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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蜜糖儿-第8部分

小说: 蜜糖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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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仙儿怎样?是不是很美?”

“普普通通,不过酒窝迷人。”

“你妹妹漂亮,还是仙儿漂亮?”

“当然是蜜糖,众人公认的大美人!”

“但我没有酒窝!”

“没有酒涡都漂亮,你说谁人能跟你比?”

“若我找一个和仙儿差不多的女孩子,又有酒窝的,你要不要?”

“现在不要,到目前为止,还是第一美人——皮球小姐最可爱;其他的,休想打动我的心。将来吧!等我放下第一美人再说。”

“将来你老了,你要人家,人家都不要你,揽着皮球当和尚吧!”宁太太说。

“对呀!臭美!”

志辉扮了个鬼脸,走了。

晚餐后,玩完游戏,由宁太太安排下,志刚送仙儿回家。

蜜糖送走了客人,回房间洗澡,换了套好好玩的小丑睡衣。上了床,突然想起仙儿,又由床上下来,穿双毛毛睡鞋走到二哥的房间,等他回来。

坐了一会儿,正要打瞌睡,听见开门声,以为是志刚,叫一声:“二哥!”跑到房门边去。

进来的是宁太太。

“妈妈,是你?”

“你为什么还不睡?玩了一天啦!”

“不知道二哥喜欢不喜欢仙儿,心急着过来问问。”

“我也是!老二虽然是我生的孩子,有时候,我也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刚才,他似乎很开心!”

“他们一晚都有说有笑,我想,他们一定感情好。”

“但愿如此!”宁太太眯眯笑:“你二哥回来了!”

“哗!”志刚呱呱叫:“半夜还来审讯,你们好兴致,我可疲倦!”

“说几句阻不了你。”

“二哥,你觉得仙儿怎样?”

“才认识她一天,怎知道她怎样?”

“外表,先说外表,你认为她长得好不好看?值多少分?”

“外表不错,应该值八十分!”

“八十分,已经很好了!”

“一个晚上,除了外表,你还看到她其他什么优缺点?”宁太大问。

“缺点很难一下子看到,优点是,没有千金小姐的娇态。我讨厌那些千金小姐,动不动就发脾气,要全世界人都看她面色!”

“仙儿脾气不躁,也肯体谅人,好了!”蜜糖拍手掌:“仙儿外表有八十分,又有优点,二哥一定喜欢她!”

“志刚,你喜欢不喜欢仙儿?”

“喜欢!讨人喜欢的女孩子都令人有好感!”

“那就好!我可就放心了!因为,连你爹爹也十分喜欢仙儿。他在房间告诉我,若有仙儿做我们家的儿媳妇,他已经很满足。如今,要找一个美丽又家庭背景好的女孩子,不容易。”

“爹爹怎会知道仙儿家庭背景好?”

“因为仙儿是你的同学,物以类聚。她住的地方和我们相距不太远,也是山顶区!”志刚回答。

“怎会呢?我也有些同学住廉租区。我挑朋友,不会重视富有的,最重要是大家合得来,是贫是富有什么关系?她们家庭环境不好,我还可以帮助她们,助人为快乐之本。妈妈,爹爹也这样看我的吗?”

“不是,你二哥乱讲,爹爹、妈妈最了解你。爹爹是和仙儿聊过天,知道原来她爸爸和我们公司也有生意来往,所以你爹爹便知道她家庭环境好。又认识她父亲,知道仙儿是个有家教的好女孩,因此,爹爹希望志刚和仙儿是一对。”

“二哥,你终于有女朋友了!”

“将来第一个结婚的,可能是志刚。”

“跟谁结婚去?”

“陆仙儿,当然是仙儿!”

“妈妈,我没有说过娶仙儿,我也没说过我爱她。”

“刚才你不是说喜欢她吗?真气人!”

“喜欢和爱,根本不相同。”

“爱情是需要慢慢培养的,也不能一见了面就说爱,我明白。”

“不是,我是个完全相信缘份的人。”

“你们本来不认识,妹妹给你介绍,不是缘份来了吗?”

“不是,我是指第一眼……”

“一见钟情?”

“对了!妈妈,我相信一见钟情,那种第一次见了面,心就狂跳,对自己说:就是她!就是她!”

“二哥,你看见仙儿,心有没有跳?”

“心不跳,还能生存?真是傻瓜!”

“狂跳和认为是她?”

志刚摇一下头,抿抿嘴:“没有这种感觉,完全没有,只觉得她长得不错罢了!所以,我认为我永远不会爱她!”

“二哥,你不和仙儿交朋友?”

“做个普通朋友,也许可以的。”

“暂时,大家做普通朋友,互相了解认识。说不定,有一天志刚会觉得仙儿外表好,人又好,擦出火花,到时突然来个一见钟情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志刚,你送她回去,我叫你问仙儿家的电话号码,你问了没有?”

“蜜糖还不知道她家电话号码?”

“这怎么同呢?你问她,是你有诚意,你怎么不听话?”

“妈妈,你别动气,我已经把陆仙儿的电话号码写下来,要不要拿给你看?”

“这就好!”宁太太转怒为笑:“你从来不向妈妈撒谎,我信你!”

“蜜糖,你告诉她,我最近很忙,我不会马上找她。”

“我知道,你快要跟爹爹回公司,总有一段时间要适应。”

“最忙也可以通电话,一有空就约仙儿去看戏、吃饭……”

“妈妈,我说过,我们只能做普通朋友……”

“是普通朋友,我又没有叫你马上和她结婚,但最普通的朋友,也算是朋友。没理由不闻不问,吃顿饭,看套电影,也算不了什么!”

“我们彼此都有交朋友的自由。”

“你有本领,可以马上找个一见钟情的;仙儿若有人追求她,她选中那人,也不是罪过。”

“那就好,我没有问题,快天亮了,睡觉吧……” 


第5章
 十六岁,蜜糖开始和其他同学迷偶像。

有人迷亚伦,但她们迷的是LESLIE。

买LESLIE的相片、他的大海报、唱带,看LESLIE的演唱会……不用上课,就去电视台、他拍外景的地方,等两三个小时为一睹偶像的风采。好运的,还可以叫偶像签个名;然后在床头贴上它,以示珍藏、接近。

把和“蝴蝶”去玩的时间,都放在LESLIE身上。

“蝴蝶”们几乎想绑架他,把他收藏起来。

为了偶像少在家,因此加乐老找不到心上人,他常在电话埋怨,把LESLIE批评个一文不值。

但,没有移动蜜糖对LESLIE的心意,她仍迷恋如故。

家中人没有反对,她也不认为错。其实,每个女孩子都经过这个阶段;而且,她也很自律,没有因为偶像而旷课、留堂、或迟到早退;也没有疯狂拥推偶像而破坏社会秩序,或跨栏、攀台……做危险动作,甚至没拉偶像衣袖、揪他头发、强吻他……

她功课没有退步。

说实在话,她和加乐的感情,是受到一定的考验。

起码她试过,约好加乐通电话,临时去了看LESLIE户外表演。

加乐在电话里又叫又喊,蜜糖只有说声对不起。

几个女孩子,一提起LESLIE,心里便甜丝丝。

“……蜜糖,如果LESLIE喜欢你,你怎样办?”

“哪有这么好运?他有那么多歌迷、影迷!”

“如果,我们说如果。”

蜜糖想都不想:“嫁给他!”

“唔!LESLIE有你这个女朋友,我们不吃醋!”

“其他人会杀死我,那么多歌迷!”

“她们自己没有条件,有哪一个比你更加漂亮?”

“蜜糖,你真笨,老在后面,挤上去,挤近LESLIE!”

“是嘛!你老在后面,LESLIE看不见你,他根本不知道有一个你这么出色的影迷。”

“我也靠近过他一次,他给我签名,但是他签好名把本子递过来,看都没看我。”

“当然,那么多人围住他,他又忙签名,怎样看?分不了神嘛!”

“他那么多歌迷,不会特别注意一个,根本不可能!”

“上台献花!向他偷袭,吻他一下,我就不相信他不看你。一看,神魂颠倒!”

“这些事,我不会做!”

“死要面子!”

“不,我是没胆量做!吓死我!”

“给他写封情信,把你的相片寄给他。”

“他哪有时间看信看相片?寄出去是白费心机。好了!我只是崇拜拥护偶像,不想占有他,他是大家的嘛!”

“真傻!我有你的条件,一定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他也许不喜欢我这一种类型,凡事顺其自然,不可勉强……”

如果她肯积极点,LESLIE今天的红颜知己,可能是蜜糖儿,哈!

今天宁家好热闹,因为宁志善生日,家人为他开一个餐舞会。

家里来了许多客人。

大家都玩得开心。各适其适,自得其乐。

酒会后,晚餐前,各自选择自己的玩意。

宁先生、志刚、仙儿和仙儿的父兄、志刚的同事,在偏厅玩纸牌。

宁太太和一班女宾在麻将房。

志辉和他的同学、队友本来在露台大讲球经,突然躲进游戏室,关上门玩电视游戏。

蜜糖帮忙着大哥志善,到处招呼亲友。

蜜糖今天也打扮得很漂亮,一条银橙色通花边裙子,宫廷贵女式,两旁梳了两个丫角髻,髻上插满浅橙色的小丁香花。

她又长高了,五尺八寸,在不断游泳和跟随哥哥们健身,身体也发育得很好。大个女了!

“四小姐!四小姐!”突然管家叫着她。

“什么事?康管家。”

“有一位少爷找三少爷。”

“一定是他的队友,还不请他进来?三少爷的朋友,你都见过。”

“他也说来过,但我发誓没有见过这位少爷!”

蜜糖奇怪:“他姓什么?”

“姓庄,庄少爷!”

“姓庄?”蜜糖也愕然,摇一下头:“三哥的确没有姓庄的朋友、同学,或者队友。三少爷有没有吩咐过?”

“没有!三少爷没有说有姓庄的少爷会来找他。”

“你怕是白撞?”

“太太吩咐,今天进出的人多,护卫员和全部下人都要提高警惕,根本是护卫室不敢让他进来。”

“不要怀疑,去找三少爷。”

“四小姐,我就是找不到三少爷!”

“他不是在露台跟朋友聊天吗?”

“三少爷不在屋外,也不在屋内。四小姐,我们应该怎样办?”

“我出去看看,或者我在外面见过,你继续找三少爷。”

蜜糖戴上一件粉橙的斗篷,因为天气渐冷,外面有风。

她和康管家走出去,通过铁闸,她看见那位庄少爷。

高大、健硕,有点美国土生儿的种。穿一条白色牛仔裤,白色积克,里面一件黑色高领T恤。

他那漂亮、俊朗的脸上,正显露出不耐烦。

透过铁闸,康管家说:“四小姐,这位就是找三少爷的庄少爷。”

“你就是蜜糖?”他已上下打量着她,看得很入神。

“你怎会知道我叫蜜糖?”

“他叫你四小姐,志辉的确有一个妹妹是叫宁蜜糖。”

“你既然是三哥的朋友,我没理由不认识你。”

“你当然认识我,看看我,还想不起吗?教过你游泳的敏哥哥!”

“很多哥哥,都教过我游泳,什么时候?”

“七八年了!在你家,我每次来,你都要我教你游泳。”

“你还来过我家,但我没有见过你,康管家也没见过你,他在这儿工作二十几年了!”

“那时我还小,大了自然有改变;你也变了,若不在你家,我同样认不出你是蜜糖。你开门让我进去找志辉!”

“今天不方便……”

“你们今天请客?”

“我们家常请客,谁都知道,不稀奇。对了,如果你是我三哥的朋友,你一定知道今天我家中有什么喜事!”

“我……你们家常请客,没喜事也可以请客,也不稀奇!”志辉的好朋友,连今天是大哥生日都不知道。

“你喜欢打球吗?”

“喜欢!”

“什么球类?”

“唔!网球、棒球、高尔夫球……”

蜜糖心里在笑,还说是志辉的好朋友,连志辉最喜欢的篮球、足球提都不提。志辉又不会打高尔夫球,两个人竟可以交朋友。

虽然,这男孩子像汤告鲁斯一般的迷人,还比汤告鲁斯高壮,但她也没理由冒险让他进屋。

“康管家,拿些饮品、点心出去招待这位应少爷!”

“喂!喂!蜜糖,你想走……”

“对不起!一屋子客人等我招呼。”

“你让我进去呀!”

“你放点儿耐性,我回去替你找宁志辉。”

“你竟然不相信我?”

“因为,你证明不到是我三哥的朋友。对不起!”

“你等一等!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由皮包拿出一幅相片来,交给蜜糖:“七年前我和志辉在中学泳池旁拍的。”

蜜糖接过一看,他当然认得自己的哥哥。虽然那时候,他还未完全成长,照片中他和另一个男生互搭肩膊,两个人都穿了泳裤。

她也知道这个人叫庄浩敏,因为,志辉睡房也摆着同一张照片,只不过放大了。

“你可以证明你是庄浩敏吗?”

“可以,我刚由美国回来,我有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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