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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解密-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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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激励美军士兵打过鸭绿江。虽然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也没有主义之分,但伟纳科个人强烈的反共色彩给他的学术理论也笼罩上一层森严的政治阴影,当时以苏联为首的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对他的理论一般不予承认,不提,提了也都是站在批判的立场上的。现在珍弟想证明他的理论,显然是逆潮流而行,太敏感,有政治风险。
  然而,父亲不知是犯了知识分子的毛病,还是被珍弟列在提纲里的想法迷惑了,在大家都退而避之并希望他出面劝说珍弟改换选题的情况下,他非但不劝说,反而主动请缨,亲自当起珍弟论文的指导教师,鼓励他把选题做出来。
  珍弟确定的选题是:《常数π之清晰与模糊的界线》,已完全不是本科学业内的选题,也许作为硕士论文的选题还差不多。毫无疑问,他这是从阁楼上的那些书里找来的选题——(未完待续)
  论文第一稿出来后,小黎黎的热情更加高涨,他完全被金珍敏锐、漂亮而且符合逻辑的思维迷住了,只是有些证明他觉得过于复杂,需要作修改。修改主要是删繁就简,把有些无须证明的证明删了,对有些初级因而不免显得繁复的证明,尽量改用比较高级又直接的证明手段,那已经远远不是本科学业范围内的知识了。论文第一稿落成的文字有两万多,几经修改后,定稿时为一万多字,后来发表在《人民数学》杂志上,在国内数学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过,似乎没人相信这是金珍一个人独立完成的,因为经过几次修改后,论文的档次再三被拔高,于是就越来越不像一篇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而更像一篇闪烁着创立精神的学术论文。
  总的说,金珍论文的优点和缺点都显得很明显,优点是它从圆周率出发,巧妙地应用伟纳科的数字双向理论,将人造大脑必将面临的困难和结症进行了纯数学的论述,感觉是有点把看不见的风抓住似的奇妙;缺点是文章的起点是一个假设,即圆周率为一个常数,所有惊人的猜想和求证都是在这个假设的前提下完成的,所以难免有空中楼阁的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说,你要让楼阁落地,承认文章的学术价值,首先必须你坚信圆周率是一个常数。关于圆周率的常数问题,虽然早有科学家提出过,但迄今尚未有人证明它。现在数学界至少有一半人坚信圆周率是个常数,但在确凿的证明或证据尚未拥有的情况下,相信也只能是自我相信而已,不能要求他人相信,就像牛顿在发现树上的苹果自由落地之前,任何人都可以怀疑地球有引力一样。
  当然,如果你怀疑圆周率是个常数,那么金珍的文章可以说一文不值,因为这是它建筑的地基。反过来,如果你相信圆周率是个常数,那你也许会惊叹他竟在如此蛮夷之地拔起一座大厦,感觉是用铁捏了朵花似的。金珍在文章中指出:人的大脑在数学意义上说就是一个圆周率,是一个具有无穷小数的、深不见底的数字。在此基础上,他通过伟纳科的数字双向理论,较好地阐述了关于研制人造大脑的结症——人大脑拥有的模糊意识。模糊就是不清晰,就是无法全知,也就是无法再造。所以,他提出,在现有程式下,人脑难有彻底再造的乐观前程,只能是尽量接近而已。
  应该说,学术界持相似观点的不乏其人,包括现在。可以说,他的结论并不新奇,他的诱人之处在于,他通过对圆周率的大胆假设和对数字双向理论的巧妙运用,对这一观点进行了纯数学方式的求证和阐明,他寻求的意义也就是想对人们证实这一说法,只是他引用的材料(房子的地基)又是未经证实的。
  换句话说,如果有一天谁证明圆周率确凿是个常数,那他的意义才能凸现出来。但这一天至今还没有到来,所以,严格地讲,他的工作可以说是毫无意义的,惟一的意义就是向人们展示了他个人的才情和胆识。但是由于小黎黎的关系,外人对这篇文章是不是由他个人独立完成都难以相信,更不要说相信他什么才识了。所以,事实上,这篇文章并没有给金珍带来任何好处,也没有改变他什么,倒是小黎黎因此改变了自己晚年的生活——
  【容先生访谈实录】
  论文绝对是珍弟独立完成的。父亲曾跟我说,除了给珍弟提供过一些建议和参考书,再就是在论文前的引言是他拟定的外,别的任何工作他都没有做,都是珍弟一个人做的。那段引言我至今还记得,是这样写的:
  对付魔鬼的最好办法,是让我们挑战魔鬼,让魔鬼看到我们的力量。伟纳科是科学圣殿中的魔鬼,长期以来作威作福,遗害甚深,亟待我们来清算他。这是一篇清算伟纳科谬论的檄文,声音虽然模糊了些,但可抛砖引玉。
  这在当时可以说是给论文画了一个化险的符,也等于给它签发了一本问世的通行证。
  论文发表后不久,父亲上了一趟北京。没有人知道他此行京城有何秘密的目的,他突然地走,走前也没跟任何人说明去干什么,只是到一个多月后,上头的人带着三项出人意料的决定走进N大学后,人们回过头来想,才觉得这一定是跟父亲的前次赴京之行密切相关的。三项决定是:
  一、同意父亲辞去校长职务;
  二、国家将拨专项资金,在N大学数学系设立电子计算机研究课题组;
  三、课题组筹建工作由父亲负责。
  当时有很多人想到课题组来搞研究工作,但那么多人被父亲扒拉一番后,最后都没珍弟幸运。珍弟是作为课题组第一人选招纳的,而且事后证明也是惟一的研究人选——另有一人是搞日常事务工作的。这给人的感觉很不好,好像一个国家级科研项目成了我们容家私产似的,有人也传出类似的闲话。
  说实话,父亲做官的口碑一向是众口一词的好,尤其是用人,避亲避到了几乎不近人情的地步。我们容家本是N大学的祖宗,校园里容家的后代,老的少的集合起来,少说可以坐两桌,爷爷(老黎黎)在世时这些人多多少少都受了关照,搞行政的有位置,搞教学的可以经常有机会出去走走,见识见识,镀镀金什么的。但到父亲手上,先是有职无权,即使有心也无力,等有职有权后似乎又变得无心无意了。父亲当校长几年,没有应该或不应该地启用过一个容家人,即便是我,系里几次报我当副主任,都被他×掉——像阅卷一样当错误×掉。更气人的是我哥,留洋回来的物理学博士,本是名正言顺可以进N大学的,可父亲叫他另攀高枝。你想想,在C市,哪还有高得过大学的枝?结果落脚在一所师范大学,教学和生活条件都差得很,第二年就投奔到上海去攀高枝了。为这个,母亲非常生父亲的气,说我们一家人是被他活生生拆散的。
  然而,在关于珍弟进课题组的事情上,父亲把已往的十二分谨慎、避嫌的处事原则都抛诸脑后,根本不顾忌什么闲话,我行我素,像着魔似的。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改变了父亲,只有我知道,有一天,父亲把希伊斯临走留下的信给我看,然后对我这样说:
  “希伊斯给我留了这么个诱惑,但老实说真正开始诱惑我的还是看了金珍的毕业论文后,以前我总想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我决定要试一试了。年轻时我一直盼望自己做点真正具有科学精神的工作,现在开始也许是迟了,但金珍硬是让我鼓起了勇气。啊,希伊斯说得对,没有金珍我想都不要去想,但有了金珍谁知道呢?这孩子,以前我总是把他的才能低估了,现在我就彻底高估他一下吧。”——(未完待续)
  事情就是这样的,用容先生的话说,他父亲本来就是为金珍去折腾来这个项目的,怎么可能让外人参与?容先生还说,金珍不但改变了他父亲的晚年生活,还改变了他为人做事的一贯原则,甚至包括人生信仰。老人在垂暮之年突然重温年轻时的梦想,想在学术上有所建树,也许意味着他把已经过去的大半辈子,沉浮于仕途的大半辈子,予以否认了。从学术开始,以仕途结束,这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毛病之一,现在老人突然想治治自己的毛病呢,是悲是喜,看来只有让时间回答了。
  在随后几年中,两人完全沉浸在课题研究中,跟外界的联系很少,有的只是参加一些相关的学术活动,发表几篇学术论文而已。从他们合作撰写的六篇发表在有关学术刊物上的论文中,人们多少知道他们的研究是一步一步在往前走,在国内肯定是走到最前沿去了,在国际上似乎也没有落后。有两篇论文在国内发表后,国外三家相关刊物都作了隆重转载,无疑说明他们研究取得的成果不是那么微不足道的。当时美国《时代》杂志首席评论员伍顿·凯斯曾因此警告美国政府:下一代电子计算机将诞生在一个中国小子手上!金珍的名字由此一度受到了各大媒体的热炒。
  不过,这也许是危言耸听和媒体的坏习惯而已。因为,从那些走红的论文中,人们似乎也不难发现,在通往新一代电子计算机的道路上,他们遇到的困惑和困难也不是那么微不足道的。当然,这是正常的,毕竟搞人造电脑不像生个人脑,人类似乎只要让某个男人和某个女人恰到好处地睡上一觉,某个人脑就会像树一样长出来。而有的人脑降生后似乎并不比树木要聪明晓事多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傻瓜。从某种意义上说,搞人造电脑研发,就好比是要把天生的傻瓜蛋变成聪明人,这也许是世间最最困难的事情。既然这么困难,有些困惑和挫折自然是难免的,也是不奇怪的,如果因为有困惑和挫折而放弃努力,那才叫奇怪呢。所以,当后来小黎黎决定让金珍随人而走时,没有一个人相信他说的。
  他说:“我们的研究工作遇到了很大困难,继续下去,得失成败难以把握。我不想让一个有才有识的年轻人跟着我一个老头子作赌博性质的努力,断送掉应有的前程,还是让他去干些更切实可行的事情吧。”
  这是1956年夏天的事。
  这个夏天,校园里谈论最多的是那个带金珍走的人,人们都说他有点神秘,小黎黎关于为什么放走金珍的不令人置信的说法,似乎只是他神秘的一部分。
  这个人是个瘸子。
  这也是他神秘的一部分。

 ·13·


第三篇 转
  一
  这个人姓郑,因为是个瘸子,名字似乎成了他的奢侈品,像勋章或首饰一样的东西,只有在某些正规场合才登场,平时都是猫在档案袋里闲着的,或者是被郑瘸子替代着的。
  郑瘸子!
  郑瘸子!
  喊得是响响亮亮的,说明郑瘸子没有把瘸当回事。进一步推敲,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郑瘸子瘸得很光彩,是他扛过枪、打过仗的象征;二个是郑瘸子其实瘸得并不厉害,只是左脚比右脚欠几公分而已,年轻时他几乎可以通过给跛足增加一个厚鞋跟来基本解决跛相,只是到50岁以后,才开始拄拐杖。我见他时他就拄着拐杖,暗红暗红的枣木雕花拐杖,给我的感觉更具一个老者的威严。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
  那个夏天,1956年的夏天,郑瘸子才三十几岁,年富力强,秘密的鞋后跟正在发挥它神奇的、也是骗人的力量,把一个瘸子装备得跟常人相差无几。但是N大学的人靠着天佑几乎一开始就识破了他的诡计。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郑瘸子来到N大学的时候,刚好碰到学生们都在礼堂里听志愿军英雄作英勇事迹报告,校园里静静的,天气也很好,没有夏日灼热的阳光,风轻轻吹着,把路两边的法国梧桐拂得窸窸 的响,响得校园里更显得安静。他好似被这份静和安吸引了,临时喊送他来的吉普车停下,吩咐司机三天后到学校招待所来接他,然后就下了车,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起来。15年前,他曾在这里读过三年高中和一年大学,阔别后的重访,他既感到母校的变化,又感到昔日依旧,沉睡的记忆随着漫步从黑暗中走出来,像是用脚步走出来的。报告会散场时,他刚好行至礼堂前,成群的学生从礼堂里涌出来,像水一样铺开在路上,一转眼就把他前后左右地包裹,淹没。他尽量放慢脚步,免得人挤着他,毕竟他有三个鞋后跟,是经不起挤撞的。就这样,一拨拨学生如过江之鲫,冲上来,把他甩在后面,后面又有一拨拨涌上来,与他擦肩而过。他紧紧张张地走着,老是担心有人冲撞他,但年轻人的敏捷总是叫他有惊无险,即使眼看着要撞上他,也能在刹那间化险为夷。没有人回头或刮目地盯他,说明他靠鞋后跟校正的步态基本上做到了以假乱真。也许是鞋后跟给他的安慰吧,他突然变得有点喜欢这个队伍,男男女女的,风风火火的,叽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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