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蝴蝶兰-第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怕的事?什么是你最怕的事?”西平疑惑地问。
“施舍,或者说恩赐,无缘无故的恩赐。”
“根本不是,这是朋友间的互助。”
“别说了。请你别剥夺我的幸福。是的,用我劳动所得来供养妈妈是一种幸福。我并不觉得妈妈是我的负担,我爱她,我也需要她的爱。我不敢想象,没有了妈妈我会怎么样!”
“哦,白蕙,我懂了,在你和你妈妈之间,你容不得任何人的介入?”
“不对……,不,也许是这样。”
“但不能永远是这样,也不该永远是这样,对吗?”
“这,我没有想过,”说完这几个字,白蕙看一下手表,猛地站了起来,惊叫:“都快下晚自习了,我该回去了!”她抓起手袋,跨出座位,就朝门口走去。她动作时带起的风,把桌上的烛光刮得摇曳不停,她巨大的身影也在墙壁上晃动着。
在咖啡馆门口,俄国老板和他那肥胖的妻子客气地和他们道别:“谢谢你们的光临。请记住‘今夜’,CerolHrBehepom。”
西平用自己的风雨衣把白蕙一裹,推开店门,走了出去。在给白蕙打开车门时,俯在她耳旁意味深长地说:“多好啊,‘今夜’。感谢上帝的安排!”
二楼正中宽大的阳台。一个头扎绸帕、身穿黑色紧身衣的中年妇女在有板有眼地做着柔软体操。早晨的阳光红艳艳的,照在她身后一排敞开的落地玻璃门上,反光四射,晶亮晶亮。从那些敞开的门里,飘出轻柔而节奏感强烈的音乐。那中年女子正应和着节律弯腰、举臂、踢腿、扭胯,动作十分熟练而优美。
这就是方丹,这座丁氏住宅的女主人。此刻她正做着每天必不可少的晨课。
方丹喜欢晚睡。夜晚,当她从舞厅、戏院、夜总会或各色各样的酒宴、应酬中回来,不管时间多晚,她总要打开留声机欣赏她钟爱的欧洲古典音乐,一边半躺在沙发上看几页法文小说,或者斜靠在床上抽一两支烟。特别是近年来,总要过了午夜,才能靠安眠药的药力入睡。这两条都是丁文健不能忍受的。他嫌音乐聒耳,又闻不得烟味。由于起居习惯的差异,也由于住房条件的优越,她和丈夫丁文健早已分室而居,而且除了晚饭在楼下餐厅共进之外,早、午两餐均是各吃各的。尤其是早上,丁文健一般八点多出门,那时方丹的好梦往往还没醒呢。
由于数十年坚持不懈的锻炼和保养,方丹如今虽已年过四十,却依然有着令青春少女们艳羡的好身材。她的两腿本来就修长,幼年跟着当外交宫的爷爷在法国时,曾学过芭蕾舞,当时就引起法国教师的惊叹,认为是亚洲人中少见的身材。如果那时她更能吃苦,也许早已成了著名的芭蕾明星。她从小喜爱运动,骑马、游泳、打网球、滑冰、划船几乎样样在行。那时候,她是爷爷和父亲的掌上明珠,要什么有什么,这些运动项目都是请了老师专门教过的。适当的体育活动和艺术训练使她获得了一副好休魄和几乎可称完美的体型。直到如今,她的腹部还是绷得紧紧的,臀部也毫不肥大,脖颈圆润光滑。加上她特别善于选择衣服饰物和化装品,所以每当她在社交场合出现,那明丽典雅的容貌神情、绰约婀娜的风姿体态,总是立刻引起周围人们的一片啧啧称赞。
音乐停了。方丹伸手抹一把额上的汗,在阳台上铺设的厚厚的羊毛地毯上走了两个来回,然后双手撑腰做着深呼吸,一面朝楼前的园地随意看去。
这是一片占地相当大的草坪。靠近楼房的是一排常年万紫千红的花坛。右侧有一个标准的网球场,场子的一边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常绿黄杨,以与通向大门的柏油路隔开。左侧的大片草地中间,有砌得很讲究的水池,池壁上的许多小喷头,日夜喷着水。池中心站着一群石雕,四个小天使围绕着一个可爱的小女神,许多红黑相间的金鱼就在小天使脚下悠然地游动。
这时两个园工正各推着一部机器在平整草地。方丹看到,机器过处,冒长的草尖被削平,草地便出现尺把宽颜色较浅的地带,益发显得丰茸而厚实。
看着楼前的草坪,方丹联想到楼后比这还要大出好几倍的花园……她不知不觉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身进屋。
她的贴身女佣阿红正在收拾房间。见她进来,便暂停忙碌,恭敬地喊声“太太”,垂手侍立,静候她的吩咐。方丹没说话,只走到那瓶新换的玫瑰旁,调整了一下花枝的摆法,就进了盥洗室。不一会那里传来哗哗的水声。阿红知道,那是太太在淋浴了。她赶紧从柜于里捡出干净的内衣,并拿起那件考究的锦缎睡抱,轻轻推门送了进去。
阿红是个头脑灵活、手脚麻利的姑娘,等方丹披着睡袍踱出浴室,她早已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梳妆台上摆着一应舶来的化装用品,她侍立在软凳旁,准备为太太梳头打扮。
几乎已成定规:阿红总是边替方丹梳头,边向她报告一早上的家事。
“老爷九点钟出门,会客去了,临走没说什么。小姐吃过早饭到后花园玩去了,是由五娘带着的。少爷关照长顺到国际饭店定蛋糕,到老大房买茶点,还叫他准备香槟、啤酒、汽水,都是晚上要用的……”
方丹这才记起,今天是礼拜天,西平筹划已久的那个化装舞会就定在今晚举行。为此西平费了不少脑筋,还特地跑到蒋家跟继珍商量过,从那里拿来许多谜语,说是舞会上要用的。年轻人就是喜欢热闹,而且花样多,谁知道他们玩些什么名堂!
西平是方丹的骄傲。她爱他,甚至超过三十多岁时才生养的女儿珊珊。女儿还是个小孩子,一味娇宠也就够了。西平可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堂堂男子汉。所以,对于他,方丹向来有求必应。就象这次晚会,方丹便给他许多支持。方丹曾关切地问过西平,都准备清哪些朋友。西平向她大致数了一遍,无非是大学时代的同学,留法期间结识的友人,以及几位远近亲戚中的同辈青年。方丹也曾认真地看了西平所画的头饰设计图,并根据自己的丰富经验提了修改意见。其后一连几个晚上,她都看到西平在仔细地制做一个紫色的缀满许多珠翠的花冠,不禁问道:“不是都拿到厂里去加工了吗?怎么这一顶……”
西平没抬头,仍专心于那顶花冠上:“唔,这顶我自己做。”
“是给继珍的?”
“不。”
“这么说,我们将在晚会上看到另一位美丽非凡的女孩子?”方丹的口气亲切中略含调侃。
“当然,她很美。”谁知西平竟不假思索地承认了,“不过,更重要的是内秀。妈妈,她的法语很好,……”西平眼中闪烁着得意之色。
“她是……”
“她是圣旦女子文理学院的学生,三年级了,”西平见方丹还想提问,赶紧说:“妈,别再问了,其实我们也认识不久。”
方丹只觉得心脏猛地一紧,似乎被针扎了一下。难道终于有一个女孩子要来夺走我的儿子了吗?她很知道继珍对西平的感情,但她也明白西平从未对继珍认真。然而,从西平的神情看,他对这个陌生的女孩子却真的动了心。
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呢……
“阿红,大客厅、衣帽间都收拾好了吗?”方丹一面从阿红手捧的镜子里审视着自己的发髻——这是一种挺然高耸显得十分高贵华丽的发髻,一面问。
“我上楼来时,看到陈妈正带着菊芬、阿香在拾掇,这会儿怕差不多了。”
方丹点点头,表示认可了梳好的发髻,又随手从梳妆台上挑出一支发卡交给阿红。阿红熟练地把它别在了方丹的发髻上。
“晚饭后你再来帮我把头理一理。另外,今晚我穿那套白色礼服,你早点把它取出来熨好。”
阿红点头答应,方丹继续吩咐:“告诉长顺,点心、水果、饮料都要多备些。今晚是少爷回国后第一次招待朋友。”
“知道了,我这就去。”阿红迅速抽掉梳头时垫在方丹肩上的绸布,收拾好梳妆用品,下楼去了。
方丹站起来,看看梳妆镜中自己的面孔。接着禁不住原地转了一个圈,又看看镶嵌在四壁的许多面大镜子中自己的身影。最后,她的目光停驻在那幅几乎占去大半面墙壁的国画上。这是文健一位老友多年前根据曹子建《洛神赋》的文意所画,处于中心位置的是那位“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矫若游龙,翩若惊鸿”的绝世佳人。可是只要稍加注意,那佳人的面貌活脱就是年轻时方丹的翻版。这是方丹极得意的收藏,所以把它挂在自己房里。
然而,终于是一声长叹,一个苦笑。
是啊,儿子都这么大了,自己能不老吗?
丁家的老太爷丁皓,表字子苍,早已过了古稀之年,但除了耳朵有点背,视力不太好以外,身体还相当硬朗。二十多年前,他就因患眼疾,把丁氏产业和盘交给了儿子文健。那之后不久,亲家翁方汝亭仙逝,儿子又以其妻方丹的名义继承了全部的方氏产业。丁、方两家产业的联合,使丁文健有条件创建一个从缫丝到制作服装成衣的大企业。在时代潮流的冲击面前,丁皓这位胼手胝足惨淡经营了半辈子的老人,深感自己的老一套已不能适应愈演愈烈的竞争和倾轧,帮不上儿子什么忙。而儿子文健却极善沉着应付,游刃有余。于是他干脆急流勇退,从此回来颐养天年,不再与闻世事。自从小孙女珊珊出世,他更是含饴弄孙,享尽天伦。
他的生活极有规律,早睡早起,三餐微饱,不嗜烟酒,很少外出。尤其不可更改的是他的午觉和午觉后的散步。
今天也是如此。老人家午睡方起,喝了一壶女仆陈妈泡的好茶,悠悠然踱向了后花园。丁家的后花园比楼前的草坪大得多。其间高树矮篱、良木修竹、幽草时花、曲径小亭布置得十分雅致宜人,难怪丁皓和珊珊这一老一小总爱在这里流连。
可是,丁皓才在园中走了几步,陈妈就急急跑来,告诉他,蒋万发来了,还带了不少土产礼品。
万发是丁皓初办丝织厂时,从家乡带出来的小伙计,从勤杂工、挡车工、修理工一路做上来,奋斗了近四十年,现任恒通公司下属最大的美新丝织印染厂厂长,实际上是丁氏在该厂的全权代理人。他没有学历,但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虽然在技术突飞猛进的今日,相形见绌、渐感落伍,但他的忠心和勤勉却是绝对可靠、无可指责的。所以,丁文健至今没有把他撤换,倒也并非全是看在老父的面子上。
因为蒋万发是熟人,又是小辈,所以丁皓并不打算返回客厅。他关照陈妈:叫万发到花园来吧,我在凉亭那儿等他。”说完,背着双手依旧笃悠悠地沿着小径走去。
蒋万发一手提着长衫的下摆,略微有点气喘地来到凉亭。丁皓正坐在亭外的一张石凳上,倾耳听着林中的鸟叫。
“老板!”还离得远远的,万发就高声喊了一句。几十年来他已经这么叫惯了,至于对文健,他跟公司所有的职员一样,称之为“总经理”。
“万发,你来看我,我很高兴。带东西做什么!”丁皓伸手指指另一张石凳,让万发坐下。
“并没有什么东西,老板,”万发坐下,掏出一方手帕擦擦微秃的脑袋上的汗,一面说:“一点乡下土产,也就是老板爱吃的酱菜、京果粉之类。另外,就是我妹子特地给您老人家做的两双布鞋。你脚上这双该换了吧。”
丁皓捋着胡须呵呵地笑了:“万发,亏你记得,代我好好谢谢你妹子。”
原来丁皓虽然久居十里洋场,却从不穿西装革履,总是一身长衫、一双布鞋,而且定要用麻线手纳的鞋底和黑直贡呢手制的鞋面。早先万发母亲在世,这准由她按时供应;如今已改由万发妹子负责了。
万发问候过老爷子的饮食起居之后,娓娓地讲起了厂里的事。当讲到丁西平前几天到厂里去视察的情形时,他把西平着实地夸奖了一番:“老板,不是我当面讨好,少爷确是个难得的人才。据我看,将来不定比总经理还强几分哩!”
“到底年轻,”丁皓摇摇头,“还需你们老辈多多扶持、提醒才是。”
随后,丁皓问起万发的家事,特别问起继宗,说:“继珍我倒常见她来看珊珊的妈妈,就是不大见继宗。莫不是交上了女朋友,把爷爷给忘了?”
万发赶忙解释:“继宗也总说要给您老人家请安来着,对了,今晚他就会来。”
“不错,今晚西平要开个舞会,”丁皓也记起来了,叮咛道:“告诉继宗,让他先来看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