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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书店情欲往事-第9部分

小说: 书店情欲往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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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隔壁的眼镜店,请老板娘临时代我照看一下店面,好在罗素很快便会过来的。我借一辆自行车就匆匆赶去见柳彬,一路上,我用手机跟柳彬保持着联络,他告诉我走哪条街,我便走哪条街,曲里拐弯,跑了不少的冤枉路。大概也是好久没有骑车了,生疏得很,途中还跌了一跤,把膝盖磕破了。
到达目的地,我才发现,柳彬竟还住在一片沧桑的棚户区里,尽是些低矮的平房,很可能这是这座城市唯一的一片平房了,不久就会拆掉的。
柳彬竟会住在这里?
柳彬确实住在这里!
平房是一排排地错落着,有的高,有的矮,由狭窄的胡同衔接。空气里弥漫着葱花和酱油的味道,有一种世俗的日常的温馨。远远的听见一阵阵吆喝声,婉转得有如山歌,近前来才听得清:磨剪子嘞戗菜刀……
推着车子,拐了许多弯,找到一座潮湿得长满绿色苔藓的小矮屋,柳彬说就是这里,却又不出来迎,我就生疑。小矮屋倾斜着,瓦片也几乎脱落得精光,随时都会坍塌似的,屋顶还零落地生出一丛丛的枯草;窗小,又背阴,阳光就总是缺席,愈发显得寂寥。以前,柳彬住在运输厂宿舍楼的时候,我是去过的,单元房,离婚之后给了老婆孩子。我怯怯地敲敲门,真的听见柳彬在里边喊,“进来,敲什么敲!”
屋里太过晦暗,眼睛一时无法适应这个环境,片刻之后,才能看清楚东西:墙角结了蜘蛛网的地方,有一张小单人床,柳彬躺在那里,一条腿高高吊着,满是厚厚的石膏。看着他孤单而又凄凉地笑着,我的心里不禁涌起一股子酸楚。他让我坐,屋里却连一把椅子都没有,我只好坐床边,他将床头的笔记本电脑挪了挪,让出地方给我。问他伤在哪里,他说是腿骨骨折,问他是怎么搞的,他便不再做声,只是苦笑,一脸雾蒙蒙。
他是被暗算的。一天晚上,一个蒙面大汉闯进他的帐篷,用麻袋罩住他的脑袋,劈头盖脸就是一通乱棒,然后趁风高月黑夜,跑得无影无踪了。虽然他不确定对他下手的是谁,但必是他睡的某一个女人的丈夫无疑。“这是报应,怨不得人的。”他说。
我劝他去医院住,这里的条件太糟糕了。他连连摇头说不行,那会吸引媒体的注意力,一旦曝光,后果不堪设想。我突然觉得他特悲哀,甚至比悲哀还悲哀。他活着,却以一种虚幻的方式。
“你怎么会住这么一个地方?”我实在不忍用任何一个词汇来形容他的这个栖身之处。他说,“我一直住在这么一个地方,只是不说,不跟任何人说。”为什么?“因为虚荣。”说完,他的眼睛转来转去,似乎要找一个可以停放视线的地方,歇歇。
我不禁蹙紧眉头,因为百思不得其解,“你的那些赞助费呢,不是有上百万吗?”
“赞助费是商人的,商人只肯在漂流探险上花钱,因为那样媒体会追踪采访,才有广告效应。”他说,“至于日常花度,动一分钱都要发票,我又没其他的收入,所以就只得勒紧自己的裤腰带。”
“还没吃饭吧,喝一杯怎么样?”我问他,他说平素都是隔壁的男孩帮忙,说着,他使劲儿捶捶墙,隔壁果然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应声跑过来,我让他辛苦一趟弄点儿酒菜来,另外再买一份肯德基,是给他的。
“当初搞探险,不过就为回首往事,不因悔恨而虚度年华,也不因羞愧而碌碌无为,结果弄得骑虎难下,折腾大发了。”柳彬一杯啤酒下肚,眼圈有点儿发红,话就多了,“往后的日子,我变得越来越不像我了,叫人家拥着,走不走都由不得自己了。”
我问他后悔吗?他说后悔,后悔死了,每天晚上睡觉,都能梦见自己开着原来开的那辆铲车,旁边有老婆有孩子……他又痛饮一杯,用袄袖擦擦下巴,沉默了。电风扇哗啦啦地响着,像三月的小雨,淅淅沥沥。
为缓和气氛,我开玩笑似的提起我寄给他的验孕纸,问他结果如何,他说,脱靶了,根本没中目标,纯粹是虚惊一场。说起风流韵事来,他精神多了,眼睛如萤火虫一般的闪闪烁烁的。
很自然,我们会谈到柳彬以后的打算,他说他疲倦了,疲倦了那种脑袋别在裤腰带的冒险生涯,他想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过一过安稳的日子,如果可能他愿意跟老婆复婚,尽情享受三口之家的天伦之乐。他的孩子已经九岁了。
“你真的不再出去招摇了?”我问。
“真的,绝对真的。”他说。
“我还是他妈的不太信你。”
“不信拉倒。”他赌气说。
“回来就好,我们哥儿们又可以天天见面了。”我高兴地说。
“是啊,喝酒,钓鱼,看球,聊天,过神仙过的日月。”从表情上看,对未来他是很向往的样子。
我也憧憬那样的日月。他突然招呼隔壁的男孩过来,让他去把理发店一个叫“白面书生”的找来,说是要剃头刮脸,把拉茬的胡子去掉。理发店就在胡同口,而且显然跟柳彬很熟,说来就来了。
“怎么样?”拾掇完,焕然一新的他,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仰脸问我。
“年轻多了,简直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我说。去掉胡子,柳彬确实春天了一些,差不多是青翠欲滴,流浪汉的形象一扫而光。他垫着枕头靠着床栏微笑的造型,仿佛保尔·柯察金,真的挺像。
“老弟是拿我找乐。”他竟不好意思起来,一脸的忸怩和与他极不相衬的羞涩,“不过,让我不出去的话,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一个很小的条件。”
“把你的条件说说看。”看他一本假正经的样子,我直觉得有点儿喜剧,有点儿莫里哀。他犹豫了半天,才俯下身子压低声音说道,“我想去你的书店打工,你当老板,我只当你的一个雇员,到时候给我一碗粥喝别饿死我就行。”
“瞧你说的,别说是只要一碗粥,就是要一碗肉都能满足你。”我还以为是多么苛刻的条件呢,原来就是这个,对我来说简直不是条件的条件。
“有你这句话垫底,我就踏实多了。”柳彬如释重负一般,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尽管放心吧,养好伤,你就赶紧来。”我拍拍他的肩膀,极爽快地说,“到时候你搬我那去住,闲下来,我们还可以下下棋。”
柳彬狠狠地骂了一句娘,又叹息一声说道:“伤筋动骨一百天,起码也得熬过去三个月,我才能获得自由。整整三个月,哥儿们,够我熬的,都是他妈鸡巴惹的祸。”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和些微的歉意。
“就这么说定了,我先告辞。”临出门的时候,我对他说。他吃力地欠起身跟我摆摆手,还很阳光地笑了一笑,“好的,就这么说定了。”
在回去的路上,来时的那种仓促和慌乱没有了,倒是因为柳彬和我达成了协议,多了些欣慰和安心。我把车骑得飞快,甚至有轻车熟路的感觉。走半截,还特意拐个弯,去一趟许佩祈的家,我已经好久没见他了,不知他是不是还那么的寂寞。
到门口,老头儿家竟是铁将军把门,上着锁,窗帘也拉着,密不透风的那样子,显见是有些时日没人住了。以后的几天里,我又去过两次,仍是锁着门,还给他打过电话,没回音,我不禁有点儿担心他了……
“万喜良,我求你一件事。”因为戏剧节,罗素忙了好一阵子,来书店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们交流就少。这天,天还早,她突然打来了电话。
“说吧。”我从梦里还没走出来呢,说话也就跟梦呓一样,含含糊糊的。
“我和我的同学要在你那借宿,最多一个星期。”
“只要跟你借宿的不是个男生,就行。”我一半打趣一半认真地说道。
“倒霉德行。”罗素娇嗔了一句,就挂断了电话。我就赶紧起床,洗漱,忙不迭地收拾凌乱的房间,等一切都停当,刚好敲门声响起,我猜,是罗素她们到了。
只见罗素搀扶着一个跟她差不多年岁的女孩儿站在门口,女孩儿脸色苍白,像刚刚下过雪。
“进来吧。”把她们让进屋,罗素告诉我,女孩儿才做过流产手术,怕家里知道,只好骗家里说去武汉实习,到我这里养几天。其实我知道,罗素的好几个同学都已经“去武汉实习”过了。
让女孩儿躺下,盖上被,还冲一杯红糖水给她喝。罗素说我满有经验,问我伺候过几个流产的女孩儿了,我笑着说,是书中看来的。
趁她们大骂“男人没有好东西”的当口,我溜到厨房去准备早餐。“麦当娜”因为有客人来,也显得特兴奋,在我跟前跳来跳去,给它开了一听罐头,它才文静下来。罗素她们许是起得太早了,吃点儿东西就困了,我让她们休息,就自己去书店了。
“桌上有叫外卖的电话号,冰箱里也有鲜奶,我就不回来为你们做午饭了。”临走,我又嘱咐了她们一句。
“知道了,真啰嗦。”罗素推我出了门,又去睡了。出来一看,天是阴的,树和树叶都泼墨了一般,深深地绿着。我走在街上,想着我的那本永远也开不了头的《贩书偶记》,直摇头。不过,我的辞典里,与人为善和助人为乐之类的成语还是在显著位置的,况且还是那么楚楚可怜的一个女孩子,况且还是罗素的同学……
虽是阴天,书店还是来了不少的顾客,够我应付的,尽管如此,我仍是忙里偷闲,给家里打了电话,问罗素吃饭没有,罗素说,吃过了,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还特别把电话要过去,谢了谢我。
书店打烊以后,我拎着一把雨伞去了农贸市场,买了些鱼和排骨,因为我很少来这里,怕受骗,就学着那些家庭主妇的样子,跟卖主讨价还价,结果当真省下些钱来,又称了几斤鲜橙,好回去给她们榨汁喝。最后又到一家餐馆,把鱼肉交给他们,哪个清蒸,哪个红烧,一一交代得清清楚楚,然后才回家,等他们加工完给送来。我发现我居家过日子挺在行的,只是平时不愿干就是了。
饭前,我悄悄问罗素,要不要把女孩儿的男朋友找来,一起共进晚餐,罗素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说那种不负责的家伙理都不要理。在饭桌上,我和罗素找各种轻松话题来活跃气氛,女孩就泪汪汪地说,你们真够朋友。我说,朋友有多种,好朋友像内裤就算你大起大落也永远包容你,特好的朋友像避孕套时刻为你的安全着想,最好的朋友就像伟哥,当你抬不起头的时候他给你力量。说完,她们都笑了。
晚上,下雨了,把阳台都潲湿了。女孩儿还是睡床上,我在地板上铺了床垫,和罗素躺上面,一起听小甜甜布兰妮的歌。女孩儿却若有所思,脸色比天还阴。我对罗素说,看来不把惹祸的小子给她找来,她的脸就不会放晴。罗素挑挑眼皮说,你真是服务到家了。我说,我本来就是这么个仗义的人嘛,为兄弟两肋插刀,为美女插兄弟两刀。罗素就笑,说道,算了,我知道你后边要说什么了,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的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的手足我穿他衣服——老掉牙的段子了,贫不贫!
夜里,我和罗素背对背就睡地板上,一夜无话,天亮的时候,一醒,竟发现我们是紧紧拥抱着的,就偷偷吻了一会儿,才起来。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天幕仍像灰色糊墙纸。我到阳台上去做了一套广播体操,就跟罗素要了电话号码,与女孩儿的男朋友通话,对方显然是个爽快的小伙子,问明我家的门牌号码,说十分钟以后即到。进屋,给女孩儿煮了一杯奶,女孩儿要看电视,我不让,告诉她这时候看电视会伤眼睛的。女孩儿就对罗素说,看人家万喜良多懂得体贴,你快嫁给他算了。罗素说,我是坚定独身主义者,嫁人一事免谈。
正说着,女孩儿的男朋友抱着各式各样的营养品来了,虽是玩摇滚的,但不是长发披肩,是个挺干净的男孩儿。女孩儿看见她,就用被子蒙上了脑袋,被子跟着一耸一耸的,像是委屈得哭了。小伙子就手足无措地去劝,我和罗素趁机走出屋去。
满大街的落叶,是被夜雨打落的,踩上去,就发出哗哗的响声,像翻书。身边不时会有一对对的情侣擦肩而过,男的差不多都穿的是LOGO,女的是一色的“露脚缝”,逍逍遥遥地展示着他们无聊的流行时尚。我好像记得上周还流行滑板裤和色春鞋来着,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你似乎对人家女孩儿太殷勤了吧?”默默走出去很远,罗素才说,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心理上的酸性物质的化学反应。
我说:“我一见女孩儿就习惯性要献殷勤,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不过,只是习惯而已,绝没有其他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罗素捶了我一下子,抿嘴笑着说,“谅你也不敢有。”
“万一我要敢呢,你又能如何?”我故意逗弄她,“我要打断你的狗腿!”她就追在屁股后面打,不当心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孩子掐着腰很大人气地说,“谈恋爱请去公园谈。”我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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