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是我的情人-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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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的《斗牛士》。”程紫烟说。
“我喜欢这个乐曲。”我说。
程紫烟小心翼翼地喝完一杯酒,又为自己满上。这个说不喜欢喝啤酒的人竟然也喝了一杯,让我感到意外。
“你的朋友在干什么?”程紫烟忽地问一句。
“哪个朋友?”我有些不解。
“就是那个像我的朋友。”说后又小饮一点酒。
“哦,鬼知道呢。听说她自杀了,想做跳水运动员,所以在一座桥上跳了下去,尸骨无存。”说话时我想笑,朱文君会自杀,那一定是天大的笑话。听说女孩爱听鬼故事,所以我故意杜撰。
“你说笑吧,现在这个时代,衣食无忧,谁会轻易地死?要不大家都不会对这场瘟疫感到恐慌了。”程紫烟微笑了。她的微笑很美,我才发现。
“说实话,我也不信。但也说不定,某根神经出了差错,谁都会有自杀的可能,例如张国荣不是死了。”我笑了笑。
“我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地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程紫烟幽忧地说。
我一时恍惚,感觉她说得很玄乎,但不明白她为什么说这些话。
程紫烟看我一脸愕然,笑了笑。“这是张国荣拍的《阿飞正传》里的台词,你不会对我说,你没有看过他这部经典吧。”
我很少看过张国荣的电影,只在电视上碰巧看过一两部,但都不甚在意,名字也不清楚。并不是我不喜欢看他的电影,像《阿飞正传》、《春光乍泻》、《霸王别姬》我都很想看。而是我看的电影实在太少,不论是谁的。
“以前,我以为有一种鸟一开始飞就会飞到死亡的那一天才落地。其实它什么地方都没有去过。那鸟一开始就已经死了。我曾经说过不到最后一刻,我也不会知道最喜欢的女人是谁,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呢?天开始亮了,今天的天气看上去不错,不知道今天的日子会是怎么样呢?”程紫烟说着一脸茫然。
“难为你了,能够这样一大段地背台词。”我冷冷地笑了笑。我曾经说过不到最后一刻,我也不会知道最喜欢的女人是谁,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呢?程紫烟背这句话,是不是说我呢,我感到疑惑和不快。
“这些台词太美了,还有他那些歌,忧郁中打动你的心。哎,无论如何的旖旎风光背后,都有黑暗的阴影。想他的歌声再起时,是不是会让无数爱他的人,泪流如倾盆的暴雨,言语梗塞?在我看来,死也是一种选择,活着或者死去,都是一种灿烂的方式,至少对于他来说如此。”程紫烟凄然地笑笑。
真是莫名其妙,我们该是没什么语言了,以至于初次见面她就对你来上这么几段台词。
“这也是台词吗?”我盯着她看,感到不可思议。
“哦,不是,只是我对他死的一些看法。”程紫烟说着喝了口酒,似乎意识到我的不快。
一些看法?我愣住了,这个女人也会有这么深刻的看法?这一点比朱文君深刻。
“也是,他活得那么耀眼,死也选择一种直接远逝的坠落。”我指的是张国荣的跳楼自杀。
鬼知道,与这个女人第一次见面,我们就谈有关死亡的沉重话题,呜呼。
“哎,我们都精神至上了,看谈了什么。更多的人重视物欲的满足,自杀的不会太多。”她忽地笑了,显然意识到我们谈的话题沉重。她见我在注视她,就喝了一整杯啤酒。
“精神至上?那倒不确切,大多精神出了毛病都是因物欲没有满足造成的。”我简直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只不过我还是想起我的几个同学。
一个在初中就谈起恋爱,后来告吹,人就疯了。我曾在上高中时遇到他,那时他知道自己脑子有问题。人和我握手,又给我一支烟,随后说,你是郝佑南吧,你瘦了。
我顺着他的话语,说你好像胖了。他说是药物副作用,随后指着脑袋说这里有毛病。我那时险些落泪,他在学校时很聪明,会扎很漂亮的蝈蝈笼,是恋爱害了他。
另一个也是小学同学,一个村里的,人长得很帅,只是有些肉背锅,但不明显。他母亲是个神经病,曾经对我张牙舞爪。男孩在我上大学期间疯了,人家都说是遗传。可我不信,我一直记得他折的纸飞机又小又精致,能够飞得又高又远。
还有一个同学,长得很帅,像《马永真》中扮演老二的演员,我就给他起了老二的外号。初中毕业他在县城上师范,那时师范很热门,可是在我上高中时就不时行了,毕业根本找不到工作。他家里是掏出几万块钱让他上的,后来这成了压力。他想考大学,但是我高二时就听说他神经了。高二时我参加学校运动会,是长跑项目。他不知怎地跑到我们学校,在运动场上看到我,与我打招呼,后来搂住我哭了。我开始比赛,他跟着我跑五千米,跑得比我快。我得了冠军,他应该是冠冠军了。这些都是事实,所以我刻骨铭心。
另外是邻居家的男孩,因为家庭压力,疯了。我不太相信,他很聪明,我一直以为他是装疯。一个假期,他还过来和我下象棋,那时他的眼睛有些浑浊,我才意识到他病了。后来听说他拿了二百块钱徒步去上海,再无音讯。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对我说的那些话,他说他就是想大声喊“美国导弹撞了我的脑袋了”,明知道不可能,就是想喊。结果他真的大喊起来。
“你是这样看的?”她盯着我看,见我没有答话,就伸手拍我一把。
我晃过神来。“怎么说呢,我也不明白自己的观点,一时想当然了。”我苦笑了一下。
“有意思!”程紫烟微笑地看我一眼。
我为她斟满啤酒,看着泡沫逾出杯子才住手。
“啤酒会醉人吗?”程紫烟竟然会这样问。
“是酒都会醉人的!”我实话实说。
“那还是少喝一点,我喝醉的样子一定很难看。”话虽这样说,但她还是浅尝一口。
“你喝醉过?”喝醉酒的女人都不简单,我一直这样认为。
“想来应该有吧,人一生都会醉上那么一两次。”她说话也是模棱两可。
“是吗?我初中二年级,在我生日那天我喝了半瓶二锅头,我对着我们班长说我要蒸发了。”我记得自己当时眼花缭乱,头重脚轻,倚在一个墙角大吐口水。
“结果呢?”程紫烟感兴趣了。
“第二天照常上课,只不过每下一次课,我都跑到水管那里大口大口的喝水,嗓子都被烧掉了。”一想起那次醉酒,我就发怵。
“我还以为老师罚你呢。”
“罚了,那天下午我站了讲台。只不过我不知道而已。听说站得笔挺,倒不像喝醉酒。”我说着笑了。
蓝雨迟迟不来,大慨逃之夭夭了。临来时,蓝雨对我说:“你如果想和她上床做爱,就把她灌醉。”人说完诡秘地笑了。我立即狠狠地拧了她一把,这个女孩实在不能让我恭维。
程紫烟还是喝醉了。我并没有劝她多喝,她开始是浅尝,适可而止;后来她和我一样自斟自饮,最终喝了多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们喝了一打半酒。我们出来了,就回到我的住处。
第二天,程紫烟搂住我哭了。她问我:“我喝醉了的样子是不是很难看?”
我那里看到,那时我也云里雾里了,自己的样子也不知道。
“很好看,人很安静。”我说。不知道为什么撒谎,我有些疑惑,一个不喜欢喝啤酒的女人,竟然也喝了那么多的啤酒!
第二十章习惯生活
二十、习惯生活
人都会习惯生活,不管生活的质量好坏。工作,应酬,吃喝拉撒等等,所有的一切都会变成习惯,将会有序地进行直至死亡。
我明白生活的真谛,就是重复一切,日复一日地重复一切。希腊神话有位悲剧性人物,那就是西西菲斯,他被上帝惩罚,在地狱的一座最阴森最孤立最隔绝的地方滚动一块大石头上一个陡峭的山坡,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石块推到山顶,此时那块石头就急急滚下,西西菲斯只有从头再来。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昼夜不停,永远在同一个山坡,推同一个石头,同样的艰辛,同样的劳力,而得到同样的结果:亲眼看着巨石从山顶滚下山坡。
西西菲斯是一个善良和聪明的神,神通广大。他曾盗窃诸神的秘密传给人间,曾经给死神带上脚镣,而最后他也习惯了无奈,习惯了做无用的功。神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
也许诸神认为最严厉最残酷的惩罚莫过于做一种永远的重复,永远的无后果,永远的不达目的,永远无报酬的苦工。可是西西菲斯在经过千万次的推送和抚摸中,他和他的巨石合二为一。
那人呢?人作为伊甸园的罪人,是不是也受到神的相同惩罚?那人在无限的劳作中,将和什么合而为一?大多的人,都是西西菲斯,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生活,日复一日地做着无用功,最终也将麻木,与生活合而为一。
中国也有一个西西菲斯,那就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可是最终逃不出如来的手掌心,被压在五行山下。也许中国人认为最大的惩罚就是让你活在无所事事、毫无希望的等待中。孙悟空在不见天日的山下等了五百年,最终出来了,也习惯了被束缚,先是大山,后是紧箍咒,再是佛规。他丢失了本性,也开始重复自己的生活,天天为斩妖除魔奔波。我们是人,不比西西菲斯更为坚强,不比孙悟空更神通,我们也会像他们一样最终习惯自己的生活,最终和自己的生活合而为一。
我想我的故事已经讲完,该满足现实的一切。所有的门槛跨了过去,所有的梦都不再做,就这样,我认真地投入生活,彻底地告别过去。我会和程紫烟结婚,不再是孩子,不再是学生,也不再对生活保持那么多的警觉,我发现自己一下子开朗许多。
可是心底还有许多不可名状的哀怨,就像潜伏的癌细胞随时可能吞噬我。但这一切我都不再认真理会,它们最终都会因时间的流逝而遗忘到何处。我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尤其当我搂住程紫烟时,体味一种甜美的感觉时,我都会这样想。
当你开始喜欢生活,你就会寻求安稳。我开始为自己扎根这个城市做打算,要买房,要结婚,要有孩子,其间要学会说广州话。我是这样想的吗?我满足现状的心态带着我步入这种无可奈何的潮流中。单位中的同事都是如此,彬哥为了房子没日没夜的搞公关;阿杰也在拼命的学习,研修研究生;吴小燕为了留在这个城市里,正在物色大款。
紫烟双休日要带几份家教,时间几乎被排满。我骑摩托车送她时,忽有了想法。
“干脆,下班后我去载客,说不定每天也能挣上点。”
“拉倒吧,上次你还说人活着不要太累,让我少做几份家教,而今你也要忙活啊。”紫烟搂紧我的腰。
“反正闲着没事,做也无碍。”我想试一试。
“你不是说钱够花就行,况且广州车又多,危险又大!”
是啊,挣钱干什么?难道为了我那雄伟的目标?我想起浪子对我的嘲弄,为一座房子奔波几十年,大好的青春都浪费了。难道我非得留在这个城市?
“你说有一天我们会离开这个城市吗?”我问紫烟。
“离开这个城市?为什么这样问,你开始厌倦这个城市了?”
“我说不上喜不喜欢这个城市。只不过留在这个城市我感到压力很大,活得很累。”
“那是因为竞争大,只有竞争人才会不懈地奋斗前进,那样生活才会有激情。”紫烟是那种有拼劲的人,这点与朱文君也很像。
我不再言语,说实在我也不相信会离开。当然我不是追求上进和激情的人,我只是习惯了眼前的生活,即使是平淡无味的生活。总有一天你程紫烟也会习惯这种生活。
风在耳边刮着,程紫烟紧紧地搂住我,脸贴在我的背部。
“你可以写写文章,你不应该丢掉这些。你喜欢写就要坚持下去,权且当成一种爱好。”
“话是那样说,可是写出的小说不能发表,那就是白搭。”我笑了。
“只要你喜欢就行,这是一个人的情趣,人趁年轻就要干自己喜欢的事情。载客哪能是一辈子的事,你愿意做一辈子?”
空气浑浊起来,我感到沉闷。是啊,我能一辈子做吗?可曾为一辈子做了打算?我那样算计着未来,似乎未来应该如我所愿地发展,应该有个好的结局。可是眼前呢?我们宁愿享受未来,而不愿享受现在?我可以去载客,可是紫烟她愿意吗,她愿意丈夫一辈子载客吗?我的生活不再纯粹为自己,程紫烟就那样挤进我的生活来。
“我只是想散散心情,让自己缓一口气,也可忘记过去。重新坐下来写写文章。”我还是找了借口。
“为什么要忘记过去,难道你过去过得不好?”紫烟有些惊异。
“怎么说呢,至少我不希望一天一天地重复过去。”我转了口。我与程紫烟相处这么久,没有提起自己的过去,当然我也不曾问过她的过去。过去就像隐私只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