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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夜北京-第18部分

小说: 夜北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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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蓬皮杜旁边的一家餐厅吃饭,我爱上了他们那里造型奇特仿佛女人乳房的红酒杯,并不出售,喝了一瓶售价不菲的红酒表示诚意之后,我示意他帮我掩护,我要偷走一个带回家,但看见他神情紧张双脚双手都找不到位置,我一边说他没用一边不得不放弃。第二天突然看见家里的桌子上赫然放着我喜欢的杯子,尖叫之后问怎么回事。他眨眼睛说:“我偷回来的。”   
一日家里的餐巾纸手纸全部用完,说要去买的,两个人却跑去看了一场电影。散场的时候才发现所有商店都已经关门,巴黎人最不爱工作,24小时的商店和外星人一样难得。于是跑去一个韩国料理吃东西。出了门两个人不约而同,告诉对方有东西要展示,然后各自从口袋里拿出厚厚一沓餐巾纸,然后站在马路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回答:“我今年至少已经有了三件,一,和正在上学的女生拍拖。二,偷韩国料理的餐巾纸。三,睡在别人家里地上两个月。”   
“那个女人胸脯的红酒杯哪。不是你偷回来的吗?”我问他。   
他眨眨眼睛,不作回答。   
公主今夜不眠   
再糟的日子你打个盹儿就能摆平 —演员凯特·斯诺   
公主今夜不眠   
潜伏很久的消息,出来的时候,非常的快。凯文开始叫每个人进去他的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每个人手上都握着一个薄薄的信封。里面有一些欠缺说明力的借口和公司的其余交接手续。   
整个编辑部集体原地解散。   
我走进去,微笑,看着他。   
被解职的编辑在外面议论纷纷,说,人终究最爱的是自   
己。他把所有的人都牺牲,以重新组建整个团队的理由,来延长自己在中国的任期。   
他稍微有点不安和忐忑。要对我说些什么,却半天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了。”我独自完成这个没有开始的对白。然后就从他手里,拿过写着我名字的信封。   
过去的两三个礼拜他开始和我日渐疏远,原来多少也是为了准备这个时刻。   
我并非是一个被打了左脸,右脸也会凑过去的充满爱心的信徒,但是这一刹那,我居然一点都不怪他。一点都不。   
虽然内心深处隐约明白整件事情的缘由,但对面的这个男人,在这热闹精彩的北京,他总是一个我很亲近的人,我们曾经为同样的事情微笑或者苦恼,这旅途中的相依相偎的伴随,我总是要感谢。   
至于分开的姿势,人和人总是要分开的,有什么关系?   
而我,希望他万事顺利,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把所有的书籍和资料放入一个纸箱中,耳机送给另外一个部门经常借去听的同事。我的各种维生素药瓶,擦手霜隔离霜以及放在抽屉的牙刷,加班时候穿的家用棉拖鞋……什么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我的第二个家?   
新鲜的大束的白色百合仍留在桌上,阿姨自会清理,花瓶却要带走。打包,打包。然后叫快递公司来,一个大大的箱子快递回家。   
走出去的时候,深深深呼吸,并不觉得伤心,或者有任何难过沮丧的感受。         

第62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15)         
不打算回家,直接转去楼下的女装部,买这个周末时候出去穿的裙子——我对转身离开这个姿势,从来都是驾轻就熟。   
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到公司,以及加班后深夜离开公司。   
每天如此,完全想不起来多久,没有在看见阳光的时候,下班回家。   
每次在21层的分成一格一格的高楼呆了整日出来,看见的就是楼下夜巡的保安和外面排队的出租车,以及,扑面而来拥抱我疲惫身体的黑黑夜色。   
很久,没有在下午时分看到过外面的世界,只是觉得外面光线充足。下午一点钟,这个世界亮得惊人。   
时间突然多了起来。而我,刚回来北京第二天写简历,第三天就马不停蹄地上班,如今又刚刚从一份我提升标榜到生活理想和人生意义的工作中离职,我想不到接下来工作的理由以及下一站的坐标。   
常去的是丽萨的酒吧。她已经俨然社交界的一颗新星,到处出现在各种活动,晚宴上,当然,最后一站,永远是她的酒吧。   
居然常常会再看见那个曾经约会我,却被前女友找来的香港人肯尼,他身边的女生依旧换个不停。一日我目光看去,正与他四目相对。奇怪极了,音乐交接,我们居然一笑释前嫌,成了朋友。   
我当日不再与他交谈,一方面是恼怒他撒谎骗人,一方面也为对他的女朋友表明态度。但是日子久了,转念想想,谁不骗人哪?男人骗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也会这样骗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最核心的是,我们都没有被骗——这个谎言戳穿得太快,快得我和他说爱说恨,都谈不上。   
跟这些刚刚认识的陌生男女相比,我们两个,反而有点知根知底的照顾和亲近。   
他的那个女朋友,倒是彻底分开了。后来见过几次,她好像在和一个音乐人约会。我们偶尔也会碰到,见面也会微笑谈话,但是却默契地从来没有再谈过他。   
有时候会和肯尼他们一帮人一起玩。我们彼此作伴,我不觉得他拿我当女人,有时候去夜总会,也会拖了我一起去。照样叫小姐坐在他旁边,然后问这里有没有“少爷”可以陪我喝酒聊天。有的时候真的是有的,于是我们各自忙各自的。   
玩乐中间,有时也和他说几句真心话。我们知道对方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我们两个也单独吃饭。一顿饭吃得极为安静,一直到了吃完头盘,也不到十句话。等菜的中间他有时候会看报纸,不再和我说,最初认识我的时候,如今天天对旁边女生说的那些俏皮话。   
有一次去三里屯吃意大利菜,他突然放下报纸,说:“我们好像不是认识了半年,好像已经结婚五年的一样。”   
“谁和你结婚,你的女朋友怎么办?”我纹丝不动地吃我的五分熟的牛排。   
“哪一个女朋友?”他马上问。   
“对啊,哪一个?”我们这次倒真的是笑了。   
从来都不是属于白天的女子。从来都是怕光的。十一二岁的时候,脸上长青春期特有的小雀斑。时尚界有一阵子颇为流行小雀斑,很多模特甚至上台时候,非要化妆师添上几点以示纯洁的性感。但小时候的我,对着镜子却郁郁寡欢。专门去看医生,医生开处方给我,要求尽量避免日晒,因为说日晒会晒出更多的斑点和加重之前的小斑。于是从小就喜欢下雨的阴天和没有强烈日照的冬天。看到金光闪闪的阳光,一方面感叹说,太阳真好,一方面快快地走到郁阴处怕这金色的箭射到我脸上。         

第63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16)         
不爱吃饭,家人宠爱,经常用给零花钱来换我吃饭。多少钱吃一个菜,多少钱吃主食半碗。依旧极为纤瘦。不擅长任何体育运动,体育课上八百米跑永远是倒数三名之内。到了最后索性自暴自弃,远离任何体育项目。定位越来越清楚,我不是一个,在阳光下,跑步健身滑雪冲浪的运动健美型女生。   
最怕的节目之一,是夏天的时候,男生约我去郊区爬山野营。到了山顶只看见每个人满脸通红,看得清楚的毛孔变大出油,尤其是外国男生的黑鼻头和扑鼻而来腋下的味道,甚为恐怖。真是奇怪他们能想出这样的约会节目。   
念书到了最后,都是自己选课,我全部选下午三点之后的课。   
Buddbar做前半场不错,但是后半场要跳舞那里还是有点闷,之后有很多选择,但是最好去Man Ray,因为早上4点钟出来,你可以去对面的餐厅喝牛肉汤。巴黎24小时开的法国餐厅,而且有真的好吃的,凌晨四点的巴黎那里是第一选。这是巴黎时候的娱乐路线图。跳舞到早上,脚实在太痛了,于是拎着鞋子走路回家。   
但是喝得再过分,也还会知道回家的路。怎么样疯,也都是选在周末,否则平常每天Hangover去上课,老师不说你旁边的同学从你眼神里看到,也会笑话你做了酒鬼。   
而这次公然不用上学不用做工,终于毕业成人,不用再担心同学老师的眼光,也不用担心次日的晨会,另外连续的超负荷工作,我暂时也没有力气心情投入到新的。于是沉下心来,用黑黑的窗帘把日间时分隔在外面。同时每天晚上,把“公主今夜无眠”改成主题曲,全部外出消遣。   
典型的夜游神,下午三点起床,洗漱之后叫点外卖来吃,看电话,回复昨天没有看到或者不想应答的电话以及短信。五六点钟开始约会晚间的节目,如果有什么大型的活动或者晚宴可能直接去参加,如果没有就和朋友吃饭先,十点钟之后到达今天晚上定的场子。十二点钟的时候,人员纷纷到位。两三点渐入佳境。至于节目持续多长时间,就要看今日到场人员的精彩好玩水平了。如果不好玩三点就收场下班,遇到好玩的人,一直持续到早晨六点,再去早点,也是平常。   
周围的人,似乎都不用工作。常常是早晨吃完东西分手,十个小时之后邀约的短信又来了。这个城市,怎么会有这么多无所事事玩得穷凶极恶的夜间人士,出手却都不小气,一晚上开数瓶酒,认不认识的人都来,流水席见者有份。   
见的人太多,常常前几天在一起玩疯了的人,过了一阵子,就想不起对方的名字。也不是每一个人如同我一般的是在   
假期消遣中,完全不工作。很多也各有各的事业前程,有一些在自己的领域居然相当有名,一日我在一本世界有名的财富杂志上见到一张熟脸,表情严肃地和一些外籍人士的照片摆在一起,做当日的头条新闻。和夜间他嬉笑怒骂的模样,全然不同。   
夜间遇到的这些女子,漂亮时髦来路不明,很少遇到和我同脾胃的,也没有交到什么新朋友。新鲜的事情倒是不少。   
肯尼永远是娱乐世界的良师益友。经常去很多地方,都会遇到他。他和别的人在一起,我和别的人在一起,两个人隔得远远地,心照不宣地微笑。   
他变成一个知道我的人。我也变成一个,知道他的人。   
热闹是热闹,这热闹都是人家的。身边纵然人流穿梭,总有散场的时候。陪在你身边的这个人,也就热闹半个晚上。真的肯用真心的人,如同我们的讲真心话的频率一样,越来越少。         

第64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17)         
当众抱怨他:“一回来就认识你,真是倒霉。”   
他知道我说什么,“是啊,一回来就认识我,真是的。”   
但是,他笑,“也好,不会被别人骗了。只有你出去骗人了。”   
身边看到的这些男子,认识最初他们还做个纯洁的姿势。   
见的次数多了,开始拿我当自己人。喝了两杯之后就开始短信电话找一帮美女过来,次日翻新。今天晚上牵着这个人的手,隆重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可是明天又是另外一双纤纤玉手。我开始见惯不惯。   
不觉得我会和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交往,于是只是玩筛子喝酒。别的话,一定不讲的。   
很多酒掺在一起喝,洋酒香槟啤酒,以及中国特产——著名的红酒兑雪碧,我虽然看得两眼发直,但是人家很多女生在喝,我也就不要显得太特殊。尝一次味道居然还过得去。甜的。   
我一边在这样的场合进进出出,一边更加清楚地知道,这就是为什么Lim,在我的记忆里,日夜逝去,他的痕迹反而深刻。   
回来中国半年,已经变了很多。以前喝酒是品酒,现在喝酒是喝醉。   
遇到Lim之后,自己以前所标榜得意的准则和开心技巧,在他简单透明的心面前,全部变成垃圾。我进入他的世界,另外一个自己奇迹般地在身体里成活。这个新的个体,相信爱情相信承诺相信并且追求维护世界上所有好的美的东西。他背弃离开,这刚刚成型,新生的信仰又开始在这个精彩的北京,左右飘摇。   
如果说Lim重新教会我什么是信仰,什么是爱情,重新给了我纯洁的血液。那么现在每天看到的,每天遇到的,从最初的惊讶差异到如今的习以为常,见惯不惯。觉得一点点地在掉下去,至于掉到哪里去,我亦不知道。   
我又回去做了那个懂得娱乐世界精髓的女生。每次出来之前,精心打扮,一定要全部人看见我。要漂亮要开心。出来是找开心的。不开心的事情,一句话也不会提。喝喝酒,跳跳舞,评论一下遇到的奇异人士,找个稍微顺眼的人,说些大众娱乐的话题,一直在笑,笑到没有力气,就躺在沙发上晕倒吧。   
女生醉酒之后千姿万态,有人是抱住电话仿佛性命一样狂打,有人哭泣发牢骚讲述某个不爱她的男人,有人跑去桌子上跳舞,有人倒头睡觉。   
“你平时还算斯文,喝多了之后,就看见你满场子飞,和这个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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