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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枫魔行-第53部分

小说: 枫魔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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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角斗场?你跟毛兽角斗过吗?”
叶晓枫的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了自信的神色,“那当然了,二十五胜呢!正是因为这样,那个嗨格尔才特别看重我,把我招募过来了。”
婉儿的脸上露出惊艳的光彩,“哇!公子好厉害!”
叶晓枫说道:“你以后别公子长公子短的啦,我叫叶晓枫,叫我晓枫就可以了。”
婉儿慌忙说道:“奴婢不敢,奴婢怎么敢这样称呼主人?叫您公子已经是大不敬了。”
这一会“奴婢”一会“主人”的呼喊,顿时喊得叶晓枫心驰荡漾,荷尔蒙激素在他体内泛滥成灾,潜意识中有个声音在提醒着他,这个女人已经是他的了。但叶晓枫随即收敛了放荡的心神,在他面前的是个可怜的女孩,如果自己在这个时候恃强凌弱霸占人家,那岂不是毛兽行径?
叶晓枫说道:“毛兽跟我们有不共戴天之仇,我们怎么可能认可他们强加给我们的主仆关系呢?”
婉儿点了点头,“公子真是个好人!”
叶晓枫更正道:“叫我晓枫吧。”
婉儿温柔地点了点头,“恩,晓枫……公子”轻声应到。
叶晓枫的心理防线再次决堤了。这回映入眼帘的尽是纤嫩的手臂,雪白的大腿。蛋定!蛋定!叶晓枫暗暗告诫自己,“你,你总不能老穿成这样吧?你还是得做套衣服,你会弄吗?”
“那当然了,婉儿在这王府里就是做裁缝的,专门给毛兽缝制皮具。”
“哦这样啊,还好。”叶晓枫指着婉儿身上裹装,“你快把你身上的羊皮和麻布脱下来吧!”
“什么?”婉儿顿时惊恐万分!
“哦,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叶晓枫羞得满脸通红,“我的衣服给你穿吧,我刚洗的,应该不算太脏。你待会就穿着我的衣服缝制你身上的羊皮和麻布吧。”叶晓枫说着,赶忙脱下了自己外套,露出了健壮的身板。
婉儿吓了一跳,指着叶晓枫胸口的刀疤,“晓枫公子,你受伤啦?”
叶晓枫呵呵一笑,“没事,砍我的那个毛兽已经被我毙了!我这伤几天就能好,今天都能下水了。”
“公子好威武!身体,身体真的好强壮啊!”婉儿说着说着,竟不好意思起来。
叶晓枫心中自是得意非凡,他随即打开了房门,往冰天雪地的户外走去。
“晓枫公子!你出去干嘛啊?外面很冷的,诶呀,你快点进来啊!”婉儿急得大叫。
叶晓枫背转身,摇了摇手,“你以后就知道了,我叶晓枫是不怕冷的!不然他们毛兽怎么叫我格鲁萨呢!哈哈哈哈!”
婉儿一个人在屋内激动地热泪盈眶,她深情说道:“娘,孩儿遇到了个好人!”
叶晓枫走进了阿尔米达的房间,那个家伙正在擀面饼。叶晓枫笑道:“待会有酒菜送进来,你这面饼只有留到明天早上再吃了。”
“是嘛?有什么好菜?”阿尔米达满脸期待,不经意间竟舔起了嘴唇。
叶晓枫一耸肩,“不知道,我叫绿管家准备的。”
阿尔米达奇道:“绿管家?那个势利眼?天呐,你真行!”
叶晓枫微微一笑,“在咱们中土国有句话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刚才我稍微意思了一下。”
阿尔米达更加疑惑了,“你哪来的钱?”
“咱们现在都是侍官了,当然有俸禄啦,别急,你也会有的!”
阿尔米达大喜,“万岁!万岁!老大,咱们这是进了天堂了!”
叶晓枫叹了气,轻声吟道:“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老大,你又说人话了!啥意思?”
“哎,这是怀念故乡的诗句。”
阿尔米达赞道,“好听!老大,还有嘛?你接着继续思念思念。”
叶晓枫低头沉思片刻,随即便摇头晃脑地吟道起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阿尔米达一脸痴迷,脑袋竟也跟随着叶晓枫的节奏慢慢地旋转,宛如得了唐氏综合症的先天愚型。“老大,中土话真好听,教我几句吧!”
叶晓枫拒绝了,“我可没这份闲情。你又不跟我到中土去,学了又没用。”
“你太不够意思了,好歹我也是你的兽语老师!”
叶晓枫朝阿尔米达眨了眨眼睛,“怎么样?跟我一起去中土吧!”
阿尔米达使劲地摇了摇头,“不去,我到了那边,官府要抓我,百姓要杀我,只有整天躲在地洞了。老大,如果到时候,你真的想走,我一定会帮你的。”
“好兄弟!”叶晓枫拍了拍阿尔米达的肩膀,“不过现在有点难办了。嗨格尔说如果我逃了,他就把这里的人类全部杀光。这家伙好毒啊!”
“老大,我看三皇子对你挺好的,你就将就着凑活过吧。”
叶晓枫叹了口气,“走一步看一步了。”
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显然是有人在敲叶晓枫的房门。“谁啊?”叶晓枫喊道,一个箭步跑出了房间,只见两个挑夫抗着一箱沉淀的的食盒站在叶晓枫的房前。一个挑夫向叶晓枫点了点头,“照绿管家的吩咐,食物已经送到。”
“谢谢!”叶晓枫显得格外有礼貌。这两个挑夫倒是吃了一惊,他们是王府内的杂役,地位是十分低贱的,只比奴隶高一个等级,“谢谢”这个词,他们真的很少能够听到。
这时,阿尔米达已经抢身上前了,“我看看,我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哇,这是牛肉,还有鸡,还有猪蹄!哈哈哈,爽!”


第七十四章 请客
更新时间2011…2…8 12:34:09  字数:3006

 阿尔米达毫不客气,毛手毛脚地就扯下一块鸡腿,准备大快朵颐,却被叶晓枫一把抢下了!“你急什么?待会再吃!咱们把隔壁邻居都叫上吧!”
阿尔米达一脸委屈,“我就是你的邻居啊。”
叶晓枫笑了笑,“咱们刚来这,万事都得小心,多个朋友总好过多个敌人。”说着,他就去叩响了刚才那个棕毛兽的房门。
道明来意之后,那棕毛兽脸上也微微露出了笑意,“我刚才还以为你随便说说的呢。这么快就准备好了啊?那个……”棕毛兽上下打量着赤裸的叶晓枫,“果然是人如其名啊!不过你最好还是把衣服穿上,咱们毛兽看不惯你们人类的这种皮肤,会觉得腻味,到时候肉都吃不下去了。”
叶晓枫遇到了这么个不太礼貌的毛兽,心中也有些不喜,他转头问阿尔米达,“你觉得恶心吗?我看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每顿都吃得很香啊!”
阿尔米达尴尬地咳了一声,“是不太美观,我只不过不好意思说罢了。”
“哎!”叶晓枫无奈地叹了口气,直接怀疑起毛兽的审美观了。“行,你们等着,我回去看看婉儿有没有把衣服弄好。”
叶晓枫推开了自家的房门,婉儿竟已将羊皮衣服缝制完毕,只不过,那块麻布依旧做成了裙子,与先前大腿处开叉的短旗袍不同,这次仅露出了一双白嫩的脚踝。叶晓枫有一些小失望,他上下打量着婉儿,赞道:“不错,真漂亮!”
婉儿微微一笑,递上了已经折叠好的衣服,“晓枫公子,我刚才帮你把这件羊皮衣服稍微补了一下,很多地方已经破了。不知道您还满意吗?”
叶晓枫用那颤抖的双手接过了自己历经风霜的羊皮外套,他的思绪早已飞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中土帝国。叶晓枫家中殷实,虽从未穿过缝补的衣裤,但自己身上每一件华丽的着装都是他的母亲一针一线精心缝制的,而且每天早晨,母亲都会将要换的衣裤整齐地叠好放在叶晓枫的床前,叶晓枫好久都没有感受到这种温馨的家的感觉了。
婉儿惊讶地看着叶晓枫微红的双眼,变得手足无措起来,“公子怎么了?是不是奴婢把您的衣服弄破了?奴婢该死。”
叶晓枫强装笑颜,“没什么,我只是想家了!你,你不要自称奴婢了,我听着不喜欢。你现在是我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了,咱们之间不应该这样生分。”
“哦,我知道了,我懂,我也很想家,想念我的爹妈。”叶晓枫的哀愁也立刻感染了婉儿,一行悲泪,唰地一下流了下来。叶晓枫立刻深情地搂住了婉儿,轻轻为她擦拭起眼泪来。
“咯吱!”门被打开了,“老大你在磨蹭什么呢?诶哟!”阿尔米达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双眼,“打扰打扰,你们继续继续!哈哈哈哈哈!”
叶晓枫和婉儿被唐突的阿尔米达整得异常尴尬,叶晓枫轻轻地咳了声,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走向门口,“婉儿,今天有好吃的,我再去叫个毛兽来,咱们一起吃。”
“啊?还要叫毛兽,能不能不叫,婉儿很怕他们。”
叶晓枫一拍胸脯,“怕个毛!谁要敢欺负你,我马上叫他脑袋开花!就是那个什么三皇子也不例外!”
说话间,他已走到了门口,“阿尔米达,来,先把这些酒菜抬进我屋内,我再去叫几个毛兽来。”叶晓枫挽着棕毛兽的胳膊,说道:“大哥,你陪我一起去请人吧,我对这里还不是很熟悉。”
他们扣开了先前跟棕毛兽打了嘴仗的那个脑筋不太灵光的毛兽的房间,得到的却是冷冷的回答,“我已经吃过了!”说着,还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一连几户,均是如此。
棕毛兽无奈地摊开了双手,“我看还是算了吧,咱们是异族,他们自命高贵,不屑与我们同桌!”
叶晓枫奇道:“异族?你,也是吗?”
棕毛兽有些小怒,“你没看见我的毛发跟他们不一样吗?大家都说人类精明狡猾,你这家伙却像块木头一样。”
“哦!”叶晓枫恍然大悟,“我还以为只要是毛兽就是一家呢!算了,咱们一起进去吃吧。”
还没走到房门口,就听见阿尔米达和婉儿两人爽朗的笑声,看来这个毛兽话唠到哪都能跟别人打成一片。
“说什么呢?那么开心?”叶晓枫推开房门,笑嘻嘻地问道。婉儿害羞地朝叶晓枫望了望,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老大,我刚才正在给她讲你在地牢地练功的情形呢!”,说着,他双手蜷成了爪子的模样,“汪汪汪!”地喊了几声。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我顶你个肺,你小样居然敢揭我的短,把老子得狂犬病的事,到处宣扬!老子跟你拼啦!”叶晓枫说着,就“哇哦”一声吼叫,向阿尔米达扑落,做咬人之势!吓得阿尔米达上蹿下跳,连忙躲闪,他跑出去几步,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回身凌然道:“差点忘了,你都好了,我还怕个啥!”说着又坐回了原位,抡起先前扯下的鸡腿自顾自大口撕咬起来,“老大,你不是说叫人吗,人呢?”
叶晓枫无奈地说道:“他们都瞧不起我。”
阿尔米达大喜,“好好好!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吃都还嫌不够呢!爱来不来!”
叶晓枫向棕毛兽指道:“大哥,请坐。”
棕毛兽笑道,“你别叫我大哥了,我只是个卑贱的马夫,叫我坎桑纳斯吧。”坎桑纳斯说着,就坐到了阿尔米达边上,准备进食了。
叶晓枫问道:“坎桑纳斯大哥,你一个棕毛兽,怎么会在这里的?”
坎桑纳斯摇了摇头,“说来话长啊,总之是我们棕毛兽国被覆灭了,我们都成了奴隶,我只不过擅长养马,就被三皇子收容了。”
“养马?”阿尔米达满脸疑惑,“养马谁不会啊?”
坎桑纳斯顿时满脸放光,自豪地说道:“我养的可是咱们棕兽国纯种的汗血毛马,一般人可伺候不了。”
“哇!”阿尔米达满脸羡慕的神色,“你说,这府上有汗血毛马?”
“是的,有很多咧!最出彩的要数三皇子的坐骑,追风,其次是逐日,还有奔月!”
追风、逐日、奔月这三个富有中土韵味的名字其实是已经在叶晓枫的脑海中意译过来的汉名。叶晓枫听了这些宝马的名字,心中不免咯噔一下,暗想,我要是得了这等宝马,将来奔逃回国,岂不是事半功倍?叶晓枫有意要与那坎桑纳斯搞好关系,敬酒不断。
“格鲁萨,我在钢都角斗场看过你的比赛,你真是太厉害了!哈哈,也因为你,我赚了不少银子呢!”
“赚什么银子?”叶晓枫一时没反应过来。
“赌注啊!我从你比试的第二场起,就买你胜了,你果然从未让我失望过!佩服佩服啊!来来来,我敬你一杯,你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阿尔米达听了这话,心中不免有些泛酸,他可是四十六胜的角斗士哦,战绩远比叶晓枫辉煌,却没有得到坎桑纳斯的肯定。他终于忍不住了,“我说,我的比赛,你看过吗?”
坎桑纳斯满脸尴尬,“看是看过几场,不过我在你身上赔了不少钱,我每次都押你输,但是……”
“别说了!”阿尔米达大怒,“你也太小瞧人了!”
叶晓枫大笑:“阿尔米达,你坐下说!我看,这事就是你的不对了!明明有实力,却每天都在装瘟,害得我们这位仁兄输了不少钱,你应该好好补偿人家一下。”
一说到装瘟,阿尔米达又开心起来,他自鸣得意地说道:“怎么样?我装得像吧?两天一小伤,三天一大伤的,别人还真以为我好欺负呢!哈哈!”
“是是,”坎桑纳斯满脸推笑,“我有眼不识英雄,罪过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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