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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两个人的巧合-第5部分

小说: 两个人的巧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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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狗是食物中毒,已帮它催吐完,没事了。」
她这才松了口气,出言道谢。
「看它吐出的东西,有点像披萨之类的食物……你有喂它吃吗?」
她皱眉摇头。「没有。我一向只喂它吃狗食。」
披萨?她好像上星期哪天吃过,後来忙著赶稿,就没把盒子拿出去丢……但它哪找来的?啊,对了,她好像不小心把其中一块掉到地上,後来将之丢入空盒内,准备届时一起扔掉。
……那只超级蠢狗,是谁教它去翻垃圾桶找东西吃的!?看它那日渐肥胖的五短身躯,她可不记得少了它哪一餐!
她面色紧绷,强抑怒气。「我大概知道为什么了。」
医生点点头,也没多说什么。「请你们再等一会儿。」说完再度入内。
「放松点,至少没事。」
耳边传来声音,她这才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站在自己身旁。
她重重叹了口气,软软地飘回座位坐下。
见状,他也回座。见她摘下眼镜,用力揉按鼻梁,神态异常疲惫,那模样使人不得不关心的问:「你还好吧?」
「不好到最高点。」她将脸埋在双手间,阵阵呻吟。「死定了、死定了……眉毛都快被火烧光了,还给我搞这种乌龙……天哪!我是造了什么孽……」
他有些好笑。「没这么严重吧?」活像世界末日到了一样。
她猛然抬头瞪他,咬牙道:「非常、非常严重,严重得超乎你想像。」
他挑眉。「但你的眉毛明明还在。」
「我该笑吗?」没精力跟他打口水战,她垂头丧气,不停喃喃:「我死了、我死了、我死了、我死了……」不知喃念到第几十遍,声音渐低,终於了无声息。
他回头一看,才发现她一手手肘撑在膝上,竟就这么歪歪倒倒的支颐睡著了。
这种极差的睡姿,醒来时肯定会腰酸背痛。他本欲叫醒她,但见她睡得香甜却又不忍。
他记得她的职业是文字工作者,但属於什么类型却不清楚,不过看她这副尊容,显然多日未睡好,工作内容想来不简单。
考虑了几分钟,最终决定把她唤醒,他伸手摇她的肩膀。「喂,别这样睡。」
她睁眼,迷糊地眨了眨眼。「什么?」
他忍不住笑。「别这样睡。後遗症会很多。」
「什么後遗症!」她揉揉眼,眉头皱得死紧。
不出所料,她的起床气很大。
看她脸上明明白白写著「挡我睡觉者死」六个大字,他举双手投降。
「不然……」左右瞟一眼,这座椅硬梆梆,实在不适合睡觉。「我这边可以出租。」拍拍自己左肩。
啊,他是否太好心?
她瞪他一眼,一贯的恶声恶气:「你有毛病啊?」又来装熟!
啊—;—;等下回家还要赶稿,想到就头痛……她已经多久没睡了?
她叹了口气,仰头靠上冷硬的墙上,虽不满意这样的睡眠环境,却已无法挑剔,很快沉入梦乡。
见她睡著时眉头紧皱,显然睡姿痛苦,他实在有点看不过去,最後悄悄伸手到她肩上轻轻一揽,乾脆「手动」让她靠到自己肩上。
那张毫无知觉的睡脸这才稍微舒眉,他微微一笑,任由她靠著,然後盯著墙上的钟。
五分钟之後,他受不了枯燥而收回视线,见到她的长发有几绺散落在自己裤子上,他动作极轻地拈起一小绺观察,发现她的发丝很细很软,但显然没好好保养,发尾全分岔了。
看她这样子,的确不像会有空照顾头发,既然如此,又怎会将头发留得这般长?放下手中的发丝,他有些疑惑的瞥向她。
一股淡淡的草莓香扑鼻,是洗发精的味道。知道她跟王雯君同住,他直觉认为那该是王雯君买的洗发精,因为她定会嫌草莓香太装青春、装可爱。
若由她挑选洗发精,她会选什么味道的?他百般无聊地思考起来。
玫瑰香?薰衣草香?还是茉莉香?不,他猜她怕麻烦,一定会随便挑一瓶不至於太糟糕且正值特价的,结帐了事。
分明不熟识,他却不知为何竟觉得自己满了解她的。该是她的个性太好摸清吧?虽然她牙尖嘴利,个性又不好,却非有城府之人。
仔细想想,他们相处的情形从来称不上愉快,但对於她,他却不感厌亚i。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见面时,她虽然满脸不耐、不甘又不悦地将不听话的狗抱起,动作却不粗鲁,反而相当轻柔。
因此他猜测,她虽是刀子口,却是……就算不是豆腐心,也绝非铁石心肠。
又等候片刻,就在他也快睡著之际,医生总算自内走出,他立即坐直身,轻摇身旁的人。
「起来了。」
她睡意蒙胧地睁眼。「什么?到了吗?」
他强忍笑意。「是啊,到终点站了。小姐,请你下车吧。」
「啊!」她忽然大叫一声,夸张地自椅上弹起,两只眼睛瞪得老大。
他一眨眼,确定自己没看错,忍不住笑出声来,一旁的医师与另一名等候的客人见状也忍俊不禁。
她这才回到现实,顿时大窘,用力瞪那仍未止住笑的男人。这家伙跟她有仇吗?害她这般丢脸!
医生笑道:「我以前读高中时,因为通宵读书,早上搭公车到学校的路上不小心睡著,就这么睡到终点站,而且这意外还发生过不止一次。想必这位小姐也有相同经验?」
她乾笑一声,真不知该不该高兴在此巧逢知己?「咳,请问那只狗怎么样了?」此时不转话题更待何时!
医生这才面色一肃。「没什么大碍了,不过还得留在这观察一阵子,等情况完全稳定再请你们来接它。」
她应声道谢。
徐谦自椅上起身,对她说:「走吧。我送你。」
她疲累地点头,与他一起离开诊所。
二人步行到停车处,她在他车上坐定,屁股一沾上舒适柔软的车椅,阵阵睡意立时袭上脑门,她顿知不妙。
他将车驶出车位,问道:「你家住哪?」
她报出地址,在车子行驶途中,头一点一点,即将不支。终於,她决定求救:「请你帮个忙。」
他回眸瞥她一眼。「说说看。」
「设法问我一些……复杂点的问题,愈复杂愈好。」她揉揉太阳穴。「我怕自己一睡不醒。」
他扬唇。「那可有点糟糕。」不过他正巧有不少问题哪……「不如从头开始。我们第一次在公园碰面时,你似乎对我抱有成见?」
这点她倒无意掩饰。「正解。」
「可以问问原因?」
「因为狗,因为你。」她皱皱眉,觉得这样回答顺序不大对,遂又改口:「因为你,因为狗。」
因为他,因为狗?好一个玄妙答案。「什么意思?」
「因为有人想钓你,所以买了只笨狗;又因为你魅力不够,很快被放弃,所以我被迫接收。」
简明扼要的解释,使他恍然大悟。谜底揭晓—;—;原来如此。
他摇头叹息。「那我未免太无辜。」
「没人说你有罪。」她耸耸肩,倒是脸不红气不喘,未觉有何不妥。
此时红灯亮起,车停。他握著方向盘,继续抒解自己的好奇兼替她提神醒脑:「你是因为喜欢才留长发?」
「好问题。」她咬了咬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事实是她母亲受不了她的不修边幅,深怕她如此下去嫁不出去,才软硬兼施要她留长发「制造假象」。每逢过年过节回老家团聚,她首要被抽查的项目就是头发,害得她想剪又不能剪。
「你要嫌这头长发麻烦,就赶快找个人嫁了,我就不会说话了。」想到母亲的话,她不禁又头痛起来。
「我知道你国文程度不好,一定听不懂,所以直接跳到下一题吧。」
他一笑,未驳。他的国文程度或许不好,那句话他倒是知道。不过看她一脸不想多提的表情,便识相地不追问。
眼皮重量持续增加,她渐难支撑。「别再问这种平铺直达的问题,拜托复杂点。」
他沉吟片刻,决定问个她理应有兴趣的问题。「何倩君跟许雁蓉,你认为最後铁汉会选哪一个?」
她沉默好几秒。「我不知道你有看那部连续剧。」
他微笑。「我不知道你也会答非所问。」
绿灯亮了,他踩下油门,车子继续行驶,她则反常地闷不吭声。
「苏曼竹?」他专注地注视前方,无暇转头察看。「睡著了?」
「……嗯。」她的声音很模糊。「这问题太复杂了。我情愿一睡不醒。」
他轻笑道:「别睡了,你家快到了。」
「是吗?」她努力打叠精神。「不用找门牌了,麻烦看到肯德基就停车。有人会在那边等我。」
「王雯君?」
「肯德基老爷爷。」
他一愣,随即低笑。「I  see。」
「You  see  what?根本还没到。」
「过了这个路口就到了吧?」
他怎么知道?正自讶异,他的下句话解开谜底:
「我的旅行社在附近,我每天都会经过这里。」
「差点忘记你是大老板。」她瞄他一眼。「看你满清闲的。」
「现在不是旺季。」他的旅行社经营有年,事务已上轨道,但工作依然不少,不过他并不打算多做解释,因此只简单带过。
谈话间,肯德基将抵,不远处,肯德基爷爷正和蔼微笑地望著他们的方向。
她向左瞥了一眼,视线溜过他专注的侧脸、颈项,最後停在肩膀处。
在诊所时,她明明拒绝了他的提议,怎么最後还是变成以他的肩膀为枕?
肯定是累得全没知觉了才会自动投降。她为自己的没用暗自叹息,回想起来,依稀记得他的肩膀很宽,此刻目测果然没错。
她不期然地忆起雯君曾提过的择偶论:「找男人最重要的就是看肩膀,够宽,够厚实,才能给女人足够的安全感。」
当时,她当然毫不留情地取笑一句:「那你去找个相扑选手嫁吧。」
此时想想,他应该就是属於很有安全感的那型吧,无怪乎雯君当初会对他一见锺情……他的确很有魅力。
思考间,车子缓缓靠路边停下,她解开安全带,开门下车。
肯德基内传来阵阵炸鸡的油腻香气,跟他车内的气息迥异。
他的车子整理得很乾净,没有到处乱放的卫生纸盒或地图,空气中浮动著一股淡淡的味道,是乾净的皂香融合了其它的什么……清爽温和,令人感到舒适。
她知道,那是他身上的味道。
不知为何,她忽然忆起倚在他肩上时的结实触感,耳根莫名有些发烫起来。
这个男人,连味道都如此宜人,实在太过分了。
车内的徐谦当然不晓得她脑中的念头,微笑对她一挥手。「Bye。」
她手握门把,动作一顿,探头回车中。「我似乎该谢谢你。」
「不用太客气。」他暗笑,正想这女人真不坦率,她的下句话却又直接起来:
「我不喜欢欠人人情。」她顿了顿,问道:「你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顿饭。」
他扬眉。「我想你的时间应该比较难乔。」
她微一蹙眉,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反正你哪时有空就打手机给我,」总有办法的。
「老规矩,闲聊没空,有事留言?」
她微微一笑。「难得你会一点就通。」
「我从不知道自己是颗顽石。」他也微笑。「你要去接金毛狮王时可以找我。那边的路我熟,也不远,开车很方便。」
「没差,让那只白痴狗在诊所多住几天。最好问问医生它的白痴病还有没有得救。」真是愈讲愈气。「那只白痴狗,下次再乱吃东西就让它吐到死,反正它本身就是个大麻烦,不如一了百了。」
他但笑不语,知道她其实并非如自己说的那般冷酷,否则就不会在诸事俱急时抛下一切匆匆带它四处求医。
然後,他驾车离去,过了几个十字路口,才猛然忆起方才忘了告诉她,他正准备去万太太家。虽不认为她今日会有空前去,不过还是依约通知才保险。驶抵万家时,他在左近找到停车位,下车前先掏出手机,按下记忆键。
「闲聊没空,有事留言。」
「我是徐谦,我现在要去万太太家一趟,特此通知。」顿了顿,唇边染笑,又说:「还有,建议你工作前先设法补个眠。你今天的样子实在很像只暴躁的熊猫。」
切断通话,他笑意未止,脑中想到的是她刚才在诊所里的模样。
今天最大的发现该是—;—;她不那么盛气凌人时,竟有几分可爱。
第四章
    星期二,徐家大女儿与其子小Stephen如期抵台,在徐家客房住下。
Stephen今年十一岁,是个标准的小帅哥,见过他的人一致认为他跟徐谦长得极像,只能说血缘关系不可思议。
他在美国出生长大,父亲虽为华裔人士,却不会说祖国语言,因此在家中除了母亲会以中文与他交谈,其余时间皆处在讲英文的环境中,中文自然讲得怪腔怪调,说起话来有时中英夹杂。
小孩子调时差能力本就较成人强,不出几天工夫,他就完全适应了台湾时间,成天活蹦乱跳,精力过盛;反观其母,不仅因时差之故终日精神不济,更因离乡太久,难得回国,竟因水土不服而卧病在床。
星期六,徐谦中午准时抵达父母家,准备依约带外甥去附近一间价位不低的自助餐厅吃饭。徐父跟人有牌局,一早就出门去了,徐母则因不喜外食而未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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