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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爱上少年时-第5部分

小说: 爱上少年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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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许他想的并不是我想的那样。

    见我沉默,他突然像被打击了似的,也沉默了。

    “茉莉,其实……其实那天晚上,我去朵朵家给她庆祝生日……”

    “逸凡,不要讲了,都过去了。”我发现……他不再叫我婆娘了,他再也不会叫我婆娘了。

    “茉莉,你让我说完吧。”

    “那夜,朵朵说她要去英国读书,大家都祝贺她,还说了很多依依之词,我站在那人群里,突然觉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孤独。那一刻……我只是想回来找你,不知道怎么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跟你白头到老……”

    “我拿着那枚印章回来找你,其实……那东西早就刻好了,只是不知为什么,一直不想给你……那夜,我便疯了似的,只想快点回来见到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衣袋里掏出那青色的石章,墨未浓。

    “不知道你还要不要了……”他伸出手递给我。

    我接了过来,用一只手接了过来,温润的石头,带着这小狐狸的体温,纤细柔媚的纂体字——墨未浓,我要了那么久的墨未浓,不知怎么地,另一只手里攥着的钥匙突然像死了似的,尸体一般的冰冷,连带着,我的手心也是冷的。

    “那夜,我赶回来想跟你说,白头到老,谁知……”

    两下沉默,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逸凡,你爱过我吗?”

    “爱过的,我爱你比爱朵朵多出许多,但是……我后悔爱了你。”

    “轰隆隆~~~~~~”一声雷响,闪电白亮的光划过逸凡的面庞,小狐狸,是的,第一次见他,我就感觉他是一只狐狸,好像随时随地要离开的狐狸,没有人能抓得住的狐狸。

    大雨没命的狂泼在窗子上,非常嘈杂的水声,我有些糊涂,不知道是怎么了。

    原来他后悔爱了我,我们相爱多久就互相伤害多久。

    爱,是伤害。

    “…………逸凡,你以前讲的那个小说,我终于知道名字了,它叫《一碗阳春面》。”我在雷电交加,大雨狂泼的夜里跟他讲这句话。

    “你说什么?…………嗯…………好像是的。”他仿佛没有听真切,细细的思索了一下,才点了点头。

    空气变冷了,凉飕飕的,雨倒是小了,沙沙的,像极了那日清晨的翻书声,“沙沙沙”,我仿佛听见他的声音在吟诵,“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
外篇
    三个月后的一天。

    下了瓢泼大雨,我飞奔上楼。

    在门口,我又看见了那只狐狸。

    他斜靠在门前,跟我初遇他时的姿势一样。头发湿嗒嗒的,仍然是黑色。见了我,疲倦的笑笑。

    “你的门换了锁。”

    “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我将门打开。

    仍是我的家,扑面而来的仿佛是旧日的空气,一下子的扑上来,刹时感觉呼吸困难,有些眩晕,我的家,曾经如此欢好,现在,却只是门外站着,尴尴尬尬的两个人——逸凡与我。

    前尘尽去,已是隔世。

    “逸凡,你全身都湿了,进去洗洗吧。”

    “嗯。”

    逸凡进去洗澡,我坐在床上,心里像电影似的一幕一幕的回放着,似酸似涩,似凄似凉,我猛的发觉自己前所未有的爱他,难道只是因为他回来了?

    起身,将挂在墙上的钥匙拿在手里。

    钥匙死死的握在手心里,冰冷坚硬的触着我的手心,生疼。

    到底应不应该给他?

    等待的时间特别漫长,对于逸凡的感觉还不真切,只有浴室里嘀嘀嗒嗒的水声证明他确实回来了,活生生的男人,一只小狐狸。

    到底应不应该给他?

    渐渐的,钥匙变得温热起来,冰冷的没有温度的金属有了人气,明知道它无力偿还我的温暖,我还是义无返顾的借了出去。

    等他出来,我要给他。

    没有过去,他回来就好。

    仍是那样无声的足息,他静静的走了出来,穿戴整齐。

    天一下子黑了,电闪雷鸣的,逸凡和我突然成了两个面目模糊的黑影子,完完全全陌生的两个黑影子。

    我们都开始沉默。不知道还可以说什么。

    “逸凡,坐下吧。”

    那小狐狸听到这话,便轻悄的坐到了离他最近的一把椅子上,与床上的我有一步之遥,我看着他,只觉得关山阻隔,万里迢迢。

    他仍是那样的不真切。

    “这一阵子,你去了哪?”

    “我到乡下去采风了,茉莉,你真应该去看看,真的,我从不知道,水还可以是那般清澈,山还可以是那般灵秀……还有人,真的,纯朴到几乎是世外桃源……”逸凡说起这个时,眼睛放了光,我头一次感觉我是如此真切的贴近他的精神世界。

    如此贴近。

    “你应该画了不少好画吧?”我笑着问他,手里那坚硬的钥匙咯的我生疼。

    “是的,画了很多……”他神采奕奕。

    我忽然想起,刚才他在门口时,手里是空空的,他……什么都没拿。

    他画了那么多好的画……却什么都没带回来,没带回到这里来。

    我发现,我犯了个错误,我以为他回来了,就没有过去,只要他回来就好,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也许……我只是被这旧日的空气迷了双眼,有些东西,我可能从开始就没看清。

    他……也许他想的并不是我想的那样。

    见我沉默,他突然像被打击了似的,也沉默了。

    “茉莉,其实……其实那天晚上,我去朵朵家给她庆祝生日……”

    “逸凡,不要讲了,都过去了。”我发现……他不再叫我婆娘了,他再也不会叫我婆娘了。

    “茉莉,你让我说完吧。”

    “那夜,朵朵说她要去英国读书,大家都祝贺她,还说了很多依依之词,我站在那人群里,突然觉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孤独。那一刻……我只是想回来找你,不知道怎么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跟你白头到老……”

    “我拿着那枚印章回来找你,其实……那东西早就刻好了,只是不知为什么,一直不想给你……那夜,我便疯了似的,只想快点回来见到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衣袋里掏出那青色的石章,墨未浓。

    “不知道你还要不要了……”他伸出手递给我。

    我接了过来,用一只手接了过来,温润的石头,带着这小狐狸的体温,纤细柔媚的纂体字——墨未浓,我要了那么久的墨未浓,不知怎么地,另一只手里攥着的钥匙突然像死了似的,尸体一般的冰冷,连带着,我的手心也是冷的。

    “那夜,我赶回来想跟你说,白头到老,谁知……”

    两下沉默,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逸凡,你爱过我吗?”

    “爱过的,我爱你比爱朵朵多出许多,但是……我后悔爱了你。”

    “轰隆隆~~~~~~”一声雷响,闪电白亮的光划过逸凡的面庞,小狐狸,是的,第一次见他,我就感觉他是一只狐狸,好像随时随地要离开的狐狸,没有人能抓得住的狐狸。

    大雨没命的狂泼在窗子上,非常嘈杂的水声,我有些糊涂,不知道是怎么了。

    原来他后悔爱了我,我们相爱多久就互相伤害多久。

    爱,是伤害。

    “…………逸凡,你以前讲的那个小说,我终于知道名字了,它叫《一碗阳春面》。”我在雷电交加,大雨狂泼的夜里跟他讲这句话。

    “你说什么?…………嗯…………好像是的。”他仿佛没有听真切,细细的思索了一下,才点了点头。

    空气变冷了,凉飕飕的,雨倒是小了,沙沙的,像极了那日清晨的翻书声,“沙沙沙”,我仿佛听见他的声音在吟诵,“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
逸凡篇
    我总以为要真正爱上一个人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东京爱情故事》

    一、

    再见茉莉时,我已经二十九岁了。

    十年,我们已经分开十年了。

    一个城市可以说很大,也可以说很小,两个人,不知为什么,同样的生活在一个城市里的两个人居然在这十年中完完全全的没有碰见过。

    真是奇怪。偏偏十年之后,我们会再见。

    你看,这多奇怪?

    当时我正陪着凌暖在商场里挑内衣。这间商场我来过许多次了,然而我仍然记不得它的样子,记不得那里的路。真的,对于商场,我毫无喜爱可言。

    在这里,我不过是个陪客。

    我呆呆的立在旁边,等着凌暖从五颜六色的蕾丝胸罩中挑出自己钟爱的。她对于这种事一向很挑剔,什么都要捡自己最钟意的。

    对于挑剔我早就失去了兴趣,真的,人生,总得需要妥协的。

    幸好,我们两人中至少有一人是快乐的,我应该是她在一生中挑的最钟意的一个吧,否则她也不会要嫁我。

    我们快结婚了。

    “逸凡,你想什么呢?看看,这件好不好?”凌暖一副小女人满脸幸福状的向我举着异常艳红的蕾丝胸罩。

    我很勉强的望了一眼,异常刺眼的颜色,我努力的不让自己皱眉。

    “嗯,你喜欢就好。”我笑着,‘喜欢就好’,呵呵,我发现我的人生里越来越多的出现这句话了。真的。

    以前我也对一个女人说过‘喜欢就好’,那时,她要我帮她刻一枚印章,很标致的青石上,她说要刻上‘墨未浓’三个字,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刻那三个字,我记得她当时给我讲了一首诗,怎么念我已经忘了,只记得是一个叫李什么的人写的。

    我记得清清楚楚,只有那一次,我对她说‘嗯,你说刻什么就刻什么,婆娘喜欢就好。’那一年里有许许多多的爱恨纠缠,说不清是我太任性,还是她要的太多,总之那一年,我们终于没有缘。

    那次之后,我再也没叫过别的女人‘婆娘’,我感觉那是一个沉重的承诺,男人是需要成熟的,而成熟的标志,我想大概就是懂得如何逃避承诺,逃避对女人的承诺。

    在凌暖终于将内衣挑好付款时,我看见了茉莉,说实话,我没想过,我们会在这样一个时间,这样一个场合,再次相遇。真的,我从来没想过。

    我拿着凌暖挑好的艳红色内衣,站在离茉莉几步之遥的地方,感觉自己的身体异常的明显而巨大,巨大到了无所遁形的地步。

    我宁愿在今天没有遇见她。

    已经相遇,不能装作没看见,没奈何的迎上去。“茉莉,好久不见。”微笑着,感觉自己很有君子风范。

    “啊?是你!逸凡,真的好久不见了呀。”她已经三十五岁了吧,略显老态,脸上虽然已经少了许多忧郁,然而那底子是下不去的,她仍是那样一个弱弱的女人。

    “妈妈,这个人是谁?”娇滴滴的童音,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我这才发现,茉莉的手牵着一个女娃娃。

    “你女儿?”

    “嗯。是的。来……浓浓,叫叔叔。”

    “叔叔好。”

    “乖,好可爱的娃娃呀。”我笑着,拿在手里的艳色内衣不时的在我眼前闪动。茉莉一定会笑我怎么变成了这样。

    “逸凡,你跑哪去了?……咦?这位是?……”凌暖终于付清款跑来找我,谢天谢地,我赶忙将手中那包耀眼的东西塞进凌暖的手里。

    “茉莉,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凌暖。”

    “凌暖,这是我的朋友茉莉。”

    “哦,你好”凌暖笑的有些夸张。

    “你好,逸凡,你女朋友好漂亮呀。”茉莉笑着说。

    “呵呵,你不能夸她,一夸她就要上房了。”我奇怪自己在这个时候还能开玩笑。

    即使我和茉莉已经分开十年了,这三个人的见面仍是异常危险,至少在我看来。

    “妈妈,我要吃雪糕……”那个叫浓浓的娃娃拽了拽茉莉的衣服,我十分感谢她有个女儿,并且她今天带了她出来。

    “嗯。好,妈妈这就带你去。……喏,逸凡,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有空联络吧。”她迅速的写下电话,然后带着女儿走了。

    我想我恐怕要接受审问。

    “她……是谁?”

    “以前的一个朋友。”

    “只是朋友?”

    “嗯,对,只是朋友,你没看她连女儿都有了吗?难道这样你也要怀疑我跟她?”

    “嗯……有些道理……算了,不过,她老公娶她可真有勇气。”

    “怎么?”

    “你没看她,瘦瘦弱弱,忧忧郁郁的样子?娶回去也是事儿多。”

    “你怎么这么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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