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在清朝-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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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在无限空间的时候,遇见欧阳的调笑,芷云只会奉送一个白眼儿,今天兴致却好得很,在飞毯上滚了两圈儿,笑眯眯地撒娇:“没办法,不能等着生活适应你,你要去适应生活才行。”
欧阳也被芷云难得的另类表现惊得目瞪口呆,随即叹了口气,他能理解芷云的激动,孤独这种东西,你心志坚定,或许就感觉不到,但无论如何,它确实存在。
空气中流转着难言的默契。
芷云喝了些许清酒,有些醉意,便借着这醉意,和欧阳畅谈,他们以前在无限的时候,都没有在一起说过这么多的话,那时候说的,只有战斗总结,只有战术演练,只有装备整修,只有怎么训练,怎么活下去……
芷云说到她前世的前世,说她的病,说她的生活,说她的尹西卿,欧阳也第一次敞开心扉,说到他没去无限的日子,他这一说,却把芷云听得一愣一愣的——和人家精彩绝伦的生法与死法比起来,自己那生活,那无意识间心脏病猝死的死法,实在不能看。
欧阳并不姓欧,而是姓欧阳,名泉,出生魔法师世家,有一个大哥,家里世世代代都是所谓的狙击邪恶的英雄,地球的保卫者,他也和他的先辈们一样,为了防止末世在地球上出现,拼上了自己的性命。
说实话,一开始芷云听得想笑,因为很囧,甚至想问一句,老大,你以为自己是奥特曼吗?还英雄呢,听着很像是恶搞好不好……可是,听到后来,听到十年如一日的残酷的战争,听到他家里的亲人,他愿意生命相托的同伴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听到他的疲倦,听到他的伤痛,听到他爱上一个很小很可爱的女孩儿,却到死的时候,也没敢把自己的心情说出口。
芷云眼里的笑意,渐渐消散了,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好笑的——怪不得欧阳一来无限,就显得比其他人适应得多,怪不得他能挑起队长的重任,怪不得他对同伴的保护从来不遗余力……
“你说,你爱上的那个女孩儿,叫路采薇?”
欧阳一愣,扭头道:“怎么?难不成阿音认识?”
芷云眨眨眼,觉得这世界真是小得很:“……我确实认识一个路采薇,而且,应该不是同名的,因为我读过她写的一本儿奇幻小说,那小说发行量极高,可以说是2012年,年度销量最佳的作品了,我当时很奇怪,那明明是一部小说,为什么偏偏叫《幸存者的回忆录》……现在遇见了你,到不奇怪了……”芷云顿了顿,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我听说,路采薇有一个爱人,叫戴卓……”
芷云本来以为欧阳听见这样的消息肯定要失落一下,毕竟是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嘛,却没想到,欧阳确实反应很大,但这反应,芷云可没料到——他哀怨地呻吟了两声儿,怒道:“该死,戴卓那家伙也太会摘桃子了,采薇应该跟我哥在一起,那才是肥水不入外人田,怎么就白白便宜了戴卓那个心灵扭曲的家伙,那家伙有什么好,满肚子阴谋诡计,洁癖,胆子小,见了只小巧可爱的浣熊也能晕倒……”
芷云无语。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三十七章 女书寓
“算算时间,大约也就一个月前吧,不知道无限里哪个牛人把主神给玩残了,主神空间崩塌,我本来以为必死无疑来着,没想到,身体虽然消散,但灵魂却穿越空间,附着在那小子身上……”
欧阳说得云淡风轻,芷云也没觉得奇怪,无限里厉害的人物数不胜数,像他们这样的,只是小虾米而已,就算有哪个能耐人,真把主神给坑了,也不是没可能……
只是——“你来这儿一个月了?”
芷云一眯眼,眸子里隐约飘出几个冷刀子,刺得欧阳苦笑,却不曾解释什么,只笑着岔开话题。
两个人叙谈一夜,天色逐渐明朗,欧阳终究还是不能久留,在天明之前,他就得重新回到‘附着体’的身上。
“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看着欧阳平平稳稳的微笑,芷云点点头。
欧阳附着在那位皇四子身上一月有余,本来半个时辰就能做完的事儿,居然拖延了这么久,始终不曾夺取他的身体,甚至连像样的举动都不见,芷云对此纵然后怕兼不满,但这里面的缘由,到底还是有些明白的……
队长大人与自己不同,自己来的时候,这具合拍的附着体已经濒临死亡,灵魂消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点儿残余,她不需要去做融合吸收别人灵魂的事儿,可欧阳面对的情况大不一样,胤禛健健康康,要想夺了那具身体,欧阳肯定得使用灵魂上的力量,而他的力量一旦无所顾忌地发挥出来,所造成的灾难,根本不可控。
法师们早就熟悉了的,司空见惯的灵魂能量波动,对于某些敏感的普通人来说,实在危险得很,一旦感应到,轻则会造成神智紊乱,重则丧命。
……而且,欧阳可不是个邪恶法师,纵然早就练成了一副铁铸的心肠,漠视人命,对于吸收别人的灵魂,多多少少还是心存芥蒂,如果这个世上只余下他一个人,说不定他真的会保持如今的形态,一直等着胤禛死亡……虽然到了那个时候,他大约也早灰飞烟灭。
但现在不同,现在芷云在这里,哪怕会伤害一千个人,一万个人,哪怕心里别扭,欧阳也绝不肯扔下自己的同伴。
所以说,芷云这关于‘美色’的小嗜好,到是救了欧阳一命,若非昨日她用精神力探了那一探,说不定欧阳果真就浑浑噩噩地消散了。
黎明,天还没有大亮,目送了欧阳离去,芷云一夜未合眼,却没有丝毫困意。推门而出,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
虽然时辰尚早,但七月和十月已经听见动静,揉着眼睛出来,七月给芷云披上一件儿大氅,十月趋前替她遮住风:“格格,奴婢伺候您梳洗。”往日芷云入了西厢,还有半夜三更出门儿的时候,所以,两个丫头到不惊奇,只是急忙扶了自家格格回屋梳妆打扮。
芷云端坐于梳妆镜前,眯着眼睛由着七月和十月折腾,只是,今天却不自觉点了一套蓝宝石的头面,身上穿的也是宝蓝色的旗袍,两个丫头有些诧异,她们伺候了芷云多年,早就发现自家格格像是对蓝色情有独钟,但芷云对衣着打扮从来不挑,加上蓝色毕竟素淡些,又显得冷,和年轻的女孩儿不相称,芷云就是喜欢,也只是用蓝色在衣角边缘处稍作点缀,像今天这般着意选蓝的时候,从来不曾有。
不过,两个丫头也没多说什么,乖乖按照格格的意思,帮着穿戴整齐,梳了小两把头,配好蓝宝石的头面,待芷云回过神儿,看见镜子里一身蓝的自己,这才反应过来,不觉失笑,以前欧阳就爱蓝,不光他自己喜欢穿蓝色的衣裳,每当出任务的时候,还要求身边儿的伙伴全是一身蓝……这是乍一见那位队长BOSS,以前的习惯又想冒头儿啊。
芷云笑了笑,按照往常的习惯,到院子里做了两趟柔体术,活动下身子,又拣了几枝刚开的花枝,吩咐七月和甘泉水煮的黑芝麻糊一块儿送到自家嫂嫂卧房。
然后沐浴,又回屋看了会儿书,写了几笔字儿,就到了吃饭的时候。
昨夜的饭食还没有下去,芷云不饿,只是陪着大哥大嫂用了小半碗儿粳米粥。
芷云昨夜没睡,精神不大好,但表面上看不出来,可明德的疲惫,就明摆着搁在脸上了,睡眼惺忪,还有了黑眼圈儿。他一边儿喝粥,一边儿嘟嘟囔囔地嘀咕:“昨天本来约了人,那么一闹可好,不光爷丢了脸,连正事儿都给忘了……”
他这么一嘀咕,张如燕听得不清不楚,便有些糊涂,奇道:“谁惹爷不高兴了?”
芷云一个眼刀飞过去,明德脑子清,昨天遇见的那事儿,哪能和自家怀孕的娘子说啊,连忙转了话题,说了几句好听的,又关心了媳妇的肚子里的宝贝儿子几句,好歹让如燕转了心思。
明德一搅和,芷云好歹把心神从欧阳身上收回来,其实,昨天那个闹事儿的女人身世还挺堪怜,她是自幼被拐子拐卖到京里的,先是被卖到青楼,但她模样长得好,年纪又小,还知道上进,没几年,就考上了书寓的名号,年仅十八岁,就被一个苏姓的商贾人家买回去做妾。
按说,在那等薄命女子里头,她也算是熬出头儿,可惜,苏老爷家里的正室太太却不是个好相与的,不到一年,等苏老爷在她身上的心思淡了之后,这女人就让太太寻了一个由头,打发到小庄子上去。
其实,照芷云看来,如果这女人能安安生生地在小庄子里过日子,到也不错,总比以前强吧,可惜,不是所有的享受过荣华富贵的女人都能甘于淡泊。
这一位以前也锦衣玉食过,哪受得了粗茶淡饭的日子,没两年,苏家老爷因病过世,这女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糊涂了,竟然趁着苏家那边儿的子孙争夺家产,无暇他顾,不顾规矩,不理世俗,拿出她存下来的一点儿家私,把那个好好的小庄子弄成了个酒馆儿,她自己也抛头露面做了老板娘,这虽然不是以前送往迎来的买卖,但在一众的客人眼里,却也差不多。
别说,这女人还真有点儿手段,没多久,她那颇为简陋的小酒馆儿在文人雅士间竟然也有了些知名度,张廷玉有个在兵部的朋友,就常常喜欢去那儿喝酒吃饭,有的时候也口花花,调戏调戏这老板娘,连着将张廷玉和明德都带了去,这也没什么,几个人都没把那女人当回事儿,他们是官员,去青楼楚馆不成,张廷玉那朋友也不过找一个风雅些的地方吃酒罢了。
第二卷 闺阁少女 第三十八章 画像
很理所当然的,等到苏家兄弟们把家产瓜分一空,老大做了家主,老二分去几间铺子,老三也得了几个田庄儿,兄弟几个这才想起苏老爷还有个姨娘在,结果,看见自家的姨娘抛头露面,送往迎来,据说还和好几个男人不清不楚,这下子气得差点儿吐血,赶紧请示了宗族长辈,什么也不用说了,按族规,不守妇道的女人,只有一个下场——沉塘。
可惜,他们锁了那女人去沉塘的时辰选的不大好,正赶上张廷玉和明德约了人吃饭,撞一块儿了,明德到底心软,想着怎么说也是一条人命,还是认识的,就上前说情。
本来苏家兄弟是不依不饶的,非要按族规办理,不过,明德和张廷玉如今任职翰林院,口舌功夫都不差,两个人一唱一和,还真将苏家兄弟说通了,花了五十两纹银,把这人的卖身契要到了手。
明德只是最近媳妇有了身孕,心里高兴,想做件好事儿积德,却不曾想,他这么一出手,就莫名其妙地让那个女人给纠缠上,这人从池塘里被拎上岸,也没换衣裳,湿淋淋的就往明德身上扑……却是吓得明德一趔趄,错步跌进水塘里,要不是张廷玉一看不好,及时搭了把手,扯着了明德的衣领,把他给拎了上来,说不定还要更狼狈些。
明德被惊得不轻,赶紧把卖身契扔那女人怀中,二话没说,拉了张廷玉转身就走,但那女人也是没脸没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一路追到凤仙居门前,非要跟明德回家去伺候他,把明德弄得是又郁闷,又腻歪,估计从此以后,再见着这样的女人,他一准儿掉头就跑,再不敢多管闲事了。
张廷玉也觉得奇怪,往常他总以为自己风流倜傥,讨女孩子欢心,但每一次和明德走在一起,别的女人第一个注意到的永远都是明德,就像他张廷玉成了隐形的一般。
这其实要怪芷云,谁让芷云给明德的身上挂的配件儿上,镶嵌了好几颗魅力宝石,让明德比较容易获得别人的好感,这本是好事儿,可遇见此种情况,就不那么妙了。
这女人的脑子也是糊涂,她当初纵然是受不了粗茶淡饭的日子,也该走得远一些,当时她已经把小庄子上的仆人们都给笼络住了,要是想裹了私房钱,悄无声息地离开京城,一点儿都不难,要是那样,等苏家安定下来,就算察觉到少了她这么个人,以她那微不足道的身份,人家也不一定会兴师动众地去找,何苦非要留在京里,这不是等着别人秋后算账嘛。
当然,也可能是这女人只被教导了怎么伺候人,根本就没学过任何规矩,也便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问题。
不过,这些如今都不必放在心上,想必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已经被巡城御史拿进大牢了,不会在冒出来碍眼。
芷云陪着兄嫂吃完饭,到有了些许困意,干脆回了自己的卧房,歪在榻上歇了片刻,迷迷糊糊地还没睡着,就感觉到一阵魔法波动——一只天蓝色的巴掌大小的纸鹤,呼扇着翅膀,从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