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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凉窗笛-第22部分

小说: 凉窗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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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容易生病。这几天您就乖乖的吃药,很快就会好了。”
安慰了大娘,等大娘睡下了,我找郑齐商量,“您说大娘还需不需要再去医院检查检查?已经确诊是风寒吗?”
“确诊了,你也不用担心,大夫说只要好好用药,很快就会好的,只是你大娘这几天想你,不好好吃药,也没什么胃口,总是不喜欢吃东西,所以耽搁下来。”
听他这么说我总算放心了,赶紧说:“这些天真是谢谢您了,要不是您我真不知道我不在的时候大娘怎么办?”
说完了发现这话好像不妥,脸上不禁红了。毕竟大娘是他的妻子,而我才是和大娘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可是在我心里我和大娘就是亲生的母女。
不过还好,郑齐脸上没有表现出什么来,也许尽管他心里对我的话不高兴,但他还是很大度的容忍了,没有让我觉得尴尬。
之后几天我天天伺候在大娘身边,监督大娘按时吃药,并且好好吃饭,大娘脸色渐渐红润起来,病情也一天好过一天,而我因为照顾大娘的关系这些天一直住在绩西镇,郑齐的别墅里。眼看着大娘一天天好起来,我也考虑是不是应该搬回到白萍镇以前和大娘生活的旧房子去,怎么说我不能让郑家人觉得大娘带了个拖油瓶,这对大娘以后开开心心生活不太好。
又过了两天,大娘精神状态也更显好了,基本上可以说是痊愈了,看她心情很好,郑齐对大娘也是一片温情,我总算完全放心了。
拉着大娘出来别墅闲晃,和大娘唧唧咕咕的讲讲学校的趣闻,大娘笑得合不拢嘴,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喜悦,于是小心翼翼地问:“大娘,你后来有没有到我们原来的房子去看过啊?”
“当然去过啊。我经常去,不时常打扫,房子很容易受潮变旧的,我经常过去打扫打扫,还种了一些南瓜,那个东西不太要人管它就能好好的长,千儿以前不是最喜欢看着那一个个大南瓜了吗?”
是啊,我以前是很喜欢大南瓜,因为它们可以卖钱,可以贴补我的学费,我当然喜欢,没有那些大南瓜,哪来今天我能够上大学呢?然而,人的命运总是个未知数,今天的我,竟然怀揣百万元的支票!是不是命运总是喜欢恶作剧?
“对啊,看着他们一个个,又大又可爱,我当然喜欢啦。”赶紧附和大娘,大娘一辈子不容易,将我拉扯大更加不容易,想着可恶的郑齐给大娘带来的痛苦,又替大娘难受又忍不住疼惜大娘,鼻子有点发酸,赶紧指着路边的花卉引开大娘的注意力。
过了一会儿,心情平复了,便对大娘说:“大娘,你看你身体也好了,我想我如果继续待在郑家不太好,我已经大了,能够自立了,所以我想搬回老房子去住。”
大娘刚刚灿烂的脸上立刻没了表情,看了我良久说,“千儿,这辈子大娘只和你相依为命,如果你要离开大娘,大娘也没什么可活得的了。”
大娘的话吓傻了我,登时不知如何是好,赶紧结结巴巴地说:“大娘,我,我不是离开您,只是我不能总是住在这里,郑齐也是有子女的人,我只是搬回去住,我会每天都过来看您的。”
大娘平静的脸上没有什么暴风雨,这反而让我更加不知所措。想了一下,大娘说:“也好,这段时间我和你回旧房子去住,你从小就是个有主见的,我从来都没有你有办法,那这次我也还是听你的,不过我要和你回去住,每年你也就两个假期回来,这还不能和我的千儿朝夕相对,我活着也实在没什么意思了。”
我彻底目瞪口呆,虽然我一直比较自我为中心,但大娘的话从来都是听的,这时候听大娘这样说我惭愧无地。
晚上的时候,有人敲我房门,打开门一看竟然是郑齐,他问:“我能进来吗?”
“噢,您请进。”我有点怔忡,听他这么说才反应过来,赶紧请他进屋坐下,倒水给他。
“千千你也别忙乎了,不用倒水,我过来只是想问你一句,是不是这里你住着不习惯还是?”
“叔叔您误会了,不是不习惯,这里很好,只是我一直住在旧房子里,对那里有感情,每年也就回来两个假期,所以我想还是住在旧房子里好。”
“我知道你的想法,你是不是怕带累我呀?”
“不是的。”我有点嗫喏。
“如果不是那你就好好住在这里,陪陪你大娘,明天悦天从美国回来,正好你们好好熟悉熟悉,你们年轻人总是共同话题多一些,我这个老头子已经老了,只能与你大娘相伴晚年了,如果你对我有什么意见,我希望你提出来,这些年我对不住你大娘我也知道的,但我总是会设法弥补,所以也请千千你能谅解我。”说到最后他的语气愈见苍凉,听得出来这些话都是出自肺腑。
忽然觉得自己有些不懂事,那些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何必再和老人们斤斤计较呢,人一辈子谁知道会不会犯这样那样的错呢?只有相互谅解许多事情才能不至于更糟吧?也只有互相谅解才能体味人人都是有苦衷的。
“叔叔,对不起,让你这般挂心,那我不搬回去了,这几天我就在这里陪着大娘吧,您也放宽心,以前的事情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郑齐非常吃惊又惊喜的看着我,苍老的脸上略显红润,呼吸间也显得很激动,可是什么话也没说出来,只是点点头,向外面走去,到了门口忽然说:“千千,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你大娘这些年多亏有你。”
第二天,郑齐的司机开车,我们去机场接悦天,大娘不停得看看自己衣着,又不停得看看我的衣着,我悄悄俯在大娘耳边说:“大娘,别担心,我们两个都得体得很。”大娘以前也是知识分子家庭出身,虽然后来没落,甚至最后阖族上下只剩她一个人,但这些礼仪问题依然相当重视。
机场,悦苓和她的丈夫杨斌也在,还是对我们不冷不热的,想来一直以来对大娘也是这样,算了,终有一天她会明白,我也不和他计较。
没多久,悦天阳光神邸般地跑到我们面前,这个高高大大的男孩怎么一点都不像是已经读博士的耶鲁大学的高材生呢?不禁想到第一次见他,差点被他的大嗓门吓到,不禁莞尔。
他看到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有点憨憨的。以前每次和我说话他都会结巴,不知道这次会不会。
他和郑齐拥抱,问了大娘好,又和他姐姐说两句,抱起他的小外甥女,全家回家来。
得了空闲,他坐到我旁边,像是要说什么,可又紧张地说不出来,我便赶紧问:“功课紧吗?”
“不,不紧。”
他还是结巴,和别人说话又不见他这样,这个人真是奇怪。
“呃,呃,是这样的。”他喝口水平复一下,说:“思笛,思笛今年也回来了,回他爸爸妈妈那边了。”总算完整地说了句话。
听见思笛的名字我心底异样,好久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消息了,想起那个约定,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但在悦天面前只装作无所谓。
“噢,是吗?”
“他下一年打算用半年时间修完了一年的课程,然后后半年时间再把下一年的课程修完,然后可能就会回国了。”
思笛疯了?!在耶鲁大学想要一年修完两年的课程!简直是不要命了!
我不禁有点紧张。
连悦天都看出来,又说:“你别担心,思笛有超常人的IQ,如果他真得想做一件事情,他总是能够做好,绝对不会打没有把握的仗。”
看他对思笛信心满满我也不忍心打击他,即使不能完成又如何,虽然不知道如何一年修两年的课程,但思笛总有办法毕业的,现在唯一要关心的是他打算提前毕业回来要干什么呢?
这时杨斌过来,我们便没有继续讨论下去,说了别的话题,各抒己见,场面热闹,总算大家相处不是很尴尬,大娘和郑齐也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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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告一个段落,下面将引出千千的身世之谜,以及上一辈人之间的恩怨纠葛,欢迎关注。
鉴于ib10同学的建议,今天修改了一下错别字,汗~~~
答天空盒子:是我写得太明白还是你目光如炬?这么容易就被你看出来了!美女也是需要机遇的,对不?要不是有她母亲,她可能也象很多美女一样淹没在人群中了,^_^,很俗的故事,没办法,下次想个不太俗的故事写,谢谢你,一直给我鼓励,我一定会加油的!
这两天有点事,可能不能更新,星期一更新,感谢大家关注:)
第三十一章 今宵风月
    to:qq盒子,我终于来了,这几天网络断了,办公室的电脑又是蜗牛爬,真是对不起你啊,回头一定得请你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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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宵风月
相离徒有相逢梦,门外马蹄尘已动。 
怨歌留待醉时听,远目不堪空际送。 
今宵风月知谁共,声咽琵琶槽上凤。 
人生无物比多情,江水不深山不重
木兰花 张先
三年,轻轻巧巧的在金乌西坠玉兔东升中尽了,多少繁华梦抵不过时光的银梭在手中穿穿绕绕。
四年大学生活结束,我也不出意料的拿到了保送研究生的入学通知书。下半年将继续在这里学习,暂时还不是很想去工作,能够多读几年书便能让自己少去红尘扰攘中钻营几年,而且我喜欢读书,用句俗烂的话来说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我来说,书中自有一片天地。
学期结束的时候,寝室的姐妹们想工作的,想继续读书的,基本上尘埃落定,知心进了一家外企,敏敏成功申请了LSE(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下半年将飞往大洋彼岸,也算一偿所愿。
我和小箢选择了继续在X大读研究生,本来欧先生之前有意想让我出国去读,随便哪个国家都行,而且茗儿也可以和我一起出去,但我拒绝了欧先生的建议,因为我不想出去,即便外面繁华万丈,在我眼中也不过一枚芥子,红尘中的微粒而已。或者我心中想的不过是那个承诺。
“我不会忘记你的,即使你忘记了我,到时候我也会让你再次想起来的。”
那个闪电一样的誓言,那个果决强势的口吻,那个温润如玉的思笛。
不知道到时候他将如何让我再次想起来,实际上这三年来我对他无一日或忘。
三年的时间已经将很多事情洗涤干净,换来的是越来越多的期盼,虽然隐隐的一样有不安,有对未来不确定答案的恐惧,如果思笛忘记我,或者忘记这个约定,以后的日子也许再也没有了意义。但是在这种期盼大于恐惧的等待中,冒险的精神大于一切,它所带来的是有点泛着血丝的甜蜜。
寝室告别晚宴,明天我们将各奔西东,所以今晚我们决定不醉不归,四个人,从来没有沾过酒的人,都举起酒杯,为这四年的相互扶持,也为不知名数的将来。
最后大家都醉醺醺的才回寝室。
进了寝室大家没有按照惯例上床,而是在桌前坐了下来,都是沉默不语。原来大家都没有真的醉。
良久,知心忽然说:“敏敏,你到英国之后要万事保重,身体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人照顾了,你要自己小心。”
敏敏有点哽咽得说:“我知道了,你们,你们……”话没说完,眼泪大颗大颗得掉了下来,我们都是一阵恻然,离别从来都是泪水相随的。
我赶紧说:“敏敏这么招人喜欢,相信那些金发碧眼一个个都争先恐后的要做我们敏敏的护花使者呢。”
这样一说,大家都忍不住笑,刚才的黯然的气氛才好了些。只是我这句话又引来了另外一个伤感话题。
“对,我要找个老外回来,吓吓你们,也让刘丰基……”忽然顿住不说了,我们又只好沉默,看来那个刘疯子伤敏敏伤得不轻。
这段故事我们都清楚前因后果,两年前,敏敏喜欢上那个所谓的大才子,据说是艺术学院的。那段时间敏敏象着了魔一样地喜欢那个疯子,我们三个都很担心敏敏,因为听说那个人有过好几个女朋友。但敏敏喜欢着迷,我们也没办法。也许当时来说是功夫不负苦心人,那个人真的和敏敏走在了一起。可是我们不知道的是,那个人本来就是个花心大少,凭借自己会一些乐器还有相对比较好看的脸,迷惑了不少女孩子,他和敏敏在一起不过是图新鲜。没过多久,我们寝室的人一起去图书馆的时候经过图书馆后面的小径,看到一对情侣在那里接吻,敏敏当场傻了,我们看敏敏脸色不对,再看那个男生竟然是刘疯子。敏敏面无表情很久才反应过来,然后失魂落魄的进了图书馆,我实在看不过去,怎么能这样伤害敏敏,那样一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子,那一霎那我气血上涌,二话不说走上前,扬手狠狠地给了那个疯子一个耳光,然后撂下一句话:像你这样一个禽兽,以后不要让我看见你出现在女生楼下,否则后果你自己想想清楚。然后拉着另外两个人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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