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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玫瑰玻璃鞋-第7部分

小说: 玫瑰玻璃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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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既然叶逢春有喜欢的对象,他该带去LV的该是那女孩,而不是她这连彼此是什么关系都界定不清的人吧!她不由得阵阵恼意上了心。

    他盯着她瞧。“那个女孩是我在美国认识的。”

    一句话就让寇玫瑰的心情沉到底。那个女孩……就是九年前的圣诞夜,和他在雪地中拥抱的那个女孩吗?

    这么多年了,叶逢春心里还是喜欢她吗?听说他向来只有女伴,没有固定的女友,三千多个日子他能够只守着一个女孩,就足见其真心。

    “不管在哪里认识的,真的喜欢她还是得带她回家见长辈吧。”她知道有些老一辈的对外国女人很有意见。

    “我想,她心里还没有准备好!而我即使第一次这么在乎一个女孩,还是希望彼此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对方。”

    寇玫瑰的心揪得紧紧的,努力强颜欢笑。“你对她……真有心。”是因为心里真的很酸吧,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勇气,她语气有些嘲讽说:“原来你也有『失误』了吗?”

    “呃?”她的表情转换得真快!前一刻是馨甜温婉的白玫瑰,下一刻就变成了浑身散发危险气息的黑玫瑰。

    “我记得你在拜读完《一千零一夜》时曾说过,真情之于男人而言,是一种失误,因为男人的本性是游戏人间的,爱情信手捻来容易,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不是吗?如今你的动心,是不是也正代表着一个失误?”

    女人……果然是很记仇的。

    “Well,失误的开始不见得会导致失误的结果吧!”他不以为意的笑了。“打个比方,就好像上错公车,有人一察觉就选择按铃下车,可我是那种后来觉得沿途风光越来越吸引我,而选择不下车的人。”

    “依你的精明,你会不知道自己上错车了?”

    叶逢春神秘一笑。“这给我一个很大的启示吶!就是做人千万不能太好奇,一好奇就会想探究,然后就会不由自主的掉入陷阱,一回首,车子早跑得老远回不了头,而且前头风光正明媚,只好将错就错了。”笑咪咪、笑咪咪,他这人是绝对有风度的。

    有某个不畏虎的“初生之犊”,勇敢的在捋了虎须后又很没用的跑掉,而且还躲起来,他都能很大方慷慨的给他原谅下去。前提是──这只小牛必须陪他这只老虎永无止境的纠缠下去。

    “你的意思是,即使明知是错,你也宁愿错到底?”

    “嗯哼。”

    寇玫瑰眼底是讶异,而后是黯然。“多年不见,你变得好多。”

    可惜改变他的人不是她!嘶~又来了!她为什么有事没事总要拿自己和叶逢春的阿娜答比呢?她和他明明什么都不是!就算世上真的有个女人能够掌控叶大天才好了,那个人也绝不是她寇玫瑰,OK?!她有些气恼的又啜了口茶消火。

    “连我也挺讶异的。”

    她紧藏着失落与沮丧,生怕泄漏太多。“我们好像离题了。”深吸了口气后她道:“你还是没有告诉我,带我去买一堆名牌的理由。”

    “我要妳陪我去参加一个重要的宴会。”

    “你女朋友可以陪你去呀。”她猜到是这样的答案,因此不讶异。只是……为什么?

    “那不是普通的宴会,而是我的订婚宴。”够讽刺吧!

    寇玫瑰讶异的看着他。叶逢春这男人还真是够狠!他想带着女人去拒绝长辈为他安排好的订婚宴,这不是摆明不给长辈面子,顺道要他们死了为他指派婚姻的心吗?

    对于他不爱的女人,他的手段也同样激烈残忍,带着自己想要的对象参加自己的订婚宴,他置女方的面子于何地?

    叶逢春啊叶逢春,果真他不想要的,任何人也无法勉强他。

    他这个人表面上是花花公子,一脸什么事都好商量的样子,其实十分以自我为中心。不!应该说,他十分忠于自我,也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因为太清楚了,所以根本没有犹豫怀疑的时候,因此在舍弃自己不需要、不想要的人事物时,他的手段绝对是快狠准。

    她叹了口气,为了那个可能还开开心心等着订婚日子到来的女人默哀。

    “即使你们需要时间更确定彼此,可是,你可以先向长辈介绍她呀。”她可不想蹚这浑水,因为不用想都知道,陪他出席宴会会发生什么事。

    他那位据说很蛮横的长辈,想必是家族中太上皇之类的身份,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自以为是的替家中晚辈乱点鸳鸯谱。而他即将要订婚的女子,想必是太上皇十分中意的吧?当然,中意的是女孩子本身的自身条件,抑或是附带价值,还是……算了,这不重要!

    总之,那位长辈十分满意这门亲就是,这样的美事要是被他带了个女人给破坏了……嗯嗯,后果可能很恐怖哩!

    像那种家族中的皇帝、太上皇的,情绪管理都不太好。

    得先说吶,她这人不耐打、不耐骂,而且生怕被不卫生的口水溅到、被杀人的目光砍到……

    而且光是想起穿着一身高雅昂贵的LV去给人当箭靶射?都已经变成河豚了还得优雅退场?别闹了!

    “身为喜欢她的男人,我觉得我有义务保护她。”

    寇玫瑰一抬眼对上他的笑,一把怒火油然而生。“身为喜欢她的男人的非仇非友、关系暧昧到像打上马赛克的女人,你觉得我也有义务保护她吗?”

    他的情人是水做的,捧在手中怕跌疼,含在嘴里怕化掉,而她则是精钢所铸,千年寒铁所打的,因此凡事得身先士卒是不?

    叶逢春忍住笑。“玫瑰,我和妳的关系一直都很清楚啊!”他的眼神诚挚而真心,浅浅的笑意含着亲昵。被这种眼神一注视,任何人都会像遇上金光党,在剎那间丧夫自我意识,任人摆布。“妳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一直把妳当成知心人。”

    这男人在用美色色诱她,她知道。

    不能着了他的道!她很努力的冷哼了声,可惜的是,那声冷哼并没有把“小姐我不吃你那套”的气势表现出来,倒像是鼻子里有东西打不出来。“我没你想象的了解你。”知心人?呵!

    “那是因为妳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那倒是。“陪你出席宴会是充当你的女友,我自认不是个会演戏的人。戏演得不好事小,要是穿帮了,你的麻烦可大了。”吐了口气,她接着说:“就我知道,你该有不少女性友人很适合陪你出席订婚宴呀。”

    “她们不合适。”

    “那我更不适合了。”她很想说真心话──我不想啊!

    叶逢春叹了口气说:“我信不过她们。”

    “我们也不算太深交,你就信得过我?”当年她倾心于他时,曾偷偷的打探一切有关他的事,严格说来,相较之下,她也许还知道他更多一些。

    即使是这样,仍无助于她对他的信任。

    他看着她,又是用那种认真、绝不虚假的眼神。“也不知为什么,妳就是有叫我信任的特质。我想,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只怕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寇玫瑰沉默了。

    是啊,一见钟情是第一眼就心动了,理由原因不重要,就是知道对方是你想要的。明知这样的感觉流于盲目,可妳就是会情不自禁的去追逐,那个时候的理性像是固障送修,只能任由情感主宰。

    从她看到他救人时的认真、不放弃的眼神开始,她就知道──她、完、了!

    她对叶逢春的动心算是由“羡慕”开始吧!羡慕他能行医救世?

    不!说真的,只要她愿意,进哈佛医学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可她天生懒惰,唔……应该说,她不喜欢生活中充满了压力,每天得在战战兢兢中度过。

    她的性子偏冷而且很会照顾自己,咳!好吧,她承认,她是个很自私的女人,这样的真面目和她给人的印象──温柔、懂事、乖巧和善,实在相差太多了。

    因为不想在人际关系上出问题为自己招来麻烦,因此,她就寻找出在人群中最容易存活的性子和思考方式过活。

    她很“中庸”的,不成为极度优秀的人,也不沦为实在太烂的角色。因为不极端,她如愿的成为那种在一群人中,总让人记不得的人物。

    当然,除了外貌。

    她有对长得算上等资色的父母,基本上八个姊妹都称得上美女,虽然她们长得还真不像。所以,纵使她满乐意长得让人过目即忘,可……她还是有一张水准以上的皮相。

    个性可以隐藏,相貌就有些难了。虽然说她也可以丑化自己,可那不更令人觉得奇怪?于是乎,她也不刻意去丑化,而是尽量朴素。但……

    说也奇怪,朴素的她不但不平凡、不丑,还宛如一朵馨香温柔的白玫瑰;而刻意打扮过的她,却如同艳光四射,在花丛中让人相形失色的红玫瑰。也因此,她身边的追求者不曾少过。

    外貌改变不了她也不强求,不过是“苍蝇蚊子”变多了,这她还能应付。

    总之,无论是在性子上做调整,或是外型上的随性,她纯粹都是为了不让自己惹麻烦,贯彻她理想的生活──轻松平静。

    而医生这行业每天面对生老病死,这对她来说太沉重了。

    她这人说她是享乐主义也行,说她贪图安逸她也没意见,总之,她图的就是日子轻松平静,最好像镜子般无波无纹的过。所以当她看到叶逢春救人时,那犀利而志在必得的眼神,她的心彷佛被狠狠的搥了一下!

    一群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伤患,他需要这么尽力吗?

    在他身上,她看到了自己所没有的特质,那种感觉就像是磁铁的正负极一样,她……被吸引了,只是那么一眼、一瞬间的事。

    然后,她居然开始了在以往被她视为“自找麻烦”的事──收集关于叶逢春的资料,因为她想进一步认识他。

    他被人追杀受伤闯进她住所的那一夜是在预测外,可却意外的改变了两人近乎陌生的关系,也省得她还得找机会认识他。

    她承认……咳,那一夜他是有点委屈的,她想,在男欢女爱上被半“强迫”对他而言,应该是史无前例,想必往后也没有那样的狠角色吧!

    那一夜她和他从他出现到离开,前后绝不超过四小时。只是短短的数小时,她发现她对叶逢春的情感进展得太快了,快到……她无法控制,没法子抗拒!

    她这人懂得吃饭吃七分饱,更何况,比起随着一个男人情绪起起伏伏的刺激,她还是钟意平静无波的日子。

    为了这样的日子她逃了,不过说真的,她会搬家真的不是因为他,是她本来就要搬了,只是在离开的前一晚刚好发生了这事。然后,她只是很顺道的告诉很会保护房客的房东说,她遇到了一个一直缠着她想借钱的家乡男性友人,而那个人好像知道她住哪里了。

    真的!她发誓!她没有多说什么废话,房东太太就替她解决了叶逢春。

    她原以为她和他的缘份就那么多,没想到……还有后续!这真的是……

    孽缘!

    “相信我,之于我妳就是这样的感觉。”

    “我很想对你的话表现出我的感动,可代价不小吶。”真的要帮这个对她而言找不到半点甜头,还要惹得一身腥的忙吗?

    真是!

    在寇玫瑰挣扎犹豫之际,叶逢春放出了利多。“玫瑰,听说妳一直对玫瑰精油很有兴趣?”

    不用说,一定是知秋透露的!“那是有钱人家的玩意儿。”她迷上的不是一般商家、百货公司那种一瓶几百块、几千块的玫瑰精油,而是纯玫瑰精油。

    而且她要的那种精油姑且不论价格,就算有钱也要有管道才买得到。

    一年前,二姊男友弄来了两瓶10ml最顶级的保加利亚的BulgarianRoseOtto送给已颇有名气调香师二姊,她慷慨的送了她一瓶,她一直舍不得用,没想到一场五级地震把那瓶纯精油奉献给识货的“地牛”!

    心疼啊!当她还没开门就闻到一阵阵的玫瑰香时,差点没倒地狂嚎。

    后来她在一些有名的精油进口商寻找着同款玫瑰纯精油,一般而言都是法国、英国进口的,10ml要价两、三万不等,可就是没有保加利亚的BulgarianRoseOtto。

    进口商很直接的说,全世界的大马士革玫瑰一年顶多产精油500kg左右,保国的BulgarianRoseOtto是极品中的极品,一些名流贵妇即使有钱,要是没有特殊门路一样是买不到的。

    “这样啊!”他似笑非笑的,这个时候的他就有些痞了。“不怕!妳现在学着当有钱人还来得及。”

    “打肿脸充胖子的下场通常不太好。”要利诱她?呵!

    “这样啊……”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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