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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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来回回走了三趟,一直没吭声。房主和中介站在阳台上,说了几句话,然后中介说,“这地板真光亮,真不错。”
房主说,“是啊,我搬进来时,全部装修了一遍。你在厨房吗?那龙头都是美标的,开关都是飞利浦的。”
的确。不过,他为什么不说,厕所的龙头可不是美标的,开关也不是菲利普的。我抱着胸站在厨房里,没吭声,继续听他们说话。中介指着阳台说,“晾杆是自动升降的?嗯,好方便啊。”
房主说,“是啊,是啊,这儿住着很方便呢。看,客厅顶上打了八个吊柜,把所有能利用的空间都利用上了。”
他不说还好,一说,我抬头一看,才发现客厅的顶上被八个吊柜占得满满的,这样,客厅的层高就大概只有两米二高了,空间很压抑。就算视觉效果我不计较,万一走过去的时候,吊柜掉下来怎么办?
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和他们站到一起,蓝衬衫的中介笑盈盈地说,“这地板不错吧?”
“得换。”我嬉皮笑脸地说,“瞅那几个洞,一进门就像上无人售票车似的。”
“哦。”房主嘟着嘴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像被噎住了,半天才说,“总的来说,你觉得这房子怎么样?”
“不错啊。可惜的是,买了也住不进来,得找人把墙面全部刮掉重来。墙面已经剥落了,不能直接刷乳胶漆。”我抬头看天花板,“楼上漏水啊?”
“有点。现在修好了,只要重刷一下就可以了。”房主像被扎破的皮球,吐了几口气,终于咬着牙说,“你觉得怎么样?”
“重刷很麻烦的,要刮掉好几层。”我沉吟了一下,“我觉得还不错。价格能低些吗?”
“小姐,这价格已经很低了。今天中午一个人见了,非要买,我听说你要买,故意拖的。你知道的啦,那种生意人,总不比你们文化人。我还是讲究的嘛,希望自己有个好买主。那个主顾出二十二万呢。”
“哦?”我看看他,“这么有缘分?”
蓝衬衫在这种不恰当的时候插嘴说,“是啊,买房也是缘分啊。”
真愚昧。不过,拿这架势出来,想必价格是不肯让的了,我略一迟疑,房主又急切地说,“你要买今天就定下吧,否则我晚上要给那人消息了,你就买不到了。”
我左右看看,这房子的确不错。总的来说,小区环境和内部都还算可以,若在这里结婚,还是可以的。
我犹豫了一下,拨施刚的电话,先是通话中,后来,信号就没了。
没联系到他,我立刻就觉得这房子似乎事关重大,忐忑不安地在屋里转了十分钟,紧张得一头汗都出来了,慌张地说,“我先回去了,一个小时后给你消息。”生怕他急了眼儿,跟我这种口出狂言的人一般见识,把房子卖给别人。
房主不太高兴地说,“一个小时啊,不要拖,否则你可能就买不到了。”
下了楼,蓝衬衫中介走了。我再打施刚的电话,他的电话还是接不通。我打通了漂亮女生的电话,说了这事,问她怎么办。
漂亮女生顿了顿,奇怪地问我,“要是这么抢手,他干吗这么在乎你一个小买主?要是我,理都懒得理你,你爱想多久就多久去吧。这跟女人泡男人不是一样的嘛。”
我脑子嗡的一声,觉得世界顿时明亮了许多。人生,需要学习的东西,可真多啊。
37
这段时间,我又收到两封小偷的来信。没说什么,还和以前一样,只是不再说见着我了,只是谈他在看什么书,还有夜晚的月亮是多么妖媚,他在看书之余,会把我的照片翻出来看,会想我。
我先是几欲呕吐。面对一个陌生男人,职业小偷深情款款的来信,任何一个有幽默感的人都应该先呕吐一下以表示不屑。
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神秘的男人,让我有些许心动。想想,一个偶尔会窥视你的生活,静静观察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的男人,夜深人静时,坐在窗台前翻看照片(偷来的),浮想联翩地给失窃的女事主写情书。
他长得帅吗?他为什么会当小偷?或许只隔了一条街道,却等于隔了一个世界。夜深人静时,我坐在窗口,看他的信。
这情景多像一部纯情电视剧的镜头。镜头一分为二,一半是男人在窗前眺望,一半是女人在读信,再配首情真意切的流行歌曲,多么煽情啊。
他的语句也很好,让我无法设想他是个进城的农民工,因为找不到苦力活而被迫走上犯罪道路。我想他应该帅得跟白领一样,打扮随意而得当,眉心宽广,笑容清秀,风度翩翩。
他的信我已经翻了几遍了。平时是每星期一封信,但现在已经有十天没有收到他的信了。比较奇怪。我每天都在看信箱,等他的信。
不管是爱还是不爱,是不能让别人养成某种习惯的。养成了习惯,就会有期望,就会有失望。施刚和我最初恋爱时,每天都要打电话来聊天,我其实很不喜欢电话聊天,可是一个月下来的习惯,在第二个月变成隔三差五打电话时,我就不习惯了。习惯就是这么个折磨人的东西。
我又翻了翻信箱,失望地锁上邮箱,看见牛牛下楼来,拽住我的胳膊,说,“走,陪我逛超市去。”
牛牛说他要买一双白色长袜,打算裹在紧身衣裤外面,扮酷。这种行头是他女朋友教他的,吩咐他一定要帅毙掉几个女生才行。
我们一起走到散装的糖果筒前,他看看我,问,“想要吗?”我点点头,他伸手就拽了个塑料袋下来,倒满了糖果,然后塞进背包里。
我真喜欢他。他记得我的种种癖好,哪怕是这种见不得光的癖好。他放好之后又顺手摸了块果冻出来,剥开了递到我嘴前,“吃掉。”我乖乖地张口嘴,咬住果冻。
“你说我结婚吗?”他好像无意似的,一边翻看袜子,一边问我。
“你才二十岁吧。”我摇摇头,“结什么婚呢?连证都领不到。”
“要结也没什么不能啊。”他鄙视地长喷口气,“我说结婚就是结了,我说离婚就是离了。我管他妈的什么注册。”
我笑了起来,拉长音调,说,“哦?那你结吧,想结就结,多结几次。”
“我想和你结婚。”牛牛抬抬头,看看我。
我愣了,盯着他看看,看他的样子不像玩笑,又犹豫,觉得肯定是开玩笑,“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幽默感了?”
“不是啊,我是觉得和你结婚合适啊。你想,我们认识十几年,从小一起长大,本来就是一家人嘛。”牛牛又从巧克力筒里捞出一块裹着银纸的巧克力,扔进嘴里,“我们结婚,再合适不过了吧。”
“有道理哦。不过,咱们好像不相爱啊。”我想了想,回答说。
“谁结婚了还相爱?”牛牛这孩子,还挺固执,死死盯着我的眼睛,“就这样吧,咱们先各谈各的恋爱,过两年,跟他们分手,咱们结婚。”
“原来是过两年的事儿,你这么早定下来干吗?”我松了一口气,“过两年再说吧。”
“我戒指都买好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红盒子,“打开看看,漂亮不?”
我狐疑地打开盒子,看见一枚淡淡的银色戒指,上面镶着一颗小小的闪烁的钻石。我犹豫了半天,问,“你是处男吗?”
牛牛显然没想到我问出这样尖锐的问题,张大嘴看着我,突然笑出来,“有关吗?”
“有关。处男我不要。”我坚定不移地说。
“为什么?”他忍住笑说。
“让我教你怎么做爱?我会把你一脚踢下床的。”我把戒指递给他,“你先用这枚戒指去破身吧。”
38
我二十三周岁的生日。
施刚说晚上请我吃饭,然后再约上牛牛和他的女朋友一起去卡拉OK。难得他这么大方,我怎么能不领情呢?我爽快地答应了。
还没下班,他就叫人送了一束鲜花到办公室,可惜那时候我在庭上,没能亲自签收,不过,也够办公室里的姑娘、小伙子们热闹一阵了。他们从来没见过施刚送花给我。但同时,他们也很遗憾鲜花是施刚送的,觉得一点儿也没有新鲜感。
但是,虽然如此,这些男同事却也没有一个主动提出自己也送一束,来表现一下新鲜感的,反倒是帮我吃了一半的巧克力。
其实,我想要的不是巧克力。我想要一枚戒指。就像牛牛想送我的那枚一样,方方的,上面镶着粒并不耀眼的小钻石。大概一千到两千就可以买到。
但是,施刚不知道。或许,他知道也装作不知道。
他觉得我只值一枚戒指。丢了就不必补上。
想到这个,真有点悲哀。
正好也是女研究生的案子开庭调解的日子,在四号庭,进行的过程中,女生的父母几次进出,父亲是不断地打电话,母亲是抹眼泪。我站在门口抱着茶杯旁观了很久,想对她的父母说点什么,终于还是没说。
怎么说呢?和相爱的人终要分手。这是废话。你们为什么不能更好地爱她?这他妈的哪里是我的事儿。何况,也许人家觉得他们爱得不多不少正正好。
一个小时后,我在六号庭记录另一个案件。一个高中男生受不了高考压力,精神抑郁,住院治疗,夜晚睡觉时被邻床的精神病人用一双筷子愣是捅瞎了双眼。受害者的父母要求医院赔偿六十二万。
医院怎么能把抑郁症病人和神经错乱的病人关在一间病房里?原告认为被告存在管理问题,是造成这一事故的直接原因。原告方举出另一个患抑郁症的年轻女孩曾经被这个精神病人浇了一身开水,导致重度烫伤的例子,证明这类事故不但有可预见性,而且实际上已经发生过,却没有引起被告方的重视。
被告方只愿意承担医疗事故行业规定里的赔偿限额,大约是三万块左右。双方的期望值差得太远。
我记录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主要是进展太慢,双方各执一词,却根本没有提出什么有说服力的证据,根本就是在不温不火地各自表达自己的观点,伴随着哭泣。
医院方派了个书记来,脸灰黑,眼睛狡诈,看上去就不像好人。他说,是孩子的父母要求让孩子住院治疗,当时医院方认为这孩子可以在家里调养,但孩子父母坚持要让孩子住院,并且是在孩子并不情愿的情况下要把孩子送进医院。
“可是医院能因此负责吗?”受害人的母亲说。我略一犹豫,没有记下这句话,在纸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墨水点。
唉。真的很烦。这个世界,真的不是可以娱乐的地方。
39
终于下班了。我换上一件白色麻布衫,灰色麻布肥腿裤,把头发辫成一条粗粗的麻花辫,中间缠了一道暗黄夹黑花的丝巾。施刚已经在法院门口等我了,他笑眯眯地望着我,深情地说,“你真漂亮。”
这种电视剧情景也拿到现实来摆弄,真让人作呕。可是面对着我故作痴情的男友,我总不能立刻呈呕吐状。我微笑地看着他,说,“谢谢。不过,好像昨天我也是这么穿的,你怎么昨天就没夸我呢?”
施刚拉开车门,让我坐进出租车,然后很绅士地说,“忘记每天恭维你的美丽,这是我的不对。”
这个男人怎么突然如此可怕。我闭嘴噤声,担心地看了看司机,生怕他把头伸出车窗呕吐。还好,他见识多,所以很镇定。
我把零钱从钱包里掏出来,准备付出租车钱。施刚一反常态,按住我的手说,“今天我买全单。”
请问,今天不要花钱好吗?把钱交给我,我去买枚戒指。我想这么说,可是说不出口,只是嗫嚅地咕哝了一声,看看他。
饭桌上,施刚劝我喝酒,一口气点了四瓶啤酒。我顿时有些生气,多心地想,这男人,灌醉了我想干什么?他的腿不断地在桌子底下碰到我,碰一下,再碰一下,停在我腿边。我把腿移开,他又凑上来。
我终于忍不住了,“来人啊,小姐!把这桌子腿给我锯掉!”
小姐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听不明白地看着我。我看了看施刚,说,“这桌子腿妨碍我们勾搭成奸,找人来把它锯掉。”
小姐扑哧笑了起来,顺手拿起啤酒瓶,把我们的杯子都倒满,走了。
施刚不动声色,举起杯,示意碰杯,然后,自己一口气喝完了那满满一杯。
我是他的女朋友,可是我厌恶他的身体。我不知道我是性冷淡还是怎么回事。很多次我在他那里过夜都是这样,洗澡前,我觉得自己做爱应该毫无问题,可是当我洗得浑身喷香,走到床前,看到他时,发现自己一点点渴望也没有。
灾难。我硬着头皮躺下来时,他总是要伸手揽住我的腰,我总是用被子或者毯子,任何能把我裹紧的东西裹住,说,“累了,睡吧。”开始他以为是我耍嗲,还会坚持,他的所有触摸都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我就会说,“痒,离我远点。”他若再坚持,我实在忍不住发火了,“别碰我!睡觉!”
他说我有毛病。或者我是有毛病。总之,我不喜欢他的身体。我无法想象漂亮女生说的那样,看见法理学老师的身体,就浑身酥软,湿润异常。
或许我应该出国找法理学老师试试。
施刚不停地用酒来浇灌自己的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