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言悔-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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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妹,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哦,不然我们可会上你们班去找你。”引诱恐吓一番,这位难缠的师兄总算放开了她。
“知道啦。”小美闷闷地回答一声,赶紧离开,带着李小莲在登山社的登记簿上签了名,这回李小莲倒是很配合,没有任何疑问。
学校的食堂热闹而嘈杂,虽然校外也有很多饭馆,但对于他们这些不熟悉的新生来说这里还是用餐的首选。不过,李小莲却带着小美越过了食堂,继续向后走去。
“小莲,我们这是去哪儿?”小美疑惑地问道,她们应该进食堂吃饭才对呀。
“你不是有话跟我说吗?”李小莲转过头对着她冷冷地说道,她好意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让她说话难道还错了吗!
“哦,对。食堂太吵了,要说话还真是不方便。”小美赶紧附和,自己本想找一个安静点的地方好好跟她谈谈的,还害怕她不同意,这下她主动提出来,真是太好了。
在这座名校云集的城市里,小美所在的学校可谓名不见经传,位于城市边缘,但正因为其远离城市尘嚣,风景才幽静秀美。此刻,夕阳斜挂在天际,为天地万物抹上一缕淡淡的橘红,像极了少女脸上明媚的红霞。由于是吃饭时间,林荫道上徘徊的人很少,虽非深秋,但由于天气寒冷,树叶已纷纷转黄、转桔,飘飘荡荡地落下,铺了一地,虽非“霜叶红于二月花”的景象,但这绿、黄、橘的景色别有一份美丽。花园里仍有几朵花倔强地开着,誓要燃尽自己的生命。秋高气爽,就连那份微微的冷也变得美丽起来。
俩人走进花园,在一座花坛边停下,夕阳映照在身,李小莲看着小美,她周身的光芒让自己目眩,尤其是她微微笑着的样子,一瞬间竟是美得那么不真实。
“你的事我都听说好,你还好吗?”小美小心翼翼地问,表达着她的关心,尽量不让李小莲觉得不舒服。
“能有什么不好的,我今天能够站在这里,还得感谢那个男人给我的钱。”那个男人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于她来说“父亲”只是一个模糊的印象罢了,能够得到这笔钱对她来说真是意外之喜了。
“可是你妈妈”父亲从来不在身边,可以不要,可是母亲呢?相依为命的人那么背叛自己该有多痛!
“我没有妈妈,从来都没有,只有一个生了我,不得不养我的女人。母女之情从来就没有在我们之间存在过。”那个名义上的“母亲”十八年来一直如此表达着,可叹自己竟然非要被她亲手推下悬崖才能认清这个事实。
“小莲”小美轻喊,将李小莲拥抱在怀里,她知道她很伤心,尽管她皆力表现得云淡风轻,跟她比起来自己真的是躲在温室里的花朵了。每当她觉得伤心的时候妈妈就会这么抱着她,即使她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她也会将心里的委屈、烦恼一股脑地倾泄给妈妈,心里就会舒服多了,她希望这个拥抱也可以安慰小莲。
“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同情,我很坚强,我可以面对一切。”李小莲撕喊,挣扎出小美的怀抱。
“我知道,我知道,是我觉得有点冷了,你就替我暖一下吧。”小美又紧紧地抱住了李小莲,手轻轻地在她背后抚摸、安抚。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明明都没有父亲却会相差这么多,我比你聪明、比你努力,可为什么你什么都有,我却什么都没有?”李小莲也紧紧地抱住小美,似是害怕她突然放开,仅仅一个温暖的拥抱她期盼了多久,可却一直都得不到。没有人听她说话,也没有人要跟她说话,可她有多少心里话想要让人知道!
“对,对,你是比我聪明,比我努力。”小美安抚道,这番话却是出自真心,早在高一的时候她就调查过她,因为想当时想要让她融入班集体中,当然首先就要了解她。她的学习成绩中小学的时候很辉煌,从来没有下过前三名,初中的时候也保持在十名以内,而据她所说,李小莲的初中升高中考试卷刚过分数线,与众不同的是,她的卷子非常干净,答得题全是对的,其他的一字未写,她不止一次地怀疑她是否知道自己成绩已经过了分数线所以就不再写了。可没有人支持她的想法,现在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当时的想法是对的。
“就因为你比我幸运,小时候有母亲护着,现在有了一个优秀的男朋友,父亲又来认你了。你什么都有了。”一再压抑的泪水夺眶而出,滑下面颊,滴入小美的脖子里。
小美觉察出了脖子里的温热、温意,安慰道:“不要灰心,你这么优秀,将来也会什么都有的。”
“你骗我,连我自己的父母都不爱我,抛弃我,将来会有谁来爱我,会有谁陪着我。”她相信依自己的能力她将来可以衣依无忧,过上富裕的生活,但她不相信这世上还有谁会爱她,又有谁值得她爱。现在的她孤伶伶的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我们可以成为朋友,我会陪着你哦,”小美怜惜地拍拍她的肩,她实在是太可怜了,继续说道:“将来会出现一个爱你并值得你爱的人陪你一起过完你的人生。你要相信太阳每一天都是新的,人要充满希望,幸运之神才会眷顾。”
“我那么努力,那么努力地想要讨她的欢心,可她却视而不见,一直拿我当包袱看待。我那么努力地为她要到了这笔钱,她拿了钱却迫不及待地甩了我,她不知道我已经长大了,我不会再拖累她了,我可以挣好多好多钱,可以让她过上好日子了,可她竟然不要我!”泪水止不住地往出涌,就怕自己会嚎啕大哭,嘴唇咬出了血丝,双臂拥得小美都觉得有些痛了。
“想哭就哭吧,你妈妈不要你是她做得不对,你没有什么错,你值得人爱,值得拥有比我更好的一切。”
“呜为什么这么不公平——”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大哭出声。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一直告诉自己要坚强,坚强,再坚强,不可以哭,不可以示弱,却不知内心都快要崩溃了。
哭了好久,原本离天际还有些距离的太阳已经快要藏起它的最后一缕光芒。小美的衣服涅了一片。
李小莲从小美怀里抬起头来,不好意思地看着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尴尬地不知如何是好。
“不用尴尬,我经常会躲在我妈怀里大哭的。心里有什么事,讲出来,哭一哭,发泄出来就好了,不要弊在心里。”小美试图站起身,因为腿麻,竟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李小莲赶紧扶住了她。
“谢谢!”俩人同时说道。
小美诧异了一下,回神说道:“不用客气,再怎么说我们也是三年的同学了。难得我们又同在一所学校,应该多多互相关照的。从现在开始做我的朋友吧,我一个人在这里很孤单的。”
“好。”李小莲再一次的红了眼,为了这份难得的体贴。哭过之后,心里轻松多了,早就决定要重新开始,可心里却总有个包袱,压得她直不起腰来,从现在起她可以轻装上阵了。
“做我的朋友好处很多哦,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我妈妈也可以成为你妈妈哦。”小美调皮地眨了眨眼,李小莲注视她妈妈的目光她注意过,跟辛娅一样充满了渴望,只不过她要比辛娅强烈了十倍。她今生最大的财富不是有一个多么有钱的父亲,而是有一个坚强、聪慧、非常爱她的母亲。
“你的朋友我不希罕,我只要你妈妈。”她这一生最大的不幸就是有个懦弱、自私的母亲,现在她的生活上不需要母亲了,可心理上还需要。
“行呀,只要你多巴结巴结我就行了。”小美挤眉弄眼。
“扑哧!”一声,李小莲笑了出来,问道:“我要怎么巴结?”
“哎呀,肚子好饿,你请我吃饭吧。我要吃羊肉串!”来到这里,好吃的羊肉泡吃不着了,只能吃羊肉串了,可每回文文都不赏脸,老是说吃多了不好。
“那就走吧。”李小莲也觉得肚子饿了,觉得自己可以吞下一头牛了。小美上前挽着她的手臂向前走,她虽然觉得不太习惯但却暗喜于心,是不是自己决定追随她的脚步就是为了今日能够成为她的朋友,可以和她在一起?俩人的影子在地上拉得修长,时不时地重叠在一起。
第十七章
“你好,请问林文斐在吗?”小美拿着电话站在林文斐的宿舍楼下向他寝室打电话。手机是爸爸给的,说是出门在外有个手机跟家里联系起来比较方便,手机费由爸爸全部报销。不过她打长途的时候很少,一周和妈妈联系一次,互通平安即好,更多的时候是用来接听爸爸的来电。
“你是小美吧……他不在,刚有人把他叫出去了。”一个很敦厚的男声接了电话。
“这样呀,你是胖子吧。方便下来一趟吗?我现在就在你们楼下,有点东西想让你帮我拿上去。”这个接电话的男声很熟,她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能为美女效劳是我的荣幸。等着我,一分钟内准时出现。”
“那就多谢了,再见!”
“错了,美女,是待会儿见。”
小美笑着放下了电话,这个胖子真有意思。林文斐寝室里的四人真可谓是各有千秋——不仅家庭出身各不相同,就连脾气性格也是截然迥异。他们一个是大富之家,两个小康之家(一个书香门第,一个吃祖产的小业主),一个贫困之家;而性格呢,则是:一个是典型的公子哥(成日的吃喝玩乐,追女朋友),一个冷酷帅哥(林文斐),一个期文书生(温文尔雅,安静地学习),一个莽夫(胖子,性格直爽,行事略有些粗鲁)。当然,他们并非草包之流,毕竟能够进入这种一流学府的人都不会差到那里去的。因其四人均属个头超过1。80米的帅哥,所以他们寝室被封为帅哥寝室。
胖子其实并不胖,客观而言,他只是显得非常壮实而已,“胖子”这个名字是他自己说的,因为小时候非常胖已经被人叫习惯了,尤其是他还特别爱吃,他觉得这个名字于他非常合适。要唤他的真名一时半刻他是反映不过来的。严格说来,他们寝室最讨人喜欢的其实是胖子,虽然有些粗鲁,但风趣幽默,乐于助人,对女孩子还特别温柔。但林文斐对胖子却特别感冒,只因为小美说过一句玩笑话“如果我不是早就遇见了你,也许我最有可能爱上的人会是他”。自此,胖子在林文斐哪儿得到的“冷遇”更是比别人强了十倍,俩人常在篮球场上撕杀得死去活来,胖子总说跟林文斐打球总是比中别人累十倍,但也要痛快十倍。
虽说这四人在课后难得凑在一起,凑巧的是小美来找林文斐的一次正巧碰见他们在一起,知道小美是林文斐的女朋友后,胖子直嚷嚷着要一起吃个饭好好地认识一下,公子哥也是兴致勃勃,斯文书生含笑点头。望着小美乞求、开心的脸,林文斐脸色难看地点了点头。一顿饭吃下来,四个人兴致高昂,林文斐的脸色青了又绿,绿了又青,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那三人怕是早已灰飞烟灭了,只因为其间这样的话层出不穷:
公子哥:小美,你真是太漂亮了,我对你是一见钟情。如果你那天受不了林文斐那个冰块就来找我吧,我温暖的胸怀会永远为你敞开的。
胖子:小美,那个花花公子的话你可不能信,不过你有没有要好的女朋友呀?帮哥哥我介绍一个,可怜我一直到现在都是孤家寡人一个。我的条件也不高,像你这么可爱的就行了。
斯文书生:小美,他们俩都不好,一个花心,一个鲁莽,要是我的话,一定会对女朋友非常温柔、体贴的,你好好地考虑考虑我吧!
这顿饭吃下来,小美放心多了,原来她还怕林文斐那么冰冷的性格会跟宿舍里的人格格不入。现在好了,他们各有特色,彼此之间反而能够互相接纳。后来,小美了解到他们之所以能够互相接纳彼此,还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打篮球,任何一场班级比赛都会有他们四人的身影。据胖子说他们之间的情谊是从篮球场上发展起来的,她看过他们的比赛,四人表现各异,但默契却非常好。
胖子的表现最活跃,篮球场上的他很快乐,对他来说打篮球似乎是一种很享受的事。他就像高中时的李浩一样把打篮球视为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所以他的表现也是最优秀的。
公子哥纯粹是将篮球场视为他展示自己的舞台,随时不忘表现他高超的技巧,每一个动作都力求表现的非常帅气,还进不时的给周围的观众一个飞吻。只不过这种得意须在他和胖子是一队的情况下,如果俩人对立,胖子时不时的给他捣乱一下,他则会成为观众的笑料,明明是很帅气的动作,他却在扑了空之后还表现得洋洋得意。他是个很散漫的公子哥,却不是个心胸狭窄的公子哥,还是个充满活力的青春男孩,所以他耍赖,之后的他会阻饶胖子的每一个动作,就是让他进不了球,不管他的动作多么幼稚、会不会犯规被罚下场。
斯文书生在场上也表现着他的优雅,他纯粹将打篮球视为一种健身运动,只不过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