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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情人杜拉斯-第17部分

小说: 情人杜拉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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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想看的人调遣。
  17
  我们无法分开,我无法离开她。她也不能离开我。我们总处于离别的边缘。互相分离。当我再也无法和她一起在这个地狱里生活时,我便去奥斯特里茨车站旁边的旅馆,在那儿躲上几天。晚上,我出门到车站餐厅去喝啤酒,混杂在旅客和行李当中。谁也看不见我,谁也不会到那些等火车的人群中来找我。我在小酒店自杀之前,我想最后再喝一杯啤酒。这是最后一个夜晚。我将在几小时后死去。我拖延着时间,又喝了几杯啤酒。我开始醉了。眼泪一碰就会落下来。我会最后再写一个字,最后再给她写信。然而,不,我死了以后,应该由她来写。她懂得怎么写,找得到词汇。仅仅是找到词汇,什么都不用创造,写一些人们立即就能明白的文字。于是,我给她留下了最后一句话。我喝了最后一杯啤酒,回到旅馆的房间。我没有死。第三个晚上,我给她打了电话。她来了。一切都重新开始。为什么?什么东西使我克服了恐惧,没有去死?也许是因为我清楚地意识到我不该去死。我应该活着,不仅是为了她,但也是为了她。我因此而活着,为了照顾她,日日夜夜地照料她。现在,只剩下一个人活着了。更加爱她吧!哪怕她对此一点都不想知道,哪怕她不想有那段爱情。
  “为什么爱我?”她说,“谁也不爱我,从来就没有人爱我,哪怕是我最热爱的母亲,连她都不爱我。您为什么留下?”
  她终于成了别人喜欢的人,她并不满足。这让人难以忍受。她还想得到更多,甚至要我也消失。可是不,她不能有这种想法。没有了我,她将怎么办?
  她说:“扬,我不希望您有任何痛苦。我希望您事事顺利。即使您走了。您也要给我一个音讯,只要告诉我您还活着就行了。”
  今天,在1999年5月的今天,我还坚信不疑。我站在这个房间里,望着多菲内街铺着铺路石的院子,远离城市的嘈杂,远离您。我想,我给您造成了许多痛苦。总的来说,我对您关心得不够,这种关心永远不会够。什么都应该做,而且应该做得更多。杜拉斯经常夸张,我并不总是那样。有时,有的夜晚,我很累,我烦您,烦我自己,烦书,烦家务,烦要烫的裙子,烦凌晨三点到奥利机场去散步。当时,我糊涂了,什么都不想再要。
  后来,我又恢复了正常。
  您说:“这种厌烦并不严重,它会过去的。我答应你,现在,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您可以独自去探亲访友,爱吃什么就吃什么。您一个人去哪儿都行。我答应你,我向您保证。”
  持续了一天。然后,一切都又重新开始。“更深地爱我吧,并且创造性地爱某个人。别的什么都不做。”
  我努力这样做。我们一起这样做。夜晚。房间。床。欢笑。生活中的所有故事。我在那里是为了听,为了打字。必须跟上您说话的速度,不漏掉一点,哪怕是一个字。用三个指头飞快地打字,不假思索,仅仅是把内容记录下来。
  所以,书写完的时候,您我便消失了。没有分离。只有书还存在。直到最后一本书。那本没有写完的书,您把它叫做《待消失的书》。
  这本书,我现在还在写。这些文字,我终于可以给您写了。为了活着,也许,为了打发时间,打发这1999年6月,打发所有的夏天,所有的季节。继续来来往往,没有您,而又和您在一起。是的,有时候,有几秒钟,我以为您会来敲我的门。
  “看在上帝的面上,给我开开门吧!”
  进来!
  “这里不错嘛!很明亮。白得很好看。见面了,多高兴啊!不是吗?告诉我,您在干什么?”
  来,我带您去。
  “换种叫法。”
  来,我带你去。
  这是晴朗的天空。
  这是天蓝色的天空。
  没有星星。
  这是到处都一样的天空。
  以后,将只剩下这个天空以及您和我。我们无法看见那蔚蓝色的地方。我把您带向那里,我们在那里走着,无路可问,谁也不会迷失。
  我们将在这里,在这个被创造出来的蓝天里。
  不在任何地方。


后记


  现在是(1999年)6月底,我写完了这本书。我要去帕特莫两个星期。一个人去那儿,在希腊的那个小岛上和朋友们呆在一起。我留下了这本书,留下了您。但我没有离开您。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1999年1月,我跟马朗 · 塞尔1聊天。她录下了我的话。我说,她听。她让我说,自己认真地听。她随我说。我说得杂乱无章。她让人把磁带里录的东西打出来,有几百页,一大捆堆在我面前。我一个月没管它。我出门进城,散步,喝酒。后来,我在多菲内街的那个房间里开始读这些材料。太多了,我觉得不可能整理出来。又过了一段时间。后来,我开始写了。我忘了那些材料,我不看它。我像个疯子一样,打一封长信。每天早上都给那个叫做玛格丽特 · 杜拉斯的女人写一封信。我写着,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写什么。写完了我也没有再读一遍,就把它们交给了马朗 · 塞尔。她要我继续写下去。我照办了,每天早上都写。我给您写信,好像给您写信是可能似的。事实上,我是在写。就这样,这本书诞生了。我留下了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些改稿,留下了一切。
  我离开了多菲内街的那个房间。7月2日,我出发去帕特莫。


记者眼里的扬(1)


  他还是个大学生。那些套间一半是空的,里面只有床垫和书。他在这里那里闲逛。他不看姑娘,却在翻书。一天,他从书堆里抽出一本,整夜读它,而他旁边的一个家伙却张着嘴睡得正香。谁也没有跟他提起过这本书及其作者。他只从名字上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女的。上午,他外出了,来到最近的那家咖啡店,要康巴利苦开胃酒,就是小说中的人物所喝的那种。咖啡店老板显得很吃惊,说:“问我要那东西的人可不多。”大学生刚喝了一口就感到恶心。咖啡店老板越来越惊奇,说:“很苦,不能喝,是治肝病的。”三天来,这位大学生强迫自己喝康巴利苦开胃酒。一星期后,他习惯了那种酒苦涩的味道和红红的颜色,他喜欢用手心捏着那个深颜色的小酒杯。城里的朋友们都笑他,或对他的秘密极感兴趣。他弄到了那位作家当时已出版的所有的书。所有的书他都读好几遍。他被迷住了,竟不再读别的作家的作品。他扔下了对哲学的研究,扔下了父母和过去的爱好,只看她写的书。她所写的一切全都说到了他的心坎里,以至于阅读已超出了理解的层面。他觉得自己被一种不再离开他的东西所俘虏、所吸引。有时,周围的人谈起这位作家,他不能容忍任何批评。当他捍卫她的作品时,他的脸红了,就像他捍卫的是一个人似的。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捍卫一部作品还是捍卫一个女人。他对那个女人一无所知,但他一遍又一遍地读她写的书,直至滚瓜烂熟地记在心间。是的,是烂熟于心。他的内心被触动了,像被一种爱情所触动。他曾经爱文学,喜欢司汤达、普鲁斯特。但此时,他觉得那个不认识他的作家只为他而写。他必须把以前所读的东西都倒出来,让这个作家充实他,甚至给他注入生命的活力,因为在读她的作品之前,他的阅历是那么肤浅。那些作品使他活跃起来,敢于反驳他人。他把他所能找到的这个作者的所有集子都买来了。他不希望遇到她,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那个作家就活在他身上,在他最宝贵、最容易入侵的地方,在他的想象当中。他甚至没想过要了解这位作家的生平,他没兴趣知道她是否有情人、有孩子,他满脑子都是她曾经写的和正在写的东西。他读她的作品时产生的感情,使他激动得读不下去,他每次只能读两三页,然后一边默诵一边在大街上踯躅。
  后来,在小城的大学里,人们和这位作家举办了一场讨论会。讨论会上将放映这位作家拍的一部电影,这部电影他已去巴黎看了十多遍。放映和讨论会的消息使他十分惊慌,但那天他像个木头人一样,去了电影院,坐在第一排。电影放完后,人们提了一些问题。他不知道怎么说,但勇敢地开口了。他没有向作家提问题,而是跟她谈起了两个镜头,他认为自己抓住了这两个镜头背后的含义。他强调这两个镜头的相似之处,认为电影中同样的探索手法可能会暴露同样的失败。她明白他对她的东西了如指掌,便对他说:“您说得对。”他本想给她献花,但被伙伴们挡住了。那是单纯而轻佻的城市少女干的,他们说。可他还是想这样做,以表达感情。他认为像她那样不落俗套的女人会接受的。他只知道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这位作家最不出名的书,走向前,当大厅走空的时候,他过去请她签名。她签了,没有特别注意他。他问她是否可以通过她的出版商给她写信。她答道:“不如寄到我家。”并把自己的地址给了他。他大为震惊。接着,她又建议周围的人去喝啤酒。更确切地说,她是说:“我想喝杯啤酒。”大家都跟她去了。几个伙伴,以及讨论会的组织者。她独自讲着。她只记得她谈起了这个省份和这个省对她的影响,然后又谈起了她那个不愿意学钢琴的儿子,他只注意到她像唱歌一样的声音及其微笑。她笑容满面,他都不敢相信。但他一心想着:是她。是她写了所有那些作品。两三年来我和她朝夕相处。他记住了一些细节:她的手镯,她的戒指。接着,他又发现了她声音和遣词造句中的那种威严,发现她不说话时静静的,发现了她对听众的那股魅力。这种强大的力量使他神魂颠倒。电影结束后她做了自我介绍:“好了,我在这里。我就是这么称呼自己的。我拍了这部电影,我没有什么可对你们说。我等待你们提问题。假如没有问题,我就走。这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他记得这番开场白后是长时间的沉默,记得她回答第一个问题时幽默得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那种滑稽与她开始几句话的严厉截然相反。她一开口,立即就把听众给迷住了。他也被深深地迷住了,他觉得被她发现了,被她认出来了,他可不是毫无目的地来的。在咖啡店,他一言不发。不是因为羞怯,而是别人碍手碍脚。他想单独拥有她。
  后来,他给她写了信。他常给她写信,信极短。与其说是信还不如说是便条。他在信中提出见面。他写道他爱她,渴望见到她,但也许还是不见好,免得破坏什么东西。在他看来,他笨透了。一年后,四月初的一天,或者是五月初的一天,她给他回了信。她在信中大致是这样说的:“无法回答您的请求。得由您自己决定。我不想对您说您得来看我。”他得出结论,没必要去看她,但又非常渴望去看她。同时,他又决定,远离更适合他的这种爱。他给她写信越来越密,几乎每天都写,并不等待回信。他往往只从她的书中抽出一句话寄给她。这一点,他做得可一点都不笨,尽管他自己没有意识到。重读自己写的东西,她不可能不激动。她从不回信。他不等待任何东西,他明白不可能有什么回答。他只希望她拆开信封,读一读他简短的爱的信息。多年来,许多年当中,大约有七年吧,他都在想象她在读他的信。
  这种感情,这位大学生是与一位和他同居的姑娘分享的。他们一道喝康巴利苦开胃酒,大声地互相朗读这位作家的书。他们只允许那些毫无保留地崇拜那位作家的人与他们为伍,如果那些人读别的作家的作品,他们就跟人家急。那女孩甚至在这位作家的作品上非常权威,但对这位大学生来说,与这位姑娘的爱情已不可能持续下去。他想结束这段爱情,而与那位作家永远地生活下去。通过作品,那位作家已永远属于他,他觉得自己可以征服她,要多长时间就多长时间,他觉得自己是时间的主人,感到自己与现实分离甚至断绝关系了,但这种状况很适合他。那位姑娘已引不起他的任何肉欲。那位作家也同样。他不希望那位姑娘与作家笔下的某位女主人公相像,千万别像。任何对比都是不可思议的。他想保留自己的想象,不让它受到现实的侵犯,让它在封闭中变得更加坚固。在这位作家的作品中,最触动他心灵深处的,正是对时间与死亡的描述。作家谈起生死恋,谈起那种闪电般的爱情和现实生活中难以存在的爱情,它摧毁一切,不伤人、不置人于死地就无法存在。她谈起了他心中最隐秘的东西:不杀人或让人死亡就不可能爱。他默默地、长时间地盘桓在这位作家的作品中,琢磨括号中的提示,他觉得它们就像是葬礼中的仪式,这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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