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四卷 上-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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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形式,即所谓“沐浴,可以事上帝”(孟子离娄下)的“斋戒”。这个
“正思”已经使凡人仰之弥高,实质上已经说到了太虚幻境,然而据他说,
真正的“复性”还要进一步作到“知本无有思”,于是“动静皆离”,也就
是“情性两忘”(论语笔解卷下阳货第十七),这种“顿悟”了的神秘的境
界,李翱称之为“至诚”。
这样“复性”或“尽性”的人,李翱才称之为“圣人”或“善人”。论
语记有:“子张问善人之道,子曰:‘不践迹,亦不入于室’。”这段话本
来平淡浅显,但韩愈,李翱把它解成这样的神秘的意义:
“韩曰:。。吾谓‘善人’即圣人异名尔,岂不循旧迹而又不入圣
人之室哉?盖仲尼诲子张,言善人不可循迹而至于‘心室’也。圣人‘心
室’惟奥惟微,无形可观,无迹可践,非子张所能至尔。
李曰:仲尼言‘由也,升堂矣,未入其室也’,‘室’是心地也。
圣人有心有迹,有造形有无形,堂堂乎子张,诚未至此。”(论语笔解
卷下先进第十一)
论语子张记:“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李翱这里重复
了曾子对子张的批评,也表现出他与思孟唯心主义学派的关系。“心室”一
语出于庄子人间世篇“虚者,心斋也”的“心斋”,这个“心斋”在庄子书
中被比做明镜或静水:“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也,天地之鉴也,
万物之镜也。”(天道篇)李翱也这样说:“水之性清彻,其浑之者沙泥也。。。
清明之性,鉴于天地,非自外来也;故其浑也,性本弗失,及其复也,性亦
不生,人之性亦犹水也。”(复性书中)这里,主观唯心主义的性质是非常
显明的。所谓“复性”不但否定了一切具体知识,而且排除了全部的思维活
动,最后只是“心寂不动,邪思自息,惟性明照”。
和佛学一样,李翱也把圣人之心比喻为“能照”,并且以此解释大学,
他说:
“问曰:‘本无有思,动静皆离,然则声之来也,其不闻乎?物之
形也,其不见乎?’曰:‘不睹不闻,是非人也;视听昭昭而不起于见
闻者,斯可矣。无不知也,无弗为也,其心寂然,光照天地,是诚之明
也。。。’曰:‘敢问“致知在格物”何谓也?’曰:‘物者,万物也;
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
致知也,是知之至也。’”(文集卷三复性书中)
这样,心好似一面死的镜子,不是一种可变的思维活动,因而能照的镜子是
离开世界而绝对存在的自明体,对于万物只有本能的或先验的明照,而没有
活动的推理作用。这种解释曾影响了宋代的理学。
李翱所论述的“复性”的理论形式就是这样唯心主义的独断论,但我们
不应停止在这里,还必须进一步分析其实际的意义。
首先应该考察李翱所谓“凡人之性犹圣人之性”这一命题的实质。从表
面上看,这似乎暗示着人类先天的平等,似乎是否认了差别性和品级性,但
李翱马上就用狡猾的手法否认了这个命题。在论语笔解中,韩李曾引用论语
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和“惟上智与下愚不移”两段,进行了如下的讨
论:“韩(愈)曰:上文云‘性相近’,是人可以习而上下也;此文云上下
不移,是人不可以习而迁也。二义相反,先儒莫究其义。。。
李(翱)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此性命之说极矣,学者罕明
其归。今二义相戾,当以易理明之。‘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又‘利
贞者,情性也’,又‘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谓人性本相近于静,及其动感外物,有正有邪。动而正,则为上智;动
而邪,则为下愚。寂然不动,则情性两忘矣,虽圣人有所难知。故仲尼
称颜回‘不言如愚,退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盖坐忘遗照,
不习如愚,在卦为复,天地之心邃矣。亚圣而下,性习近远,智愚万
殊。。。
韩曰:如子之说,文虽相反,义不相戾,诚知‘乾道变化,各正性
命’,‘坤道顺乎承天,不习无不利’,至哉,果天地之心邃矣乎!”
(卷下阳货第十七)
按照韩、李的解释,“性相近”就是“凡人之性犹圣人之性”,“上下不移”
则是先天的品级差别,这两者是互相矛盾的,李翱则用诡辩来消除这一矛盾。
原来“性”只是就空想的形式的可能性而言,即在一种莫须有的“静”的状
态之下,才是人人平等的,而就现实性而言,即“动感外物”时,就有着正
邪智愚的差别,而这种差别又是天赋的,复性书说:
“性者,天之命也,圣人得之而不惑者也;情者,性之动也,百姓
溺之而不能知其本者也。”(文集卷三复性书上)
“。。诚者,圣人性之也,寂然不动,广大清明,照乎天地。感而
遂通天下之故,行止语默无不处于极也。”(同上)
有些人天生有圣人之性,可以通向“天地之心”。有些人虽就形式的道理而
言可以说有同样的性,但为情所蔽,他们的情(邪思)到了不能破除的地步,
因而不能复性,这一切都是天命所决定的。兜了一个大圈子,仍然回到天命
论,这就无怪乎要为韩愈大加称赏了。李翱的这种“乾道变化,各正性命”
的诡辩,虽然不如后来程、朱所谓“理一分殊”之说的狡猾,但其欺骗性是
一样的。
李翱不但强调了圣人与凡人(即统治者与“百姓”)的先天差别,而且
把统治阶级内部也分为“四品”。论语笔解引论语“德行”、“言语”、“政
事”、“文学”(旧所谓“四科”),解释说:
“仲尼设四品,以明学者,不问科,使自下升高,自门升堂,自学
以格于圣也,其义尤深,但俗儒莫能循此品第而窥圣奥焉。”(卷下先
进第十一)
这样,具备“德行”一品的人,即具备封建伦理标准的人,被虚构为最高的
品级,其他三品则等而下之,各有其相对的品级地位。这种理论正是为封建
主义的品级结构涂抹打扮。
李翱认为列为最高品级的“圣人”有一种例外权,为人民虚构法律仪式,
使等级低下的“百姓”服从,他说:
“。。圣人者,人之先觉者也。。。圣人知人之性皆善,可以循之
不息而至于善也,故制礼以节之,作乐以和之,。。视听言行循礼而动,
所以教人忘嗜欲而归性命之道也。”(文集卷三复性书上)
这里所讲的“礼”是永恒不变的。按论语说礼在因袭中是有损益的,本来是
说礼可以改变,但李翱甚至连这一点都不承认,他说:
“损益者,盛衰之始也。礼之损益,知时之盛衰,因者谓时变而礼
不革也。礼不革,则百世不衰也。”(论语笔解卷上为政第二)
这样就连“损益”也完全否定了,因而礼教和法律的虚构就成为神圣不可侵
犯的了。
最后,李翱的思想就归结于这样一点:等级即阶级的封建主义之所以永
治不乱,就必须使社会人类“各正性命”,即“正位”,划分出各种贵贱等
级而加以严格的法律规定和道德的制裁,于是等级低下的人便服从高贵的统
治者了。他写道:
“善理其家者,亲父子,殊贵贱,别妻妾、男女、高下、内外
之位,正其名而已矣。古之善治其国者先齐其家,言自家之刑于国也。
欲其家之治,先正其名而辨其位之等级。名位正而家不治者有之矣;名
位不正而能治其家者未之有也。是故出令必当,行事必正,非义不言,
三者得,则不劝而下从之矣。”(文集卷四正位)
这样看来,在贵贱殊位以及名分等级不齐的社会,人们毕竟不能各守其
位而各安其分的,因此,李翱又发挥了一套不同等级的人的各守其中的中庸
道德律,他说:“夫毫厘分寸之长,必有中焉;咫尺寻(八尺为寻)常(倍
寻为常)之长,必有中焉;百千万里之长,必有中焉。居之中,则长短、大
小、高下虽不一,其为中则一也。”(文集卷五杂说)这样,人类虽然高低
不齐,等级不一,但各在自己的地位各“守其中”,而不互相矛盾,那就没
有什么非分的追求了。这正是为封建主义的等级制度涂抹神圣的油漆,并作
僧侣主义的理论说教。
他的“复性”说的中心思想,一面以成贤成圣作钓饵,诱使人民“忘嗜
欲”,“奚为交争而实不祥”(续集复性辨),即放弃争取生存和自由的斗
争;另一面又以虚构的圣凡的等级制来美化现实的封建制社会的图案。这样
两面的说教,看来是矛盾的,但从阶级理论上讲来,却是头头是道的,因为
照他的说法,一方面无权者可以放弃权利的嗜欲,另一方面特权者却可以主
张神圣的法权。最神妙的东西,在现实检证的时候正是最粗鄙的东西。
第七章 柳宗元和刘禹锡的唯物主义、
无神论及其战斗性格
第一节 刘柳的政治革新和刘柳
思想体系在斗争中的成长
刘禹锡(公元七七二——八四二年)和柳宗元(公元七七三——八一九
年)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就其内容、体系、战斗性和科学性等方面来
看,不仅在唐代最为突出,而且在中国唯物主义无神论史上也有其创造性的
建树和特殊的历史地位。如果把刘、柳的理论体系从历史上加以考察,它就
突出地显现出如下三个特点:
第一,刘、柳在认识自然现象、解释自然现象的场合,不仅坚持了一般
的“元气”一元论的原理,并且创立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唯物主
义世界观;由于通过无神论的战斗道路在认识论、世界观上都体现了唯物主
义的观点,所以对于许多自然现象做出了创造性的阐述;在阐述过程中,并
对于当时及历史上各种形式的有神论思想和宗教迷信观念,进行了广泛的分
析批判;通过这些批判丰富了唯物主义的思想内容。
第二,刘、柳在关于自然现象的阐述过程中,更在主观上试图把他们这
种世界观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极力从他们所能理解的社会的客观规律来认
识历史发展,解释社会现象;并对于当时及历史上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历史
观和神学的社会历史学说展开了批判;通过这一比较深入的批判,又创立了
富有人民性和反抗性的一种“生人之意”的人道主义的历史观,从而把唯物
主义世界观在实际的运用时变为政治斗争的手段。这一点,对于后代的唯物
主义者富有启发作用。
第三,刘、柳不仅在理论战线上坚持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同时又在贞元、
元和之交,代表着带有非品级性色彩的庶族地主与王伾、王叔文结成政治革
新集团,向宦官、藩镇所代表的特权势力和豪族所代表的品级性地主阶级等
反动统治集团,展开了搏斗。(参看本卷第一章)这就充分证明,刘、柳的
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富有斗志昂扬的实践性格。同时我们也应指出,从刘、柳
这样有组织的政治斗争起,已开启了宋代王安石以及明代方以智等人以唯物
主义哲学家而直接参与大规模的政治斗争的先河,而与前代唯物主义者多倾
向于文化斗争相比较,就不同了。
根据这三个特点来给以综合的评价,刘、柳在中国唯物主义史上的贡献
和地位,不仅超过了荀子,而且也超过了王充和范缜。
但是,中唐特权势力通过宦官和藩镇,内外结合,罗致而成的“八司马”
冤狱,隐蔽着历史真实;长期以来,除少数学者如王安石等肯定他们的功绩
外,封建的史书总是诬蔑他们为“小人”;刘、柳的文章,虽为人们所熟读,
但很少有人脱出字面上的背诵,对他们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予以公正
的评价和应有的阐扬。甚至“五四”以来有关中国哲学史或思想史的著作,
除极个别的以外,也从无片言只字提及刘、柳的姓氏。这样的冤案是不能令
人容忍的。
刘、柳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体系之被湮没,是和中国封建社会“异端”
思想家所遭受的悲剧的命运,有其共同之点的,然而最使人困惑的是,有些
进步的思想家的著作因了遭受禁忌以至佚失,从而也就难于知道他们的思想
内容,但刘、柳的著作却不然,他们的文章传诵之广并不下于正宗学派的。
为什么他们的思想一直湮没着呢?原来刘、柳的文章被统治阶级正宗化了,
偏见成了公论!因此,我们必须依据列宁所指示的,首先揭除旧史的掩盖的
偏见,重新估价他们的思想。
在刘梦得集(卷次依崇兰馆本)和柳河东集(卷次依世綵堂本)中,关
于唯物主义无神论的著作,约计八十篇上下;直接而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