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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柒日-第3部分

小说: 柒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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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承诺“我们一定还会回去”…
Ant抱着卡卡坐在冰凉的地板砖上看电视。阳光落在孑然的背影上形成一圈泛着鹅黄的光晕。
这个女人从我们来的那个城市来,四天了,只在日落黄昏的时候和我出去溜狗,其它的时间均在这个不足二十平方的小屋子里与狗为伴。
“Ant,我被辞了。”我抱着大大的纸箱,光着脚站在她面前。
“看来今天早上的那个预兆很准。”Ant放开怀抱里的狗,视线从屏幕上慢慢移来,张开双臂向我走过来,这个拥抱有些不可名状,图然的在心里生出大股的辛酸。
我大口的呼吸着掺杂有她清淡发香和体香的空气。
卡卡突然向门口狂奔,并怒哮不止。
一阵熟悉穸簌的开锁声过后,小蕊站在门口,目瞪口呆。
第六日 An
    如果有些人不带任何期许的去努力做一些事情,那么我相信他只是想做这件事而矣,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在昨天那个女人的突然出现后,康桢就迅速的消失掉了,从昨天中午到今天的九点二十七分。
那个女人的样子在昨天刚见过,可是头脑里始终模糊连同康桢的样子一起模糊起来。想起的的时候就像在看水里的两个巨大头形倒影,越是要努力的看清水面上的图影越是激荡的厉害,最后形成一个大而弦丽空洞的旋涡,因为不想被席卷,所以决定抽身而退。
我本是带着一身的狼狈逃亡而来,又怎么能再带着落荒的心情逃亡回去,不妥。
卡卡叼着我的黑色运动鞋在这个凌乱的房间里狂野的跑来跑去,不时的怒吼和低呜,那一刻它像一个穿盔甲的战士冲锋陷阵,英勇厮杀。只有自己参加的游戏,还能玩的如此尽性,也只能是由这样一种没有太多欲望的生命来操纵。
鞋面上已经被撕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露出橙黄色的底布。
我蹲下身,拍拍手对它说“宝贝卡卡过来!”
当我把卡卡柔软、温暖的身体紧抱在怀里时,感觉所有的暗自翻滚的情愫都可对这样一个单纯的生命倾诉。
眼泪放肆的从眼框中涌出,却努力的不发出任何声音。
也许它感觉到我身体轻微的抖动,才抬起头来看这个泪横满面的我。
它伸出舌头舔着滴手臂上的泪水,也许它从康桢那里早已体会出泪水的咸涩并且学会要用怎么的心怀对待安抚一个伤心的流泪人。
我开始抛开所有的惧怕去爱这样洁净单纯的生命,亦抛开所有的惧怕去回忆我的白大褂纯白颜色和消毒水的味道。
手术中的那个女人的脸色一点一点的变得苍白,在她体内取出的婴儿被我的双手突兀的托空中,她没有哭泣、没有呼吸、没有温度。大片的血渍染红了手术台,那大股流淌着的血液在我心里不停的发出“咕咕”的声响,从来没有停止过。
科室的翟主任昨天打来电话叫我快速的赶回去,医院的人手不够,并不允许我这样偷懒休闲渡假。发生在数天前的那场事故被反复的验证和查明之后,居然得出与医院及手术执行者的我们无直接联系。所以医院在赔偿了一些钱之后,就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了。
停在半手中的那只右手抖动不已,“这样的手还可以握手术刀吗”我这样问自己,显得有些无能为力。
在冰箱中取出大把的狗饼干扔给了卡卡。
然后去收拾墙角大摊衣物,它们等待的人也许回来了,但是我却乐意在这个时候去清洗它们。如果有人不带任何期许的去努力做一些事情,那么我相信他只是想做这件而矣,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就像我现在在努力的清洗这些衣服,洗这些天和我的肌肤有过亲密接触的床单,被罩、枕套。我不是疯子却用疯子般的疯狂用力的搓洗那些与我无素来无怨的棉织品。
我想有些人内心的阴影是从小时候遗留下来的,就像是康桢的。
而另外的一些人是长大成人后经历的,就如同我对数天前的事故念念不忘,每每回想都会带来接近致命的冲击。我无意比较这两种阴影,哪一样会更深入人心。但是却有意忖度康桢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去长大,一个大人对突发事件的抵抗力也不过如此,但是幼小的康桢要如何放下毒贩遗留子的身份去长大,要如何忘掉双亲被判死刑的事实去恋爱,独自守侯迸发出冰蓝色光焰的寂寞。
也许小蕊具有冰释这种寂寞的能力,所以康桢在用尽全力的怀念追赶那份曾经被救赎过的失去。
所以,我原谅了康桢的奋不顾身,原谅了他不打招呼的不礼貌,原谅他急切的离开和消失。
阳台上挂着的衣服,一件、两件、三件…吧哒吧哒的滴着水,呼吸着带有洗衣粉的清香味空气,是康桢希望的事情吧。
已经是下午的三点五十八分,康桢还没有回来。我提着黑色的可拉式旅行包。
迈步离开,临走前扔给卡卡一跟粗大的火腿。
门被“嘭“的一声紧紧关闭,我听到卡卡的爪子在门上急切抓挠的声音。
“再见!卡卡!~”这是我在这个城市说过的最后一句带有颜色的话。
说完后伴着尖烈的犬吠声离开。
第七日 完结篇
    如果,有些事情是等到白发沧沧都不能实现;如果有些人,是任你等到风景生锈都不出现,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就此做罢呢?
康桢
45个小时之前,小蕊站在房门口,目瞪口呆,看着我及依偎在我怀里的Ant。
当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强烈的念头,一定要在她转身消失之前快速的追出去,这一次一定要阻止她再次不告而别,一定…
在我用力的拉住她的手臂之后,爽朗的笑声再次在这个城市响起,在开满桐花的树下响起,她的笑总是要发出声音,就算是难过到极点也还是要表现的那样没心没肺。桐花纷纷的垂直落下,掷地有声,砸痛我心里的某个地方,生生的疼痛起来。
小蕊说:“猪啊,我回来了,占用一些时间好吗?好好的向我们的七年告别。”这个声音听起来有些空灵的伤感却又绝决的不容人去推辞。
我在心疼,我知道,又开始一阵一阵的…
一阵阵的心疼因为终于等来了那个恰当对像,闸门开启,开始了排山倒海般的巨烈。有些心情注定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对着特定的人决堤。流眼泪是因为内心的缺逝,这一刻,失去的又回来了,所以眼泪不再,不再失控,不再肆意横流。
有些人没有说告别的话就代表还会回来,一但说了再见就后会无期。我明白小蕊就是这样的人。
我们坐在火车站外大大的台阶上。
风清冷的吹起来,一个男子从我们的面前走过去,不停的用手去竖起并不平展的风衣领。被风卷起的黑色衣角做着招手的动作,像是在告别,深深的黑色遮掩住了它的情愿或是不情愿。
那一年,我们就是在这个季节来到这个有着睡莲般安静的城市。
那一天,我把小蕊的手紧紧的握在我的手里,我们从出站口走出来,天已经黑了,我们就坐在这个台阶上一整晚。
我解开衣服把她瘦小的身里包在里边。
“小蕊,不要怕,明天我们就去租房子,后天我就去找工作,一切都会好的,相信我。”…
…“猪啊,是我先离开你的。找到了可以去爱的男人,所以是我先离开的,你要记得,一定要记得,你,是被我抛弃的人。”她像孩子一样在我面前“咯咯”的笑着,却并不开怀,努力的把嘴角呈上扬的状态,眼里那一潭澄澈、晃动的泉闪闪烁烁。我知道只要她一个不经意的眨眼,泪水便会夺眶而出。也许她知道我的知道,所以固执的睁大眼睛把嘴角高高的翘起。这,是她惯有的姿势。从前的这个时候,我都会伸出手臂把她紧紧的环起来,可是现在的我却什么都不能做,手指无聊的在空气中反复的伸伸曲曲,被冻结在那个高度再也抬不起来。
眼前的这个女子曾被我用每一天中的大部份时间去怀念、去记得,我曾经无数次的想到过她这个表情,但是一切都变得真实时,却有了恍若隔世的感觉,如浮光掠影,漫过心头不留痕迹。
她说她又回到了那个曾经拼命想离开的城市。
“火车站外又重新修起了高大壮实的城墙,那些砖块没有沧桑的故事,所以矗耸在那有些不伦不类。如果想到有一天还会重建,那当初为什么还要拆呢,人们总是这样反复,以为推翻是件容易的事情,以为重新再来是件容易的事情。猪啊,如果,有些事情是等到白发沧沧都不能实现;如果有些人,是任你等到风景生锈都不出现,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就此做罢呢?猪啊,猪…”她站起来,深深的吸了一大口气。
“我的父母还在那个小区里住着,阳台还是刷着绿色的漆,曾经被我抛弃的的那株仙人掌已经能开出很漂亮的花了,我的父母把它照顾的很好。他们都开始老了,你知道吗?我就住在他们的对面,和我的那个男人一起。他们站在阳台上的时候我就很快的跑回房间,可是他们不在的时候,又很盼望他们出现。猪啊,我并不后悔跟着你,义无反顾的跟着你一点都不后悔。可是,我后悔的是,在离开他们的时候竟然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在她脸上,终于,一颗、两颗、三颗的泪珠闪烁着冰蓝色的光垂直打在地上,顿时尘土飞扬。
“我来了三四天了,把我们去过的地方统统扫荡了一遍,哈哈!康桢,原来忘记你是一件那么不容易的事。康桢,我忘记了…真的忘记了。”她开始有些哽咽,而我就像是一个看客,看着她在哭泣中微笑的样子,心里纵有千缕万缕的情丝却不能畅快的吐纳。也许这就是小蕊看电视剧里的心情吧,我终于,懂了,在默不出声中懂了。她改口叫我的名字,叫我康桢,这一次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是这样厌恶这个伴我二十多年的名字。
“母亲在临死的时候对我说:‘康桢,你要好好的。’父亲则是像我今晚这样的默不出声。然后他们被双双判了死刑,我真的很讨厌这个名字,小蕊,不要这么叫我。”我仰起头看着墨蓝色的天幕上繁星点点,说出了这样的话,口气像是在乞求。
“那好吧,猪~!”她迈出步子,固执的要去200米外的那个小店铺买热咖啡,并且固执的不让我陪同。
我怕她不声不响的就这样走了,所在跟在她身后,就像从前在她放学的那段路上那样跟随,
我想对她说,我们还是一起过到老吧。
一会就说,马上就说,在她喝第一口热咖啡的时候。
一辆越野车倏的停在马路中央,小蕊的白色连衣裙在空中轻轻的飞了起来,世界突然没有了声音,围观着的人群嘴巴一张一合,从车上下来的男人对我解释着什么,那个刹车声我几乎都没有听到,车就快速的停了下来,大片的血红把路面染的很红,红的太过刺目,太过惊心了。
小蕊,其实…我们还是一起过到老吧…
Ant
再次回到了这个弥漫着消毒水味的战场上,生活又恢复了一如往昔般的正常。
摘掉头罩和手套,用释怀、喜悦的笑容去恭喜那些等在手术室外面→面带焦虑的产妇家属们。
“母子平安,一对很可爱的双胞胎,恭喜”
“谢谢!大夫,谢谢!”那一大群人皆带着欣喜若狂的表情,可是三秒种前他们还是个个一脸的忧色。我经过他们走在幽长的长廊里,听着身后传来的阵阵的欢呼声,心里的一些重负正在一点、一点的被瓦解。像是衣服上的油渍在洗衣粉的浸泡下,小颗粒的逐次消失,汰渍广告中那个去脏渍的镜头一直是我很喜欢的。
记得的东西,并一不定要时时刻刻的握在手心里反复、用力的去挤捏。如果想要遗忘,就不要频频回头,向前走,大步的,一定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翟主任的办公室,门是虚掩的,里面没有人,我把桌子上的那封还未开启的辞职信又悄悄的拿了回来。
生活不会因为某个人的逃避而改变其残酷的本来面目,如果有些东西是注定要如影随行的,那么地域的改变丝毫起不到救赎的作用。或者上一次的旅行对于我来说注定是场没有意义流浪,失败且惨痛。康桢和卡卡亦不会因为我的短暂息留而去真正的改变些什么。
但是,我却始终记得他们。
从康桢的那个城市回来,再次看到火车站前高大厚实的城墙,隐约的觉得它又经历了一些什么事情,每块砖瓦似乎都有了一段可以讲述的点滴。
一只狗,长的和卡卡很像,在没有主人的陪伴下,它的眼里有的深深的忐忑,汽车的轰鸣声激发出它对陌生环境的、冰冷硕大钢铁机器的全部恐惧,它嚎叫着四处逃亡,最后在一个垃圾筒下站停四处张望。
我向它走过去。
“卡卡?”扔给它大根粗长的肉肠,便跟在我身后,寸步不离。这样敏感的弱小生命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可以相信的人,然后跟着他走。
我把它抱回家,给它洗澡,给它剪指甲,看它沉沉的睡去,身体伴有间歇性的大幅度抽动,我摸着它的大耳朵,叫它“卡卡”…
很长的时间过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自己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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