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美丽的女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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愀叟牡暮诎锲趴梢晕饰椅裁匆庋裨颉「冻稣庋抑卮鄣慕峁亲魑鄙停恍莞绲氖窒滤土宋乙槐屎芸晒鄣纳难呀掖蚍⒌簦乐刮移笸疾迨炙堑摹ㄉ狻āN夜怨缘卮覥市搭飞机迅速消失。当然,我是为了去见我的女儿唐萌萌,为了那还没到手的遗产。 从C城到首都的机票非常便宜,算上机场建设费和保险费才三百块多一点。事先我没有估计到这么便宜的价格意味着什么,拿到登机牌看到上写着〃A〃的位置还让我窃喜了好久〃A〃通常是靠窗的。我喜欢从窗子上看到自己的脸。 事实上,我一看到那个像大玩具一样的飞机,就想起了小时候常看的那部法国电影《虎口脱险》。影片的最后就是那样一个大家伙把修女和飞行员带到了安全地带,一个斗鸡眼的狙击手打下了自己这边的飞机。C市的飞机就给我这种感觉。 我从来不晕机,但是这次我一直想吐,窗边的那个该死的螺旋桨一直在我耳边嗡嗡作响,我几乎控制不住就要吐出来了!我旁边的男人看起来很温柔,可他一点不懂得怜香惜玉,用一张报纸挡住脸,那副装傻充愣的死德行和我的第三任丈夫Q博士一模一样。 谢天谢地Q博士已经死了三年!死于服用过量的麦角酸二乙基酰胺迷幻剂。 那是一种半合成的生物碱类物质,简单来说就是毒品。能搞到这种稀罕东西的人大概也只有Q博士这可能和他的职业有关,他是外科医生,可以在23分钟内剖开肚子、割下盲肠、缝合、洗手、走出手术室。我的盲肠就是被他这么处理的,我们的结合也是因为那段坏掉的盲肠我猜想他吸毒后产生的幻觉,一定是漫天飞舞的一节节超大号盲肠,以及无数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的香艳场面。 Q博士的不幸在于他太爱我了,神经又无比脆弱,我第一次拒绝他的求婚时,他竟然哭了出来,仅凭这两点就足以证明他非死不可。爱与脆弱。他当然是因爱而死,这又有点像《杀死比尔》。可我又是那么喜欢给他编造我的艳遇,他的手便在手术的时候抖个不停。这对一个医生来讲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仅次于我的艳遇,于是他开始服用迷幻剂,直到有一天过了量。 对于Q博士的死,我并不伤心。他软弱又自私,多情又冷酷。对,你想的没错,我就是想说他死有余辜。 这么说也许太缺乏人情味,可Q博士确实是我所有丈夫中最令我感到难堪的一个。尤其是他的死法。我甚至不愿对别人提起他。每当我不得不谈起我的第三任丈夫时,我总是轻描淡写地说:〃哦,那个Q博士。〃 如果我的第七任丈夫老杜不曾出现,那么Q博士一定是我的婚姻史上最为耻辱的一笔。可是老杜偏偏在178个小时后出现了,就像乌鸦也会在一个小时后,折磨人般地出现一样。 那个小家伙是秉承着高深莫测的天意而诞生的一个清白无辜的生命,是在一次罪恶的情欲中开放的一株可爱而不谢的花朵。 《红字》 3我看了一下时间,距离我和我的第七任丈夫老杜相识,还有178小时35分。也就是说,我和乌鸦已经分别了20个小时。如果他还记得这次分别的话。 我站起来,向电梯间走去。如同我站起来从乌鸦身边走过,冷漠而婀娜。差别仅仅是,这一次信心百倍,那一次却是带着不甘心的绝望。
第5节:第一日 光(5)
我穿过酒店大堂向电梯间走去,有三位新入住的旅客在大堂登记。他们带着少量的行李。我们相互观望。等他们确定自己没有希望之后,我才走进电梯,他们继续办理入住手续。 台湾老头跟进电梯。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先祖国一步把他回归了。 他忐忑地对我说,说我的身材和他的女儿差不多,问我愿不愿意帮他试些衣服,他想带礼物给女儿。 〃你们年轻人的眼光都差不多。〃他说。 他微笑着,但是不自信,目光游离。 我听不出这话有恭维的成分。我只想知道天下的父亲是不是都像他这样赤裸裸地打量过自己的女儿。 我同意了。 我和台湾老头一起走出电梯,在电梯门口与新入住的那三个人碰到。 我和台湾老头一起向外走去,那三个人像是终于证实了什么似的,窃窃私语。 我和台湾老头们坐上出租车,沿着J市起伏的公路奔驰。路两边全是树。参天大树。密密实实地扎在一起,让我感觉走进去,就再也找不到回头路。 〃那里是森林公园。〃司机指着路左边的树林说,〃在我们J市,所有的公园都不收门票。〃 司机的口气是骄傲的。 但是我听硅胶说过。他说,J市的森林公园里,每个角落都有偷情的男女。 这样的地方,值得骄傲吗? 我望着车窗上自己的脸,想不出司机究竟为什么而骄傲。他以为我是和J市没有一丁点关系的外地人吗?我有可怜的硅胶呢。 可怜的硅胶曾在J市读大学,对J市相当了解。我不能确定那位拿走米老鼠手稿的老同学乔,是否做过硅胶的老师。不过这种可能性并不太大,因为我似乎听米老鼠说过,乔在一所不景气的大学教授美学课程,教学生涯十分坎坷,辗转大江南北,饱览祖国河山。那所不景气的大学就是J市大学吗?而硅胶曾经是我的第一任丈夫,鼻子里有一块形状诡异的硅胶。 我说〃曾经〃,是因为他像我那后五个丈夫一样,死了。不过,他死于货真价实的意外:车祸。手机天线插进了他的颈部大动脉,他失血过多,死了。货真价实的意外。他的尸体检验报告上说,失血性休克……鼻内有异物。 硅胶的鼻梁就是在J市大学的寝室被当地室友打断的,愈合后成了一个难看的塌鼻子。由此可见,J市是一个民风彪悍的城市,我的第七任丈夫老杜深得其中精髓。 老杜在成为我的第七任丈夫之后说我有点像男人,我想他的意思可能是说我的征服欲占有欲太强了。但是,难道他不是吗?在他偷看了我的日记,知道我有半打儿婚史,每个丈夫都死于非命之后,他时刻都在提防历史在他身上重演。他不肯和我离婚,他家的床上还需要一个我这样的摆设,他有他自己的招儿!每天他都把我绑成一只粽子才肯开着他的〃花轿〃出门,回来也不给我松绑,除非他需要我在某方面配合他。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我兢兢业业地流了半年口水,傻笑了半年进了精神病院才结束。 老杜是第一个令我钦佩的丈夫。他竟然狠得下心对我下手,这是我其他丈夫都不能比拟的。 由此可见,J市是一个民风彪悍的城市,硅胶的鼻梁被打断情有可原。 后来,为了恢复鼻子的形状,硅胶不得不通过手术塞了一片硅胶进去。这下可好了,无论从多远看他,他都是一个有鼻子的人。我时常担心他打喷嚏时会把那块填充物喷出来。或者,冬天的时候,那块填充物会不会上冻?他再也不能玩猪鼻子的游戏了。我为他感到遗憾。 J市给硅胶留下了极为恶劣的印象。他说他讨厌J市,我说我也是。 六年后,我却满怀憧憬地来了。为的是要回米老鼠的遗作手稿《先秦女性头饰与性生活质量》。这本书终于要在他死后四年出版了。我是不是这笔稿费的合法继承人?唯一的那个? 真搞不懂我的丈夫们为什么总是会留下个把人来和我分遗产。 这个台湾老头看来也是的,他不是说他有女儿么? 我讨厌有女儿的男人,我的父亲除外。
第6节:第一日 光(6)
有女儿的男人总是比较长寿。 我的第四任丈夫唐老鸭,喏,就是那个给我留下一个继女的房地产商。我和他结婚后,他足足活了11个月才死。他有一个十分丰硕的大肚子,我亲昵地称呼他为〃唐老鸭〃。谁叫他也姓唐? 唐老鸭唯一的理想是想看看我怀孕的样子,比比我们谁的肚子大。截止到他死于肝硬化的那一天,他都以绝对优势胜出。他真不应该在我的怂恿下喝下那么多葡萄酒,甜蜜的东西总是有毒的。 比如,微笑。我的。 像我这样的女子,微笑总是有毒的。只是有些人不知道,比如,这个台湾老头,以及其他。 在他之后,又会是谁呢? 出租车车窗上,我的脸显得迷茫,却是一种迷人的迷茫。像一只刚刚离开鸟窝的雏燕,还没有学会在大自然间觅食。 但那是骗人的。 凡是有甜美的鸟歌唱的地方,也都有毒蛇嘶嘶地叫着。 那种设法寻找快乐的趋向,本是自然发生、不能抵抗、普遍存在的,本是灌注入由最高到最低的一切生命的。 《德伯家的苔丝》 4在J市,没有什么好商店。我的意思是说,这里没有那种让人看一眼标价就感觉要把肉生生割掉一块似的商店。 台湾老头的气息舒缓了些。我更加心不在焉。商店里的服务员如同在看真人版的《上错花轿嫁错郎》。 没有能让人血脉喷张的华贵皮草,现在才刚刚开始卖秋装。去年的款式我可不喜欢,我不想要过时的。 珠宝柜台倒是可以让人心跳加速一下,可惜钻石没有上克拉的,黄金没有论斤卖的,珍珠没有波斯湾出产的。 国内一线和国际三线的品牌服装,还有什么看的必要呢? 台湾老头笑吟吟,我的脊背汗涔涔。我真怕他要拉着我去买人参。 我怕闻人参的气味,会头晕。 硅胶跟我说过,有一年J市的人参种多了,跟白萝卜是一个价钱。类似的话,我的第六任丈夫一休哥也说过。 一休哥说我头晕是因为气血两亏。他还说,人参的营养价值其实还不如萝卜,除了吃多了能对男人有用,没什么了不起的。他建议我在月圆的时候打坐,以便改善我的身体状况。我担心长此以往我会变成狼人。我已经够能吃人的了。 一休哥深知各类补品与毒品的真正功效。他真不应该死得那么早,和他在一起的生活眼看就要朝着香港黑帮片的路数发展了,他却死了。我们结婚才十七天啊,唉。 哦,对了,千万不要以为一休哥是个坏人,他只不过是个资深走私犯而已,让客户节省更多的钱,为人民服务。他成功逃脱法网十几载,却没有逃脱被花生噎死的命运。真可惜。我没有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成就感。 一休哥被花生噎着,最后死于心脏病发作。这么匪夷所思的好事,只能发生在我身边。我身边总是能发生这类匪夷所思的好事。 一休哥最伟大的名言是,他的女人,一定要穿得光鲜。女人的衣服,是男人的面子。他真是个虚荣的好人。可惜他死得太早,也太突然了。不然我不会沦落到要和一个老头子闲逛的地步。还是一个我不喜欢的老头子。 台湾老头说他年纪大了,这么逛,有些吃不消,建议我和他一起去喝一杯咖啡,歇一歇。我看了他一眼,有些同情他,同意了。 商场里的咖啡厅卖的全是速溶咖啡,蛋糕柜子里的蛋糕全是栩栩如生的模型。 台湾老头坐在我对面,他说我的眼睛是灰色的,很美。 我告诉他,我戴了灰色的隐形眼镜。 他问我来J市做什么。 我说我要去拿亡夫的手稿《先秦女性头饰与性生活质量》。 他很同情地说:〃你一定很悲伤。去年我太太时去世时,我也像你一样。〃 我笑着对他说,不,我并不悲伤。我已经失去了六个丈夫,我习惯了。 台湾老头瞠目结舌的样子让我想笑,他张大的嘴巴可以塞进去一枚鸡蛋。我喜欢蔡明亮的《爱情万岁》,但那不意味着我也要喜欢眼前的这个台湾老头。
第7节:第一日 光(7)
你已经看到了,我在6年间结了6次婚,这不可思议的事实是因为我具备让一个男人爱上我的基本素质。我有很多种随时可以显露出来的气质,以适应不同男人的好恶。我还有很多可爱的小技能。我可以背诵诗经里的任何一篇。我会做各地的家常小菜(这与我死去的丈夫们的籍贯有关)。我会编织。我会讲德语和西班牙语。我会拉二胡。我还会按摩(尤其熟悉36道死穴的位置)。我对所有体育运动都略知一二。我甚至可以在看完《参考消息》后和男人去谈论政治!我熟悉所有时髦的一切…… 唉,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如果我一本正经地从学校里毕业,那么我最多成为一名合格的护士,大不了嫁给一个主治医师。而现在,我在奔跑中学会奔跑,拥有了这些迷人技能,它们让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得到我喜欢的男人!有些人,是把婚姻作为事业来追求的,比如我。 可是我偏偏没能得到乌鸦。 〃真抱歉,让你陪了我这么久。我送你一瓶香水当谢礼好不好?〃台湾老头说得彬彬有礼。 我选了一瓶〃兰寇的奇迹〃,2004年的限量版。虽然我已有6瓶,但是我喜欢那个味道。如果现在是夏天,也许我还会选三宅一生的一生之水,那东西是夏季首选。可就目前看来,夏天已经过去了,而我也还没有去海南岛找丈夫的计划。 我们离开了J市最贵的商场,搭出租车回酒店。台湾老头本来建议我去游览一下J市的著名景点。我微笑着说:〃您刚才不是说,年纪大了,吃不消吗?〃 其实我蛮喜欢J市的气候的,绿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