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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自你别后-第3部分

小说: 自你别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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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啊了一声,惊诧地问:“不会吧,是,那种该死的煽情的病?”

    邓文杰微笑着,用堪称愉悦的神情点头附和说:“是那种该死的煽情的病。”

 第 3 章

    我本人并非什么长相出挑的美人,至少不属那种男性见第一面就会莫名激动继而千方百计想搭讪,进而非搞到电话号码不可那类型。读书的时候若参加联谊或跟陌生的男孩聚会,最初被注意到的那几个女孩中肯定不会有我。这一方面是我这个人并不符合人们关于妩媚女孩的定义;另一方面,大概是我身上散发某种“不可以跟她开玩笑”的正儿八经的信息,在大多数异性恋男孩的求偶期,我这类的女生,毫无疑问比相貌差但性格活泼的女孩还不吃香。

    我明了这一切,但却从不因此陷入苦恼,更加没有意愿按照魅力女孩的指向改造自己,那种同龄女性掩饰在年轻面孔下不动声色的竞争和较量,在我身上也一次都没有出现过。也许是因为孟冬早早占据了我的生命,他的存在于无形中,为我筑起一道隔绝外界的高墙。

    我于是更加一个人。

    但我不在乎,有段时间孟冬对我而言,比整个世界的男人之总和加起来还要多。

    但邓文杰正好跟我相反,他是那种到哪都会吸引绝大多数人目光的男人。这种受欢迎程度即便是傅一睿也望尘莫及。这么说的意思倒不是傅一睿本人长相比邓文杰差多少,在我看来,他们都长得好,至少从人类关于美的一般标准来看,他们都比我强。但邓文杰仿佛体内藏着一盏五百瓦的大灯泡,只要他一露面,你想忽略不计都不成。

    我一向认为,一个人能如此受人瞩目,宛若荒原夜空最璀璨夺目的星辰那般令人内心不能不为之触动,这也是一种本事。回首迄今为止的人生,除了孟冬,我还是第一次在一个男人的脸上停驻视线超过三分钟,我不是一个容易受人外貌影响的人,很多时候,人在我眼中只分为健康与不健康两种,甚至连性别年龄种族都不具备。但邓文杰的脸,却硬生生令我注意到这么一个事实,这是个长相很好的男性,岂止很好,简直风度翩然,令人观之忘俗。

    那一刹那我想,这个男人能吸引人的原因,一定不单单因为他的脸,也不单单因为他心外科最有前途的男医生这样的桂冠,在他身上一定还有某些不能言传的信息,在异性面前,准确无误传递出“值得爱慕的人就该长这样”诸如此类的信息。

    而他本人对此显然颇为自得,他是一个能坦然接受别人爱慕并享受这一过程的男人。

    不过我一开始对他既无好感,也无恶感,他对我估计也是如此。那个时候,男人对我只分能开刀和不能开刀两种;类似的,邓文杰对女人,大概也只分能搞暧昧和不能搞暧昧两种,所以我们在打第一次照面的时候就迅速将对方归入各自“不能”的行列中,早早歇了进一步了解对方的念头,平日里各忙各的课题和手术,倒也相安无事。

    真正让我们俩熟稔起来,却是因为那起被我们称为“该死而煽情”的病例,而且起因还是邓医生的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工作过的医院附近,为方便探病的人照例有几家花店。有些病人亲友买一束不够,会订一打,按时让花店送到病房,于是医院中又时时能看到送花的男孩或女孩。

    这一天,送花的女孩与穿白大褂的帅小伙邓医生美丽邂逅了。尚处在满脑子罗曼蒂克想象阶段的女孩子不意外地迷上了邓医生。不知道邓文杰出于什么原因,也是只是出于他与女性习惯性的暧昧也未可知,总之在事情进一步发展前他并不加以阻止,甚至有些鼓励,于是来花店打工的女大学生迅速对邓文杰医生情根深种不能自拔。

    等我这么迟钝的人都听到风声的时候,女孩已经把好好的一场爱慕演变成闹剧,她不仅每天找各种拙劣的借口来找邓文杰,而且还常常跟踪偷窥,甚至在邓医生与别的女人就餐时冲上去打了对方一巴掌,打完了人后她立即掩面嚎啕大哭,倒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人都有自动编别人故事的能力,看到这一幕,餐厅里其他人纷纷自我补充了前因后果,且可以断定,大多数人都在暗自期待,这就是一出现代版的秦香莲。

    我那天倒霉,约了傅一睿在同一座餐厅吃饭,不得不亲眼目睹了全过程。我看着邓文杰一张脸涨得通红,上面尽是前所未有的恼怒和难堪,我忽然意识到,或许他长这么大,这是最丢脸的一次经验。我看看傅一睿,傅一睿平板无波的脸上也现出裂缝,似乎有点想笑,但随即淡淡地低头,装作没看见。

    他是君子,知道这种时候,邓文杰不会愿意被任何一个熟人碰见。

    我也赶紧低头吃我的东西,过了不到五分钟,突然听见人们骚动起来,不少人发出惊呼声,甚至有人在乱糟糟地喊:“打120吧,别让人死在这就不好看了……”

    我本能地放下刀叉站起,这才发现场面失控,那女孩直挺挺地躺在地上,邓文杰沉着脸袖手旁观,他的女伴捂着脸满脸讶然,周围不少人围观。我立即越过人群过去,这时也顾不上邓文杰的面子了,我蹲下来摸了摸那个女孩的脉搏,又俯身听她的心跳,这才发现她的心跳微乎其微,且脸白唇青,类似于心血管堵塞。

    我立即展开急救,邓文杰在一旁凉凉地说:“你别忙乎,让她装,继续装!”

    我抬头吼了他一句:“你他妈气昏头了说这种话?你还算个医生吗?连她是不是装的都判断不出来?!”

    就这一句,让他表情松动,且据邓文杰本人回忆,这句话令他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别误会,邓文杰没悟出什么大道理,他一向不算正常人,他在那一刻领悟到的是,原来女人除了能搞和不能搞之外,还有第三类存在。

    很不幸的,我就属于这第三类存在。

    在我做急救的时候,傅一睿已经打了电话叫来我们医院的救护车。因为事是邓文杰惹出来的,所以进急救室的医生合该是他。我因为接下来值夜班便也留了下来,叫了外卖权充被打断的晚餐。没等我吃完邓文杰就穿着手术服来找我了,他打开了那个女孩的胸腔,发现心脏由于供血不足,已经勒成一个花瓶状。但奇怪的是,血管并未发生堵塞,心脏机能也没有损伤,检查结果表明,她一切指标也很正常。

    “有点意思啊。”邓文杰兴奋地说,“你说说这算怎么回事?”

    他虽然私生活不靠谱,但专业上却很过硬,不然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成为心外科年轻一代的顶梁柱。我那时还是个住院医,平时确实需要他指导。

    我想了想,不确定地说:“Broken Heart Syndrome?”

    “对,”邓文杰高高兴兴地说,“正是心碎综合症,哈哈,我们今天也碰见了。”

    他这时候真算个医生,由里到外透着遇见难得病例的欣喜。但我忍不住想泼他冷水,我问:“你觉得这个名称怎么样?”

    “该死的很煽情,但它证明了,人的情绪能直接影响心脏功能的运作……”

    我撇嘴,毫不客气打断他:“据我所知,那女孩之所以会有这种该死的煽情的病,起因在你那。”

    作为医生的邓文杰愣住了,作为大众情人的邓文杰却飞快反唇相讥:“我跟她就算有什么,也是你情我愿,更何况我根本没碰过她。”

    “别介意,我不会做任何道德判断的,但是邓医生,”我笑了笑,拍拍手收拾桌上的餐盒,边收拾边说,“我只想说一句,能引发心碎综合症,至少说明那女孩的情绪强烈又真实,我想,哪怕出于尊重女性的立场,也许你该对她同样真实一次?”

    那是我第一次觉悟到,原来人们说心碎了是真的确有其事,我不谴责邓文杰,也不同情那个偏执的女孩,我只是忍不住在想,无论如何,有一个人真的为你而心碎,这就不是一件可以轻描淡写的风流韵事了。

    邓文杰后来怎么处理我不知道,但自女孩出院后,她便再没有来闹过,从此彻底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以内。我的日子也过得跟平时一样忙碌而紧张。唯一的变化就是邓文杰跟我迅速熟稔起来,熟到一定程度之后,“煽情”的心碎综合症,常常成为我调侃他的一个内容。

    但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这种破事会轮到我头上。

 第 4 章

    我躺在病床上,把自己迄今为止经历过的生活粗粗估算了下,实在是平淡到不值一提的人生。我相貌中等,身材中等,脑子的灵活程度也中等,像我这样的人世界上大概不知凡几,正是所谓的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那种人。

    但在我身上,若说有什么能够称之为优点的,脾气执拗能算一种,对人也好,对事也罢,只要我觉得对,有意义,我就会跟转动的陀螺一样一直转下去,不到精疲力竭倒地不起不算完。哪怕所做的事情跟周围世界判断对错的价值标准相左,哪怕在很多别的人看来,那件事根本不具备承载所谓的意义,但对我来说,那些都无所谓。

    比如爱上剖开人的胸腔修理人的心脏,一心一意要将它作为安身立命的活计;比如爱上孟冬,孤注一掷决定一辈子只要那样一个男人。

    在我以往的生命中,做心脏外科大夫和嫁给孟冬当他的老婆,成为我体内自成一套的意义系统两个最主要的支撑点。

    为此我真是百折不挠啊,投进去整个青葱岁月还不算,还抽离了平素生活中的干劲,预支了此后几十年的热情,我用了全副心神去琢磨,就像一只准备过冬的鼹鼠,找食物找得太投入了,已经全然忘记了找食物是为了什么。

    鼹鼠冻僵在冰天雪地里,它到死也不明白,自己明明很早就开始为过冬做准备,它明明一直都勤勤恳恳,忠诚地履行叼东西回窝藏着这一天性,它唯一的愿望不过是想再藏多一点,再后顾无忧一些,为什么到头来,还是来不及享受到虚构中的安逸就死去了。

    我小时候看过《拇指姑娘》这个童话,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瞎了眼的鼹鼠先生身上,我不断地想,如果我是他,如果我注定在黝黑的地洞里要过漫无边际的寒冬,我该怎么办?

    我有的东西那么少,视力几乎为零,身上既无锋利的牙齿,也无捕食的体力,更加没有丰厚的皮毛,或者足以支撑长途迁徙的翅膀,我除了勤勤恳恳每天出去找遗落在田埂旁的粮食,还能怎么办?

    我知道自己不是顶顶聪明那种人,所以我学习很自律且刻苦,我知道家里未必有钱供我去国外读一流的医学院,所以我拼命去够符合申请全额奖学金的条件,我把其他女孩用来打扮交友游玩和谈恋爱的时间,几乎都花在打工和学习上。

    甚至于,为了能在尸体上练习开刀和缝合,我为医院的停尸房免费服务了将近一年。

    今天,我躺在病床上无所事事,窗外树荫犹如雾气一样弥漫,我看着它们,想起小时候独自守在家门口等着外婆回来我就经常这么做,小小的女孩仰头数着枝桠上的树叶,一片一片,层层叠叠。

    数着数着,绿色的光晕就产生催眠的感觉,仿佛眼前的一切都软了起来,开始具备水的质地。

    她总是一个人,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听音乐,一个人去上学和打工,一个人默默地想念心爱的男人,然后是一个人进入医院当医生,生平第一次拿起手术刀切开活人的胸膛,目睹活生生的心脏,那个时候也是一个人的。

    偶尔寂寞得不得不了,我会翻开多年以前孟冬给我做的相册,那是他亲手做了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之一。相册收集了些我们从小到大的照片,里面有两个小小孩童手拉着手,慢慢长大,显露出少女和少年的轮廓,他们笑容干净璀璨宛若天使,仿佛世上再无任何的污垢和悔恨。

    如果能一直就那么牵着手往前走,该有多好。

    一直牵着手,没有放开,不经历后来的离散、隔阂、背叛和死亡,那该多好。

    但我已不再是十五岁的少女,他也早已客死他乡,我下定决心要嫁的男人,最终我连他的葬礼都没办法参加。

    我在那一天站在手术台上,毁掉另一个少年的心脏,同时也毁掉我的职业生涯。

    “那个男人,是那个孩子的父亲。”傅一睿坐在我对面,穿着昂贵的立领阿曼尼衬衫,扣子一直扣到喉结,只余下最顶端的不扣,外面罩着一尘不染的白大褂。我打量着他,心不在焉地想着,为什么一样的医生袍,他的就能显得份外干净?

    “不知道是谁向他透露了你的住址。”

    “嗯。”

    “其实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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