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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偷-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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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车,我就有点晕头转向,难受中有种奇怪的舒适感,就像飞翔,就像飘浮,我从后面抱住何越的脑袋,说,“牛牛,开快点。”
“牛牛死了。你醉了。”他清醒地说。
“我知道牛牛死了。随便叫叫。我还知道你叫何越,是个小偷。我清醒吧,牛牛。”我说。听了我的话,何越立刻心虚地看看司机,司机也看了看他。
很快就到了何越家,我挽着他的胳膊走到了电梯口,电梯门是关着的,看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
“没有电梯了,只能爬楼了。”他不无遗憾地说,“十九楼。”
“我操。你没交物业费啊。”我脱口而出就是脏话。
“交了啊。物业公司是小偷。你不知道啊?”
他话音刚落,我就看见那个开电梯的阿姨从房间里走出来,拎着个布包准备走,赶紧叫她,“阿姨,我们住十九楼,帮我们开一下电梯好吗?”
“下班了。”阿姨冷淡地回答说,继续往外走。
“阿姨,他有心脏病,不能爬楼。”我希望能打动她。
“心脏病还不早点回家躺着,喝成这样。”阿姨毫不迟疑地回过头来,瞪了我们一眼,消失了。
“走走走,不理她,咱们爬楼吧。”何越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楼梯一扔。
我觉得自己轰然倒地,发出了剧烈的爆炸声。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事实上,我老老实实地说,好吧。就跟在他身后,一阶阶地费力往上爬。
我的心脏也在往上爬。我真他妈的要得心脏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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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口气就跑上了十九楼,相互搀扶拥抱,我的围巾缠在何越颀长的胳膊上,他的上衣也被我从裤子里拽了条边出来。开门的时候,我几乎要瘫倒在门口,何越赶紧来拉我,我笑着说,“没事儿,没事儿。”我自己都闻到自己发出了一股肮脏而糜烂的酒气。
就像有一辆载满了酒的列车,开到我心脏里,然后,从黑洞洞的心脏爬出来,沿着血管,往脑袋上爬。这种枝条和道路延伸的感觉,在我皮肤里外一下下地爆裂开来。
我勉强站了起来,扑在他怀里,说,“我要吻你。”脸就贴了过去。
他很配合,把那张臭脸凑过来,眯着眼睛,很陶醉的神情。我往后一退,伸手给了他一记耳光,很轻,我已经没什么力气了,这一记耳光,跟抚摸没有两样。可是,毕竟我打着他了,不对吗?
我定睛看看他,微微一笑,晃荡着进了屋子,从桌子上抓起一瓶啤酒,走到阳台上。
趴在阳台上,我挥舞着酒瓶,尖叫,“小偷!都他妈的是小偷!连物业公司都抢着当小偷!你也是个小偷!我也是!都他妈的是!”
尖叫的间歇,我听见何越在背后冷静地问我,“你真的相信有爱情和幸福吗?”
他的话,让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儿要往下掉,我把酒瓶扔在阳台地上,啪的一声,酒瓶炸成了千万道破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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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的声音,又在久违了很久之后响起,她冷笑地问我,你就是想要这些?
我受不了她的嘲弄,也没话可以反驳她,只能不理她。
啪的一声微响,身后亮了一个小小的角落。微弱而昏黄的灯光,幽暗得仿佛学校卧谈会的烛光。无论如何,再是黯然,灯光也把月光驱赶到了视线之外。
似乎只是暂时,澄清且温暖了许多。
我想反身抱住何越。
或许不是何越也行。只是需要一个男人,不是施刚就好。我突如其来地深切相信,陌生的拥抱能给我一些温暖。
我犹豫了一下,回过头去,刚想伸手去摸他的脑袋,电话突然响了。我的手在半空,稍稍停留,仿佛等待电话铃声自动终止。
可是它并没有终止。何越坐在沙发上,手撑着脑袋,头发垂下来挡住眼睛,仿佛有些昏昏入睡。我拿起电话,看见了沈阳的号码。
可是奇怪,这一回她没有挂断。
“喂。”
“乐蓓?”她犹豫了一下,问,声音轻轻的,不那么确定的语气。
“是啊。”我摸着热乎乎的额头,坐了下来,看着何越修长的腿懒洋洋地伸展开来,选择了最舒服的角度,将脚埋没在被子底下——还穿着鞋子。
“我是沈阳。”大约她听我不甚热情的样子,以为我不知道她是谁。或者觉得需要强调一下她的名字。或者,是觉得我们已然陌生。
我“哦”了一声,“我知道,你是沈阳。”然后皮笑肉不笑了一下,继续等待她的回答。
“听说你和施……刚老师要结婚了?”她顿了顿,轻声笑了起来,问。
“哦,是呀。”这样静谧的晚上。昏黄的灯光。一个垂着脑袋似乎在睡觉,却不知道是否支着耳朵听的男人。一双埋没在被子里的鞋。一只搭在小腹上的手。指节粗大,男人的手。一些破碎的酒瓶。以及身体里消失的某种声音。
我非得谈我的婚事吗?我盯着一动不动的何越,时空停滞的感觉。
“我想去一趟,参加你们的婚礼。你们还需要什么吗?我给你们买礼物。”电话那一头,沈阳的声音清楚得让我感觉到,我能看见她声音的波浪以及皱纹。电流的颗粒,滑润得像流水。似乎也是个极其安静的房间。她一个人,努力镇定下来,才给我打了电话。
“你能来,就好了。”我一字一顿地说,“我和施刚谢谢你。”
何越听到这个名字,或者没听到。反正,他没有任何反应,仍然埋着脑袋,像鸵鸟一样,安静地沉没在浑浊的灯光里。


《偷》 第三部分
2001…2002年
1
1998年的秋天,我考进了司法学校。当然啦,这是因为我成绩不好,其实我报的是一所名牌大学的犯罪学,毫无意外,当然没有考上。不过被调剂到司法学校去读大专,我倒是没想到。负责招生的老师跟我一样,很有幽默感。我喜欢。
司法学校在郊区。报到时,我走过学校前面的一片大空地,发现街头竖着一个大广告牌,大约是市政建设为了表明自己的工作成绩,画了一张建设后的效果图。
效果图非常之难看,灰蓝色的四幢楼,像四块硬邦邦的铁疙瘩扔在地上,一点也没有审美价值。据效果图上的介绍说,郊区正在掀起如火如荼的建设新高潮,以达到国际大都市标准,因此,这片原来的菜地,现在的建筑工地,在两年内,就会变出四幢面面相觑的楼房,和世界接轨。
楼高了,大约是和卫星接轨。和地球接轨,应该挖地洞才对。我觉得。当然,我怎么觉得,是世界上最最不重要的事了。
这四座楼,第一座是电子商务中心,第二座是新华书店,第三座则是一个现代化超市,第四座呢是豪华的百货商场。其实,我们郊区人民不知道什么叫电子商务。后来,我和同学们总结了一下,大半跟电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我们都喜欢,比如,电话、电视、电台,除了电信。大半和商联系在一起的东西,都让我们讨厌,比如,商人、商标、商法,除了商场。我们不知道会不会喜欢电子商务这东西。我们老百姓的要求其实是很简单很功利的,不能用不碰,能用就用,用完了就扔,没用还来麻烦我们就砸死它。
这是学校的外部环境。内部呢?在学校呆了一个星期之后,我觉得学校还是不错的。校园很大,光操场就有四个,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办公区都有自己的操场,还有一个操场在山脚下,旁边就是实验楼和单身老师的宿舍楼。而且,不管是校园里,还是学校的后山上,春天长满了杜鹃花和桃花,别的季节也青绿一片,很适合谈恋爱。一所学校,只要适合谈恋爱,就应该算是好学校。我个人觉得。
我很想谈谈恋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终归是要找些事情做。而且,我长得又不难看,个子挺高,眼睛挺大,头发挺长,背后看是一超级大美女,正面看也没人会觉得脱离正常人的标准,保证五官端正。
但是,高考前老师和学校看得太紧,我跟男生递了两张条子,都被逼着写了五次检查。两张条子才三百个字,五份检查有两千字,太不划算了。
于是,我决定把攒下来的美好情感在司法学校挥霍掉。所以开学的一个月内,每天我都四处溜达,观看师兄、男同学和男老师的风采,连食堂的大师傅都没放过。
我总结了一下,班上有一个帅哥比较符合我的审美,面目清秀,个子不高,眼睛狭长,一张内向的脸。法理学老师也很好,肤色偏黑,高大挺拔,眼睛贼亮,笑容可掬,很可爱。还有一个食堂大师傅的小徒弟,长得也很好看,据说是从哪个技校刚来的毕业生,个子不高,跟我的帅哥同学属于一个类型的,眼睛不大,比较清秀,一笑两个小酒窝,可爱得跟小狗似的。
这三个帅哥我略微权衡了一下,觉得我还是喜欢法理学老师。当然啦,他比我年长,看上去既健康又成熟,说话又那么逗乐。第一堂课时,他皱着眉头翻书,“我上大学时,没想到我要教最没用的一门课。你们想想,法理学,好像法律有理似的。”
他逗大家,大家就觉得他好。女生眼睛都发亮,哇,这么年轻,这么帅,还这么幽默!她们两眼发直,口水都快滴下来了。我最理智,翻了翻书,瞪大了眼睛笑不出来了,这本《法理学》哪儿有老师这么平易近人?四百多张纸,一眼看下去,竟然全都在谈公正、正义、道德、权力、价值的社会以及哲学意义。
上帝啊,救命啊,是不是泡上这个老师,我就能及格了?
跟我同宿舍的都是我的学姐,高我一级,她们大部分是一个班的,其中有一个叫沈阳,跟我的关系最好。她常常抱怨说,叫什么名字不好?叫沈阳这种衰地方的破名字,结果长了一脸煤灰黑,骨架子大得跟沈阳城似的,更倒霉的是,浑身上下的皮肤也不是那么平滑,跟经历了几百年战争似的。
沈阳这样自我介绍,让大家都很高兴。哪个人不喜欢听别人丑化自己呢?越是丑化,越显示出听众的优越性嘛。宿舍的女孩都喜欢她,帮她打水,出去玩也喜欢带着她。沈阳却觉得我最好,最有幽默感,她说我最有把人生当戏剧表演的气质,这一点,她喜欢。
宿舍里还有一个学姐,比沈阳还高一届,就快要毕业了。这位师姐长得很漂亮,一双弯弯的大眼睛,薄薄的嘴唇,挺拔的鼻梁,乌黑纤细的长发长及腰间,总之就像画报上的大美女,长得极其标准。大家都叫她漂亮女生,并且以喜欢一种美好事物的方式宠爱她,放纵她的任性和粗鲁。
刚开始分配到这宿舍,我其实有些不满。为什么大部分同学都能和同班同学住在一起,而我却非得和一帮师姐住在一起?但真的住了两天,感觉反而好了。想想,师姐的男性朋友们,往往是她们的师兄,毕业了,总之比我们同班同学交往的人略年长些。年长的男人,往往不但具有指导意义,还有经济意义。这样的好事,谁能不喜欢?
开学后没多久,我就和同宿舍的师姐们混熟了。在我那些人事不懂的同学忙着崇拜老师、勾搭男同学的时候,我则开始跟着众师姐师哥们吃吃喝喝,讨论男女之爱以及人性——这种讨论比保守的父母更具指导意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父母把孩子都生了,却对情爱这个话题敏感得像处男处女。
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翻了半天《性史》,关灯时间准时回宿舍开夜谈会。本来还可以偷偷煮些鸡蛋牛奶方便面之类的东西加餐,可惜准备好各种作案工具后,发现电炉子怎么都不亮。可能是停电。大家叹息半晌,喝了冷牛奶,早早地躺在床上,正式进入了会议阶段。
沈阳说,“我其实很想了解男人的。这是我人生的重大问题。”
一片肃静。半晌,才有人应声,“咱们学校那么多男的,都是男人还是男孩?”
“这个问题,他妈的也太难了吧。总不见得咱们一个个上去试。”漂亮女生粗鲁的声音从上铺掉了下来,“反正迟早都是男人,就算是男人吧。”
我在黑暗中悄悄地笑了。我喜欢漂亮女生的粗鲁,我觉得这就是她身上最生动的地方,虽然对这一点,其他女生都颇有微词。她们如同大部分人一样,认为女生就应该恬淡,安静,文雅。我倒不觉得。我总是喜欢有些粗糙和率真的人。他们和人相处不挑剔,有点海纳百川的意思。
“其实我很喜欢民法老师。他真是斯文,白净。”沈阳犹豫了一下,痛快地说,“跟我正好是黑白无常的绝配呀,也不知道他觉得不觉得。”
“啊哟哟……”屋里响起一片此起彼伏的长长嘘声,包括我的。
其实,民法老师也不至于这么令人鄙视。他大学刚毕业,说话也还得体,但从头到脚,长得太短路了。皮肤很白,个子很矮,说话慢吞吞的,动不动就扶扶眼镜。整个一个小白脸。
沈阳要是和他走在一起,男人女相,女人男相。男人白瘦细小,女人黑胖宽大。想到这个令人感动的场景,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难道绝配这个词是为了他们创造的吗?
“点蜡烛。每个人都检查一下书包。”沈阳突然从床上爬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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