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蔷薇[军旅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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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蔷薇'军旅文'
作者:清风隐
文案
八零后女军官的非典型性成长日志。
幼时,军区大院的生活让她的人生价值观早就有了定论;或许,她并不是最优秀的女战士,因为她并没有被海军陆战队收编,成为兵王之王的女特种兵;或许,她并不是最棒的女军人,因为她的军衔始终没有超越花木兰……
其实,故事很简单,只是一个女军官热血过和付出过的军旅文。
很久很久以后,白发苍苍的庄薇和杨天坐在院落的石凳上,泡一壶清香的茉莉花茶,看着墙角处娇艳欲滴的红色蔷薇花,杨天说:“小薇。”
庄薇略带诧异的看向他,似乎已经几百年没有听到这个昵称了。
“下辈子,咱还做军旅夫妻吧。”
“嘁,当了一辈子兵,还没当够?”
“难道你当够了?”
“……知道了。”
内容标签:天之骄子 天作之和 竞技
搜索关键字:主角:庄薇 ┃ 配角:袁媛,王晓琪,苏怡,杨天,范涛,康涵洛,方淼等 ┃ 其它:八零后军人热血
1、庄家有女初长成(1) 。。。
庄薇,女,生于八十年代初,长于依山傍海的军区大院,家里独苗一只,集庄爸庄妈的遗传优点于一身,自小粉嫩可爱招人疼,吃着军区大院的百家饭,受着‘忆苦思甜’,‘三大纪律八项主义’的思想熏陶,茁壮成长。
庄爸退伍转业的时候,庄薇才刚上幼儿园,跟着庄爸转业到了市税务局的幼儿园,从此别过军队号角和广播的生活,搬进了税务局为转业军人提供的家属楼,庄薇自此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一张小床还有一个半人大的书桌,别家孩子死活都不肯与父母分开睡的毛病在庄薇这里压根就不存在,自小独立有主张的她已经可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甚至可以把被子按照庄爸的要求叠成豆腐块儿状,虽然离军人的标准相去甚远,庄爸却仍然很欣慰。
庄妈所在的针织厂倒闭以后,机缘巧合之下被分配到了国有有色金属企业工作,每个周末休息的时候,庄妈都会领着庄薇座很长时间的公交车到离市区很远的海边去挖蛤蜊,一挖就是一天,并不是自己挖的蛤蜊比菜场卖的鲜美多少,而是庄妈知道庄薇自小就很喜欢大海,迎着海风和雪白的浪花疯跑‘咯咯’的笑声可以传出老远去。
八几年时的大海还没有被污染,海水湛蓝,海鸥低低的沿海盘旋,黄金的沙滩上铺满了各色各样的漂亮贝壳,庄薇一到海边就会特别兴奋,迎着雪白的浪花,沿着海岸线深一脚浅一脚的连跑带颠,跑够了,就会乖乖的蹲到庄妈的身边,拿出自己的手工小铲,跟着庄妈一起挖蛤蜊,安静不了多久,就被潜伏在石头间的小蟹小虾小鱼们夺走了注意力,两人收工回家的时候,满是蛤蜊和塑料水桶里都会有数不清的鱼虾蟹,这妞每次都献宝一样的端给下班回家的庄爸看,得到庄爸乐此不疲的夸奖后,就会洋洋得意大半天。
***
庄薇六岁半的时候,上了离家不远的一所市重点小学,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上小学还没有面试考试入学的规矩,只是按照地域学区分片入学,好巧不巧的就是庄薇家的房子正好划进了比较好的优质小学,除了开学第一天,庄爸领着庄薇去参加开学典礼熟悉路线外,小学五年,庄爸庄妈基本上就没接送过她上学放学。
脱离了粉嫩可爱的婴儿肥期,庄薇瘦的像根豆芽菜,巴掌大的小脸上,一双黑不溜丢的大眼占了大部分比例,身材瘦小个头不高,风一大点就会跟着风向左右摇摆,似乎下一刻就被风吹跑般,一度让庄爸庄妈忧心不已,却毫无办法,这妞虽然不怎么挑食,可是听到‘吃饭’俩字就跟听到‘吃毒药’一样,一个馒头恨不得要分成八份吃,比家里养的那只懒猫而还不如。
庄薇养了一只黑白花的大懒猫,不是多么珍贵的品种,只是自小养在身边,猫儿也有了灵性,从丁点大的时候就陪在庄薇的身边,住军区大院的平房时,猫儿总喜欢下午溜出去疯,傍晚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从开着的窗户里溜进来,踩着庄薇的脸悠哉而过,留下一串到此一游的猫儿脚印,钻进庄薇的被窝里呼呼大睡,类似于此的乌龙事件,在这只懒猫与庄薇的身上发生了无数次,常常都把庄爸庄妈逗得哭笑不得,甚至庄妈曾戏言,基本上可以编写一本以《庄家小薇与懒猫儿不得不说的两三事》为题目的小说了。
庄薇对这些喜剧情节不怎么有印象,多数是从庄爸庄妈或是邻居阿姨口里转述而来,所以她每次跟懒猫对眼的时候,都会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久经洗礼的革命感情?
一年级的下半学期,庄薇认识了对她影响颇深的两个发小,从而展开了她跌宕起伏的少年青春期。
袁媛和杜晓菲是庄薇被学校鼓乐队选中做鼓手后认识的,因为是同年级又刚好都被选为小鼓手,所以扎堆成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三个人的家离的很近,自此不论上学放学还是去音乐教室练习打鼓,基本上都能看到她们三个扎堆嬉闹的身影,庄薇是三个丫头之中生日最小的,却是最为稳重的一个,每次两人闯祸留下的烂摊子,都会由庄薇来收拾擦屁股,而三人这种相处模式,一直延续了很久很久。也让庄薇明白了一条很深刻的真理:发小其实是用来出卖的!
“你们俩暑假准备做什么?”袁媛咬着一根冰棍,询问盘腿坐在一边的庄薇和杜晓菲。
“做作业。”庄薇托腮看着远处的花花草草,回答道。
“学芭蕾。”杜晓菲看起来很无精打采的样子,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的回应。
“咦?你?跳芭蕾?”袁媛惊讶的看向杜晓菲婴儿肥的脸和婴儿肥的身材,一副出现幻听的样子。
“我就知道你要这个表情,我是被逼无奈,老妈一定要让我去少年宫,我正想跟你们说这件事呢!够朋友就跟我一起做伴去少年宫学点什么吧?”
“好吧?小薇小薇小薇……”杜晓菲说罢,抱着庄薇一阵摇晃。
杜晓菲很小就明白柿子要挑软的捏,所以根本没费多大的劲儿,三人一年级的暑假就被这样安排妥当了。
庄爸庄妈对此提议没有什么意见,甚至抱着多运动一下,说不定就会吃得多点的想法,很是支持庄薇的提议,暑假刚开始,就帮她去少年宫报了芭蕾舞蹈班,暑假第二天,三个半大的小人儿就做伴一起开始了芭蕾舞的学习生活。
说实话,开始学的时候很苦,枯燥的基本舞步和压腿拉筋,让袁媛叫苦连天,要不是三人一起做伴学习,多少有些动力的话,她早就无法坚持这枯燥无味的学舞生活。
庄薇一年级的暑假过得很充实,每天去少年宫学三个小时的芭蕾舞,中午回家吃饭,下午按照早前做的计划完成每天份的暑假作业,看会电视,时间接近五点的时候,就会下楼去离家不远的车站等着庄妈下班,母女两个手牵手去菜场买菜回家,庄妈做饭,庄薇就会跟在一边打打下手,摘摘菜,倒倒水,庄爸下班回来,晚饭正好上桌,三口人吃完饭,沿着附近的小山散一个小时的步,回家洗澡看电视睡觉。
或是到七大姑八大姨的家里串串门,跟表哥堂兄们联络下感情,庄薇是亲戚家的孩子中排行最小的,又是这一辈中唯一的女孩儿,谈不上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家里却从来没断过她的零食,虽然这妞对那些牛肉干、鱼片、汽水没啥兴趣,可那些叔伯大爷堂兄表哥们却还是喜欢把一些小孩子喜欢的东西往庄薇的跟前搬,就连传说中男孩们不喜欢带女孩一起玩的问题都没发生在庄薇的身上,甚至为了抢夺庄薇的‘所有权’,兄弟几个甚至还争得头破血流,恨不得反目成仇,大打出手……
庄薇从以上事件总结出另一条真理:物果然是以稀为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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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庄家有女初长成(2) 。。。
一年级的暑假过去了,袁媛和杜晓菲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去少年宫学那个枯燥乏味的芭蕾舞了,而让她们大跌眼镜的是,庄薇却坚持开学以后每周单日去少年宫继续学习芭蕾舞。
“小薇,那么枯燥的东西,你真的决定要学下去啊?”袁媛觉得庄薇的决定很欠考虑。
“小薇难道从此爱上了芭蕾?”杜晓菲眨着双眼皮,将似豆芽菜般的庄薇上下打量了一番。
“不是,我只是觉得……电视上穿着芭蕾舞衣的姑娘们在台上装天鹅转悠的感觉还不错。”庄薇翻着学校刚发下的校服,雪白的衬衫配上红色的背带裙,说出了她坚持学舞的真正意图。
“……”
***
刚开学没多久,庄薇第一批入了少先队,并在班级每年一选的民主选举中当选了三条杠的大队长,这实在是庄薇始料未及的,晕乎乎的上台发表‘中奖’感言,晕乎乎的把代表着权力与义务的三条杠挂在了胳膊上,从此,庄薇过上了更加水深火热的日子,除了上学放学的路上,跟袁媛和杜晓菲有点玩闹的时间外,几乎都被其他的杂事占得满满的,单日学芭蕾,每周两次乐队还要练习小鼓,各年级大队长每周定期的集体会议,以及三年级以后将要开始的新课程英语课本的提前预习,庄薇学会了未雨绸缪,跟四年级的同学借了三年级的英语书,听着录音机磁带,一句一字的开始了预习自学。
当袁媛和杜晓菲上学的路上哼着“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的时候,庄薇揣着录音机听着英语磁带学习“ABC”。
等到三年级大家都在学习ABC的时候,庄薇已经可以默写上百个单词。
***
五年级毕业考分配初中学校的时候,正好赶上了学制改革,除了按地区划分学区以外,还要算毕业考试的成绩,按区域及分数录取,那时候的庄薇还不太明白这些利害关系,只是听庄爸庄妈将周围的学校分析过滤后,推给庄薇三所学校,三、七、九中。
庄爸说:“三中是市重点,有高中部可以直升,升学率是全市最高的;七中的教学水平一般,专门出盲流;九中的流氓很多……”
庄薇最后以全年级第二名的成绩进了三中,发小三人组从此分道扬镳,由于各种原因,杜晓菲搬家去了一中,袁媛更是离谱,虽然离庄薇仍是几条街的距离却硬是被送去了二中学习,那时候的二中是市里出了名的高干子女扎堆的学校,身为某某局长女儿的袁媛硬是被塞了进去,临别的暑假,三人像是连体婴一样,轮番三家各住了一个星期,吃喝拉撒睡半分钟也没分开过,弄得三家的家长对这三个小妞的举动哭笑不得,其间,庄薇其实是被逼无奈的,很早就独立自己睡一张床的她被迫改了习惯,等到渐渐适应了三人一张床睡觉的时候,五年级的暑假居然就这样结束了。
十一岁半的庄薇再也不是小时候迎风招展的柳条身材,也许是坚持学舞的关系,也许是小时候受军人的熏陶,庄薇的背脊挺的很直,昂首挺胸走路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带出一股勃发的英气,修长的腿没有因为学芭蕾舞的关系变成外八字,长发马尾高高绑起,稚嫩的模样因为开始发育的关系渐渐的有些长开,标准的瓜子脸像极了庄妈,五官端正,轮廓清晰,不论远处还是近处看都是纤纤美少女一枚,以至于刚上初一没多久,庄薇就收到了不少匿名的情书。
关于早恋,庄薇知道不少,就连一向大大咧咧的发小袁媛也有她暗恋名恋的男生,用袁媛的原话讲:
“这是一种懵懂的情感,就是你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一种难以言语的情感萌发……”
杜晓菲含羞带怯的指着一个高大帅气有白马王子气息的高年级男生对庄薇说:
“我就喜欢这样的!”
庄薇智商还行,却对促进早熟没有多大的帮助,至少,她不管见到什么样的男生都没有杜晓菲所表述的脸红心跳的感觉,所以收到情书的时候,庄薇压根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没有抱着随手一扔的态度去解决这些小插曲其实是出于对那些匿名写情书人的尊重,最起码庄薇觉得他们付出了很多,比如抄情诗浪费的墨水和纸张……
庄薇一直觉得她无形中可能散发着一种只有老师跟其他同学们才能发现的潜质,这种潜质就是“班长”的气息。
各地的学生凑到三中凑到一个班实在是缘分不浅,而在这密密麻麻近八十个学生当中,身为初一(1)的班主任居然只一眼就认出了庄薇隐藏的‘气息’,在新生新老师互相磨合的阶段中,庄薇被默许成了初一(1)的班长,并在她的学生生涯中,一路套着这个名称一直到学生时代结束。
庄薇曾经私下问过她的班主任王老师,为什么会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认出了她的潜质,并委以重任?
王老师莫测高深的看了庄薇一眼,扶了扶老花眼镜,倚老卖老道:
“我吃得盐,比你吃的米还多。”
“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