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总要轮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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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我是主角
第一章我是主角
2004年8月25日,我升入了初三。
>一切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并没有初一初二时想得那么可怕,好似地狱。仅仅是在学校中做行尸走肉的时间长了。是啊,我不是好学生,我只是混日子,混日子,一天一天地混。
>突然发现,我的生活好象规范了许多,若用电脑术语说就是程式化了,很规范,很规范。
>每天早上,5点15分定时起床,揉开睡得粘在一起的两个眼皮,走进洗手间。最先进行的是屙屎,之所以说是屙屎是因为这是古语,说起来显得文雅一点,而且还显得不是那么龌龊。屙屎可能是我一天中最爽的事情了,但速度要快,迟到可不是小事。这也使我对〃春宵一刻值千金〃有了极深的体会。最爽的事情过后一般都是最不好的。我打开水龙头,用力地揉搓我那一脸青春的见证,但,它们从来没见少过。
>早饭是从来不曾吃的,吃了,就意味着要少睡十几分钟,这是不值得的,也是不可取的,时间等于金钱,但不等于早饭。
>奋战了一个早晨,我于六点零四分到达教室门口。但,还是晚了4分钟,这本来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更糟糕的是,我的创造力已用尽,再也找不出为迟到开脱的理由了。感冒,昨天用过了,生病,上星期讲过,忘拿东西还有什么理由呢?我想不出,老师也不给我时间想了,我只好实话实说:“噢,老师因为我早上拉屎时间过长,我不得已才迟到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班主任老师在听完我的解释后,用0。5秒钟作出了第一反应,用穿着高跟鞋的脚使劲踹了我一下。
>初三了,要上晚自习。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第一次上晚自习。在昏昏暗暗的教室里,老师在讲台上大述那种她们叫做知识的东西,而我,则在我的座位上画古拉古,我最喜欢的拳皇角色,有人就喜欢八神和京,我就不怎么赞同,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主角么?不过小雪倒是不错。老师在上面讲,我在底下画,泉水不犯井水,泾渭分明也。老师虽然也看见我不听课,但像我这种没什么希望的学生,她还是不屑于去管的。偶尔在画腻的时候,我也会抬头看看老师;这时我看到的景象是:老师正飞快地浪费着她的口水,和那些只会学习的渣滓一起应和着,口水似雨水,撒向前排的同学。这时我除了同情前排的同学外,还有一丝庆幸,还好我坐在后面,用口水洗脸可不会好受吧!
>我一直认为我是一个作家,起码是个文人吧。尽管我没有过一个真正像样的作品,尽管我的作文时常被当成反面教材来驳大家一乐。可我却从不灰心,我一直在自慰(不是那个,自我安慰):老师的文学水平太低,不懂欣赏我的作品。可能我与鲁迅笔下的某个人物有共同爱好吧。无聊的时候,我还会信手涂鸦几句我叫做诗的东西,但它们最后的命运基本都是被我留在厕所中了。做为文人,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穷困潦倒,这点我倒是吻合了。不过写文章是很累很累的,我很怕哪一天我写得绞尽了脑汁,倒地上死了,所以我现在不写了。这使中国文坛以后少了一个重要人物,我常这样想。
>我的衣服换的很频,因为我不喜欢别人说我脏还是土。为了不让别人说一句,我可以抵得住老娘的几百句唠叨和牢骚,我也是够奇怪的。老娘是个临近更年期的妇女,最近脾气越来越暴。她经常拿手拍着我的后脑说:“哎,努力啊,小峰,考清华啊!”我很反感她这样做,但无奈她掌握着所有经济大权,我又不得不屈服,成为她的奴隶。我就得含糊着回答:“啊,清华,简单,考!”然后她就会傻笑,我也跟着傻笑,真的很傻。这时我就对自己说:“切,就你小子,还清华呢,哪根葱哪根蒜啊!”清华,的确是我父母那一辈的梦,但,不是我的,对于这点,他们总不明白,他们只会让我变成考大学的奴隶。
>我喜欢在初三时去回想初一初二的日子,似乎那时的我特别单纯,就是傻冒那种。那时的我,喜欢整天和一群损友混在一起,一起流浪,还觉得自己在学校挺牛B的,真是2B。那时的我喜欢穿休闲服,踏运动鞋,戴李宁帽,傻乎乎得以为自己是阳光男孩儿。现在,我更喜欢穿皮鞋,着西装,难道我成熟了??
>对了,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峰子,男,16岁,上初三,QQ号:6686688,电子信箱:mailto:688@SOGOU。
688@SOGOU。,朋友现在不多。
第二章 还在上学
第二章还在上学
文子一直问我是怎么了,怎么上初三变了许多,像换了个人。我说:“每个人都要改变,只是变的程度,时间不同。”文子大骂:“操你妈的,你说那逼话都没用,跟放屁似的。”文子是个粗人,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我们俩算真正的朋友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有钱一起花,有饭一起吃,有妞一起泡,都不分彼此了。他比我块头大,又笨,却叫文子,我他妈是个文人,竟叫峰子,命运弄人啊。文子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沫,说:“别的全都不用说,你就说打起来你上不?”“上,那与变不变没什麽关系。”我干脆地回答。“呵,那就行了,还是好哥们儿。”文子竟傻傻地乐了,上前搂住了我的肩膀。
>初三了,学习固然重要,但玩也不能忘了啊。我从上初三开始就喜欢上了玩街机。一天下午,我和大P玩拳皇本来玩得好好的,他突然建议:“我们去赌一把呀。”赌博机是街机的重要部分,我也很有兴趣,就同意了。我们将剩下的币全投了进去,结果几下子就输光了。我想走人算了,可小质不甘心,就将他第二天的早饭钱5块拿了出来。开始还是一样,只两把,就只剩3个币了。我急了,一下将3个币全压在赔率最大的注上,居然就中了。一下子就是一百多个币。我们高兴坏了。哎,贪心不足蛇吞象啊。为了赢更多的币,我们没有见好就收,还在继续赌。结果最后,我们还是输得一干二净。我之所以将此事记载下来是因为我从这件事情中悟出了一个哲理:所有的事物都处在一个大回环中。正如我们赢了一百多个币,还是要输回去,这是一个回环。还有小孩子开始从父母那里索取,将来还是要为孩子付出,也是在一个回环中。由此看来,我很有哲学天赋,而且离柏拉图,黑格尔这样的人又近了一步,尽管我认为他们是疯子。
>初三了,对于我这种没什么理想的人来说,堕落是必然。当然,这是人生必经的一步,也是必上的一课,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打架是评判一个中学生是好是坏的重要因素。想想初一初二的我,打完架后咋咋呼呼,就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打的,给自己找了几箩筐的麻烦。初三了,变的精明了,有架就打,打完就闪,死不承认。有一天,我自己拿着篮球到球场打球。正玩着呢,来了几个小子,应该是初一的,一个个都很嚣张的样子,让我给他们让地方,我搭理也没搭理他们。一个穿得最高档的开口了:“你想死是吧!”我头也没动,“初一小子也太不知深浅了。”我拿起球,朝着他们用力砸过去。一个小子被我砸得眼泪都出来了。然后我们打起来了。我一个对四个,不能大意。我盯住那个穿得最好的,一直不停的打,根本不顾别人,打的他抱着脑袋直往后躲。短兵相接后,我的脸上有几处挂彩了。我心想:“这些真是笨蛋,2B呀,只会用手指甲抓,我根本不会怎样嘛。”相反,那个被我盯住打的,虽然看不出怎么样,但我有自信,他在几天之内绝对能痛的吃不下饭。哼哼,拥有多年实战经验的我,会输给这几个小屁孩儿?但我不准备就此罢休,拿出手机给我铁虎哥和文子打了电话。铁虎哥是镇上混的最好的高中生,就是有胆,谁也不怕。文子他爸就是镇上真正的龙头,黑道的老大。10几分钟后,他俩都到了,铁虎哥还领着8,9个小弟。来到球场,那几个都吓傻了,每人被我再揍一顿不说,还赔了我500块,因为我脸上开了五条。从这事可以看出,初三也许谁是谁非已经不重要了,有力量才是正确的。
>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不记得了。应该是五年级吧。反正真正成为烟民是在初三。自从上了初三,烟成了必备品,似乎它可以带走我的空虚。我不喜欢像大多数人一样躲在厕所抽烟,因为我不喜欢那里,太脏了。爸爸是个不成功的商人,对于我,坚持让我自生自灭,所以我没有什么害怕的。如果我想,我可以随时不念了,但我还不能,我不想让我妈失望。
>我们的4个主科老师是女的,这就使我们班多出了一道风景。一到夏天,老师的衣服都穿的比较薄,文胸内裤多多少少都会透出一点,这就使不少男生更爱上课了。虽然初三女生的衣服更暴露,虽然已经开始发育,却有很多不戴乳罩,乳头经常浮现。但老师多出了一分成熟感,这一点更吸引青春期男生。最受欢迎的是物理老师,因为她最年轻,着衣也最大胆。所以一到物理课,就有许多男生围在老师身边问一些简单至极愚蠢透顶的问题。我不怎么喜欢去偷窥老师,因为我认为与其去看她们还不如到网上或录象厅看一部激情片,又漂亮又过瘾,还可以任意用手刺激一下自己某个器官,但,这也只是为了发泄青春期少男体内那股躁动的青春,仅此而已。
>我有一个女朋友,她不漂亮,不温柔,我也不喜欢她。但,初三的人了,没个异性相伴,还有脸走在校园的林荫大路上吗?我都不敢相信当初我当初怎么就瞎了眼;追了她;害的我现在哭都来不及。我敢大声发誓我绝对连她的手都没摸一下。可她竟然喜欢宣传我怎样摸她了;又怎样亲她了;我真的没有;她可真臭不要脸!所以我现在特别厌恶她;无奈啊;她在我们学校也算是大姐大;我追的其他姑娘都因为害怕她而拒绝了我。我多次有过将这个骚货一脚揣掉的念头;但如果我这样做;那我也就完了;她会TMD整天出去说我是个贱B的人;喜欢瞎追人;然后就甩;是感情骗子;那我以后还用不用寻觅红颜知己了。哎;人生啊人生;我只有混到初三毕业时和她不了了之了。
>在我不打架不抽烟不拉屎不看漂漂MM时;我就会看《萌芽》;我自认为的唯一一本好杂志。那里边的文章总会使我有一种共鸣感;这一点很重要。上了初三了;我好象深沉深邃了许多;突然变得与世格格不入;所以我就看《萌芽》;在里边随意翻找那也会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看完之后;我就觉得身边的人好俗。在看《萌芽》时;我有一个习惯:听音乐。而且必须是磁带。我听花儿的歌很爽;爽过自慰;令我飞入云霄。偶尔我也会在众人面前张嘴露一手;但总会遭到白眼;这时我想起那句:如果白痴都会飞;我简直活在机场周围;呵呵;好贴切啊。
>文子几次找我;劝我和他一起不念算了。不念了;我还真从来没有过这个念头。虽然我没有妈妈期盼的考清华的宏愿;但我最起码还自认是个文人;总得有点文化啊!尽管文子一次次向我拍胸膛保证:跟我出去混;保你吃香的;喝辣的。大姑娘任你泡。我知道他没有吹牛;他的条件也很有诱惑力;但从我能一次一次拒绝他来看;我还是有很强的抗诱惑力的。文子虽然叫个“文”字,他妈的就是一混蛋,都初三了,大字还不认识几个。但他老爹特惯他,他若出去混也肯定比在学校里耗着有前途。我曾几次问他:“你怎么还不退学啊?”他就气得快喊出来似的大叫:“舍不得你这个小混蛋啊,他娘的,你小子居然这样!”听见这话时,我肯定了一件事:我和文子绝对是朋友。虽不能说是益友,损友怎么也是一对吧!说实话,哪天俺们俩要真分开了,我也肯定舍不得他,那个满嘴脏话,派头特拽总帮我打架的文子啊!
第三章 两个女孩
第三章两个女孩
在晚上睡不着时,我的眼前全是小珊。她是文子的老婆,很美,很美。我认识小珊很久了,从我六年级吧。那时她们班在我们班隔壁,我有一次买东西回来时撞在了她身上。她“哎”了一声,我连忙说对不起,她珊然一笑:“没关系。”就是这一笑打动了我。以后走在走廊,我都不自觉的往她们班望,只是想看看她可爱的笑。那时我还不认识文子,还是个害羞的小男生,所以对小珊那最纯最纯的爱一直保留在心底。知道和文子成为死党后他领他老婆给我看,我才惊异地发现那是小珊,我不知怎么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我呆呆地看着小珊,小珊幸福地看着文子,文子兴奋地看着我,真是个讽刺的交集。小珊可能是我活到现在最爱的女孩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