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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枫魔行-第54部分

小说: 枫魔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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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坎桑纳斯满脸推笑,“我有眼不识英雄,罪过罪过。”
叶晓枫问道:“请问,三皇子平日里有些什么爱好呢?”叶晓枫毕竟心思缜密,他想借此机会好好了解一下这王府里的门道,将来也好投其所好。
坎桑纳斯说道:“三皇子平日里政务繁忙,也没多少闲暇的时光娱乐。他最喜欢的就数金色毛兽了。那几个金毛尤物都是阿赫穆鲁从前从西域带过来的,那小子为此得了不少赏钱呢!”
叶晓枫心中暗叹:贩卖妇女毛兽这种事情,我还是做不来的。
坎桑纳斯又说道:“三皇子殿下还喜欢打猎,经常带着大批随从到皇家林园狩猎,殿下虽然招募了许多弓箭手,但是,你们都知道的,咱们毛兽天生不会使弓,每次出去收获总是不大,殿下始终未能尽兴。格鲁萨,你们人类应该很会用弓箭吧,我想这次狩猎,三皇子可能会带上你。”
叶晓枫点了点头,“这个我知道,殿下前面跟我讲过。我也不大会用弓箭,更没打过猎,也不知道行不行。”


第七十五章 闷骚
更新时间2011…2…8 20:21:56  字数:3034

 坎桑纳斯笑着对叶晓枫说道:“你就别谦虚了,谁不知道你弹无虚发啊?到时候,好好干,让三皇子高兴高兴,咱们跟着也沾点光,开开洋荤。”
阿尔米达剔着牛骨,又开始犯馋了,“格鲁萨,你那投石功夫要是不用来打猎,那可就糟蹋了!一说到野味,我特别怀念我小时候,咱们阿里纳斯山上的黄麂。”
“黄麂是什么东西?”叶晓枫又听到了一个兽语新名词。
“哦,那是鹿的一种,个头小,喜欢在山林里穿梭。啊,说起那个味儿,赞呐!”
叶晓枫听明白了,他是在说麂(jǐ),这种野味,在中土帝国的广大山川中也有分布,跟黄狗差不多大。“阿里纳斯山,我也去过的,我从南边来的时候经过那里的。”
“怎么样?那边风光秀丽吧?”一说起自己的家乡,阿尔米达立刻两眼放光。
叶晓枫苦笑地摇了摇头,“我那时候哪有心思欣赏风光?”,叶晓枫的思绪随即飞到了当日阿里纳斯山坳下阿赫穆鲁、富骊山毛贼、三皇子嗨格尔的御林军三方激战的场景,那又是一段险象环生、以命相搏的悲壮遭遇。叶晓枫现在仍在后悔,当日骑马逃跑的时候为什么慌不择路,偏偏遇上了嗨格尔这个冤大头。
“恩,”叶晓枫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过些日子,我们撺掇三皇子一起去阿里纳斯山吧!好歹去抓几个传说中的黄麂。”叶晓枫心中明白,阿里纳斯山远离钢都之城,离南疆的中土帝国却又更近了一步,这分明是个机会。
阿尔米达拍手叫好,“老大,你最哥们了!到时候留头大的给我!”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大的你敢要吗?”
阿尔米达随即醒悟,“是是是,大的自然是三皇子殿下的,咱们分小的。肉还是小的嫩。”
婉儿在一旁一直不敢伸手,只是卑微地啃着面饼,叶晓枫觉察出了异样,“婉儿,你自己动手拿肉啊。只有你吃好了,我才会开心。”
婉儿迟疑了一下,也伸手掰了个鸡翅,她显得非常珍惜,连鸡翅上的软骨都一起啃了下去。叶晓枫看了她一眼,深有同感地叹了口气,他深知奴隶的悲哀,因为不久前,他也是个低声下气的奴隶。“婉儿,你之前怎么搞得那么脏呢?”
婉儿不好意思起来,“我一直被关在牢房里,从来没洗过澡。再说,俺娘说了,为了防止那些毛兽又不轨之心,还是把自己弄脏一点比较好,毛兽们看了我恶心,也不会来欺负我了。”
叶晓枫大笑,“这办法倒是不错!可你差点把我都恶心死了。他们毛兽其实只喜欢毛发浓郁,高大丰满的异性,对于咱们这种光秃秃的人类,他们觉得是病态,不会有什么想法的。”
婉儿笑道:“今天,他们跟我说,要把我送给一个男人做丫鬟,当下就慌了神,还故意把自己再弄脏了些。”
叶晓枫满心欢喜,“你后来怎么又洗干净了呢?该不是……”要放在以前,叶晓枫肯定会说,“你该不是看上了我这么个丰神俊朗的公子哥儿,动了春心,决心好好装扮一番,来勾引于我。”不过眼下,时过境迁,特殊的遭遇使得他的心智越发地成熟起来,他略微觉得有些不妥,终究还是忍住了没说出口。
婉儿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现在只希望晓枫公子不要嫌弃我。该洗,还是得洗。”
“哪的话呢!我怎么会嫌弃你?婉儿你放心,在这里,你就把自己当成女主人,放开肚皮吃,有我叶晓枫在一天,就不会让你饿肚子。”
阿尔米达又开始敲桌子了,“你们小两口又在说什么悄悄话呢?老大,你能不能不说人话,讲兽语行不?每次你们两个说话,我就会以为你们又在偷偷地说我坏话!”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就你能对婉儿说我的坏话,不让我说吗?”
阿尔米达一脸无辜的样子,“想不到你那么记仇,我就说了你一回,就一回啊!”
婉儿正色道:“以后一回也不许说!”
阿尔米达直摇头,“你们俩才认识一会,就粘得跟糠巴巴似的。我看,过不了几天,小格鲁萨就会生出来了,哈哈哈哈!”
阿尔米达的一席话,顿时如一记猛棍敲在叶晓枫的心坎,“小格鲁萨?额滴神呐!”原本叶晓枫坐在婉儿身边早就已经心驰荡漾,他也觉得婉儿对自己颇有好感,正YY着待会饭桌散了,好好温存一番。“小格鲁萨”顿时让他惊醒,如果以后拖儿带女的话,那不就得在这里扎根了?想要逃跑更是难上加难。三皇子赠女的用意,叶晓枫终于明白了。
叶晓枫是处儿,加之中土帝国历来封建不化,谈性色变,“避孕”一说,更是奇谈怪论,所以他对“夫精母血”这种生理常识知之甚少,一时之间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应对。
酒足饭饱之后,阿尔米达和坎桑纳斯纷纷起身告退,偌大的房间只剩下叶晓枫和婉儿两人。婉儿趴在地上,开始收拾起残根剩饭来,她的臀部微微翘起,更显得风情万种,擦着擦着,婉儿的身体挪到了叶晓枫的对面,胸前的衣衫略微下垂,露出了诱人的乳沟。
“嘶溜!”两行不争气的鼻血从叶晓枫的鼻子里流了出来。“哇拷,太给力了!麻块妈妈,受不了了!”叶晓枫立刻闭上了自己的眼睛,“蛋定,蛋定!”,他开始盘膝坐地,运起固本培元来,他想用修炼来抚平自己荡漾的春心。很快,叶晓枫进入了修炼状态。
当修炼真气在体内盘旋游回了三十六遍之后,叶晓枫睁开了迷离的眼睛,他瞥了一眼窗外,此刻暮色已经降临,而屋内婉儿正坐在烛台便静静地注视着自己,看到叶晓枫练功完毕,婉儿便高兴起来,“你练完啦?不知道我有没有打扰到你?”
叶晓枫心想:你这不废话嘛!当然打扰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打扰。他无奈地笑了笑,“那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婉儿指着床铺说道:“晓枫公子,这里实在没什么东西可用,我只好拿麻布做成了被褥,你就将就着睡吧!”
叶晓枫摇了摇头,“我今晚不打算睡觉,以后或许也不睡了。我要通宵达旦吐纳真气,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只有实力才是生存的保证,现在又多了个你,所以我必须加倍努力才行。再说了,我体热,不需要盖被子,寒冷的环境更加能激发我自身的潜能,让我练功事半功倍。”
婉儿疑惑地点了点头,“我什么都不懂,公子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一切都听公子的。”
叶晓枫暗暗心惊,真的什么都听我的吗?我要跟你OOXX……罢了罢了,算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先培养下感情再说,老子在这里举目无亲的,就这么一个同类,她万一不从,一哭二闹三上吊起来,那可就麻烦了。想当年叶晓枫在国立军官学院,向三个女同学求爱均遭拒的经历(详见第一章),让他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使他在面对婉儿的时候显得畏首畏尾。
叶晓枫又说道:“你就踏实地睡吧。明天也不用早起,早饭阿尔米达会准备的。”
“好的。”婉儿说着,就向床边走去,“不过,公子,婉儿总得做些什么事情啊?”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咱们两个孑然一身,又没什么家务好做,更不需要你种田织布,你的脸色太差,身体也很单薄,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吃好喝,争取把身体养好咯。呵呵,阿尔米达刚才说你的话你也听见了吧?”
婉儿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口中轻轻地嘀咕了一声,“公子还是嫌弃我。”
叶晓枫遂不再理她,自顾自开始新的一轮修炼。
破晓,一缕阳光从窗户中照射进来,刺激到了叶晓枫的眼皮,他站起身来,稍微活动了下自己的手脚,深情地来了个大懒腰,他突然间瞥见婉儿仍然熟睡在床,便不敢发出声响,深怕吵醒了人家。叶晓枫微微地叹了口气,“看来这小妮子实在是太累了,肯定从来没睡过一个囫囵觉。”
这时,门外咚咚咚传了一阵敲门声,叶晓枫赶忙将门打开,只见阿尔米达正端着几个面饼站在门外,叶晓枫赶紧用食指抵住了自己的嘴唇,“嘘~别把人家吵醒了。”
阿尔米达一脸坏笑,“怎么?昨天晚上太累了?一宿没睡吗?嘻嘻。”
叶晓枫尴尬地摇了摇头,“没咋样。”
阿尔米达向他抛了个媚眼,“你别不好意思嘛,咱俩谁跟谁啊?快说说,昨晚几次?”
叶晓枫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说真的呢,没骗你!”
阿尔米达一脸疑惑,“怎么?这女的不对你胃口?”
叶晓枫叹了口气,“还不都是你,昨天跟我说什么小格鲁萨,吓得我一晚没敢有什么动静,我想,我还是尽早逃出去为妙。”


第七十六章 狩猎
更新时间2011…2…9 16:02:13  字数:3041

 阿尔米达大笑,“原来是这样啊!哈哈,我还倒是什么难事呢!”他俯身贴到叶晓枫耳根前,“你只要如此这般,这样,这样……”
阿尔米达传授“避孕技艺”,顿时让叶晓枫茅塞顿开,他恍然大悟地猛拍了一下大腿,“诶呀,我怎么连这都没想到,我真是太愚蠢了!”
“嘿嘿。”阿尔米达把面饼递给了叶晓枫,“拿好,你们继续,嘿嘿!”
叶晓枫刚想把房门关上,外面跑过来一个士兵,“格鲁萨、阿尔米达听令,三皇子殿下命你等速速前往王府大门口,部队已经整装待发,就差你们两个了。”
阿尔米达疑惑不解,“大伙都在等我们吗?怎么昨天没接到通知?诶呀,让三殿下等咱们可就不好了,走走走,格鲁萨,咱们快去。”
传令士兵解释道:“这是殿下临时决定的,你们两个动作快点。”
叶晓枫将两个面饼留在了屋内,就和阿尔米达一起向大门口跑去。叶晓枫一边跑一边嚼着阿尔米达亲自烧烤的面饼,赞道:“真香啊!不错!”
阿尔米达满脸自豪,“那可不?我以前可是卖烧饼的。”
叶晓枫差点将面团从嘴里喷了出来,他听过很多死不要脸的吹牛逼的,但没见过以卖烧饼为荣的。他心中对阿尔米达更是鄙夷了几分,这小子就这点出息。
其实卖烧饼在钢都也算是个不错的职业,总好过奴隶和奴仆以及杂役,个体户的身份比起钢都角斗场里的角斗士来说地位实在是高贵了不少。
叶晓枫又问道:“跟你认识那么多天了,你还没告诉我呢,你是怎么沦落成了个角斗士?”
阿尔米达满脸通红,“一说这事儿我就来气,我那个闷骚的老婆在外面偷人,被我捉奸在床,我一怒之下,把她和情夫砍了。结果我被判了绞刑,后来我自愿去角斗场当角斗士抵罪,这才活了下来。”
“哦,原来在这里犯了事还可以这样抵罪的。”
阿尔米达摇了摇头,“死刑犯都是秋后处决的,而去角斗场,一般人挨不过两天的,所以,这种抵罪用的很少。老大,你就放心大胆地逃吧,大不了被抓回去,反正可以再当角斗士来抵罪吧!你就风风光光地杀成战神,又可以出去了。”
叶晓枫怒道:“放屁,你这不是咒我嘛!我要逃,自然会找个万无一失的机会。”
阿尔米达笑道:“逃啥哦,好吃好喝供着,又有女人抱着,换了我,打死也不逃。”
叶晓枫说道:“我老家那边还有老婆呢!要不早点回去,估计她就跟你老婆一样了,给我戴顶大大的绿帽子。”
阿尔米达奇道:“戴绿帽子是啥意思?”
叶晓枫说道:“就是偷人的意思啊。”
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你们人类说话真有意思,为什么是绿帽,不是红帽?黄帽呢?”
叶晓枫说道:“这有个故事呢:古时候,有一对夫妻,妻子是一位主妇,生得娇艳可人、风韵犹存,平时在家里做点针线活。因生得貌美,早就已招徕一些狂蜂浪蝶追求,丈夫是一个生意人,要经常到外地去做生意,两口子的日子过得也富裕,在丈夫外出的日子里,妻子就不免枕冷襟寒、寂寞难耐,终于有一天,妻子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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