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的钱变薄了?:通货膨胀真相-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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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场所容许吗?或者那是一种欺诈行为?银行很少能长久维持100%准备金,这是众所皆知的事,由于货币可能待在金库里许久,因此银行往往将部分货币挪为他用;另一个诱惑则是因为人们通常不关心自己从银行取回的货币,是否就是当初存入的那些。因此,银行试图用他人的钱替自己谋利。
如果银行直接把黄金出借给别人,则当初存入黄金的人手中的收据当然就部分失效了——有些收据的背后没有黄金为后盾,简单地说,银行其实无力偿债,它被要求履行义务时可能会“开天窗”。如果所有顾客都想要回黄金,银行根本就拿不出来。
银行通常不会直接拿出黄金,而是印发其实没有黄金为后盾的“假仓单”,换言之,这些仓单所代表的黄金并不在银行,也可能不存在。而后银行将这些假仓单贷放出去以赚取利润。显然,印发的仓单所代表的黄金多于金库里的实体黄金。银行所发行的,其实是“什么都不代表”的黄金仓单,但它仍百分之百代表黄金面值。就这样,假仓单与真实凭证一样外流到市场上,于是增加了国内的货币供给量。在上例中,如果银行现在发行200盎司黄金的假仓单(背后没有实体黄金做后盾),则该国的货币供给将从1 000万盎司黄金增加到1 200万盎司,至少在“欺骗”行为被发现并被纠正前都会是如此。现在除了公众握有400万盎司黄金外,800万盎司的黄金替代品背后只有600万盎司黄金做后盾。
发行假仓单就像伪造钱币一样,是导致通货膨胀的一个例子,本书稍后会探讨这一点。我们可以将通货膨胀定义为经济体中货币供给的增加,但不包含金属货币存量的增加。因此,采取部分准备金制的银行在先天上就属于通货膨胀机构。
为银行辩护的人如此回答:银行的运作跟其他行业一样要承担风险。的确,当所有存款户都主张权利时,银行将会破产,因为发行的凭证所代表的黄金超过金库里的实体黄金。银行只是碰碰运气——通常都具有正当性——假设不会每个人都来要回自己的黄金。然而,“部分准备金”银行和其他行业的最大差别在于:其他生意人用的是自有或借来的资金(如果钱是借来的,他们会承诺在未来某一天偿还,因此他们会留心在那一天手头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来履行义务—如果史密斯借了100盎司黄金,为期一年,他会设法在第二年此时凑足100盎司黄金),但是银行不是向储户借钱,它不承诺在未来某一天奉还黄金,而是承诺在任何时间应要求对凭证给付黄金。简单地说,银行券或存款并不是借据或负债,而是他人财产的仓单。此外,当生意人借入或贷出货币时,并不会造成货币供给增加,所借的钱原本是被存起来的钱,那是现有货币供给的一部分,只是从存款者手里被转移到借款者手里而已。银行发行的假仓单,则是以人为方式提高了货币供给,因为假仓单被注入了市场。
照这么看来,银行所承受的可不是一般的商业风险。它不像生意人那样,可以根据负债的时间模式依比例安排还债的时间,换言之,生意人只要留心在到期日有足够的钱还账即可。对银行来说,多数负债都是说要清偿就要清偿,但资产却不是。
银行可以凭空创造新货币,而且不像一般人必须靠生产和出售服务来谋利。简单地说,银行其实已经破产了,而且一直处在破产状态,但唯有顾客心生怀疑而发生挤兑时,破产的窘状才会现形。其他行业是不会体验到挤兑现象的,它们不会因为顾客决定重新拥有自己的财产而在一夜之间陷入破产的窘境:其他行业都不能创造虚构的新货币,而这种虚构的钱在真正估算时将从人间“蒸发”。
下一章将探讨部分准备金制的银行造成的经济效应,而现在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从道德的观点,这类银行比起暗中偷窃好不到哪里去,无权立足于真正的自由市场中。的确,银行券或存款没有明确保证银行手头随时保有百分之百的黄金,但银行却承诺随时兑现,因此,当它发行任何假凭证时就已犯下欺诈行为,因为银行当下就不可能实现承诺兑现所有的银行券和存款。究竟哪几张凭证属于欺诈,只有在发生挤兑(因为每张凭证长得都一样)后才见分晓,晚到的提款者只好望银行兴叹了。①
如果自由社会禁止欺诈行为,那么部分准备金制的银行势必面临同样的命运。②假设欺诈和部分准备金制度都是被允许的,银行只需履行随时兑现黄金的义务,而一旦做不到就立即破产,这类制度就是大家所知的“自由银行制”。这么一来,会有大量用来欺诈的货币替代品被发行,结果会跑出一大堆人为创造的新货币吗?许多人是这么认为的,而且相信“野猫式银行制度”③只会使货币供给无限膨胀。但是另一方面,自由银行制这样的货币制度,远比今天我们所拥有的制度更“实在”。
之前提到,银行将受到三种限制的严格检验。首先,每家银行的扩充将因为黄金流向他行而受限,因为银行只能在自己的客户群内扩大货币供给。假设A银行存了1万盎司黄金,现在发行2 000盎司黄金的假仓单货币,并将这些仓单借给不同的企业或用来投资证券。借款人或之前的证券持有人将把这笔钱用在购买不同的货物和劳务上。最后,这笔流来流去的钱将为某人持有,而他可能是B银行的顾客。
这时候,B银行将对A银行提出兑现黄金的要求,以便将黄金转到B银行的金库中。显然,某家银行的客户群越广,顾客间的交易就越多,扩充信用和货币供给的范畴也越广。因为如果银行的客户群狭窄,则在它发行创造出来的货币后不久就会被要求兑现,然而如我们所知,这家银行只有能力兑现其义务的一部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银行的客户群越狭窄,黄金准备金的比率就要越高,可扩充的程度也越小。如果每个国家只有一家银行,其扩充程度将比每两人就有一家银行的社区大许多;在所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银行家数越多,则每家银行的规模越小,于是货币供给也就越“实在”、越健全。同样,一家银行的客户群大小也会受限于完全不使用银行的人——越多人使用实体黄金而非银行货币,则银行膨胀的空间也越小。
不过,假设数家银行组成卡特尔①,同意替对方的凭证付款而不要求立即兑现,再假设银行的货币是到处通用的,那么,银行的扩充还会受到任何限制吗?是的,银行面临的另一项检验是顾客对银行的信心。随着银行信用的提升和货币供给的不断扩充,越来越多顾客会对准备金比率的降低忧心忡忡。在真正自由的社会中,凡是对银行体系无力偿债的事实有所了解的人,将有能力组成“反银行联盟”,敦促顾客赶紧把钱取出来。简单地说,联盟促成挤兑现象,或者说这些联盟的形成所造成的威胁将可以遏止并逆转货币供给的扩充。
以上讨论的用意并不是抨击一般的信用惯例,信用在自由市场中具备重要而且生死攸关的功能。在借贷金钱时,货币(现在有用的货物)的拥有者用钱换取未来某天的还款(还款是“未来的货物”),而收取的利息正反映了市场对现在货物的评价高于未来的货物。然而,银行券或存款与借贷无关,它是仓单,客户可立即主张向银行金库兑现(例如黄金)。一般借款人得确保在到期日能还得起借款,而部分准备金制银行事实上只有能力偿还其现有债务的一部分。
下一章要探讨政府对货币制度的各种干预形式,其中大多数非但无法抑制欺诈,反而消除了对通货膨胀的天然检查机制。
关于自由社会的货币,我们学到了什么?我们学到的是:所有货币都是自由市场选择作为交换媒介的某种有用商品,而且必然如此。货币名称只是商品货币的重量单位,商品货币通常是金或银等金属。在自由制度下,被选为货币的商品,形状和形式都由自由的个人自愿来决定,因此从理论上讲,私人铸币跟任何商业活动一样正当而且值得去做。货币“价格”是货币对经济体中所有商品的购买力,币值由供给量和每人对货币的需求量决定,政府固定货币价格的企图将干涉民众对货币需求的满意度。如果民众认为用一种以上的金属作为货币比较方便,则金属之间的市场兑换率将取决于相对需求和供给,而这往往等于它们个别购买力的相对比率。一旦某种金属(黄金或白银)的供给量足够被市场选为货币,则增加供给量并不能改善其货币功能,反而只会稀释每单位货币的购买力,对经济体毫无助益。另一方面,黄金或白银存量的增加能满足更多非货币的欲望(首饰、工业用途等),因此对社会是有用的。通货膨胀(货币替代品增加,而没有相应金属货币存量的增加)对社会从来没有好处,只是牺牲一群人的利益来造福另一群人。通货膨胀是用欺诈的方式侵占他人财产,这在自由市场中是不会发生的。
总而言之,自由市场能够把货币制度运作得很好,正如经济体的其他部分一样。和许多学者意见不同的是,货币并不特别需要政府给予额外的干预:自由的人民将最能顺利满足自己所有的经济欲望。对货币也好,对人类所有其他活动也好,“自由是秩序之母,而非秩序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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