说。
在这个学说的第二个逻辑环节上,对于天人关系问题,展开唯物主义论
证。关于这个问题,刘禹锡认为,当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作为盲动力量支配人
类,而人类被迫处于茫然无知境地的时候,就产生有神论思想;但是,当人
类一旦认识了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从而能够支配自然,预见未来的时候,就
会从有神论解放出来,而转变成无神论者。他为了具体阐明这一原理,并从
自然斗争和社会斗争中各举若干实例,给以分析。

第一,在自然斗争实例中,刘禹锡关于“操舟”一事所作的分析,最为
完整: 
“夫舟行乎潍、淄、伊、洛者,疾徐存乎人,次舍存乎人。风之怒
号,不能鼓为涛也;流之溯洄,不能峭为魁也。适有逆而安,亦人也; 
适有复而胶,亦人也。舟中之人,未尝有言天者,何哉?‘理’明故也。” 
“彼行乎江、河、淮、海者,疾徐不可得而知也,次舍不可得而必
也。鸣条之风可以沃日,车盖之云可以见怪。恬然济,亦天也;黯然沈, 
亦天也;险危而仅存,亦天也。舟中之人未尝有不言天者,何哉?‘理’ 
昧故也。”(天论下) 
此所谓“理”,即今语所谓“规律”。“理昧”就产生有神论,“理明” 
就产生无神论。准此原理,肯定了人类对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可知性,从
认识论根源上消灭了有神论所据以滋长的思想基础。
第二,关于社会斗争,刘禹锡举出了他所理想的“法制”,进行了分析。
他把“法制”当作规定社会秩序的准则、判别言行是非的标准。这一“法制” 
的概念在客观上是和封建主义的特权、例外权相对立的平等观念,其内容包
含着古代法家的传统观点即社会契约说的萌芽形态。他认为只要能充分发挥
平等法权的威力,人们的社会活动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就会坚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