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召唤猛将-第68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后特别感谢一下懒羊羊巐的5万起点币飘红,感谢所有投月票、打赏的同学)。
九百三十七 我们也有猪队友()
天色尚黑,即便拿着张须陀的令牌把陈宫从天牢里提了出来,也出不去洛阳,时间久了反而会暴露意图。⊙,
众人决定等天亮城门打开之后再动手,但在此之前应该先弄几套禁军的甲胄回来,总不能穿着商贩、道士的衣服去天牢里面提人吧?
“金先生与黄兄弟被寒风吹了一夜,不劳你们出手,陪小王爷在客栈里小憩一会。我与张道长、王教头去街上去弄几套甲胄回来!”
能够安然无恙的把刘无忌带回来,李元芳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地,就差把金台给供奉起来。因为李元芳深知倘若刘无忌有个闪失,自己的前途势必会蒙上阴影,想要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当下由李元芳带头,张三丰、王越随后,悄悄出了客栈,在洛阳的街道上四处寻找目标。顺着胡同七拐八拐,走了三五里路,便迎面撞上了一支十人的巡逻小队。
此刻正是四更时分,北风呼啸,路上人迹罕至,李元芳等人的行踪登时就引起了这支巡逻小队的注意,为首的什长拔刀出鞘大喝一声:“呔,前面是什么人?过来接受审查!”
“此处乃是闹市,把他们引到僻静之处再动手,便于毁尸灭迹!”
李元芳已经做了多年的特务头子,对于这种事情得心应手,知道怎么做才能够天衣无缝,当下不假思索的招呼一声,带着张三丰、王越朝洛河所在的方向飞奔而去。
“哪里来的毛贼,速速停下脚步受擒!”
“捉住他们,休要走了一人!”
看到三人拔脚就逃,这些巡逻的士兵以为遇上了不法之徒,若是安分守己的百姓自然不会像耗子见了猫一般仓惶逃窜。当即各自拔刀在手,在后面紧追不舍,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一条不归路。
李元芳三人脚步敏捷,若是全力奔跑,早就把这些寻常的士兵甩的无影无踪。因此只用了七成的力量。一路小跑,把十名巡逻兵吸引出了三四里路,逐渐的靠近了洛水桥。
白天的时候李元芳在洛阳大街小巷踩了一天的点,对于地形环境可谓已经了如指掌。停下脚步吩咐道:“行了,就在这里动手,全部解决之后抛尸桥下!”
看到前面三人停下了脚步,累的气喘吁吁的十名巡逻兵喘着粗气叱骂:“再跑啊,怎么不跑了?没劲了吧?几个小毛贼敢跟官爷比脚力……”
话音未落。李元芳当先出手,刀光一闪,便把带头的什长砍翻在地。
张三丰出拳如风,王越剑如白虹,三人联手眨眼间就把十名巡逻兵全部击毙,不曾走脱一人,甚至就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
迅速的把这些士兵的甲胄扒了下来,然后把尸体藏匿在桥底,草草处理了下街道上的血渍。三人便各自怀抱两幅甲胄,以最快的速度返回了客栈。
看到东方微微泛出鱼肚白。由王越带领着刘无忌、凌统先去洛阳东城门通知李存孝二人准备接应。而李元芳、金台、张三丰、黄飞鸿四人则全部换上甲胄,拿了张须陀的令牌赶往天牢,设法把陈宫提出来。
洛阳的清晨更加寒冷,北风呼啸,阴沉的天空飘起了零星的雪花。
无事的百姓缩在被窝里不肯起床,只有摸早贪黑的小贩早早爬了起来,顶着凛冽的寒风在街上叫卖。偶尔有鸡鸣犬吠之声传入耳中,间杂着被屠宰的家猪歇斯底里的惨叫声。
走了一顿饭的功夫,金台四人便来到了天牢外门,由李元芳带头把令牌一招:“奉张将军之命。提犯人陈宫前往齐王府受审!”
看门的百夫长不敢怠慢,亲自带路领着李元芳四人来见天牢都尉:“启禀都尉大人,这四位兄弟手持张将军的令牌,说是要提重犯陈宫前往齐王府受审!”
陈宫乃是超级重犯。自从关进天牢之后,负责管理的都尉就再也没有睡踏实过。眼看着明日就是陈宫的死期,总算可以卸下肩上的包袱,因此一晚上都没合眼,唯恐出了差错。
听了四人的来意,蹙眉道:“陈宫定在今日午时凌迟处死。由新文礼将军监斩。为何大清早无缘无故的,张将军却派你们来提人?”
李元芳厉声呵斥:“齐王有要事审讯陈宫,所以命张将军代劳。”
“既然是齐王提人,为何不从齐王府派人?却要让张须陀将军派人来提重犯?”都尉依旧不肯轻易相信,警惕的质问。
李元芳面色一变,加重语气怒斥:“此乃上头之事,我等当差之人只管执行,哪敢多问?若是耽误了时间,怕你担待不起,速速把陈宫提出来交给我等。”
都尉抚摸着唇角的八字胡,沉吟道:“若是耽误了时辰,我担待不起,但出了差错我更担待不起!几位兄弟稍后片刻,我派人去问问苏擒尚书的意思,若是苏大人同意,我便把重犯陈宫交给你们。”
忽然人影一闪,张三丰犹如鬼魅般掠到了都尉眼前,也没看清怎么出手,就听到都尉闷哼一声,一头歪倒在地,不知死活。
看到老大被放倒在地,百十名狱卒顿时纷纷拔刀,齐齐叱喝:“怎么?尔等想要劫天牢不成?”
张三丰之所以敢出手,早就想好了措辞,高声道:“齐王得到消息,陈宫刺杀先帝之事乃是受苏擒指示,故此派我等来提陈宫去齐王府受审,把此案查个水落石出。这都尉分明是苏擒党羽,前往通风报信……”
李元芳在心里为张三丰叫声好,这措辞简直天衣无缝,跟着声色俱厉的威胁众狱卒:“刺杀先帝乃是诛灭九族的大罪,我劝你们最好不要轻易掺和进来!否则被无缘无故的牵连,自己死的不明不白不要紧,千万别连累了家眷与族人。”
果然,在张三丰与李元芳一唱一和之下,在场的狱卒俱都被震慑。本来就人心惶惶,现在听他们一说更加扑朔迷离,谁也不敢轻易站出来做出头鸟。
李元芳弯腰麻利的从天牢都尉腰间解下钥匙,顺着走廊大声喝问:“谁是陈宫,给我站出来?”
“陈宫在此,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知道死期将至,陈宫和章撼聊了一夜,听到外面的一番对话,当即大喝一声。
李元芳迅速的打开三道门槛,叱喝一声:“跟我走一趟齐王府!”
陈宫正要喝问,却发现金台有些眼熟,似乎在江陵的时候曾经见过,依稀记得陪在大汉天子刘辩的身旁。金台向陈宫以目示意,自己等人并无恶意,陈宫登时领悟,心道难道自己死期未至?
“若是齐王能够饶我不死,必然如实交代,是苏擒指示我刺杀刘掣。”陈宫随机应变,配合着李元芳等人演戏。
顿了一顿,指了指章邯道:“此人也与此事有重大干系,把他一块带上!”
章邯不知道陈宫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登时目瞪口呆,难不成陈宫舍不得自己,让自己陪着他一块共赴黄泉?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章邯想了想反正自己横竖都是死,那就陪着陈宫去一趟齐王府好了。
当下四人押解着陈宫与章邯大摇大摆的向天牢门外走去,数百名狱卒群龙无首,再加上被张三丰、李元芳编制的迷局欺骗,谁也不敢轻易出头,免得惹祸上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四人把陈宫、章邯带出天牢,消失在洛阳的街头。
天色大亮,小雪稍纵即逝,洛阳的街头逐渐闹了起来,各种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王越带着凌统、刘无忌一路急行朝东城门赶路,忽然听到街上一声嘹亮的叫喊:“卖剑,卖剑,祖传宝剑!乃是越王勾践赏赐给范蠡的宝剑,后来流落到了民间,被我祖上所得,现千金出售,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王越生平最爱宝剑,此刻听到叫喊之声,便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向叫卖之人凑了过去。
“师父,此地不宜久留,咱们先出城吧?回头我让父皇赏赐给你一柄宝剑就是了!”刘无忌牵了下王越的衣襟,催促道。
王越一脸恋栈:“无妨、无妨,师父看一眼就走!”
“哎呦……这位先生气质高雅,举止不凡,走起路来龙行虎步,一看就是个习武之人。你来瞧瞧这宝剑,一百金就便宜卖你了!”发现了主顾,卖剑的汉子登时来了精神,凑上去把剑交给了王越。
王越拔剑在手仔细端详,只见剑身光亮,锋芒逼人,重量适宜,造型精美,端的是一把上等宝剑。不由得心痒难耐,与这卖剑的汉子讨价还价了起来。
两人纠缠了至少一壶茶的功夫,最后汉子痛心疾首的道:“算了,宝剑赠英雄,三十金便宜卖你了!”
王越喜滋滋的正要掏钱,忽然听得马蹄声大作,一员大将手提铁方槊,胯下大宛良马,引领了千余士兵列队而来,身后飘着“新”字大旗。
“咦……那人不是王越吗?曾经在洛阳宫当过教头,现在在金陵做禁军教头!”新文礼身后的一名士兵眼尖,一眼就认出了王越,大声向新文礼禀报。。
九百三十八 群英闹东京()
听说遇上了来自金陵的大人物,新文礼登时喜出望外,手中马槊一挥,高喝一声:“来呀,把这奸细给我拿下!”
“得令!”
紧随着新文礼的百十名士卒答应一声,各自挥舞着刀枪齐声呐喊,朝王越扑了上来:“束手就擒,饶你不死!”
王越手捧宝剑正在沾沾自喜,却不料乐极生悲,吃惊之下转身就走。‘跑了几步才想起把凌统与刘无忌落在了身后,急忙转身招呼:“快跟着我跑!”
“原来那两个孩子是跟王越一伙的,抓住他们!”
倘若王越不喊的话,这些士兵还没现王越与凌统、刘御的关系,看到他停下脚步挥手招呼,登时反映了过来。一部分人去追王越,另外一部分人挥舞着刀枪朝凌统与刘无忌围拢了上来。
“公绩哥哥,看来跑不掉了,拼了吧?”
年幼的刘无忌吆喝一声,从背上摘下包袱,里面包裹着屠龙刀与倚天剑,从外表看像是一张琴盒,而刘无忌就像一个背琴的童子。
光芒一闪,刘无忌左手屠龙刀,右手倚天剑,划出两道金芒与白虹,奔着冲到面前的士兵砍了出去,一阵破铁之声响起,登时砍翻在地。
“哎呀……这小孩竟敢杀人?”
“他的武器好像是神兵利器!”
一个岁的小孩当街杀人,而且身手敏捷,登时把追赶的西汉士兵吓了一跳。街巷上正在经营生意的商贩四处躲闪,惊呼声此起彼伏。
“吃我一棍!”
凌统闷哼一声,自腰间解下三节棍,挥舞的犹如一团波涛,将追到身后的一名士兵扫倒在地。
凌统所用的三节棍是刘辩让江东名匠特意给他打造的,由上等玄铁铸造而成,中间连接的部分由兽皮混合丝麻造成。‘既可远攻又可近战,而且出招度极快,弹性十足。变化多端。
刘辩给它取名“怒涛”,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让凌统使用。没想到凌统对三节棍却颇有天赋,无师自通,短短几年下来已经小有章法。这让王越颇为不悦。再三告诫凌统使用这种歪门邪道的兵器没什么前途,用剑才是“百兵之”,再不济连刀也比练这劳什子的三节棍有出息。
在王越的管教之下,凌统无奈,只能白天练习剑术。晚上偷偷摸索三节棍的用法。因此这两年来武艺的提升明显减缓,已经被刘无忌越。
这次潜入洛阳,一个小孩子家随身携带刀剑,过于惹人注目。因此凌统便随身携带三节棍,以防不测。此刻形势危急,便抽出三节棍,挥舞的虎虎生风,将紧追不舍的一名西汉士卒撂倒在地。
新文礼在远处看了,咋舌道:“啧啧……两个小娃儿功夫底子很扎实嘛,想来绝非普通人。给我抓活的!”
随着新文礼一声吩咐,蜂拥而上的西汉士兵不再攻击两个小孩的要害,而是用刀背、枪杆等部位攻击凌统与刘御的背部、腿部、肩膀等非要害部位,希望把他们击倒在地,生擒活捉。
刘无忌跟随着父亲、母亲射猎多次,死在他箭下的野猪、狍子、麋鹿不在少数,因此练就了一股狠劲。再加上搭救辛宪英母女的时候杀了几个山贼,手上沾了性命,此刻挥刀砍杀起来竟然毫不犹豫,仗着两把神兵利器削铁如泥。闪转腾挪之际竟然连杀三四名西汉士兵。
而凌统的狠劲则要比刘御差了不少,再加上三节棍属于钝器,没有力量不能体现出它的威力。而且凌统不敢袭击敌军的脑门、脖颈等要害部位,故此只是将涌上来的几名士兵抽打的东倒西歪。并没有杀伤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