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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部分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兽人)-第130部分

小说: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兽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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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里人要我请吃圣诞大餐,可我跑去西餐馆一看——操!双人套餐就要花268大洋!

    我外甥在一旁一个劲道:“舅舅,不贵,真的不贵,才268块钱。”

    才268块钱……挠墙。

    俺当时就暴走了,狂吼:“那当然,钱又不是你出,你当然不觉得贵!268够你老舅吃上小半个月的时间!去叫你妈来,抽死你这个小没良心的!瞪?你还敢瞪我?当心我送你去回炉重造!”

    结果,一行人一人一碗牛肉面解决问题,四七二十八,‘才’28块钱。

    可是后头我看外甥一直怏怏不乐不吱声,心里就软了。

    尼玛!一年也才一个圣诞而已,何必扫兴呢?外甥我也只得一个,我不疼他谁疼他?

    咬咬牙,紧紧裤带——

    Hell NO!Jesus Christ!Bloody hell!

    268……我来了。T…T……

    咦?不对,算错了……我们是四个人,是268乘以2……抓狂!





153、化人  03


  “我不是怪物,我是大……奔!”

    “知道了,能不能不要一直像复读机一样?听你说话真累!”孙志新开始放松的笑,那一刻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脆弱让他觉迪塞尔无比的像人。不对,他其实就是人,只不过有着自己没有的另类能力。骇人的怪物?没感觉出来,看上去是名又酷又帅的狼帅哥倒是真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迪塞尔还是大奔的时候自己就认识他了,与狼的友谊在发现孙小鲁的那一天就已经结下。是狼的时候自己都没有惧过,何况人形?

    心里这么想着,又模糊的掠过一个念头,这句话他好像也曾听过谁说过来着,口气和大奔很像,也是脆弱中带着防备,夹杂着极欲渴求认同的口气。

    是谁来着?不会也是兽人吧?都已经有一只杵在面前了,整个庞大的星球说只有这一只,那可能么?不过当时听过的时候还不知道有兽人这回事,就没太注意,现在想回想的时候倒是想不起来。

    还在往记忆更深一点的地方挖掘的时候,又听大奔,现在的塞迪尔道:“狼的……样子,更……快,更……强壮,更容……易捕食,但需要很……多……多的食物……来维持。人……的样子,不需要,就是不……安全。容易……受伤,经不……不起……冻。”

    被这么一打岔,孙志新的思绪就岔开了去,道:“你的意思是说,维持狼形态需要很多的热量,嗯,我是指食物,但人形态的消耗就要少得多,对吧?而捕猎需要狼形态,因为它更快,更敏捷,更强壮,是不是这个意思?”

    迪塞尔点头,觉得跟孙志新说话真轻松,自己要表达什么他很轻易的就能理解,再重新表达出来的时候自己都不能像他那样描述得清楚详细。

    哈里斯不会说话,只听不说,从不打手势插嘴——具体听懂了多少,大约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一直无意识的捉着迪塞尔的一只手,像是很认真的在数他的手指头有多少根,又像是在好奇的研究狼爪与人手的区别。其余的大部份时候那张总是笑得阳光四溢的脸跟向日葵似的,谁说话就转向谁,无论发现谁在观注他,他就冲人灿烂的笑,阳光四射的笑容毫不吝啬的四处放射。

    迪塞尔比较喜欢说话,性格里的这个特点与冷硬酷帅的外表大相径庭。越是与迪塞尔交谈下去孙志新就越是能感觉出来,迪塞尔并不是不擅于言谈,他的话比纳鲁还多一些,应该是属于那种熟悉了之后就很健谈的类型。他的交流障碍应该是由于被人排斥而长期无法与人交流才显得说话时口吃断句,待得交谈得久了,那种毛病便在飞快的恢复。如此就使得他的脸色里积郁的气色在减少,笑容渐渐的开始显出开朗的模样,不再像先头那般扭曲。

    孙志新是何许人物?擅长交友,真心对待朋友本身就是他性格里闪光的地方,便下意识的诱导迪塞尔说话,使得本身没有交流障碍只是交谈过于生疏的迪塞尔语言表达能力飞快的在增长。

    是个社会人的都知道,太长的时间没有与人说话只会导致两种后果,一种是冷漠自闭,另一种则像迪塞尔一样有着强烈的述说**。特别是拥有了孙志新和哈里斯这两个完全没有排斥就接受了自己这样的独特存在的听众后,后头的时间几乎一直都是迪塞尔在说,孙志新和哈里斯在倾听。

    关于为什么会转化成狼这件事迪塞尔解释不清楚,只隐约记得在成长期某天突然就可以了,那个时候他已经跟随着爷爷在山洞里生活了十余年。父亲是谁迪塞尔不知道,母亲是谁他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是被爷爷养大,一直到老人家去世后他才开始独立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又是处于这个生存艰难的史前世代,极其的艰难还危险,因此以狼形态生存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大概是迪塞尔二十一岁那年,不经意遭遇了一小支丛林雪原狼。出于孤独的心情指使,迪塞尔开始追逐这一支雪原狼,试图混入它们的族群中去,人类不接受他,难道狼群也不接受他?

    幸运的是狼群比人类更加宽容,在开始的排斥期结束后,狼群不再驱赶这个外来者,迪守尔便以狼形态融入到狼群当中和这一支雪原狼一起生活。

    随后迪塞尔拥有的人类智慧让他在狼群中表面得出类拔萃,慢慢自狼群中崛起,狼群越来越听从这头智商高得出奇的‘狼’指挥,由此逃过多次灾难不说,还大大提高了狼群的生存能力。在上一代狼王去世后,迪塞尔理所当然的成了这群雪原狼分支的首领,以狼的模样一直和群狼生活着,彼此之间建立起了牢不可破的关系。

    照迪塞尔的说法,在遇到孙志新以前除了每年回到洞穴里祭祖的时间,他几乎都没有变回人形过,长久的狼形态生活让他几乎都快要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人,直到遇到孙志新。孙志新对孙小鲁的善意、那种不屈不挠的旺盛好奇心,还有性格里宽容善良的一面引起了塞迪尔的关注,在判断出孙志新古怪想法真的与众不同后,塞迪尔终于鼓起勇气决定露面和孙志新见一面。

    一面之后,结下的便是传奇一般的友谊。它就像杯香浓的酒,一直回味到今天。当初的善缘,结出的是美好的善果,孙小鲁,孙志新,迪塞尔,哈里斯,四者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圆圈,淋漓尽致的演绎了因果的缘份。

    最后遇到的哈里斯,迪塞尔在机缘巧合下无巧不成书的救了他。傻子青年和孙志新两人极其相像,同样的大大咧咧,傻乎乎,乐呵呵,前者纯真无暇如璞玉一般没有任何瑕疵,后者古怪精灵心胸宽广生就一颗包容的心灵;做事情大条顾真不顾后的奇特青年孙志新唤醒了他作为人的意识,后一个笑起来像阳光普照似的青年哈里斯则激活了他属于人类的活力。

    能遇上这两个人,迪塞尔才开始相信先祖是在保佑着自己的。

    出神的听着迪塞尔述说自己的往事,虽然他像大多数性格刚毅的男子那般对自己受到的不公全是一笔带过,可那里面明明白白夹杂着迪塞尔对命运的不甘心,对自己与众不同而受到排斥的怨懑,想必迪塞尔的幼年时代过得极为艰辛。甚至可以这么说,在遇到自己与哈里斯以前迪塞尔的生活都是孤单而寂寞着,一个人以狼形走过了太多形影相吊的道路,应该会引发孙志新的强烈同情和关爱才对,可事实上孙志新的关注点完全不在这个上面,他更感兴趣的是迪塞尔到底是怎么变成狼,又从狼变回人的细节……

    没法,生平头一次遇见会变形的奇特人类,孙志新就是控制不住他那股子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是以孙志新控制不住的道:“大奔,变个狼来我看看。你到底是怎么变的啊?神奇!”

    这句话太雷人了,雷得甚至引来哈里斯的白眼,一对湛蓝的眼睛极其不爽的瞪着孙志新。天知道怎么搞的,或许是出自于某种诡异到暴的英雄情结,自打迪塞尔救下哈里斯以后,哈里斯就表现得对他维护得很,对迪塞尔比孙志新还好。

    听迪塞尔说了那么久‘狼人’的故事,又明白的认识到面前这个只不过是一个会变狼的人,且还是自己熟识的大奔,孙志新早已经就从先头的震惊里恢复过来。此时看见哈里斯翻得夸张的‘蓝眼’也是视若不见,极其厚颜无耻冲迪塞尔涎笑:“快,大奔,变狼。变一下嘛,变一下嘛……”

    那口气,简直就跟某种特殊情况下的口气一模一样。比如对宠特犬说:来,翻个筋斗!或是对马戏团的棕熊说:“举起你的熊前掌!”

    …………

    别怀疑,这就是孙志新,被海风部族和猎人部族同时认同的伟大的毕达拉察阿苏同志,他就是确实有这么二!

    迪塞尔却是不怒,甚至犬牙尖尖的笑得还又酷又开心。他一直想像过像这样,身边有好友把自己的与众不同只当成一件趣事,不会恐惧不会厌恶,轻松愉快的拿它来打趣,拿来调笑调侃,以平常不过的心态对待自己的特殊。

    很显然,二得吓人的孙志新同志不经意就做到了。

    “我不……能。”

    “是不能还是不愿意啊?大奔,你不爽快。咱们的关系都这么铁了,变得身来让我瞧瞧都不干,小气!”

    迪塞尔呵呵的笑:“不是,我现在……变……不了。下回……变的时候,提前,告诉你。”

    “哈?为啥?”孙志新大是失望。那么精彩的变身戏码居然看不到,真可惜。又拿羡慕的眼光去看哈里斯,他可是看过一次,运气真好……为毛哈里斯就这么好运?老天真的是更疼爱傻子么?不爽!

    哈里斯被孙志新看得一头雾水,茫然的看向孙志新,还冲孙志新露出呆气十足的笑容。那表情,那模样,让孙志新想咬他又舍不得。

    迪塞尔解释道:“从人到……狼还好一些,从狼变回人非常……困……难。”

    “咦?不懂。”

    迪塞尔比划着人形和狼形的外形,道:“我第一次……变,还没回……过……过神,就成了狼。从狼变回人,花……花了六天。”

    作者有话要说:

    平安夜去吃昂贵的圣诞大餐,除了我外甥吃得很高兴以外,其余几个都吃得大摇其头。也不知道是随着岁数的增长,人变得越来越务实还是怎么回事,个个都觉得这顿所谓的‘大餐’华而不实,完全背离几个人的消费观。到了俺们这个岁数,吃的已经不是气氛和档次,寻求的已经是一些更实际的东西。

    总体来说,味道还是过得去,只是那牛排,小得还没有一只香烟盒的面积大。牛排那个盘子里,一块袖珍牛排,两至三根寸许长的胡萝卜,六至八根意大利面条,一朵姆指大小的西兰花,一个圣女果,半截腊肠,一只鸡蛋,没了。其余的配菜有切片的火鸡腿肉、培根卷、面包、红酒、披萨、果汁、咖啡、冰淇淋火锅、玉米浓汤、蘑菇奶油汤,水里沙拉。

    感觉种类很多是吧?就是份量奇少。放到一起时感觉挺多,其实一样差不多就一口,感觉像是猫都吃不饱似的。

    最神奇的是那只鸡蛋。我研究了半天都无法确实那是不是鸡生的……

    老实说,我还是头一次见到鸡能生出来这么精致的蛋来。

    服务员也倒霉,遇到我,还有我的家人,以及朋友群,都是些不安生的主,我刚把服务员来召来,问道:“美女,你确定这是鸡蛋?”

    服务员还来不及说话,我旁边那些人就自己说开了:

    “胡说,这哪是鸡蛋?鸽子蛋就么大,我见过!”

    “口胡!鸽子蛋有这么精致?明明是鹌鹑蛋!”

    “你们都OUT了,哪是鹌鹑蛋哪?依我说,这是鱼籽!”

    “都不是,是外星品种的鸵鸟蛋!是冥王星来的品种,对吧,亲爱的?”

    “蠢!不知道鸡里面也有像狗里面的吉娃娃那种袖珍品种?好像是叫鸡娃娃来着。”

    我噗的一声狂笑出声。

    还没理顺气,便见我朋友放下刀叉,一本正经的道:“百分之百是鸡蛋!经我的独家判断,生这个蛋的鸡肛门有问题,患上了罕见的肛门紧缩症,导至严重的紧缩变形,只能生出这么小的蛋来。服务员,你把鸡捉过来,我给你治治。”

    我给你治治……这句话影射的目标真是玄妙。

    外甥茫然抬起头:“咦?我刚刚听黄叔叔说,这是睾丸来着。还说圣诞老人名字就是这么来的,剩蛋老人。怎么又变了?”

    姐还在旁边用台湾女演员式的娇滴滴声音造作无比的惊呼:“哇~~哦~~好可爱的蛋蛋嘢!啧啧,让我想起我结婚时的钻戒,也是这么……呃……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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