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世界·七天七夜-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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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夜市的书摊上。”我并没有将批发商招供出来,而是编了一个莫须有的书商,也许是很少撒谎的缘故(尤其是面对公安人员),声音不免有些紧张嘶哑。
“哦,是吗?”胖子停下笔来,满脸狐疑道。
“嗯,我以前从他那儿拿过不少武侠小说,后来有人找这样的小说,”我说着,指了指那些被没收的“罪证”,咽了口唾沫。“刚好他那里有,我就拿回来了一些。”
也许是我的诚恳、抑或是我的自然,胖子相信了我的供词,将它们写在了笔录上,我正暗自庆幸蒙混过关的时候,胖子又扔过来一句话:
“呆会儿,你和我们坐车,一起去找那个供货商,你把他指认出来,就算你带罪立功。”
“啊!”我不禁傻了,我连这个人的样貌都没编好,上哪里指认呀?!急中生智,急忙回答道:
“恐怕够戗,我一般都是晚上下班后去拿书,路灯底下那么黑,我怎么能看的清?再说,我是高度近视眼……”
也许是我的文质彬彬的外表让人有信任感,最终他们也没有带我去找所谓的“供货商”,我也暗自长嘘一口气。为自己的聪明和讲义气而满意。
有些时候,盲目相信书本和电影反而身受其害,例如这个“讲义气”,我自始至终没有“咬”出供货商。然而,供货商却并没有讲所谓的“义气”,我妻子事后告诉我,她回来以后就去找那个供货商谈判,这才知道真相:供货商早在7月21日就从当地报纸上知道公安局要采取相关行动,但她却始终没有告诉我和周,导致我们成为可怜的替罪羊。
更为可气的是,当我妻子和周的老公去找她商量看能否将我们保释出来的时候(那时我们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她不仅不提供任何建议,反而埋怨我们做事不小心,自己倒霉怪不得任何人;她甚至明确表态:一不出人力,二不出财力。我的妻子当时气的真想去公安局将她供出来——因为我妻子有所有生意往来的单据,并且我的妻子还知道她的上游供货商以及她的所有销售渠道——毕竟我妻子从事图书行业的时间比这个供货商还要久!要知道,这个供货商几乎垄断着这种小说在当地的批发市场,我要是供认她出来,自己不仅会少吃很多苦头,而罪魁祸首的她至少也得做六年牢。然而就是因为我的“义气”,至今她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逍遥法外。
这就是我不分原则,乱讲义气的下场。给我的人生上了很重要的一课。正所谓“我在前面把罪扛,她在后面喜洋洋。”
接下来的审讯,就集中在书的性质和我将此书出租的对象上面。
老实讲,这书确实有部分色情内容,甚至有的很露骨。因此我也没多购进,一共就那么几本,而且我有意识的不给学生租借,只给那些附近的成年人租借。但是,是公安局审讯我,不是我做客公安局当嘉宾,我处于绝对没有发言权的弱势地位。
“你总共给多少学生租过这种黄书!你要老老实实给我交代!”胖子停下笔,又点燃一根烟,死死地盯着我。
“那些书不都是黄书,现在有多少小说里面没有这种情节(例如木子美、卫慧以及一堆“×;×;宝贝”),再说,哪个书亭没几本这个书。而且,我一般不给学生借这种书……”我争辩道。
如果说冷笑可以换粮食的话,那他们两个凭冷笑声就足够开粮店了,我很后悔和他们辩解讲道理,因为讲了白讲。
果不其然,阵阵冷笑声过后,胖子又开腔了:
“你倒说的比唱的好听,照你这么说,我们是抓错你,冤枉好人了呗。哼!到这里来还嘴硬!我这里有你的帐本,你说啥也没用!”
天生的倔强基因在我身上发挥了巨大作用,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道:
“那你们查好了。”
胖子显然被我的语气激怒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开始翻阅起那厚厚的帐本,手里拿着笔不时在勾画着什么。
空气在这种“哗”、“哗”的翻页声中凝固了,时间也仿佛随着胖子的笔尖缓慢移动而渐行停顿。直到一个中年男人的到来,才打破了这种沉闷的局面。
很明显,这个中年人和他们混得很熟,一进门便亲切地握手打招呼,胖子还递给他一根“国宾”。
寒暄过后,畏缩在一旁的我们才知道,原来眼前这个戴眼镜的略显邋遢的中年男人就是当地晚报的记者。(之所以有记者采访,原因是此事是因有学生举报经晚报曝光后,才引起公安局的重视,最冤地是这份报纸我们年年订阅——因为我和妻子是通过这份报纸认识的,因为妻子不在,我也懒得看报纸,所以用公安局相关人员的原话讲,就是:我们也不想收拾你们,给你们两天时间你们也不自己清理一下。)
“完了!”我手捂着额头,对周无奈的笑道。
“老李,呶”胖子将刚作完的我们的笔录递给那个中年男人,“他们的材料都在这儿了,你看着写吧。”说着,悠然的抽着卷烟,斜瞅着我们这些可怜的替罪羊。
那个叫老李的中年男人草草翻阅了一下笔录,匆匆地在他那个采访本上写着什么,然后用笔尖指着我们,对那两名警察道:“那这个线索和办案人员怎么写?”
“就写有热心群众举报,在于队长的亲自挂帅下,治安大队队员冒着酷暑,迅速出击……”胖子显然是经常遇到这种事情,显得成竹在胸。
我的心中轻蔑的“呸”了一声,我终于知道我们平时订阅的报纸上所看到的新闻有时就是如此炮制出来的,我们花着钱在看着某些人的精心表演,而他们却乐此不疲。
一股莫名的悲哀涌上心头。社会这所大学真的远比象牙塔真实许多,也残酷许多。而我,此时此刻则正在这所社会大学里接受着寻常乖孩子所不会遇到的洗礼和锻造。
就在我不知胡思乱想些什么的时候,记者已经合上了小本,客套的与两名干警握手告别。望着在门口消失的记者身影,我与周不禁向视而笑…我们的事迹,今天下午,最多不超过明天就会荣登本地报纸地头版头条,我甚至可以想象那篇关于我们的新闻如何被众人传阅,我们也被N多人所咒骂不齿,会有N多人拍手称快……
就在我妄自揣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瘦高个儿面前的电话响了,具体交谈内容我不得而知,但从他们变严肃的神情中就可以猜测到,一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放下电话,他们脱下便衣,急匆匆地套上警服,又用手巾擦了一把汗珠,收拾停当后,瘦高个夹起公文包,胖子指着那些属于我俩的“罪证”,冷冷道:“走吧!”
“这就放我们走了?!”周小心翼翼地问道。
“哈哈!”胖子打个哈哈,“你还真幽默,告诉你们,上头很重视这个事情,省电视台派记者来了,你们到时候配合点,要不然……”
“老王,快走吧,别跟他们闲扯了。”瘦高个看看表道,“记者这会儿快到现场了。”
我和周耷拉着脑袋,抱着书,他们一前一后,夹着我们,鱼贯而出,我本能地抬头看看走廊里的挂钟,正好十点半。
也就是说,我已整整被讯问70分钟。
接下来,等待我们的又会是什么?
2004年7月23日10:45分
我们到达现场时,发现现场已经和庙会般热闹,在众多指指点点的围观者中,两个年轻人显得格外醒目:一个手拿话筒,另一个肩扛笨重的摄象机,他们不时在耳语着什么。不用说,这两位记者肯定在商量呆会儿的采访计划。
而在他们两个附近站着的,则是一群整齐着装的警察,回头看看在我背后“关照”我的那个胖子,也忙不迭撸平警服上的褶皱,看着他此时严肃正经的样子,想想他半小时之前的样貌,心中一阵恶心。
那群警察此时正在围着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警员,象是聆听着什么指示一般,还不时的点着头,估计那男子肯定是他们的上司。只听得那男子道:“行动”,然后,我就看见了精彩的一幕:
一共有四名警员冲入周的小书亭,他们将那些罪证往桌上一堆,每人手拿一本,翻到有情节的地方,纷纷举高,以供门口的摄象机拍摄(那种情形,我个人感觉,就象文化大革命时人们高举“红宝书”表衷心一般)。然后呢,又有一名警察喝令周进去,估计是让她直面摄象机和记者,接受采访。
平凡人家出生的周几时见过如此壮观场面,她吓得面如土色,一想要因为这种事被电视暴光,那以后还怎么做人呀。故死活不肯进屋,瘫坐在附近的石台上,浑身抽搐着“呜呜”直哭。
此时,周的小女儿妞妞也跑了过来,扑进妈妈怀里,
“妈妈,好多警察,我怕……妈妈,他们为什么要抓你?呜……”
周一把将孩子推搡给附近的警察,不住的抽泣道:
“我怎么如此命苦?如此命苦?如此命苦……”声音渐说渐小。
那名接过孩子的警察,将孩子递给刚刚赶到的周的家人,又叫过来一名同事,两人一起将几近疯癫瘫痪在地的周架进书亭。
待到周悠悠转醒时,发现小屋里挤满了警察,还有一个黑幽幽的镜头对着自己,那名记者咳嗽了一声,用尽量柔和的声音道:
“请你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好吗?我们只提出几个问题……”
话音未落,周就象变了个人一般,从书架上拽出一摞书,用尽全力掷向面前的警察和记者。带着哭腔的嗓音声嘶力竭地嚷:
“※他妈,书都在这里,你们查好了!我上有老下有小,你们这样做我还有脸活吗?!老娘我今天就和你们拼了!!”说罢就欲做势扑向面前的记者,两名警察急忙上前抱住了披头散发,状若怒狮的周,两名记者更是慌忙地逃出了门外。
周骂完这一气,胸口急剧地起伏不停,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脸上的肌肉一条条抽搐着,要不是有警察抱着,估计她立刻会就势倒在地上晕厥过去。
时近中午,正值下班高峰期,堵在书店周围围观的人们已将整个胡同塞得严严实实,并且不时有人指指点点。那名坐镇指挥的中年警员和退到门口的记者商量了一阵,然后朝我身后的胖子呶了呶嘴。
胖子自是久经阵场,怎不会意,我还没从观众看客的身份转换过来,他已在背后搡了我一把,沉声道:
“去,快把门打开!”怕我愚钝,又加了一句,“记者说要采访采访你,你可别不配合!”
我还能说什么,只能默默走到自己的书店前,打开大锁,敞开房门,尽管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
那群警察立刻分出一多半来,护着记者挤过嘈杂的人群,快步来到我的书店门口。
接下来的过程如同在周家门口的二次翻版,而围观者的脑袋也齐刷刷的转了个半圆,整齐若一,仿佛有人指挥一般,煞是壮观。
从社会这所大学里面,我所面对的形式主义,注意形式亦愈发众多,我尽管不能改变什么,但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却总不忘幽他一默,恶搞一回。也许,是我的本性使然吧。
这次也不例外,面对着忙忙碌碌搞秀的警察、记者,我心中浮现起了N多恶搞的念头,而且,一股莫名的荷尔蒙怂恿着我将这些念头一一实现。
因为我的书店结构比较长,光线摄取不是很好,警察们依旧举着书来回摆弄,效果却不是很好。那记者见状,擦了把焦急的汗珠,道:“时间太紧,要不我们就直接采访吧!”
我冷冷的笑了一声,径直走向墙壁把灯打开,室内光线一下好了许多,那名随行的瘦高个警员恶狠狠道:
“你还笑,等着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罢,拿起一本“黄书”,高高举着,不停地翻阅,直到摄象师善意的提醒,他才意识到自己举得太高了,就象一只螳螂踮着脚举重一般。
主持采访的记者样貌至今我仍清楚记得:打着摩丝的碎乱短发,瘦小的个子,大眼睛,身穿米黄色半袖衬衫,下身一条石墨蓝牛仔裤。我对他之所以印象如此难以磨灭,主要原因是他们未经我们允许,而擅自将录象暴光于当地电视频道,到后来又搬上了省台,而这一切,我在当时均毫不知情.而且最为侵犯我权利的是,在省台上播出的关于我们的那期栏目,竟然没有在我们的脸部做特殊处理,甚至连最基本的眼睛的黑影都没有打!!就算是那些重刑犯,在上镜时都能有最基本的隐私权利保障,而我为什么就这样遭受歧视的待遇!!(在这里,我仍然明确声明:我继续保留可能向内蒙古电视台控告的权利)!
摄像师拍完了高举“罪证”的警员,侧头看看机器,道:
“再拍点什么吧,要不然节目太短,回去没法编辑。”
“那好办,你们再把这里的环境拍摄一下,还有这些证照。”我往墙上轻蔑的指了一下。“这样材料不就更多了?”
那两名小伙子无比惊讶的看了我两眼,彼此虽不做声,但摄象机
已如我所指挥般对着墙壁缓慢划过。
趁着摄象机拍摄的功夫,那名记者小声问我:
“听说你上过大学?”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