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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

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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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一种说不上来的对方比自己优越无数倍的感觉。

    “那么,让我们一切如常,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诸葛英提出了提议。“不行!”赵榛道:“我要你为我做事!”诸葛英心中一动,却是装糊涂道:“我不就是在为你做事的么?”

    赵榛哼了一声,转头看天,一股浩然之气喷薄而发。他说道:“现在天下风起云涌,日月变色,金兵大举南侵。你我家族纷纷蒙难,此时,正是我辈出头抗敌,剿灭金军,扬名立万青史留名的机会。千古有史,青史有名!我想要在上面留下的我的名字,不仅仅是大宋信王赵榛六个字,而是灭金吞夏,帝国幅员辽阔到天涯海角的一代帝王!你呢?仅仅是养蜂?动员将军?兵法老师?”

    诸葛英暗暗吐出口气,胸中顿然开朗。她上前一步,与赵榛并肩而立,仰头望天,风中,那秀发飞扬了起来。看着那漫天的浮云飘飘,遥远的冬日,诸葛英轻轻的说道:“金兵如果如此好灭,那宋国也不会轻易就失去了无数的土地了!”

    赵榛朗声大笑道:“哈哈哈!金兵能不能灭,那需要我来书写。历史从来都由胜利者书写,等我日后胜利书青写史,自然什么就写什么。你这般瞻前顾后,可是有怕金兵?”

    诸葛英摇摇头,道:“我有什么怕的,我连死都不怕!可是我要问你,你是一个男子,而且还是信王千岁,就算抗金失败了,想要留名也是容易。但我怎么留名?成为你众多妻妾之一成为信王侧妃吗?”

    诸葛英自然是想要留名,这个世上,谁又不想青史留名?为了出名,无数人为了留名不顾一切。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朋友,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师父,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妻子,甚至有的人为了出名连自己的亲生父母妻子孩子都可以一起杀了。为了出名,很多人都疯了。

    诸葛英学习先祖留下的兵书,自然是想要在青史中留下自己的名讳,但并不意味着她想要以某某王爷的侧妃这一称呼来留名。这个自视甚高的女人,如果不能留下威风凛凛的青名,那她宁可不留名!

    赵榛一把扳住诸葛英,诸葛英呀了一声,头当即向后仰了一下。赵榛拉过他来,认真地说道:“他朝我挥军灭金国之后,当拜汝为上将军,统领一方兵马,你意如何?”

    不说诸葛英,就连赵榛旁边的冬余也是呆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赵榛在还没有打败面前的金兵地时候,就想着灭金国的美事。灭金国,谈和容易?就连现在所有的激进派的将领们,都是想着恢复河山迎回二圣就罢了,这个家伙想的却是灭人家金国,谈何容易!谈何容易!

    而赵榛,他现在主力军兵不过十九万,连上十万由新兵和老牌义军组成的后军老营,加上各地的地方守备军队,顶死了四十余万人。比金兵中仅仅是汉人军的数量还要不如,他这样的实力居然已经在想着灭金国了?要说他是野心大还是不知天高地厚?他当灭金国是绞杀一窝耗子么,想灭就灭?

    甚至,现在的赵榛还是处在生死关头,打败了金军的这次来袭大军,还要看情况,他才有继续抗金鼎立于宋金之间第三势力的话事权,不然的话,死都不知道要怎么死!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想着灭金!

    诸葛英也是给赵榛的话给雷击了一般,上将军哎,上将军!一国仅次于元帅的最高军职,同也也是意味着千万的兵马,无上的权威。但还有一点。诸葛英本以为自己这辈子是没有可能实践自己祖传的兵法的威力,可是现在不同了,如果她真的是上将军,如果她真的可以统率一方兵马,那她可以做什么?诸葛英忽然感觉自己的心动了。

    成为一方势力的上将,统一方军马,花木兰都比不上,效仿那挂帅的穆桂英,女上将军,如果再做出一点什么成就,击败金军,那……

    诸葛英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了,她觉得如果这一切能成功,那她就算是给信王赵榛当小老婆又有什么关系!当然,她及时的制止了自己的这一想法,因为这只是赵榛的空说大话。她知道的,赵榛的老婆不多,一个是正牌的王妃,与赵榛生死与共一起逃出金军押解队伍的大家闺秀,名门之后。另一个是赵邦杰之女赵青儿,也算是将门虎女,统领十万后军。

    诸葛英缓了口气,她相信赵榛能给自己想要的上将位置,但是哪里有诸多的兵马来供自己统领?现在的赵榛侧妃的赵青儿,本身其实也不是兵法家,只不过能守成带兵,按照赵榛的方法练兵罢了。说她又多么的有本事,也并没有。赵青儿道:“你现在任何敢夸口灭金国?而且,一国上将军只有皇帝能封,就算你是亲王都不行。你怎么封我上将军之位,你当这是大萝卜么?”

    赵榛微笑道:“你动心了。”不待诸葛英说话,他先说道:“第一,我什么时候承认过皇帝是赵构来着?只要我打赢了金军,以后迎接回二圣,我要求个太子之位不可以么?至于皇帝么?让他们三个去争夺好了,看他们是谁的根基深厚。别看赵构看起来根深蒂固,但是其实他非常害怕我大哥和我父皇回来,毕竟他的皇位不合我皇族的规矩。所以,我封岳飞为大帅,封马政与赵邦杰为副帅都可以,你一个上将军为何封不得。”

    说着,赵榛拍了拍诸葛英的肩膀,继续说道:“第二,你要是助我,你就是我的上将军。不要觉得我是为了你的美貌,你的容貌身材是好,也很迷人。但我真正看中的,是你的兵法之学。其实我看了你在兵法上的见解,的确有一定的成就,但并不透彻。你脑子里的是你诸葛家祖上的兵法,甚至有可能是一代军事天才诸葛亮亲自编写的。但是理论必须实践,不管怎样,那都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兵策。一旦你同意,与我同舟共济,你就是我的人,我立时可以封你为我青石城的主管经略,我不在,青石城就由你来发号施令!一旦机会成熟,你就是我的上将军。”

    听到他的话,诸葛英眼睛顿时一亮,这时赵榛才发觉她目光中的清明和闪亮。这个女人,不简单。赵榛想道。

    在青石堡垒内部主塔楼里的大厅,密密麻麻的所有青石城的各级军官和官员都来了。

    “我说的不多,从今天起我就代替高将军,就职本城经略使,我希望你们听我的命令,因为我代表的就是殿下千岁,我做的好不好你们不要管,因为我做的不好,王爷会解我的职,我做的好,你们不听命令就算我不处理你们,殿下也会处理你们。我的主要作用是为千岁解决琐碎的杂事,下面,我将宣布三件事情。”

    诸葛英清了清嗓子,淡淡地,却又铿锵有力的说道:“第一件事情,就是武器装备的准备。第二件事情就是粮草的准备。在千岁出征前,你们一定要把王爷要的武器装备打制齐全,粮草准备充足,我想这并不是太难,也就是说,第一要务以满足大军出征为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大家都要帮忙配合。”

    “第三件事情,就是我将负责训练一批军官,学习兵法战策。不要小看我之所学,我要教给你们的,是我诸葛先祖诸葛亮那神鬼莫测的兵法。”

    诸葛英大声的对聚在一起开会的青石城中高层说道:“大家…定要同心同德,为我青石城信王军征伐金军的再次凯旋,做好充分的准备。”

    赵榛现在的一万亲卫左右军和三万人组成的六支禁卫军,都是清一色的骑兵。这些骑兵都是经过与金军血战后,并且经过刻苦的训练后,拥有了极为强悍的战斗力。

    而信王军主要的对手就是金军骑兵,金军骑兵是以弓箭为首要的做战兵器地,而且他们还发明了拐子连环重甲骑兵。事实上,他们就是利用这个战法击败了数十万上百万的辽军,灭亡了辽国,而后又南侵宋国,占了大片土地。

    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成吉思汗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第118章 光大中华() 
金军的骑兵还不算是最鼎盛时期,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那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统帅下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蒙古人的强大是他们发明了超强的大弓!也就是长弓的一种,它的特点是能射得远和穿透力强。加上蒙古人吸收了汉人工匠为他们造出了各种火器和攻城武器。这才让强大的蒙古军队攻占了大半个欧亚大陆。

    所以,弓箭和弩弓都是赵榛催促兵工厂快速的生产,远程武器,是信王军骑兵未来所发展的方向。

    几天后,按照赵榛的意思,所有信王亲卫军和信王军禁卫军的骑兵们都开始正式换装了。其中,亲卫军就在青石城,也就是赵榛的眼皮子底下换装。而其他禁卫军六部军队,分别在各自的防区进行换装。

    原来的信王军骑兵,每人一支骑兵长枪,一把马刀,一副胸甲,一条裙甲,一只小盾。

    现在新发下来的东西可是不少。每个人一顶圆盔,一张恐怖的面具,胸甲与甲裙不变,小盾换成了盾刀和盾刺。短皮的靴子,两条绑腿绳。

    此外,所有骑兵的长兵器不变,还是斩马刀或长枪,不过外加两把长弧刀。每人还配有轻弩,少数人配备了重弩。这重弩可是地道的大弩,一箭可达一百五十步,可穿透铁甲。大弩的威力就在于此了。可惜的是这种弩虽然厉害,但却太重了,一般来说,除了赵榛、严成方、狄雷、猛兽等悍人外,是没几个人可以用手上矢的,都要用脚蹬才可以蹬开。

    赵榛现在要人研究新式的铁臂弩,但这不是说造就能造出来的,是须要时间的。当然,还要改进。因为如果仅仅只是换成铁臂,那并不难,难的是,赵榛要在弩上加小机关,能拉齿轮加力,可轻易的上箭矢进行连发。如果一把弩不能随意的上弦,那怎么提高射速,如果仅仅只能步兵用,那还有什么意思。赵榛要骑兵弩,为此,他不惜让工匠们降低铁臂弩的射程和威力。

    可现在,赵榛必须给手下人发这种木质弩,他一口气发下了一万具轻弩,加上大弓、重弩和飞刀及标枪,这正好给每一个骑兵士兵一人一个远程武器。这些轻弩虽然在马上好上弦,可射程近,临战的时候射出一箭,恐怕对方的骑兵就杀上来了。不过造价便宜,量产速度快。

    当然,赵榛给大多数士兵准备了的还是最容易造的大弓。这些弓是赵榛令青石城兵工厂自造的,不是昂贵的胶合弓,赵榛弄的是直弓。这种弓简单易作,用上好的柘木进行加工就可以了。拉上牛筋,威力非同小可,能一下子射出七八十步去。唯一问题只有一个,这种弓力量太大了,不是那么好开的。

    赵榛与诸葛英在…座山包上并肩而立。赵榛身后几十丈远的狄雷与赵小刃“紧随”在两人身后。赵楱与诸葛英两人看着山谷的士兵们欢天喜地的把玩自己的武器装备。对于士兵来说,有新的武器新的甲具,这就是生命的保障和立功的资本。虽然这一切意味着上战场,但经历了好多战争的信王军士兵们却并不在意。

    因为士兵们己经知道那个强大的徦高庞就是无敌的信王赵榛。无敌信王殿下与他们在一起,一起战斗。只要有信王的战场,信王军就纷纷发狂发疯的斗志昂扬了起来,不怕任何苦战。因为他们知道,文武双全的信王王爷赵榛,是无敌于天下,是不败的神话。

    不知不觉的时间里,赵榛给他的军队中竖立了一种信心。他信王这个人,对于信王军将士们来说,其实就是一种招牌,一面旗帜,一种胜利的标志。

    赵构看到金军被岳飞的岳家军打的节节败退,甚至金国内部北方的百姓纷纷发起义举,准备迎接北上的岳家军。但赵构却坐卧不宁,非要连续发出十二道金牌令让岳飞回来,并派秦桧去杀岳飞,是因为岳飞真的那么可怕吗?当然不是的,一介爱国武夫,忠心为民为国,保宋国祚的大臣而已。

    但问题是他的忠勇之名震动所有的人,他的名气又是那样的大。只要他还活着,民心就会心向岳飞,民心军心就会真心实意的牢固的拴在岳飞的身上。赵构认为自己的皇权,随时都有被岳飞颠覆的可能!

    赵榛现在也许不如皇帝赵构名义正,手下人也不如赵构兵多,治下百姓也不过是赵构治下之民的两成,但他本人是谁?一力搏万千的大宋亲王!他的名气现在已经让金国知道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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