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错-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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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这太美了,是我吗?”她和我们一一拥抱。
“不是你会是谁?刚才谁在这里泡酒来着?”
她仔细凝视画中女子,半晌,幽幽道:“加贝真了不起,画出了我的心。”
小心翼翼捧着画与酒,我们三人朝“心湖“走去。远远地,便看到一袭白袍子的约翰逊正静静坐在酒吧门前的木凳子上,手握大束玫瑰。一看到玫姆,他立刻笑容满面地冲她张开双臂。玫姆如鸟般扑上去,只是隔着玫瑰花,约翰逊怎么也亲吻不到她。
“亲爱的,你又送错花了。”玫姆拎着玫瑰敲他的脑袋。他无奈地摊摊手:“没办法,我是故意送错的。”玫姆不理他,将玫瑰随手丢给门边的服务生,拉着我和加贝走进去。
晚上的生意快开始了,已经有零零星星的客人坐在炕头等着看摩梭歌舞。玫姆看都没看他们一眼,满酒吧乱跑找画框。可几乎翻遍了角角落落,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于是加贝索性爬上酒吧门前的老榆树,折下两根榆木条,拼接成四方形状,连接处用皮绳固定。当我们把画夹进去后,简单的榆木框立刻焕发出一种奇妙的感觉。中间是一位素色泡酒女子,四周是粗犷斑驳的榆木,阴阳粗细搭配得无懈可击。爱极了这幅画,玫姆把它慎重地挂在酒吧最显眼的位置。
为了讨玫姆欢心,约翰逊非常有眼色地邀请我们共进晚餐。他虽然是外国人,却是个中国通。他把我们带到东直门牛街的一个四合院里。这个院子古色古香,院中心种了一株玉兰和两株国槐,几棵树都上了年头,遒劲挺拔,枝繁叶茂。透过婆娑的树影,恰好看得到夜空中一弯新月。
在如此浪漫风雅的地方,我们几个却如同屠夫似的,拎着锤子、钳子、针等器械对着满满一大盆麻辣小龙虾大开杀戒。事实上,约翰逊不吃辣椒,而且是素食主义,如此血腥的吃法严重违背了他的信仰。无奈在爱情的面前,信仰就得稍稍让步一些。看着他一边用锤子砸龙是脑袋,一边低呼他信奉的神,我们不禁哈哈大笑。好不容易剥出一块虾肉,他赶紧奉献给玫姆。玫姆毫不客气,连谢谢都懒得说。
“玫姆,你愿意嫁给外国人吗?”谈兴正浓时,约翰逊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玫姆细细嚼着虾肉,斜着眼睛看他。我和加贝也非常奇怪,真不知这个外国人何出此言。
“我马上就要毕业了。父亲让我回家接替他的事业,你愿意跟我回我的国家吗?”这回,他把话明说了,淡蓝色的眼睛中饱含期待。
我惊喜交加。约翰逊求婚了!这真是多少中国女孩做梦也不敢梦想的美事。约翰逊年轻英俊,性情温和。就他国家而言,有能力在北京读语言的人,不是富翁便是贵族,甚至还有不少是王室。玫姆这回一定是撞上鸿运了!
玫姆依旧慢慢咀嚼着,脸上的表情纹丝不动:“亲爱的,你都不问我爱不爱你,就向我求婚?”
“我相信你爱我。”
第49节:杰蕊(16)
“哦,这么自信?”
约翰逊耸耸肩,从书包里掏出一本花红柳绿的书《中国红遇上挪威蓝》,兴致勃勃地说:“这是我这些天读的一本书。作者和你一样,也是摩梭女孩,可她嫁了一个挪威外交官,又把他们的故事写了出来,现在他们全世界都有名了。”
“哼哼,又如何?”玫姆冷笑。
“我回到约旦也是要当外交官的。我们结婚后,我工作,你写书,写我们传奇生活、浪漫爱情——”
“还写我们如何上床、如何做爱、如何各自寻欢作乐?”
约翰逊的中国话说得再好,但毕竟长着一个外国脑袋,竟然一点也听不出此话的揶揄,反倒非常认真地说:“如果不牵涉到政治,隐私也是可以写的。尤其你是摩梭人,‘走婚’就是非常吸引人的话题。”
话音刚落,一杯啤酒劈头盖脸泼了过去,“放屁!”玫姆一拍桌子挺身而起。
“我——”约翰逊水淋淋地瞪大眼睛,呆若木鸡。
“管好你的嘴巴,要不然下次这杯子就砸你脑袋上!”玫姆说着,将手中的空杯子重重掷到地上,“乒乓乓”一阵脆响,一院子的人全吓了一大跳。担心出事,我和加贝赶紧又推又拽地把她拖了出去。
“玫姆,你太敏感,约翰逊肯定生气了。”坐在出租车上,我长吁短叹这桩被搅黄的姻缘。
“管他呢!我最恨有人拿摩梭人的风俗说事儿。不懂就不要歪曲!”她脸色青白,咬牙切齿,饱满的嘴唇被怒火充溢得几乎胀裂开来。
“哦?那么到底什么是‘走婚’?”看她怒容满面的样子,我突然对他们的风俗产生莫大兴趣。
玫姆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瓶冰水,捂住胸口沉默良久,半晌,尽量平静地解释:“‘走婚’不是你们想像的那种滥交、放纵。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自由与爱情,相爱便结合,不爱便分开,没有什么政策文件、道德伦理的约束,行由心定。这样的爱情,在我们族人的眼中,是最神圣纯粹的,也是最受尊重的,所以它才能流传至今。”
我恍然大悟。原来看似轻浮的“走婚“竟然在女儿国中有如此圣洁的定义。想到每个人提起“走婚”那一脸暧昧的笑意,我长叹口气:“女儿国太封闭了,再神圣又如何?空谷幽兰,有谁能够理解呢?”
“有,当然有!”
“哦?”
玫姆看着窗外,三环路上,迷离的街灯被车速拉扯成数条长长的灯带。“叔叔,我那位叔叔一直都理解。”说着,她的声音哽住了。
10
曾经和玫姆、加贝做过这么一个心理测试:
你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原始森林探险,带着老虎、猴子、孔雀、大象、狗这五种动物,四周的环境危险重重,你迫于无奈要把他们一一放弃。你会按什么次序把他们放弃呢?
我的答案是:孔雀—猴子—狗—大象—老虎。在我眼中,既然是在危险重重的原始森林中,那么就必须遵守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哪个实用,留下哪个。老虎是百兽之王,有了它,我还愁走不出去吗?
加贝的答案是:老虎—猴子—狗—大象—孔雀。他说,老虎不需要自己保护,而孔雀却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得一直留在身边。
玫姆的是:老虎—猴子—大象—狗—孔雀。
没什么理由,完全凭自己的喜爱。
看到这两个呆子如出一辙地留下了最没用的孔雀,我哈哈大笑。问他们,孔雀在原始森林的探险中有什么用?加贝的回答是,孔雀可以开屏,能让我的旅途不寂寞。而玫姆则奇怪地反问我:“为什么要考虑有什么用?爱,难道不是一个最充分的理由吗?”
答案令我们每个人大吃一惊:
孔雀,代表你的伴侣,爱人;老虎,代表你对金钱和权力的欲望;大象,代表你的父母;狗,代表你的朋友;
猴子,代表你的子女。
我没想到,在逆境到来时,自己竟然最先抛弃爱情。更没想到,加贝和玫姆竟然同时选择了对爱情的不离不弃。“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是真理。即便那份爱只是一场华美的梦幻,甚至会让自己遍体鳞伤,但爱上了,便难以割弃。我为加贝庆幸不已,但同时也为玫姆忧心忡忡。对于她来说,“爱”就是那杯暂时止渴的“鸩”。
第50节:杰蕊(17)
这个夏季,都市的格调被王家卫调配成一杯怀旧又小资的鸡尾酒。一场《花样年华》凭着它支离破碎的情节、美轮美奂的画面、暧昧的眼神、晦涩的台词赚足了都市人的银子与口水。倾倒于张曼玉的婀娜窈窕高贵,“旗袍”,一夜之间成为北京最“IN”的字眼。
一天清晨,我刚跨进国贸大厦的自动门,身边便传来一阵轻轻的唏嘘。顺着这唏嘘声抬头一看——
一个女人,身穿淡紫色软缎面料旗袍,上面印着如云般粉白色团花图;脚穿白色软缎高跟鞋;手拎刺绣织锦包;发髻里斜插一根简洁的银簪。女人身段凹凸有致、脚步婀娜、姿态曼妙,在空旷堂皇的玻璃大厦里,如同一首三十年代的上海爵士乐,慵懒暧昧。
我被旗袍女人的美丽吸引,一路小跑悄悄尾随其后。察觉到身后的动静,女人优雅地扭头——
海伦!
我捂住脑袋,作昏厥状:“海伦,你差点把我电死!”
“哦?”她得意洋洋地笑,“怎么样?效果不错吧!这是我专门在‘真木了’量身订做的。”
的确,再外行的人一眼也能看得出那是精品。旗袍最忌讳粗制滥造了,那些流水线上的成品,再花团锦簇也只配端盘子递水。海伦这件则经过了改良,领口被改成时髦性感的扇形,无袖,裙襟及膝,高开衩,典雅又时尚。
我伸手指指大厅里的热带鱼缸:“瞧,鱼都被你气死了,中午咱们出去看看能不能再气死几只鸟?”
她格格直笑,伸手拧了一下我的腮帮子:“乱说!”然后满心受用地挽着我,袅袅娜娜走进电梯间。
办公室的人差不多到齐了。尽管外企职员在男女关系上非常郑重,海伦一登场还是锁住所有眼球: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黑的、蓝的、灰的……一个爱饶舌的销售工程师脱口而出:“今天办公室不要开灯,海伦可以当我们的发电机了。”
海伦矜持地笑,优雅地走到自己的工位上,优雅地收拾着工位上的杂物,优雅地打开刺绣手包——
艾伦恰好倚在办公室门边喝咖啡,从海伦登场那一刹那,他的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这个旗袍女人。聪慧的海伦当然深知这一点,益发挺胸收腹,将身段营造得玲珑诱人。看着看着,艾伦终于端着咖啡杯走向我们。我的心突突直跳。但他看都没看我一眼,径直走向海伦,微笑着说:“很漂亮!”
我浑身一激灵,心,如同被针扎了一下。这三个字,他也曾经对我说过。
“谢谢。”海伦大方回答。
“这是不是中国女人那种被称作‘旗袍’的传统衣服?”
“这个啊——”海伦低头扯扯自己的裙襟,自然而然地原地转了一圈,“算是吧。准确说应该是改良后的旗袍,适合现代女性穿的。”
“哦!”艾伦笑着点点头,“怪不得感觉和电影电视上的有些不同呢。”
“是吗?哪个感觉更好呢?”海伦俏皮地歪起脑袋。
艾伦啜口咖啡,又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把她欣赏了一遍,认真作出结论:“改良后的好,简洁时尚。”
我的心头堵了起来,听着他俩在耳边公然打情骂俏,觉得非常肉麻。这时,海伦又作出娇憨的姿态,傻傻地问:“美国女人会不会偶尔也穿一下改良的传统服装?”
天哪,我浑身的汗毛都要一根根倒立起来了。明知她在“装傻”,可我真觉得她在“犯傻”。都网络电信年代了,这么愚蠢的问题竟然也敢问出口?不过看来再完美的男人也喜欢傻女人,只听艾伦一板一眼地回答她:“不。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基本上没有什么传统服装。所以在这点上,中国女人更加幸运一些。”
“是啊,中国毕竟历史悠久嘛!”海伦拨弄头发,巧笑倩兮。
实在听不下去了。我赶紧抱着一大沓文件,低头从他们身边快步溜走。还没走出几步,“杰蕊!”艾伦把我叫住了。
我心头一紧,快两个月了,这是他头一次喊我。我慢慢扭过头,感慨万千地望着他——
“一会儿把你负责的客户资料发到我信箱里。”他面无表情地说。
第51节:杰蕊(18)
“OK。”我轻声回答,心凉如水。
回到工位后,我魂不守舍,无精打采。隔着一层薄薄的玻璃隔板,听到海伦正神采飞扬地轻哼一首小曲。女人真是贱,就因为男人多看了她几眼,和她多说了几句话,她竟能满足得如同受到宠幸的小狗,摇头摆尾。
不一会儿,我们同时收到一封邮件。是艾伦发的,以个人身份邀请采购部全体员工去公司附近一家俱乐部吃晚饭,饭后可以打保龄球。信的口吻一改平常的严肃冰冷,用非常亲切、幽默的语气强调:来到中国这两个月,他终于可以和家人吃顿“团圆饭”了。
正浏览着邮件,突然听到海伦那边传来一声低低的尖叫:“糟糕!”
“怎么了?”
“杰蕊,你午饭时陪我出去一趟吧。”她趴在我耳边悄声说,“我这一身如何打保龄球?我们去赛特买一身运动装吧。”
我瞪大眼睛:“不会吧,就为一场保龄球你得专门置套衣服?”
她耸耸肩:“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一套衣服而已。”
我啧