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文集第5卷-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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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诺言,将白颜列入叛党内。叛变两章根据在场诸人口述,写得生龙活虎,只有这一段是败
笔,异常拙劣牵强。
我看的是普及本,没有序,所以直到最近看见李察浩的书,船员名单上没有白颜,才知
道原来没有这个人。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所有白颜正传的部分都特别沉闷乏味:寡母请吃
饭,初见布莱;母子家园玫瑰丛中散步谈心;案发后,布莱一封信气死了美而慧的母亲;出
狱回家,形单影只,感慨万千,都看得人昏昏欲睡。
邦梯号上人才济济,还有个现成的叙述者莫礼逊,许多史料都来自他的札记。他约有三
十多岁;在水手中算老兵了,留着长长的黑头发。傅莱亚显然信任他,一出事就跟他商量“
反叛变”,他根据常识回答“已经太晚了”。但是他第一个动手帮助船长一行人,向救生艇
上投掷器材食物,扛抬食水。那天他的客观冷静大胆,简直像个现代派去的观察者。在法庭
上虽然不像海五德有人撑腰,两人都应对得当,判绞获赦。但是在小说家看来,这些人统不
合格,必须另外编造一个定做的小纸人,为安全便利起见,长篇大论写他,都是任谁也无法
反对的事,例如把海五德年纪加大三岁,到了公认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不致于辜负南海风光
,使读者失望。但是就连这场恋爱也无味到极点,只够向当时美国社会各方都打招呼,面面
俱到。船员中只有他与塔喜堤女人结婚,而他这样母子相依为命,有没有顾虑到母亲是否赞
成,竟一字不提。虽然是土俗婚礼,法律上不生效,也并没有另外结婚,而她也识相,按照
电影与通俗小说中土女与东方女性的不成文法,及时死去,免得偕同回国害他为难。他二十
年后才有机会回塔喜堤,听见说她早已亡故,遗下他的一个女儿,就是那边走来的一个高大
的少妇,抱着孩子。一时百感交集,没认女儿外孙,怕受不了——也避免使有些读者起反感
。一段极尽扭捏之致。
不过是一本过时的美国畅销书,老是锲而不舍地细评起来,迹近无聊。原因是大家都熟
悉这题材,把史实搞清楚之后,可以看出这部小说是怎样改,为什么改,可见它的成功不是
偶然的。同时可以看出原有的故事本身有一种活力,为了要普遍的被接受,而削足适履。它
这一点非常典型性,不仅代表通俗小说,也不限西方。
续集《辟坎岛》没有另起炉灶换个虚构的主角,就不行。
虽然口口声声称绮萨贝拉为克利斯青太太——大概是依照亚当斯晚年的洁本的口吻——
言语举止也使人绝对不能想象她跳草裙舞,但还是改得不够彻底,还是这样的句子:克利斯
青反对威廉斯独占土人之妻,建议另想办法,说:“你难道没有个朋友肯跟你共他的女人?
”令人失笑。并不是诺朵夫等只会写男童故事;二人合著的南太平洋罗曼斯还有《飓风》,
写早期澳洲的有“植物学湾”,制成影片都是卖座的名片。辟坎岛的故事苦于太不罗曼谛克
,又自有一种生命力,驾驭不了它。在李察浩书中这故事返朴避真,简直可能是原子时代大
破坏后,被隔离的一个小集团,在真空中,社会制度很快的一一都崩溃了,退化到有些兽类
社团的阶段,只能有一个强大的雄性,其余的雄性限未成年的。辟坎岛人最后靠宗教得救,
也还是剩下的唯一的一个强大的雄性制定的。
近来又出了部小说《再会,克利斯青先生!》写布莱垂涎海五德,妒忌克利斯青与海五
德同性恋爱。辟坎岛上土人起事,克利斯青重伤未死,逃了出来,多年后一度冒险回英国,
在街上重逢海五德,没有招呼,此后仍旧潜返辟坎岛与妻儿团聚,在他常去的崖顶山洞里独
住,不大有人知道。男色是热门题材,西方最后的一只禁果,离《叛舰喋血记》的时代很远
了,书也半斤八两,似乎销路也不错。虽然同是英国出版,作者显然没有来得及看见李察浩
的书。
弗洛依德的大弟子荣格(Jung)给他的信上谈心理分析,说有个病例完全像易卜生
的一出戏,又说:“凡是能正式分析的病例都有一种美,审美学上的美感。”——见《弗洛
依德、荣格通信集》,威廉麦桧(McGuite)编——这并不是病态美,他这样说,不
过因为他最深知精神病人的历史。别的生老病死,一切人的事也都有这种美,只有最好的艺
术品能比。
(一九七六年)
《红楼梦魇》自序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上去很奇
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intheRed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
候隔些时就在信上问起“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
情形——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光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
》。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
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
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
这句:“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能省一个也
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简称抄
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
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时解释一下。《张看》不过
是套用常见的“我看CC”,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
——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
Writtenon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
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
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
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
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
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抄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
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
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
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
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
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象从前那闭塞的社会。
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
出来各处称颂”。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而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
》,“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
,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
苦闷的环境里就靠自己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
芭拉史翠姗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赖脂砚畸笏,也情有
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
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
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
《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
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列传》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
十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都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
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
太少——与瓷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
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
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
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
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者商家的浓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
,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地说:
“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
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
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
,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红楼梦
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都厌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
原著,我在报纸副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
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也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
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
”,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与”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
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
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
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
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
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
—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游东京,送歌僮,送十五岁的歌女楚云,结果
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
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的人的肩膀。
这两部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
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
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这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
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致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
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
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
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
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
幸而我的兴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