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沙-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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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搞明白了他们之间的关系。瑰湄喜欢云中龙,云中龙却没有跟她结合;瑰湄不欣赏甘卓吉,却嫁给了甘卓吉。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只不过这中间却出了一些岔子而已。作为中间的一个插曲,我出现了。作为云中龙的替代品,我不但成了别人意淫的对象,而且成了人家向老情人或者叫做求之不得的梦中情人示威的招牌式工具。
说不上是自豪还是悲哀。我点上了一根烟,抱起胳膊默默地抽着。缭绕的青烟中,瑰湄看看我,又看看云中龙。我却发现,连抽烟的姿势,我们都是何其相似――都是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烟屁股,而不是用食指和中指夹着。烟头在掌心里燃烧着,缭绕的青烟从指缝里分成几缕蒸腾而出。
我诧异地看着云中龙,云中龙也诧异地看着瑰湄,瑰湄却会心地一笑,没有开口。
“唉!”云中龙一声长叹,“缘份捉弄,都是缘份捉弄。”
透过餐厅的落地长窗,清亮的阳光明快地照在云中龙身上。一套时尚的深蓝色皮尔卡丹西服,配上一件白衬衣,打上一条蓝色带白色细斜纹的领带,云中龙一头精神的短发,一张英俊的脸庞上合理分布着有棱有角的五官,额上浅浅地分布几道细细的皱纹,显得既青春阳光,又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我见犹怜,何况老奴。”几百年前,对于唐明皇被武媚娘迷得七荤八素不思朝政,皇后娘娘原先并不理解,但是跟武则天见过面以后,皇后娘娘明白了其中的缘故,面对国色天香的媚娘发出了这样的哀叹。几百年后,面对这样一位英俊潇洒、多金多情的成熟男人,我充分理解了简攸敏的“五体投地”,也明白了为什么在我刚到市府办上班的时候,瑰湄为我准备了跟眼前的这位一模一样的一副“行头”――我知道了,不管再有多少年过去,云中龙的身影也在瑰湄的心海里挥之不去。情之所衷,爱之所至,七仙女都会下凡,何况我们都是红尘中舍不掉七情六欲的凡人。
“难为你了,老弟。”云中龙拍拍我的肩膀,含笑道,“但同时你又是多么地幸运。”
我明白他的言下之意。冰雪聪明如他的人不会猜不出瑰湄为什么选我在她的身边,他也肯定能够想像得出瑰湄与我之间的关系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我所受的难为和我享受到的幸运无非都是拜他所赐。起因只有一个,我们两人的模样出奇的相似,我们简直就是跨越时空前来相聚的前生与后世。
“没有什么难为,一点儿也没有。”我看看他,看看瑰湄,静静地说道,“相反,我觉得我只有幸运。我幸运地遇到了瑰湄市长,是瑰湄市长不弃,将我留在了身边,教育我,呵护我,并为我的成长和进步操心费力;然后,我又幸运地遇到了您,见到您之后,这才知道什么叫成功,什么叫人中龙凤。”
云中龙赞许地点点头,抽出了一张名片递给我:“能够长成一个模样,这万山人海中不说是亿里挑一,也是万里挑一,这本身便是一种缘份。更为难得的是,我们都认识同一个人,都熟悉同一个人。”他看了一眼瑰湄,继续说道:“瑰湄很不容易,有你在她的身边,还要拜托老弟多多帮衬。”
瑰湄一副悠然的模样,看不出她在想什么。
“我能混到今天,都是仰仗瑰湄市长的不弃,都是拜她所赐。不客气地讲,如果没有瑰湄市长的赏识和提携,说不定我现在还是一个小部门里的一个老秘书。”我一脸的诚恳说道,“云先生,我既没有太大的能力,也没有多大的本事,但是有一点您大可放心,瑰湄市长但有吩咐,即便眼前是刀山火海,我也不会皱半下眉头。”
瑰湄作出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挑战般地看着云中龙。意思很明显:你云中龙不愿成为我的裙下之臣,偏偏有人就心甘情愿地臣服在我的脚下,愿意为我肝脑涂地,而且这个人比你还要年轻,比你还要有朝气和活力。
“那就好,那就好!”云中龙讪讪地道,无可奈何的表情。
一脸胜利的微笑,瑰湄和我告别了一脸无奈微笑的云中龙。
车门关上,落下车窗玻璃,瑰湄却忽然泪如雨下,抽噎起来。云中龙肯定看到了这一幕,因为他的脸上分明换上了一种略带凄楚的复杂的表情。
后视镜里,瑰湄抽动着双肩,一如带雨梨花。我无从劝慰,只是不停地给她递面巾纸。
我认为我明白她的心情。但是她说我只是明白她的一部分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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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上高速公路之后,她停止了抽泣。
她很疲惫的样子,仰在靠背上,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拍拍搭在方向盘上的我的手:“王良,对不起了,让你很尴尬。”
“您放心,我受得了。”我一打方向,超过一辆载满乘客的长途客车,“我脸皮比较厚,心理承受能力也足够强。只要能够达到目的,您就是真的让我跳楼,我也会毫不含糊地跳下去的。况且,我这只不过当了一回电灯泡而已。”
“当的不错。”瑰湄夸奖道,“不但一直亮着,而且亮度还挺高的,绝对不低于1000瓦。”
“只要能够唤起他们的记忆,让他们记起往日的情分,事情就成功了一大半。”我若有所思地说,“我能看得出,云中龙现在的修养、现在的能量深不可测,的确是一个人物。”
“对于我来说,他现在更是高不可攀了。”瑰湄遗憾道,“当初我抱着很大的希望向他表明我的心思,是因为我也成为了京城的人,我认为我已经达到了可以与他平起平坐的层次了。但是,在被婉言拒绝以后,我才发现,在他们那些高干子弟的身上,有着一种平民子弟所没有的特质,那就是高傲和冷漠。我无法融入到他们的圈子,就像油无法溶于水。对于他们,我们除了利用,还是只有利用。当然,自已也要付出代价。”
――在能够改变男人的东西中,酒最厉害,其次是女人,然后是权力,最后才是真理。
第二十五章 雾失楼台
南风顺着泱水河道缓缓却又倔头倔脑地吹来,车子的四围依旧浓雾弥漫,根本无法看清近在眼前的汤汤水流。泱水发源于邻省一个小小的山口,进入水西境内大半流域便是平原地带了,绵延约八百公里后便一头扎入黄河,变成了黄河的一份子,北流到海不复回了。泱水流经海城时大约拐了十六个弯儿,河面时宽时窄,河水时涸时盈,但是一年四季中,河边这种大雾笼罩的天气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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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几百年前,词人秦观漫步在大雾之中,被浓重的雾气打湿了长衫,也打湿了诗人固有的敏感的心弦,缘情写景,情由境生,写下了让后来无数男女为之沉醉、为之痴迷的《踏莎行》。对于词中所隐含那种淡淡的落寞和感伤,我一直认为只有那些吃饱了撑得难受的人、只有正处于发情期的男女才有资格拥有,才有资格欣赏和品味,但多年前在听完那位华发飘扬的古典文学老师讲的一堂课之后,我改变了看法。伤春不分男女,落寞不分老幼。白发飘飘的老师已经六十有余了,用浓重的四川口音将这阙词吟诵得抑扬顿挫、余韵幽幽,老人家对他的贤徒们不解和嘲弄的目光视而不见,自顾念念叨叨,品一壶明前碧螺般仔仔细细地享受着字里行间透漏出的斯情斯境,享受着凝练的文字中挟裹着的文人情怀。动情处,老人的眼里泪光晶晶,目光视向千年以外,仿佛他就是秦观,仿佛眼前不是一干傻愣愣的姑娘小伙汇集而成的所谓的课堂,而是一处被迷雾掩映得如诗如画的古意盎然的山水。
那个时候的课堂上已经遍布成双成对的学生恋人了。沉浸在卿卿我我之中的青年男女根本就没有明天的概念。他们注重的是当下,他们热衷于用含义深深的眼神或者微小的动作来演绎和诠释“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当下的主要工作是使出浑身解数来体验和探寻异性的生理和心里差异,情窦初开的他们正享受着因为青春、因为冲动而带来的刺激和愉悦,他们无暇去顾及古人,被喜悦充盈得直如气球的小小的胸怀里已经没有些许空间去容纳来自几百年前的那种文人的失落和悲伤了。所以,白发老师因为一阕伤感的词而引发的一连串的异样的表现不被学生们纳入法眼,应是在情理之中了。
但是我理解白发老师的心境。那个时候,他的结发妻子因为乳腺癌刚刚去世。他的妻子跟他一样都是文革前的大学生,是不同班的同学。我觉得如果他讲授苏轼悼亡妻王弗的《江城子》或许表现应该更为出色。“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少年夫妻老来伴,几十年的相扶相搀间忽然没有了依仗,白发老师若是沉浸到这阙词中去,不哭个死去活来,那才叫见外。
更深一个层次的原因,还是因为那时我正暗恋胜美。那段时间里,胜美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均为我日记中的主要内容。我渴望得到胜美的芳心,却因为自忱是家庭背景的差异以及对于将来能否养活胜美的担心,始终不敢将这种小心思向胜美表白。白发老师讲授这首《踏莎行》的时候,穿淡绿色连衣裙的胜美隔着几个人与我坐成了一排,我耳朵里回旋着白发老师幽幽的吟诵声,眼睛却在卖力地斜视,偷偷而又贪婪地看着胜美柔和的侧面的脸。胜美白皙的面庞上看不出任何受白发老师感染的迹象,只有长长的睫毛在轻轻地上下刷动,眼角上那颗褐色的美人痣便如一颗诱人的成熟桑葚儿,让人喉结大动、喉咙发干。那时的我读不懂她的心,也没有学会向她表达爱慕之情的法门,只有在梦里实现与她携手花前月下的美好愿望。诗经有云:“既见君子,胡云不喜”,又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大概说的就是我当时的情状。好花人人爱。美女当前,我要是不活动心眼的话,大概真像后来女同学评价的那样,不是生理不正常,便是心里变态了。
那个时候,对胜美朦胧的好感正如大雾里迷失掉的楼台、月海里消融掉的渡口,无从归拢,也无从下手。白发老师充满感伤的吟诵正合了我的那份小心思,所以每当雾起月升的时候,一种暖暖的说不清滋味的轻愁便会弥漫心头,有时候是胜美的影子,更多的时候却是一种无来由的感喟。
但眼下我却没了浪漫的心思,没有了感伤的联想,口鼻间呼吸着微风夹带而来来的富含泥土腥味的雾气,蜷缩在车座上,望着车窗外的一片白茫茫的混沌,我和王魁默默地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书上说,没有一家银行会给贷款,没有一家公司可以得到融资,一切的一切全部都要靠公司自身发展,这种才叫崩盘。但是,目前中国的股市永远不会崩盘,最多算是一个比较有趣的下跌。作为整个盘面上的个股,霞光股份最多来个ST,原不必引起如此大的恐惶的。再说,恐惶的应该是购买霞光股票的股民,应该是霞光股份持大股的股东们,对于一个小小的企业荣衰,海城的政界为什么也如此恐惶?
就象随着丽日东升,南风渐起,迷雾终将逐渐散去,原本隐匿于迷蒙中的一切都要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一样,引起恐惶的症结最终也会暴露在大众面前,即使有人醉死也不认这壶酒钱。
不远处便是一座独门独院的别墅。等到浓雾稍散,我们便要进去看个究竟。
2
我见到成达的时候不是在医院,而是在他的家里。准确地说,是在他家偏房里的一个笼子里。
成达的家是一幢独门独院的别墅。就象任何一个有钱就会有个性、有格调的富人一样,他不喜欢跟那些为了一分钱的价高价低争个面红耳赤的杂七杂八的人住在一起。两年前,他在海城城区最南端临河的地段买下一块地皮,为自己盖了一方别墅。种了花、植上树,挖上一个水池养上红鲤漂上睡莲,俨然一个告老还乡的员外。成达住进来后他的家里我仅仅去过一次,但就这一次就几乎把我给馋死。遂对成达发誓,如果成达不把这房子让给我住,这辈子我绝对不会再次前来观光了,因为我怕我受不了刺激,我怕我会因为失落感太强,将心嫉妒碎了。
但是这次我还是来了,并且是跟王魁一起来的。之所以喊上王魁,一来是为了让他为我保驾护航,二来在判断人方面,终日跟人斗心眼儿的他经验相对丰富一些。
为我们开门的是成达的妻子,那位来自杭州城的南方女子。她与我有过一面之缘,还是那次酒后被成达带来参观他家的时候,她沏了一壶上好的龙井,温温柔柔地耍茶艺一般地为我们端茶倒水,一口略带南方口音软软的普通话,配上白白细细的皮肤,让人好羡慕成达的艳福。
看到穿警服的人进门,成达的妻子有一些惶惑。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