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文集第5卷-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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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私交,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
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
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
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一览无余的人。人
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
。许多人,对于文艺本来不感到兴趣的,也要买一本《结婚十年》看看里面可有大段的性生
活描写。我想他们多少有一点失望,但仍然也可以找到一些笑骂的资料。大众用这样的态度
来接受《结婚十年》,其实也无损于《结婚十年》的价值。在过去,大众接受了《红楼梦》
,又有几个不是因为单恋着林妹妹或是宝哥哥,或是喜欢里面的富贵排场?就连《红楼梦》
大家也还恨不得把结局给修改一下,方才心满意足。完全贴近大众的心,甚至于就像从他们
心里生长出来的,同时又是高等的艺术,那样的东西,不是没有,例如有些老戏,有些民间
故事,源久流长的;造成艺术一方面的例子尤其多。可是没法子使这个来做创作的标准。迎
合大众,或者可以左右他们一时的爱憎,然而不能持久。而且存心迎合,根本就写不出苏青
那样的真情实义的书。
而且无论怎么说,苏青的书能够多销,能够赚钱,文人能够救济自己,免得等人来救济
,岂不是很好的事么?
我认为《结婚十年》比《浣锦集》要差一点。苏青最好的时候能够做到一种“天涯若比
邻”的广大亲切,唤醒了往古来今无所不在的妻性母性的回忆,个个人都熟悉,而容易忽略
的。实在是伟大的。她就是“女人”,“女人”就是她。
(但是我忽然想到有一点:从前她进行离婚,初出来找事的时候,她的处境是最确切地
代表了一般女人。而她现在的地位是很特别的,女作家的生活环境与普通的职业女性,女职
员,女教师,大不相同,苏青四周的那些人也有一种特殊的习气,不能代表一般男人。而苏
青的观察态度向来是非常的主观,直接,所以,虽然这是一切职业女人的危机,我格外地为
苏青顾虑到这一点。)也有两篇她写得太潦草,我读了,仿佛是走进一个旧识的房间,还是
那些摆设,可是主人不在家,心里惆怅。有人批评她的技巧不够,其实她的技巧正在那不知
不觉中,喜欢花俏的稚气些的作者读者是不能领略的。人家拿艺术的大帽子去压她,她只有
生气,渐渐地也会心虚起来,因为她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她是眼低手高的。可是这些以后
再谈罢,现在且说她的人。她这样问过我:“怎么你小说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我的?我一直
留心着,总找不到。”
我平常看人,很容易把人家看扁了,扁的小纸人,放在书里比较便利。“看扁了”不一
定是发现人家的短处,不过是将立体化为平面的意思。就像一枝花的黑影在粉墙上,已经画
好了在那里,只等用墨笔勾一勾。因为是写小说的人,我想这是我的本份,把人生的来龙去
脉看得很清楚。如果原先有憎恶的心,看明白之后,也只有哀矜。眼中所见,有些天资很高
的人,分明在哪里走错了一步,后来怎么样也不行了,因为整个的人生态度的关系,就坏也
坏得鬼鬼祟祟,有的也不是坏,只是没出息,不干净,不愉快。我书里多的这等人,因为他
们最能够代表现在社会的空气,同时也比较容易写。从前人说“画鬼怪易,画人物难”,似
乎倒是圣贤豪杰恶魔妖妇之类的奇迹比较普通人容易表现,但那是写实功夫深浅的问题。写
实功夫进步到托尔斯泰那样的程度,他的小说里却是一班小人物写得最成功,伟大的中心人
物总来得模糊,隐隐地有不足的感觉。次一等的作家更不必说了,总把他们的好人写得最坏
。所以我想,还是慢慢地一步一步来罢,等我多一点自信再尝试。
我写到的那些人,他们有什么不好我都能够原谅,有时候还有喜爱,就因为他们存在,
他们是真的,可是在日常生活里碰见他们,因为我的幼稚无能,我知道我同他们混在一起,
得不到什么好处的,如果必须有接触,也是斤斤较量,没有一点容让,总要个恩怨分明。但
是像苏青,即使她有什么地方得罪我,我也不会记恨的。——并不是因为她是个女人。
她起初写给我的索稿信,一来就说“叨在同性”,我看了总要笑。——也不是因为她豪
爽大方,不像女人。第一,我不喜欢男性化的女人,而且根本,苏青也不是男性化的女人。
女人的弱点她都有,她很容易就哭了,多心了,也常常不讲理。
譬如说,前两天的对谈会里,一开头,她发表了一段意见关于妇女职业。《杂志》方面
的人提出一个问题,说:“可是”她凝思了一会,脸色慢慢地红起来,忽然有一点生气
了,说,“我又不是同你对谈——要你驳我做什么?”大家哄然笑了,她也笑,我觉得这是
非常可爱的。
即使在她的写作里,她也没有过人的理性。她的理性不过是常识——虽然常识也正是难
得的东西。她与她丈夫之间,起初或者有负气,到得离婚的一步,却是心平气和,把事情看
得非常明白简单。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
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然而背后的社会制度的崩坏,暴露了他的不负责。他不能养
家,他的自尊心又限制了她职业上的发展。而苏青的脾气又是这样,即使委曲求全也弄不好
的了。只有分开。这使我想起我自己,从父亲家里跑出来之前,我母亲秘密传话给我:“你
仔细想一想。跟父亲,自然是有钱的,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你要吃得了这个苦,没
有反悔的。”当时虽然被禁锢着,渴望自由,这样的问题也还使我痛苦了许久。后来我想,
在家里,尽管满眼看到的是银钱进出,也不是我的,将来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最吃重的最后
几年的求学的年龄反倒被耽搁了。这样一想,立刻决定了。这样的出走没有一点慷慨激昂。
我们这时代本来不是罗曼谛克的。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辟开生死路”那样的艰难
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
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
我将来想要一间中国风格的房,雪白的粉墙,金滚桌椅,大红椅垫,桌上放着豆绿糯米
瓷的茶碗,堆等高高的一盆糕团,每一只上面点着个胭脂点。中国的房屋有所谓“一明两暗
”,这当然是明间。这里就有一点苏青的空气。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
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说到物质,与奢侈享受似乎是不可分开的。可是
我觉得,刺激性的享乐,如同浴缸里浅浅地放了水,坐在里面,热气上腾,也得到昏镑的愉
快,然而终究浅,即使躺下去;也没法子淹没全身。思想复杂一点的人,再荒唐,也难求得
整个的沉湎。也许我见识得不够多,所以这样想。
我对于声色犬马最初的一个印象,是小时候有一次,在姑姑家里借宿,她晚上有宴会,
出去了,剩我一个人在公寓里,对门的逸园跑狗场,红灯绿灯,数不尽的一点一点,黑夜里
,狗的吠声似沸,听得人心里乱乱地。街上过去一辆汽车,雪亮的车灯照到楼窗里来,黑房
里家具的影子满房跳舞,直飞到房顶上。
久已忘记这一节了。前些时有一次较紧张的空袭,我们经济力量够不上逃难(因为逃难
不是一时的事,却是要久久耽搁在无事可做的地方),轰炸倒是听天由命了,可是万一长期
地断了水,也不能不设法离开这城市。我忽然记起了那红绿灯的繁华,云里雾里的狗的狂吠
。我又是一个人坐在黑房里,没有电,瓷缸里点了一只白蜡烛,黄瓷缸上凸出绿的小云龙,
静静含着圆光不吐。全上海死寂,只听见房间里一只钟滴嗒滴嗒走。蜡烛放在热水汀上的一
块玻璃板上,隐约照见热水汀管子的扑落,扑落上一个小箭头指着“开”,另一个小箭头指
着“关”,恍如隔世。今天的一份小报还是照常送来的,拿在手里,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是
亲切,伤恸。就着烛光,吃力地读着,什么郎什么翁,用我们熟悉的语调说着俏皮话,关于
大饼,白报纸,暴发户,慨叹着回忆到从前,三块钱叫堂差的黄金时代。这一切,在着的时
候也不会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
什么了呀!
一只钟滴嗒滴嗒,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
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嗒,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
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十字布上挑花,我并不喜欢,绣出来的也有小狗,也有人,
都是一曲一曲,一格一格,看了很不舒服。蛮荒的日夜,没有钟,只是悠悠地日以继夜,夜
以继日,日子过得像军窑的淡青底子上的紫晕,那倒也好。
我于是想到我自己,也是充满了计划的。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我真的发奋用功了,连得
了两个奖学金,毕业之后还有希望被送到英国去。我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
样功课总是考第一。有一个先生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给过他给我的分数。然后战争来了
,学校的文件记录统统烧掉了,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
了要被打翻的罢?在那边三年,于我有益的也许还是偷空的游山玩水,看人,谈天,而当时
总是被逼迫着,心里很不情愿的,认为是糟蹋时间。我一个人坐着,守着蜡烛,想到现在,
近两年来孜孜忙着的,是不是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我应当有数。
后来看到《天地》,知道苏青在同一晚上也感到非常难过。
然而这末日似的一天终于过去。一天又一天。清晨躺在床上,听见隔壁房里嗤嗤嗤拉窗
帘的声音;后门口,不知哪一家的男佣人在同我们阿妈说话,只听见嗡嗡的高声,不知说些
什么,听了那声音,使我更觉得我是深深睡在被窝里,外面的屋瓦上应当有白的霜——其实
屋上的霜,还是小时候在北方,一早起来常常见到的,上海难得有——我向来喜欢不把窗帘
拉上,一睁眼就可以看见白天。即使明知遭这一天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的。这堂堂的开头也可
爱。
到了晚上,我坐在火盆边,就要去睡觉了,把炭基子戳戳碎,可以有非常温暖的一刹那
;炭屑发出很大的热气,星星红火;散布在高高下下的灰堆里,像山城的元夜放的烟火,不
由得使人想起唐宋的灯市的记载。可是我真可笑,用铁钳夹住火杨梅似的红炭基,只是舍不
得弄碎它。碎了之后,灿烂地大烧一下子就没有了。虽然我马上就要去睡了,再烧下去于我
也无益,但还是非常心痛。这一种吝惜,我倒是很喜欢的。
我有一件蓝绿的薄棉袍,已经穿得很旧,袖口都泛了色了,今年拿出来,才上身,又脱
下来,唯其因为就快坏了,更是看重它,总要等再有一件同样的颜色的,才舍得穿。吃菜我
也不讲究换花样。才夹了一筷子,说:“好吃,”接下去就说:“明天再买,好么?”永远
蝉联下去,也不会厌。姑姑总是嘲笑我这一点,又说:“不过,不知道,也许你们这种脾气
是载福的。”
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又到香港去了,船到的时候是深夜,而且下大雨。我狼狈地拎着箱
子上山,管理宿舍的天主教尼僧,我又不敢惊醒她们,只得在黑漆漆的门洞子里过夜(也不
知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刻画得这么可怜,她们何至于这样地苛待我?)。风向一变,冷雨大点
大点扫进来,我把一双脚直缩直缩,还是没处躲。忽然听见汽车喇叭响,来了阔客,一个施
主太太带了女儿,才考进大学,以后要住读的。汽车夫砰砰拍门,宿舍里顿时灯火辉煌,我
趁乱向里一钻,看见舍监,我像见晚娘似的,陪笑上前称了一声“Sister”。她淡淡
地点了点头,说:“你也来了?”我也没有多寒暄,径自上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梦到这里
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