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投胎转世的猫-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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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把一个干净的饭盒递给了我。我感激地看着杜涓说:“谢谢杜姐”
潘越歧说:“用完了,记得给人家刷了。”
我说:“怎么就你这么有公德,用完人家饭盒知道给人家刷呀!”
“你看看整个办公室,有谁比你办公桌还乱吧?中国都成巨龙腾飞了,怎么就你好吃懒作呢拖累社会注意建设呢?”
杜涓说:“你别和他说了,你又说不过他,赶紧吃饭吧,一会老崔来了。”
我真想把杜涓的饭盒飞过去。可能是睡眠不好的原因,心里特别焦悴。
饿了的时候吃什么都很香,就在我狼吞虎咽吃牛肉面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老崔居然来了,他很少这么早来上班的。他以俯视的方式冷冷地扫了一圈,最后的目光就落在我那碗牛肉面上,然后严肃地说:“凌岫,你来我办公室一下。”
我魂飞魄散,人要是倒霉的时候真是喝口凉水都能塞牙缝。潘越歧递了一张面纸给我,说:“把嘴擦了”。我还是白了他一眼,我经常在老崔跟前打他的小报告,他也总怀疑有人打他的小报告,但是从来都没有想到这个人是我。而我也并不是一个喜欢挑拨是非的人,可潘越歧是例外,因为我恨他。
我坐在桌前踌躇了一会,还是迈着坚定的步伐走进了老崔的办公室。老崔的办公室属于年久失修型,墙壁是微黄色的,墙上挂着一副泛黄的对联“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这个就是我们几个编辑、记者经常调侃老崔的把柄。写字桌还是有机玻璃板式的,写字桌上放着一套紫砂茶具,这是一个台湾人送给老崔的,当时老崔美得跟朵玫瑰花似的,奉若珍宝,不过也难怪,这恐怕是他办公室里最值钱的东西了。
老崔的眼睛一直放在一份文件上,脸色是铁青色的,眉头好象被防盗锁紧紧锁住了一样,他没有让我坐。良久他长长出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小凌,你这种工作态度可不行呀,我当年在这里工作的时候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一晃已经30多年了,你们这些年轻人……”
我以为他的训斥会像暴风骤雨一样将我淹没,没想到他又老生常谈,讲起了他的革命家史。我能做的也知识洗耳恭听,也许当领导的都有这样的习惯。
“零点传媒已经要卖断我们杂志社了。”
我的思维好象被什么飞行体猛撞了一下,惊呼道:“啊!?”
老崔也很动情,眼中已经有些晶莹。
“所以一定要裁员的。”
我无话可说,只是定定地看着老崔——崔立魁。在欣荣杂志社已经5年了,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也是我的唯一一份工作,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这种感觉好象脚下踩着厚厚的棉花,失去平衡。
“卖断以后,要精简。”
终于靠到正题了,我的心是哇凉哇凉的。
“零点只给了三个记者的位置。”
我不想开口说话,只想破门而出,痛哭一场,这就叫船迟又遭顶头风,屋漏偏逢连夜雨。
“考虑你平时的表现,我决定让你做首席记者,带两个新人,其他的一律裁掉。”
连番轰炸我已经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望着老崔,我惊喜交加。这么快,这么快就否极泰来了,不敢相信命运的神奇!
“谢谢……谢谢崔主编。”一向口齿伶俐,突然有些结巴。
“还有,这事先别和别人讲,以免乱了军心。”
我说:“好,一定!”
第四章 忆往昔 数风流人物
走出老崔的办公室,好多目光射向了我,有点像开记者招待会,这一次不同的是,我可以俯视众生。难怪那么多人拼了小命也要把领导当,原来这么有满足感,一个狭窄的办公室一下子变成了人生的大舞台。呼奴唤婢,翻手云覆手雨,这也许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吧。
我踌躇满志地坐到了自己位置上,开始幻想底下管着几个小喽罗的感觉,我让他们往东就不敢望西,我说一,他们就的说一点零。平时没事就凌姐长凌姐短的恭维我,我要是高兴呢就给他们传传经布布道,我要是不高兴就说,一个记者要有自己的特点和个性,别总问别人要怎么做,要做你自己。简直太飒了!
想着想着,不由自主就笑了出来。
“凌岫你不是不是又开始思春了!”
我一点也没生气,眼前仿佛出现了他被精简回家的场面。他灰溜溜地端着一个大纸盒箱子从我垂下的眼睑中消失。
人生呀!怎么说呢?说不好,太奇妙了。
丁丁稚嫩的声音回荡在我耳边,“岫岫阿姨,你变漂亮了。”突然觉得那些要卷铺盖走掉的人很可怜。想起一句很有名的求饶老话,“上有七旬老母,下有黄口小儿。”谁都不容易呀。
人性呀!怎么说呢?不好说,太玄奥了。
我不由叹了口气。
杜涓伸过手来,摸摸我的脑袋说:“小凌,你怎么了?”
“是呀,老崔把你怎么了?”
我说:“没事,就是一时间感慨万千而已,昨天做的那个采访。”
杜涓说:“就是那个大学生,勇救落水儿童的。”
“家里很穷的,上大学的费用都是好心人资助的,其实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
杜涓点头称道。
“我问他为什么要下水救人,他说,因为有许多好心人帮助了他,所以他要用自己的行动回报他们,也回报更多的需要帮助的人。说到这段的时候还眼泪把叉的呢!”
“你在哪采访的呀?”小李问,小李是来实习的大学生,和潘越歧一样是做美编的。
“在他们寝室。”
“乱不?”小李问。
“乱倒是不乱,就是味太大了。”
“女生寝室乱,男生侵蚀臭。”
简单的几句话把我勾引回了大学时代,很近也很远。近是因为那种美好的印记是清晰简单却无法磨灭的;远是因为那样纯粹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大学校园的第一天,我认识的第一个人是本系的一个学长,人张得风流倜傥,还是学生会的一个什么干部。
呵呵,本来以为会是个浪漫的艳遇,后来才知道他是个地地道道的人渣,到他毕业的时候我们已经成了陌路人,在小时候对大学的几个梦想也随着对这个人的美好看法的破灭而彻底破灭了。
以前看了许多浪漫的大学文学,对于大学生活总有种很浪漫的情愫和冲动。我梦想中的大学应该想花园一样,清晨我可以在树丛掩映的校园一角里那落满桃花的长椅上读我喜欢的书;我要有一个男朋友,他一定要是个篮球骄子,这样我会被很多女孩子羡慕;我还要成为文学社的社长,这恐怕是我最大的愿望了,也是那四年来最接近我的一个梦想,可最终还是和我擦肩而过。
看着屋子里的天花板渐渐暗下去,直到看不见,我还在细数着大学的种种平淡而有令人追味的回忆。
突然电话又响了起来,还是伍丽丽。
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很少给我打电话的,这两天不知道抽得是哪门子的疯。
“岫岫,你最近忙不?”
“还可以吧,不过我要当首席记者了!”我是慷慨激昂的,五年的岁月已经把我从一个满怀斗志的青年变成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官迷。
伍丽丽对此似乎没有太大的兴趣,她敷衍地恭维了两句,便调转了话题:“岫岫,我想过几天去沈阳散散心。”
我顿时无语,无语并不是因为不愿意接待她,而是因为沈阳实在不是一个散心的好地方,都不如大连。尤其是定居在杭州的伍丽丽说出这种话更是可笑,西湖泛舟羡煞旁人,这个败家女人竟然要来沈阳散心。
我说:“你来吧,可以住我这里,但是我可能没有时间陪你。”
伍丽丽说:“好,谢谢你了岫岫。”她的声音听上去带种涩涩的味道,和以前那个快言快语、绝情绝意的伍丽丽已经判若两人了。
这边放下了伍丽丽的电话,杜涓的电话又进来了。
“小凌呀,我给你打了好久电话呢,跟谁煲电话粥呢?”
“没有,一个同学,要来沈阳旅游。”
“哦。告诉你件事吧,我们要被零点传媒收购了。”
我故做惊讶,装得对此事一无所知,听杜涓为我分析了一下战略战貌。随声附和着,这是我的看家本领也是一个现代记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你没有问题的,谁不知道你是我们报社的骨干呀,虽然没有什么根基,但你有能力呀。”
“其实我觉得杜姐你才没问题呢,你以前做过记者,做编辑又做那么多年了,经验丰富,资历深厚。老板要是不用你呀,他就该进医院检查一下青光眼了。”
“呵呵,现在是越老越不值钱了。”
…………
我和杜涓墨迹了有半个小时,她那些话是真是假都不重要了,听的我已经有些飘了,有句话我很喜欢,“假话说多了就变成真话了”。好象经过她的口我就真成为“白骨精”了。
已经八点了,我点上灯,点上烟,又走到了镜子跟前,我的眼圈有点黑,眼睛大而无神,脸上泛着让人呕吐的暗黄色,一个字,憔悴!
打开了窗子,一股带着空旷味道的风吹来,顿时清醒了很多,那轮银盘一样的圆月仿佛在朝我微笑,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
年少轻狂总是容易犯错误,常常让我苦笑不得的一件事就是把一个我讨厌的女同学的一寸照偷来贴在厕所的便池上。每每提到此时总是有三份无奈和七分愧疚,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就那么幼稚。
伍丽丽几人也喜欢恶作剧,我们时常给某君或是某卿打电话,谎称是某某电歌台的,然后便是一套常用语:“有以为**小姐或先生为您点播了一首动力火车的《当》,如果您想收听这首歌曲的话,那么请按#号键。”听到“嘟!”地一声后,我们就会狠敲一痛饭盒,当对方晕头转向的时候,我们几个便狂笑不止。殊不知浪费的都是我们自己的电话费。
第五章 约会
“时光一去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想起了姜育恒的老歌,老歌之所以叫老歌是因为经典,经典的东西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老。
类似的辨证哲学还有青春之所以美好,因为它是被挥霍掉的,正因为青春是被挥霍掉的所以你会认为它美好。
无比怀念我那被挥霍掉的青春,虽然我会感慨“书到用时方恨少”,可要真让我重新走过轻狂的少年时代,我仍旧选择挥霍。
关掉屋子里的灯,把烟灰缸放到枕边,看着烟头上嬴弱的微光,有种寂落的情愫一点点吞噬着我,轻轻将烟灰抖落在烟灰缸里。想起了第一次抽烟,那时刚毕业时候分到杂志社,大家一起出去K歌。杂志社的司机大李递了只烟给我,潘越歧说,她一个女的肯定不会抽。我说,女的怎么了?难道比你们男的少什么!于是我就接了大李的烟,当时这棵烟还是老崔点的。抽了第一口以后我咳得眼泪差点没流出来。其实自己真是有点不懂好赖,当他们都在嘲笑我的时候还是潘越歧替我捶背的。
真是往事只能回味,想不到今天的我和他却是水火不容的敌人,虽然他并不这么认为,但是我这么认为。也许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这是典型的女人思维,谁让我是女人呢!
我开始学习抽烟,这就是我,喜欢逞强的我,结果现在也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烟鬼。因为和潘越歧那段似有似无的爱情,我本来是打算戒烟了,可是偏偏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打死我,都让我想不到的意外,而始作俑者竟然是我自己,所以烟非但没有戒成,我反而变本加厉地吸烟、酗酒,自暴自弃。
想起那段日子自己都觉得可笑。
闭上眼睛,享受着尼古丁带给我的刺激,一刹那,水色旖旎中又出现了那有着冰蓝色脚趾的双脚,画面定格在那里,我立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究竟是谁呢?
她究竟为什么总在我的梦里出现?
她究竟为什么只让我看见她的双脚和小腿呢?
我头痛得要爆炸,仿佛是刚从冷水里捞出的萝卜,又被扔到热谁里一样,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拨通了刘叔宇的电话。
晚上九点把谁从被窝里叫出来都不太好,但是我没有更好的人选,看着刘叔宇通红的眼睛,我心里有种快感,随即便是对这种歹毒心情的谴责。
刘叔宇是潘越歧高中同学,和潘越歧正相反,他又矮又胖。潘越歧和凌亚沐结婚以后,他说看我太孤单了,要给我介绍一个男朋友,于是我就认识了刘叔宇,刘叔宇是地地道道的沈阳人,父亲是税务局的局长,母亲是光荣的人民教师,毕业以后一直在税务局工作,现在也是部门的科长了,要房有房,要车有车。
其实潘越歧之所以会把他介绍给我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个人的脾气特别好,他常说:“就你这样的性格谁能忍受得了呀,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刘叔宇没有办法,潘越歧没有办法,我自己也没有办法,上帝有办法,可是上帝却选择让我不喜欢他。
可我也没有彻底地拒绝他,我们一直就是这种似普通朋友又非普通朋友,非普通朋友又似普通朋友的模糊关系。我也知道这样作很不道德,可谁让他是潘越歧介绍给我的呢?我这样做潘越歧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