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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夜北京-第16部分

小说: 夜北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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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7)         
他带我去鼓楼大街,旧旧的胡同里拐来拐去,出租车开不进去。下车进了胡同走了两百米,看见两个大红的灯笼挂在小小的门上面。   
一进去音乐扑面而来。这是一个由四合院改造而成的酒吧。里面几乎没有桌椅板凳,全部是床。依旧是当下流行的中国风,音乐却非常时髦,活跃地跳动在每个空间。分成不同的区域,有仿清时期的鸦片床,也有好像西安窑洞里面的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垒成的土炕。传统的中式桌子放在床上。很大的院子,有我喜欢的绿色植物。来的人多是些老外,三五成群,占炕为王。   
我向来喜欢这种外观和内在有巨大反差的事物。古旧曲折的胡同里的别有洞天。   
凯文四肢放松得以一个非常夸张的姿势躺了下去。我顾不上笑话他,在另一边躺了下去。出来前我们已经约定绝不谈工作。这整天的公司事情已经让我们脑子发痛。于是他找些别的话题。“北京的女生,很会玩游戏。”他说。   
“北京的男生不也一样,香港的女生不也一样。”我明白他的意思,回答他。   
“所以我从来不和香港女生约会,甚至从来不和华人女生约会。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今天玩这个,明天玩那个,真不知道她们想什么。两个人斗智斗勇,看谁先找谁。真的感情,不是这个样子的。”他继续说,“北京真的很多变化,以前我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现在,整个城市,甚至这里的人,男人女人,都不一样啦。”   
“你为什么每天都在公司呆这么久,你不去约会吗?”他问我。   
“我刚刚回来中国,第一次约我出去吃饭的男生,一周之后,女朋友找上来和我碰面。北京的男生,节目多多精彩无限,每个手机里至少有十个约会女生的号码,我笑了出来,消遣可以,但是看不到一个可以信任可以谈话的人,我正在发现自己有潜在的同性恋倾向。”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丽萨的酒吧终于开张。她的酒吧开在一个时下最时髦高级的区域。走时下流行的爵士路线,请来菲律宾的爵士乐队每天来驻场演出。送来的开业鲜花布满了角角落落,试营业的三天每天爆满。她的功课没有白做。   
她穿一件中式改良的绿色超短旗袍出来见客。非常的老板娘做派地对所有单身女郎一概免单。   
“我不过请了一杯鸡尾酒,她们常常带着人来开香槟的。”她颇有心得地说。   
接着她交待我,“以后,你下班有空就来我这,你自己来,永远免单。”说完这句话,她就像只花蝴蝶一样飞走了。   
音乐天堂   
你不可能总是得到你想要的,但是如果你有时试一下你可能就会发现,你得到了你所需要的   
—滚石乐队   
音乐天堂   
为了这本要命的音乐杂志,熟悉了北京经常有摇滚歌手演出的酒吧,在震耳欲聋歇斯底里的电吉他和各种奇怪的声音中,认识了一帮喝啤酒的摇滚音乐人士。   
他们爱去后海,或者五道口。在北京旧胡同的路边小摊上,他们吃洒满胡椒粉和辣椒的新疆羊肉串,喝大瓶的青岛啤酒。扎着耳环留着奇怪发型的主唱和手臂上纹着紫色特殊标志的他的红色长发女朋友。我和他们坐在街头的长方形木头板凳上,我黑白分明的工作套装显得非常不合群,亦觉得手脚无处搁放,他们已经开始海吃海喝,操着北京土话骂人。         

第55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8)         
除了798,后海是音乐人,画家,各种各样活在北京的艺术家的天堂,消费不贵,环境又好。有水的地方都会显得流动和浪漫。   
他们不用朝九晚五,一顿酒喝到十二点稀疏平常。亦是这个不眠城市的一分子。即使工作的时候,唱歌的嗓子到了下午才打开,五六点最佳状态,一唱到早上一两点钟,非常正常。   
之后也一定出来夜宵加餐,早晨到家,对他们来说一点也不陌生。   
一日凯文带我去和一些音乐人吃饭。吃到一半组织人员宣布吃饭时间到了,开始拿出烟丝做工。郑重其事地拿出一个烟斗,把材料放进去,然后点燃。第一口不抽,留给今天的重要人士抽。开火。   
除了这种明目张胆的在小酒馆里路边摊上的轮换烟枪,私人派对常常在卡拉OK或者酒吧里面哪个单间。一边喝酒一边玩。玩得High的常常自带边鼓。敲边鼓。   
酒精到了最后开始没用,没有感觉,没有感觉。喝到全部人已经躺在那里,音乐还是在身体外面的。于是不用动,不用想,坐在那里紧追音乐。他们说,好的DJ可以带你上天堂。   
但觉得音乐仿佛一缕轻烟进入你的身体,整个四肢突然松软舒畅起来,每个毛孔都是打开的,每个细胞都被亲吻到。而它没有停,一直往上走走到太阳穴,然后音乐就炸开了,但是这种爆炸是温柔的,是一波一波地在你的脑袋旋转,仿佛小时候去打水漂,但看见石头在水面上划出一轮一轮的波皱。仿佛你一脚踏空,走进去一个没有陆地的彩色世界,你只需放松,看周围色彩变换,你不用去想其他的任何事情。   
边鼓是这个时候玩的。那些还不肯罢休的人去打鼓。他们带各种各样的鼓。红色的镶着金边,脸盆大小,神奇地从后背抽出来一根鼓杖,并不直击中心,敲鼓的边缘。脆脆地生硬地敲打着你的脑膜,却又融合得天衣无缝。这是彩色世界的午夜音乐烟花。砰就炸开了,你的世界通了电,亮了。很快熄灭。   
于是你等待着他的下一击。   
我最初不喜欢摇滚圈的人,觉得太直接以至于有点无礼粗俗,以及难以预料。不知道接下来会玩什么,以及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来。但是交往下去,却发现他们个个都有着这个城市少有的天真美好。而他们的天真不是盲目的,是那种看过了经历了,被摧毁过却依然有信仰的天真。   
他们常常让我看见,如今越来越少见到的,难得的真情实意。   
虽然,大众观点里,他们是边缘的,从来不高级也不上流的。   
上班时候依然很紧张,水深火热。   
我个人已经做了我想要做的事情,做完了杂志,然后等待高层反应。他们说好或者不好,我这边已经尽心尽力。我亦完全不觉得,他们能够找到什么人,在一个月之内,把这本杂志做得比我们更好。于公于私,这份工作我问心无愧。最不好的结果我们全部离开。转身找一份工作在北京,对我来说,我从来不觉得有任何难度。   
但是凯文颇为紧张。五十多岁的男人,有个俄国太太,以及两个小孩子,家庭压力不是没有。面试了三次,很多竞争者,终于拿到了这本杂志的中国领导权,没有太多的像这样棒的国际杂志在等着他。他的压力,隔着空气我都能感觉到。我的位子在他前面,背后的那个小房间,对我来讲开始像照相馆的暗房,我从越来越不喜欢那个房间发展到已经开始害怕进去。         

第56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9)         
我害怕听到一切关于公司内部人事的评论,从别人或者从他。但是我又极为关心爱护他。   
这种爱,无关男女。他的积极自危谨慎以及外来人的那种过分小心天真,让我觉得我是个因为无所顾忌而充满力量的土著。   
他疑心编辑部的一个编辑已经被“外部力量”收编,小声地和我在办公室讨论这件事情。加班最紧急的时候,这个编辑已经不来上班,他也完全不做任何正面评价和冲突。忧虑,过分温和礼貌转变成一定程度上的怯懦怕事,他又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有着各种借口。我开始变成编辑部他最亲密以及唯一相信的人。   
常常加班到很晚一起离开。整个商场已经下班,除了塑胶模特每日每夜依旧在那里摆足姿势。电梯里他舒展肌肉,说,好大压力好大压力。而我也恨不得尖叫一声,像海豚公主一样用嗓音震碎玻璃来出口恶气。   
有的时候会突然烦起来,觉得我本来简简单单的一个工作,因为他的倾诉,亲密和信任被迫也要随他一起遭受一切。   
承担本不属于我的一部分焦虑——我个人已经随时做好离开的准备,如今纯属整日为他担心为杂志担心。他中文确实不好,杂志方面也没有太多流程经验,编辑部内部他也开始怀疑某些人被“外部力量”分化……他的举止,总像个被人家欺负的老小孩,我则自以为是地出尽百宝化解他的忧虑难题。   
恼的时候,我会没心没肺地回复他:“做好自己就好了,别的事情不要想了。”   
说完这句话我又觉得态度太过生硬,想想加上一句,“我已经找了一些很有名的撰稿人来为我们供稿,样刊的自我总结定位我也已经写完了。至于别的可能要出现或探讨的问题,我已经写好了一个文件,明天给你看。”   
他惯用地歪了一下脖子,撇撇嘴唇,优雅而女态,表情复杂,略带一点感动看我一眼,“苏珊,谁要做你的男朋友,一定被你保护得很好。你对万事万物,都有一颗无畏的心。”他感叹地说。   
“为什么你们全部是这么想我,然后就可以顺利成章地把问题全部扔给我哪?”我一点点恼怒,一点点迷惑,一点点认命。   
睡眠不好,开始做考试的噩梦。多年以来,只要我遇到重大压力或者觉得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同样的一个恶梦。只梦见周围的学生全部十几岁,我坐在他们中间,看着教室后面日历上一日日逼近的考试日期,彷徨惊慌。   
梦中我的目标总是要考第一,考不了第一怎么办,考不好怎么办。这个梦,我刚到巴黎时候做过,等到了过了几个月融入学校成绩也提高之后,它只有考试的时候才来,读到硕士的时候这个梦已经不见了。   
这次,它又来了。只是,梦里面那个女孩的脸,换成了我此时的一脸焦灼。梦中我穿着黑白制服坐在那一堆中学生里面,睁大眼睛彷徨无助。   
一日从公司出来已经午夜一点,没有回家,直接朝着离公司最近的酒吧奔去。依旧纸醉金迷,依旧轻歌热舞,已经有人醉了,但觉出气困难的我,脑门上大大地只写着两个字:消遣。和不认识的陌生男子热舞,甚至,无聊外国人来搭讪,我也同意他买杯饮料的请求,讲些不着边际的话,喝完东西回家,卸妆倒头就睡,反而一觉天亮。没有噩梦。我意外得到启示,于是开始尝试借助酒精睡眠。   
虽然早上醒来总是分外内疚,什么时候我变成了一个酗酒的女生?但是乱七八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这内疚持续不到二十四小时,到了晚上关电脑离开公司的时候,我又觉得,天哪,这样穷凶极恶的一天,我需要出去喝一杯了。         

第57节:第三章 甜蜜的糖(10)         
我所知道的爱   
爱情总藏在温柔的心里 —意大利谚语   
我所知道的爱   
和Lim的约会,到了要分开的时候,他总是尽力拖延时间。讲一些新的东西,或者再要一瓶香槟。我那时候只是简单的,把这个看成他喜欢和我消磨时间的标志之一。   
这个三十八岁的男子,有着和年龄不相符的天真。很多于我来说,轻描淡写的事情,他听来,却惊讶得睁大了眼睛,“可以这样吗?真的可以吗?”他一遍遍地问。   
“你是生活在古代,还是从外星来的?”经常忍不住笑话教育他。   
一次我们约好吃饭,我刚从市中心搬去郊区,去城里吃饭,如果不开车,常常要坐20分钟的火车回家。那趟车蓝色外壳,巴黎外三圈和四圈之间。大家都没有开车,于是他固执地要坐火车送我回家。   
看到目的地蓝色的牌子我们跳下来,然后我再送他上回去的火车。认识时间不久,他也知道我绝对不可能请他上楼喝东西。他跳上火车,在那里犹豫很久,神情落寞,像个孩子失去了心爱的玩具,舍不得毫不掩饰地写在脸上。同时,好像在艰难地和另外一个自己作战。   
“我真的不想回去。”他久久地,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   
眼圈都有点红了。   
我意外极了。纵然这个开端良好,我和他的感情,却远远没有到他连家都不想回去的高度。   
“我知道这样不对,我刚认识你,但是我真的不想回去。   
我好害怕自己一个人,回去在那个空荡荡的房间,我不想回去。”他低下头,看得出地有心事。火车却已经缓缓启动,汽笛响起,已经深夜,到站的人已经离开,等候的人都已经上车,偌大的站台已经空无一人,黑色的夜空只有半轮恍惚的月亮,两个穿着制服看似巡警的人牵了两条硕大的狼狗,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人和动物都紧张地看着这个想要往下跳的男人。   
他依旧犹豫不决,这一刹那,电光石火,电影一般的镜头 ——男子在启动的火车上,犹豫要不要跳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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